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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想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流。
世间之事,总在不断的讯息变换中,很多事情,从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像春天走了,你阻挡不了夏天的到来。白天过去了,黑夜就会降临,周而复始,物转星移。
周世宗睿武孝文皇帝之子柴宗训即位一年后,殿前督点检、归德军节度使赵匡胤,谎称北汉连同契丹南下,骗得兵符北上,在距离东京东北二十里陈桥驿上演了一幕“黄袍加身,陈桥兵变”的戏码,兵不血刃的控制了周国的都城东京。赵匡胤率军回师,逼迫恭帝柴宗训让出了皇位,退而求其次做郑王。以宋为国号,定都东京,建立了宋王朝,开始了历史上又一个繁荣鼎盛的历史时期。
江山易主,改朝换代,坐拥天下的人换了,可是老百姓还是老百姓,他们的生活没有一丝的变化,东京城还是原来的东京城,不会多一砖一瓦,街道还是原来的街道,商铺还是原来的商铺,汴河还是原来的汴河。
宽大的御街中,一个弱冠少年与一个而立之年的男子并肩而行,少年阳刚明朗,男子剑眉英气,身姿挺拔。两人行走于人群中,不时的观看着周围的场景,时而点头,时而蹙眉。
而立男子笑说道:“这东京城恢复得还不错,看百姓们高高兴兴的样子,朕很欣慰。李隆,你功不可没啊!”
原来,跟在而立男子身边的的少年,名叫李隆。李隆肃声道:“臣不敢居功,这都是皇上治下有方。百姓能够安居乐业,是皇上爱民如子,为百姓谋福的结果。”
跟在李隆身边的而立男子,便是“黄袍加身”的主角,刚刚登上地位,夺了周国天下的赵匡胤。“行了,我们两人,你也不用奉承。你虽然年纪不大,资历尚浅,但你的能力也是众所周知的,所以,我准备提你做枢密院总使,掌管整个枢密院,替我处理军政要务。”
李隆有点受宠若惊,“皇上,这会不会不妥?”
“没什么妥不妥的,朕说你行,你就行。如今天下尚未一统,周边各国又虎视眈眈,很多的将领都带兵戍边,在东京城里,朕也只有你可以信任。”
一朝天子一朝臣,赵匡胤初建国,前朝的很多官员都是一个一个的被替换掉。有些冥顽不灵,坚持旧主者,甚至遭到了灭门之灾。如今他在东京城,除了一些跟他回来的旧部外,大多数都还是在边境驻守,偏偏他又是一个极度多疑的人,所以,前朝很多官员他都不敢任用,害怕哪一天在他身上发生的典故会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生,因而他能够信任的人很少。
李隆微微点头,肃声道:“臣遵旨。”
事情已商定,两人又继续往前走去。行至一座酒楼前,李隆不知不觉的停下了脚步。记忆倒退,回到五年前。
五年前,他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因为家里奶奶生病了,他家没有钱治病,无奈之下走到了这里。撞到了一个姐姐,偷了她的一块玉佩。可是,老天爷偏偏对他的行为看不顺眼,事情很快就被那个姐姐揭穿了。当时,他以为,自己死定了,看她的穿着打扮,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京城中的大家小姐可不是个好脾气的,一定会打死他,或者将他送到衙门里去,九死一生。
但是最后,他猜错了,那个姐姐非但没有将他送到衙门,而且还给了他钱,又给他买了糕点,让他回去请大夫给奶奶治病。后来奶奶病好了,他也经常到这一带等待寻找,想要当面谢谢那位姐姐,可直到现在,他也没再看到那个姐姐一面。不知她现在何处,生活得可好?此生,是否还有再见的可能?
“李隆,李隆,怎么了?”
听到声音,李隆回过神来,抱歉得说道:“对不起,皇上,臣晃神了。”
赵匡胤也不在意,笑问道:“在想什么呢?”
李隆也不瞒他,说:“想到了一个姐姐,她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要是没有她,恐怕现在,李隆已是一副骸骨了。”
“说到救命之恩,朕也想起了一个女子,当年若不是他,也许现在,朕也是一副骸骨了。只是可惜了,天妒红颜啊!”
当年那个名遍东京城的贵妃娘娘,宠冠后宫,才华卓众,聪慧绝伦。那个在战场上依然意气风发,奋勇杀敌的女子,就连他也钦佩。当年若是没有她,在潞州之围时,他们都会全军覆没。虽然只是一面之缘,但是她在他的记忆里,印象深刻啊!
他每次回京,走在街坊四舍,都能听到人们谈论惠武孝文皇帝的贵妃娘娘,甚至她死后,惠武孝文皇帝不仅将害了她的纪氏母族遣回老家,还将他自己母亲太后,自己的妻子小符皇后都送到了永泰寺出家。当中所有曲折他也不得知,只知道好像她有一个孩子,却不知如今身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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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的乌延山上。
一片五颜六色的花海里,开满了形形色色的菊花,向阳而绽,正在努力的汲取着秋日里温暖的日光,好让自己开得更加灿烂。形形色色的花海中,一座孤坟迎光而立,墓碑上刻着简单的几个字:夜门纪氏之墓,未亡人夜天立。
孤坟的四周除了各色的菊花,没有一丝杂草,可见这里被打理得很好,就连一片多余的落叶也没有。碑石上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丝尘埃,想必是经常有人擦拭。
通往孤坟的小径上,两个阳光俊朗身子卓越的男子并肩而立,背对着孤坟眺望着远方连绵的山脉。清风吹过,能清晰地听到落叶的刷刷声音,以及泉水流动的声音。这两人,是夜天和司空均。
“你怎么有空上来了,新帝登基,你应该很忙才对。”夜天说道。
司空均无奈一笑,说:“新帝多疑,很多的前朝旧臣都被他换了。如今的我,只是闲人一个,不过这样更好,悠闲自在,不用每日提心吊胆的过日子。”
夜天双手负于身后,说:“当年在潞州,我便觉得赵匡胤此人野心极大,城府很深。没想到,他的胆子大到敢篡夺柴氏江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野心。其实这个天下姓什么,谁是皇帝,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都不重要,只要没有战争,每天能够吃饱,生活平静,我们就很满足。”
“当年睿武孝文皇帝的那一番慷概愿景,十年开拓天下,十年养百姓,十年至天下足以。他也在努力的按照自己的愿景去做,只是可惜了,他一生的心血,终究是为他赵匡胤做了嫁衣。”
直至今日,他们两个也都能坦然的面对每一件事,每一个人,无论是活着的人,还是死去的人。司空转头,看着身后花海丛中若隐若现地一座坟墓,若有所思了一会又转过头来,说:“夜天,两年了,你也该放下了。日昇和碧月受的罪也该够了,你就成全了他们吧!要说到受罪,也应该是我来受,当年如果我不拦着你进宫,也许就不会有这悲剧。”
“事过境迁,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其实我早已经不怪他们两个了,只是我心里过不了这个坎。有他们两个的存在,我就会告诉自己,墨玉的死是他们造成的,和我没有关系。逃避了两年,自欺欺人了两年,总该是要面对的。”没想到,去年春节时的那一面,竟是他们两人最后的一面,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若他应了她的要求,去见她一面,是不是会少些遗憾?他忽然想起,他甚至连一句“我爱你”都没有对她说过,老天爷留给他的遗憾,太多太多。
“您能这样想就好。”
夜天释然一笑,转过头来问道:“听说辰轩回来了?”
司空点头,“嗯,出去两三年了,一点音讯也没有,还以为他在哪里死掉了呢,没想到前几日回来了,变化不小呢!”
“他是个喜欢刑律,喜欢办案的人。案子比他的家人和朋友都重要,他能回来,还真是稀奇。”
司空也是一笑,转头看向夜天,沉声问道:“你,难道真的要在这里过一辈子吗?”这乌延山好是好,可终归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
夜天也不知道,目前来看,他还是喜欢这里的。“我也不知道,等再过两三年再说吧!到时候雪儿长大了,或许我会带他去四处看看。”以前他娘,也总是喜欢四处去看看。
其实,司空是舍不得他们走的,他这么一问,也无非是想知道他有没有要走的打算而已。“走之前,记得告诉我一声。”
夜天转头,看着眼前的朋友。这个朋友,他只是一个文弱书生,不谙武功,却是他和儿子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他,也许就没有他们。可他从来没有一句抱怨,没有一句求偿。如果墨玉第一个认识的人是他,也许她现在还好好的活着,相夫教子,和乐融融。
“好。”
没有多余的话语,只有一个简单的“好”,便是承诺。
“爹爹,爹爹......”
两人身后,想起了一个奶声奶气地声音。两人同时回头,便看到他的儿子夜雪正由他的大舅子抱着,走向他们两人。
纪仲庭边小心翼翼地走着边抱怨道:“哎哎,你别动啊,你再动万一摔下来了,我可赔不起一个儿子给你爹啊!”
小孩子听不懂大人的话,只一个劲的伸手叫道:“爹,爹。”
纪仲庭和赵丹岫如今住在乌延山上,因为赵丹岫有身孕了,不适合再游荡江湖。身上没钱,又不想跟纪家有什么联系,只好投奔他姐夫来了。刚才和自己的外甥玩得还好好的,想容说吃中午饭了,于是差遣了他来找姐夫他们。哪想这外甥一看到自己的老爹,就把他扔在一边。
夜天走上前来,接过纪仲庭怀里的儿子,刮了刮他的小鼻子,笑道:“雪儿是不是不乖了?”
小家伙胡乱的挥舞着手中的小手,吧唧着小嘴巴,“我很乖,和舅舅玩很高兴。”
纪仲庭在一边翻白眼,笑说:“嗯,是很乖,差点把他舅妈的厨房给烧了。”
夜天笑了笑,“没事,烧了就烧了呗,烧了咱们再建一个。是吧,儿子。”
听听,这都是什么父亲啊,有这么教育孩子的吗?司空也看不过去了,道:“夜天,你小心他将来学坏了。”
纪仲庭也笑说:“就是,说不定他将来真的去放火呢!”
夜天抱紧怀中的儿子,看着他带着爱人的容颜,叹声道:“放心吧,学不坏的。就是学坏了,他娘在天上看着,也能将他纠正回来。”
司空和纪仲庭两人不禁一愣,这还是这两年多来,夜天第一次主动的说到墨玉。以往他们和他说话,都是小心翼翼地避开这个名字,能不说的就尽量不说。没想到今天,夜天能顺其自然的说出来,看来是真的放下了。
怀中的小家伙看着老爹身后的人,咧开小嘴巴,叫道:“干爹。”
司空不仅莞尔一笑,“记性不错,还记得干爹呢!”
“好吃。”小家伙笑说道。
夜天假装嗔怪地责备了一声,“小家伙,没出息,就知道吃。”司空每次上山来,都会带着很多好吃的东西来给他,久而久之,在小家伙的脑子里就有这样一个印象,干爹等于吃。
司空忙纠正道:“雪儿,干爹不好吃,是干爹送给你的东西好吃。”
三人不禁一笑,在这朗日的午后,笑声飘荡在山顶上,温馨而闲暇。笑罢,纪仲庭才记起来这的目的,“哦,差点忘了,姐夫,午膳已经准备好了,咱们回去吧!”
夜天收住了脸上的笑容,道:“你先带司空回去吧,我带雪儿去看看她。”
听到这话,两人也都止住了笑容,神情变得有些严肃。这个她是谁,不用猜也知道。司空看了看身后不远处沉浸在花海中的某一个地方,说了声“早点回来”之后,跟着纪仲庭回去了,留下身后的爷俩,去跟她叙话。
待两人走后,夜天也迈步往花海中的某个地方走去。秋天的菊花总是独特的存在,一朵朵伸长了脖子迎向阳光,吸取着天地间的灵气。走到目的地除,夜天放下儿子,驻足看着那块冰冷的墓碑发呆。
两年了,不知她在那个世界,过得可好?夜雪被放下来,得了自由,走上前两步,捡起碑上掉落的一片残叶,用力扔向远处。只可惜小家伙力气小,扔得不到一步远的距离。他走上前两步,捡起那片残叶,又往前仍得远了些,然后才转过身回到碑前,甜甜的叫了声“娘,雪儿和爹来看你了。”
夜雪不知道娘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这块又冷又硬的石头叫什么,更不知道那圆圆的包头下面是什么东西,他只知道,从他有记忆起,从他会说的第一句话起,他爹就经常带他来这个地方,让他对着这块墓碑叫“娘”,说里面躺着的那个人,是生了他的娘。他仰头看着神情专注的父亲,问道:“爹,娘听到我们的话吗?”
夜天低下头,看着脚边的儿子,笑说:“当然听得到了,娘在天上的某一处,看着雪儿呢!她会保佑雪儿快快长大,健康平安。”
他似乎还是听不太懂爹说的话的意思,转头看着身后,惊奇叫道:“爹,蝴蝶。”
夜天随着他的视线转身,顺着儿子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昨日还未开放的那朵花,现在已经盈盈向风绽放。花蕊上,一只粉色的蝴蝶正翩翩起舞。夜雪高兴地挣脱了他爹的手,小跑着过去,好奇地看着花蕊上的那只蝴蝶。
“你看看,儿子都大了,你什么时候才舍得起来看一眼啊!”
墨玉,此生有你相伴,当无悔憾。前面,有儿子在膝下玩闹,身边,有你脉脉含情。纵然时光飞逝,年岁已去,春去秋来,朝去暮归。纵使人世间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总是不间断,战火燎原,悲剧重复。唯不变的,便是这年年总相似的花海烂漫,朝起暮沉。
这便是你想要的生活,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累时,可以坐下来好好歇息。兴起,可以和清风一起,翩翩起舞。我们可以相互依偎,身无旁人,在安静地某一处,看日出日落,倦鸟归巢,花开花落,锦绣山河。
此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文——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