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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城乃是一国之都,人口繁盛、市肆发达。同时,它还是一座无比繁华、富裕的大城市,红楼朱门,雕车骏马,尽显古色古香。
据《旅游指南》介绍,这个界面目前发展程度约莫是她们所在界面的一千年前。所见之物,令三人觉得无比稀罕。店铺里有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行人的服饰也五花八门的。
逆流倒还好说,本就是一条狗。怎么打理小猴子,倒是让三人犯了难——人不像人,猴子不像猴子的。商量过后,最终决定把她身上的毛刮个精光,再给套上衣服。至于尾巴,就藏裤子里。
顺风当即表示抗议:“我反对!”开玩笑,剪光了毛她还拿什么脸当猴子啊?闪电略微沉思了一会儿,赞同道:“这个主意的确不太合适。”顺风刚露出了笑容,“尾巴藏裤子里容易露出来,不合适。反正也没什么用处,切了算了!逆流……”“流”字还没说完,顺风一蹦足有三尺高:“不用改了不用改了,原先的主意挺好的,真的。”
小猴子心里独白,剃毛就剃毛呗,好好说不行吗?干什么一言不合就放狗啊,真是不文明。
于是乎,闪电穿男装和陶仁扮作一对夫妻,乔轩也穿上男装扮作了管家,剃光毛的顺风则是丫鬟打扮,逆流依旧是狗。
一狗一猴子都交给了乔轩看管,闪电和陶仁则是欢欢喜喜、恩恩爱爱地逛起了古代的集市。
二人先是进入了一家首饰店。陶仁一见到这些闪闪发光的金玉首饰,眼睛一下就亮了——哪个女孩子内心深处不喜欢华美的饰品?当她好不容易从一堆发簪中选中自己喜欢的款,一问价,当即好似被泼了一盆冷水,兴奋劲头冲了个一干二净。虽然货币是由闪电兑换的,但来这儿之前她也是看过《旅行指南》的,知道这里的货币兑换率大概是怎么个情况。
就在她万分不舍地打算放下时,闪电已经眼都不眨地把钱付了。
其实冥组织的成员大多有一个毛病,就是花钱如流水。当然了,这也是可以原谅的。毕竟他们的工作那么危险,随时可能“光荣”了。到时候,攒下金山银山谁来花啊?当然了,也有例外,比如成了家的要攒钱给家里,闪电显然不属于这一类。凌家不需要她补贴,加上她本来就挣得多,自五岁入冥组织以来吃用都是最好的,自然也就养成了高标准消费习惯。
陶仁看着闪电付钱的动作,心里揪着疼。陶家是小康家庭,加上特别宠爱陶仁,其实陶仁衣食也是极好的。但花起钱来也绝不可能像闪电那么满不在乎。闪电肯为她花钱她很高兴,但想到这钱是闪电那么危险地挣来的,她心里就发堵。
等到闪电将发簪给她戴上,照了一下镜子,心痛的感觉一下子减轻不少。“真漂亮。”闪电夸赞道。“你自己也挑几样吧。”陶仁劝道。此时她倒是有些后悔,自己怎么想不起来去兑换些货币呢?现在她手里地货币都是闪电给的,用闪电的钱帮闪电买首饰貌似也不像那么回事。
闪电其实也很喜欢这些亮闪闪的东西,但她不懂该怎么买——组织对她的培训绝对没包括美学教育。老板见闪电出手大方,当即喜得眉开眼笑,取出了各式各样的玉佩、扳指等适合男子的饰品,供她挑选。
逛了整整一个上午,闪电和陶仁收获颇丰,身上穿的、戴的,手里还提了不少,来到了约定好见面的地方。乔轩已经领着一狗一猴子等候多时了。小猴子背着旅行包,左手拿着苹果右手拿着桃子,正吃得津津有味。刚刚他们一人一狗一猴子啥也没干,光吃好吃的了。乔轩老大真是好人!
其实乔轩是懒得理她。之前闪电给了乔轩钱,让她“带着这俩随便逛逛”。但她根本就没有什么嗜好,逆流更是一脸迷茫,唯独小猴子一直见了水果摊就走不动路,还直流口水。索性就给她买了。
逆流一见主人,兴奋地摇起了尾巴。旁边还有一笼子鸡。“这是给逆流买的。”乔轩解释道。逆流爱吃活食,但不是闪电给的它绝对不碰。好姐妹儿乔轩也不行。
喂过逆流后,一行人(三人一狗一猴子)走进了一家名叫爱晴楼的酒楼。逛了一上午,这家是最吸引人的。金碧辉煌,更重要的是飘出的饭菜香,令人食指大动。刚一进门,小二正要上前招呼,愣是被逆流吓得倒退了好几步。虽然以往也有客人带了自家爱犬来,但从没有那么大的,简直像熊!
闪电让乔轩牵着狗,自己走到了柜台前。
“三间上房,谢谢。”她和陶仁一间,乔轩一间,逆流和小猴子一间,刚刚好。
正在记账的掌柜的抬起了头,直直地看着闪电,梦一般地呆着。
“三间上房,谢谢。”闪电将声音提高了些,终于唤回了掌柜的注意力。“好的,好的。”掌柜的连忙翻阅起了一本册子,连微微有些发红。好俊俏的官人,自己居然看得失了神,真真丢死人了。
然而,掌柜的反复翻看了好几遍,最终无奈地抬起了头,有些尴尬地说道:“抱歉,这位官人,本店已经住满了。”真是可惜了,要是留下这位俊俏的官人住下那就是妥妥的“招财猫”啊,肯定能吸引不少客人。“您去其他客栈问问吧,不过估计也差不多住满了。”这时,他才看向了陶仁等人,当即又被陶仁的容貌惊到了。又见陶仁是已婚的打扮,不禁暗叹,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啊。
大厅里熙熙攘攘坐着许多人,正在吃饭喝酒、聊天说地,十分热闹。其中好几个人偷偷看向了闪电,我的乖乖,谁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啊!可乔轩在旁边杵着,冷着脸,逆流也像一座大黑塔似的坐在一旁,一人一狗直放冷气。很快他们也就扛不住这冷气,乖乖吃饭了。也有好几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偷偷看向了闪电,但姑娘家顾及名誉,生怕被旁人发现。
“怎么会这样?”闪电有些不满。
“忠义侯出征南蛮,大胜而归,不日就要还京城了。举国欢庆的大事!京城客栈爆满有什么奇怪的?”掌柜的露出了不解的神情,“您不知道吗?”
“我没想到这一点。”闪电装作懊恼地拍了拍额头。她总不能说她真不知道吧!
忠义侯,好耳熟……
不过更重要的是,她们今天住哪儿?光她和乔轩逆流倒还好说,大不了露营。再不成,找棵树也睡了。就是不知道陶仁习惯不习惯。
什么叫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陶仁算见识到了。本来她看出闪电的纠结,便主动提出露营了。
既然如此,那就露营吧。
一行人步行至郊外。此时天色近黄昏,荒郊野岭哪有人烟?闪电干脆解开了逆流的绳索,让它自行玩耍。逆流欢天喜地地直奔一条小溪,玩水玩得不亦乐乎。小猴子也得到了“恩准”,脱下了一身衣服(天知道这东西套在她身上她多不习惯),三两下爬上了一棵树,摘下野果子就吃。
这才是猴生啊。顺风枕在自己手上,躺在树枝上,感叹道。
乔轩也下了小溪,陪逆流玩耍。说真的,以往没有陶仁时,她们旅游都是去的龙潭、鬼都之类的地方,惊险刺激又好玩儿。现在闪电姐为了照顾陶仁特意挑了这么一个无聊的界面(陶仁并不知道),倒是也……别有一番滋味。
看向了坐在柳树下的闪电和躺在她腿上的陶仁,心中依旧那么嫉妒,嫉妒得恨不得把陶仁吊起来打。但看着闪电脸上那幸福的表情,乔轩觉得自己暴动的心渐渐安静了下来。任何会破坏闪电幸福的事情,她都不允许任何人做,包括她自己。
“呜。”逆流舔了舔乔轩的脸颊,最能理解她的就是它了。乔轩想要抚摸逆流的头,但除了闪电以外,逆流不喜欢别人摸它头。于是,乔轩搂住了逆流的脖子,紧紧贴上对方的脸。“可怜的逆流宝贝,”乔轩低声感叹道,“可怜的我。”“呜。”逆流回应了一声,他们就是难兄难弟。
却说闪电二人,此时眼里只看到了彼此,整个世界仿佛都只剩下她们俩。二人亲昵地诉说着美好的回忆场景,从童年时的山洞,到少女时的定情,再到别离后的情景以及重逢时的无比欣喜。不知不觉间,她们也有了不少甜蜜回忆,但也有很多无奈。
陶仁细细分享了自己的两次任务(一次考核一次正式,营救墨泠那次二人是在一起的),以及心得体会。闪电自然更有东西说了。
五岁进组织,现在她已经二十五岁了。二十年里,她经历过极致的辉煌,也有过彻骨的心痛。经历过无情的背叛,也拥有最真挚的情谊。她一向觉得自己是个再幸运不过的人,即便立马失去所有,这份经历也能让她回味一生。
过了些许时间,乔轩逆流上了岸,乔轩手里还拎着几条鱼。
闪电让逆流自行捕食,小猴子吃果子早饱了,陶仁捡来了一些柴禾,闪电烤鱼。烤熟后三人分食。
要说做饭的手艺,闪电那也真的是没谁了。虽然她最初练习厨艺是因为挑食不愿意在野外吃干粮。
三人吃完后,逆流也咬着两只特别肥兔子回来了,在获得闪电许可后便开始吃了起来。
此时已经月上中天,三人上了树也就很快睡下了。逆流睡在树下。
半夜风凉,闪电特意搂住了陶仁,免得她着凉。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轻微的步伐惊醒了逆流。它低声轻吼,唤醒了乔轩与闪电。闪电搂着陶仁的手一动,陶仁也惊醒了 。
“怎么了?”陶仁揉了揉眼。“嘘……”闪电低声道。
乔轩闭上了双眼。半晌后,低声说道:“一行八人,皆为男子。扛一布袋,内装一人,初步判断为女子。”
闪电、陶仁皆倒吸一口凉气。她们这是遇上人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