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 该出手时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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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小女孩就是天笙。这一幕正好发生在距她几米之外。坐在窗边的她看到了整个过程。

    外面那些追过来的警察,明显被歹徒用婴儿给牵制住了。只要歹徒手上有婴儿,警察根本就不敢开枪。更不敢向前一步。

    可是,如果让歹徒将婴儿带走,那婴儿的结局基本上就已经注定了。哪个亡命之徒会带着一个哇哇大哭的婴儿跑路?只要他不傻,为了转移警方注意力,他肯定会以伤害婴儿为代价。

    看到这种局面,天笙不由微微皱眉。警察追坏人不关她的事。可是,有人敢当她的面伤及无辜,祸害毫无抵抗力的孩子,这就已经超越她的底线了。

    其实她要取那个歹徒的命很容易。只要走到距歹徒三米之内,然后一个精神风暴,他就必死无疑。在京城时,她的攻击犯围是以她为中心方圆两米。现在可以达到三米。

    只是,那样在歹徒手中的婴儿也会很危险。如果罪犯死了,孩子不小心掉到地上,不死也会重伤。那她救人的目的也就达不到了。如果可以长距离攻击的话,那些警察估计早就开枪击毙歹徒了。

    更何况,她现在离歹徒还有四五米之距,这已经超出了她的精神力的攻击犯围。所以,她必需得下车才能救到那无辜的孩子。

    “妈妈,您坐在这里别动!”现在不是解释的时候,她打了个招呼,就从车窗那儿跳下去了。

    “什么?”眼睛正看着窗外的天晴,根本就没有听清女儿说什么。等到她回过神来时,女儿已经从窗口上跳下去了。她本能的伸手一捞,却连天笙的衣解都没沾到。她只觉心中一紧,一股寒气从脚心一下窜到头顶。不过,她没有像那个少妇那样发懵,而是吓得惊呼出来。

    “天笙!你干什么?快回来!司机快开门!让我女儿上来!”

    天晴的喊声惊动了全车的人。原本盯着劫匪的目光全部收回,落在了天笙的身上。

    “天啊!那孩子怎么掉下去了?”

    “不是吧!看她是自己跳出去了。”

    “妈呀!她这是想干嘛?”

    ……

    “小朋友,你跑下车干嘛?快回来!”

    “小朋友,那里危险,赶紧上来!”

    “小朋友,别过去!那是坏人!快回来!”

    可是,天笙根本就不理他们的劝阻。她只是回过头,对车上的母亲微笑道:“妈妈,你坐在那里别动。我马上就回来!”

    她的微笑清爽怡人,声音清脆悦耳,犹如天籁。令人吃惊的是,她的话音一落,原本紧张得面色苍白,冷汗直冒的天晴,竟然奇迹般的安静下来了。然后,就那么用慈爱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女儿,朝着杀人不眨眼的罪犯走去。

    车上所有人都被这一幕给震憾得目瞪口呆。也忘了要让那孩子停下了。大家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小女孩淡定的朝着匪徒走去。

    这可吓坏了那些进退维谷的警察。开什么玩笑,已经有一个小孩成为人质了。这要是再送一个到匪徒手上去。那他们就更被动了。

    “小姑娘,赶紧停下来!”

    “小姑娘,警察叔叔命令你停下来!”

    震惊过后,几个警察同时大声喊道。

    “站住!”一个阴沉的厉喝声与警察的焦急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边闹得这么厉害,自然也惊动了匪徒。匪徒一双凶煞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天笙,大声怒喝:“死丫头,你想干嘛?”

    天笙从容不迫的往前走,一边走,一边用那软软,糯糯的声音解释:“我来给你当人质。你这样抱着一个小BB,他这样一直哭,你是很难脱身的。如果是我做人质的话,我就不会哭。而且,我也不需要你抱,我可以跟着你跑。”

    此话一出,全场寂静!除了已经被天笙用精神力安抚住的天晴之外,所有人都将小天笙当成了一个怪物!没错,不是英雄,而是一个怪物,小怪物。

    正常的小孩见到这种情况,早该吓得躲到大人背后去了。可是,这孩子竟然主动跳出去,要用自己去换回小婴儿。还能说出一席逻辑性强得,让诸多警察和罪犯都要自愧不如的话。这是正常孩子能说得出,做得到的事吗?这不是怪物是什么?

    “嘶!”

    “天啊!那孩子在说什么?”

    “她说要去换回那个婴儿?”

    “她为什么一点都不怕?”

    “她不会认识那个歹徒吧?”

    “不会吧!看那个歹徒瞪着她那眼神,可不像是认识的。”

    “那可说不定,这种亡命之徒的眼神啥时候不带凶相。说不定那歹徒就是她爸爸。她早就习惯了这种眼神。不然,她为什么一点也不怕?”

    “……”

    周围人群里传出的各种惊讶,各种猜测,各种阻止,却是一点也没能影响到天笙前进的脚步。她抬头挺胸,气定神闲的朝着歹徒走去。

    她的腿很短,步伐很小,可是如果有人注意的话,就会发现她一直走在一个特殊的节拍上,速度相当的快。只是几句话的间隙,她已经走了两米多,进入三米的有效攻击犯围之内。

    “你不怕我?”

    天笙的举动实在是太诡异了,这让身为当事人的歹徒,比外围的观众们更加震憾。他故意露出狰狞的表情,凶残的问:“你为什么不怕我?你没看到我刚才一脚踢飞那个大人?你知不知道,我要杀死你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这时天笙主动停下来了。仰着一张精致的小脸,红着双眼,倔强地望着前面的歹徒,色厉内荏地道:“我怕,可是婶婶已经被你打伤了,我不能看着你伤害我弟弟。”

    “你弟弟?”歹徒一愕。

    “是的,你手里举着的正是我堂弟。”天笙肯定的回道。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这小女孩不是认识歹徒。而是认识那个小人质。当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啊!

    小女孩的勇敢让许多良心未泯的大人们心生惭愧。人家一个小女孩都知道挺身而出,拼命救护自己的弟弟。而他们呢?他们除了看热闹之外,起过半点救人的心思吗?如果那人质换成是他们的亲人,他们有这个面对歹徒的胆量吗?

    突然,大家望着天笙的眼神变了。各种包容,喜爱,鼓励的炙热目光,齐刷刷地射向那个独自面对歹徒的小勇士。

    感觉到周围气氛的变化,天笙禁不住在心中腹诽。本色表演时,你们当我是怪物。只不过稍微装一下弱者,你们就当我是勇士。人心,果然习惯盲从。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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