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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就不同,他们吃肉,到现在还吃半生半熟的牛排,必须用刀子切割着吃。塔族世世代代处在雪线之上生活居住,这样的严寒气候条件根本无法种植草本粮食,几乎完全以肉食为主了。
莎莎娴熟地用刀子从一大块ff熟的肉骨头上往下片肉,不一会儿就堆满了柳文昊手里的大盘子。’“好了,端上去吧!”莎莎一笑两个酒窝,她的眼珠完全都是碧绿色的,她的身体里面应该流淌的是中亚蛮族的血液。
纯正的汉人的眼球是漆黑色的,但是我们却在生活中不难发现,身边有些人的眼球并非纯正的黑色眼球,而是有的发蓝,有的发绿,甚至还有暗红色眼球的,只是我们平常不打注意。这些都是祖上有蛮族血统的遗传基因的外在表露,在中国几千年漫长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不断有民族大融合的历史阶段。
就连古罗马帝国也有一支强悍的骑士军团东征,深入我国西北,一直到陕甘地区,再也没能回去,逐渐被当地人同化、通婚,几代之后,完全汉化了。但是基因就是基因,还深深根植于遗传因子里面。
柳文昊被莎莎的绿色眼球吸引了,夜猫一样的眼睛,闪闪发亮!
一桌子全都是肉食,柳文昊也被叫上桌儿盘腿打坐,莎莎靠在他的身旁,不停地给他倒酒。这种青棵酒是用高原上唯一的粮食作物青棵酿造的,在青藏高原这种青棵酒是主要的自酿酒水。
“胖叔,今晚我们要过去,酒就少喝点吧?”黎明喝了一小口酒说道。
胖叔的脸上放着晶亮的油光,他整个身子都油汪汪的,应该是非常有劲儿的那种老头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柳文吴不喜欢他。
莎莎叫胖叔爷爷,“爷爷,给姐姐喝我们配制的药酒吧,这样夜里就不会冷!”
“我都忘了,莎莎,快去后面拿药酒!”胖叔说这话的时候,两眼放光。
柳文昊自顾闷头吃肉,这种高山雪羊,啃食的是冰雪下的苔藓和高山雪莲,那是真正的天地精华,只有在雪域高原才吃得到的大补品,他当然不会放过。
莎莎起身跑向后屋,柳文昊看到,后面有个破旧的木门,好像那边是个仓房。柳文昊不喜欢青棵酒,苦涩难喝,他只喝了一小口,就大腕喝起羊汤来,身上很快就热乎了。
莎莎捧了一个黝黑的坛子进来,躺在炕桌上,去掉坛口的泥封,小心地打开一层羊皮,顿时一股酒香飘逸!
“好啊!胖叔,你有这么好的酒不拿出来给我喝!快点倒上!“她伸手将大海碗伸到莎莎面前。
胖叔呵呵一笑道:“这是老朽泡的药酒,药力巨大,你是女娃儿,就喝半碗吧,莎莎,给爷爷倒上一大碗!”
柳文昊鼻子嗅嗅空气中的酒香,马上就觉得很是怪异,这酒里莫非有雪豹精?他的确嗅出来雪豹精的味道,他自从食下千年蛇精,就具备了百毒不侵的特异功能,各种药物只要他闻过就知道是什么,有没有毒,什么功效,当然一闻便知。
莎莎最后给柳文昊也倒了一碗,脸色羞红道:“大叔,喝一碗,身子暖!”
柳文昊笑笑,双手接过来,心说,莎莎一定知道这酒的药效,没想到,小小年纪就懂风月,这倒是免去了不少麻烦!兴许,大家把酒喝下去,会有点啥事儿发生也不奇怪。
果然,一碗酒下肚,柳文昊马上就有反应了。雪豹精可不是闹着玩的,只须一滴,正常男子三天三夜不倒,正常女子日接百男不倦!
莎莎也喝了一小碗,这孩子难道会是个霞娃儿?
果然,黎明半碗酒下肚,红着脸笑了道:“胖叔,你还是那么坏!今晚儿我们还要过去,你给我喝这个,还怎么走?”
“那就不差这一夜,干爹想你了,就留下来陪干爹一晚!”
我靠!柳文昊不由得愤愤然了,视我为无物啊!他转念又一想,黎明也不是自己什么人,一个女大兵而己,只是有缘相识相交,马上还要一起战斗,万万不可以被儿女情长阻扰了斗志。这样一想,就释然了,想必是黑鹰这样的特战队,每次任务都是九死一生,这就是为什么这些人无论男女都会及时行乐,自己当佣兵的时候更是如此。
人生短暂,枪林弹雨,活着就要对得起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世界的所有的享受就都跟自己无关了。
所以,及时行乐,跟正义,跟主义,跟信仰,跟神马的都无关!看得出来,黎明跟这位胖叔不是一般的情义,可能是多次从胖叔这里过境吧,或许,胖叔自己也是黑鹰的士兵。只不过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不能过问这样的事情罢了。
一顿饭吃的天昏地暗,黎明先醉倒了。胖叔叫莎莎扶着黎明在炕头睡,炕头烧得最热乎了,黎明和衣躺下。关键时刻停电了,边境山区的电都是村子自己发的,莎莎点了小蜡烛,说:“大叔睡炕梢吧,我去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