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9章 你怎么不打死我

青衫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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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逼,挨打很爽吧!”一个鄙夷的声音响起,江凯然努力眯起红肿的眼,只见说话的是大勇,旁边还有一个是王佳木,其他的就没别人了。

    “咳咳,打得好,打得好啊!孙子,你们怎么没把我打死呢?”江凯然强笑着,揉揉肿痛的脸蛋,硬气地说道。上一世,他做了六年的孙子,这一世,他死也不愿做了!

    “哦,想死,行啊,老子成全你!”大勇突然提高了音量,声音冷漠的吓人,更可怕的是他居然真的从屁股后面掏出一把匕首,是少罡的那把。

    大勇把匕首贴近江凯然,有点温暖的刀身,已经被他捂热了。

    “大勇,别冲动。”王佳木喝止道,随后又对江凯然说道:“你知道今天你为什么挨打吗?”

    江凯然冷哼了一声,说道:“知道又怎么样?不知道又怎么样?知道不知道,不都是被你们一帮孙子给逼的吗?”

    一时间,屋里竟然鸦雀无声,王佳木也是膛目结舌地看着江凯然,那眼神像是在打量一个外星人。

    “咳咳,江凯然,你行!你有种!想不到你一个怂逼,也能有今天这骨气。”王佳木咳嗽两声,扬起嘴角对他说:“这样吧,既然是个男人,咱们就把话说开了。你昨晚打了大勇那是实打实的,你自己也承认对吧?再说这事,你以为你勇哥会就这么完了?不,没那么简单。这样吧,我做主,你明天中午请他去搓一顿,敬两杯酒赔个不是,求他消消气,这事就这么算了。”

    江凯然闻言登时笑了,自己没听错吧?请他搓一顿!有没有搞错,打都打了,还要请你吃饭,放他娘的什么鸟屁!

    就算江凯然之前打算过花钱消灾请他吃饭,可那是建立在他招惹自己的情况下,凭什么现在自己白白挨打了受了一肚子气,还得请他吃饭消气,sb吗他?

    “你还真别拒绝,如果你敢说一个不字,我是不会说什么,但是有人让你在这个学校里呆不下去了,到时候,你除非转学。但是你家的条件,你觉得转学的费用你能接受得起吗?要我说,与其花那份大钱,还不如花点小钱消灾呢,你说是不是?”王佳木苦口婆心地劝说道。

    跟他磨了半天,江凯然也暗自思忖着其中的轻重,最后还是答应了。摸摸口袋,也幸好他这星期多带了点钱,不然还真不知道这星期怎么过了。

    唉,苦命人啊!江凯然仰天长叹。

    晚上回到教室,上晚自习正看书呢,江凯然忽觉有人拍肩膀,是一个长脖子的男生,叫洪梓谣。因为他脖子长,所以也得了一个长颈鹿的外号。

    洪梓谣在班里算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算是他不惹人,人也不惹他的那种人。王佳木他们对他从来都是客客气气的,而他对王佳木他们却也没什么好脸色。江凯然一直觉得他很厉害,却从没想过自己和他会有什么接触。

    长颈鹿有一点江凯然最看好——他很少先动手,也就是说,他不会无缘无故主动去欺负人。

    不过依照上一世对洪梓谣的了解,江凯然发现他喜欢先把人惹毛,等对方动手了,他才开始动手,在法律上来说,这叫正当防卫,不判刑的。

    不过重点不是法律,而是这样有够装逼而且容易获得支持。如果他只是动口不动手,别人只会说他无聊得像女人一样骂街,如果他先动手,别人会鄙视他唾弃他,如果他后动手,别人反而觉得他是对的,很有君子风度,便会支持他。

    而且他后动手,别人会赞他勇气可嘉,敢于反抗暴力,觉得这样的人就是个英雄,自觉的把他与痞子二字分开。

    他真的好奸!江凯然这样评价他。

    “咋,被打了。”洪梓谣看到江凯然脸上的伤,问他。

    江凯然点点头:“不然还能是摔得啊!”除了王涛,他也只有敢对洪梓谣这么说话了,因为洪梓谣一直都表现得很和气。不过话说最近王涛也不怎么搭理自己了,难道是因为自己惹了王佳木他们的原因吗?

    洪梓谣笑了,不知道是摇头还是点头,对江凯然说:“知道么,鳌败放出话来了,说你不懂事,要教训你。”

    又来了一个麻烦,江凯然心道:怎么我成天就不得安宁么?难道鳌败就这么点度量,说了他弟弟一句孙子,就这么记恨着?这也太不男人了吧!

    “要不要找人帮你?”看江凯然没说话,洪梓谣问道。

    “帮我什么?”江凯然知道这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俩不熟,而且没人想得罪鳌败。

    “当然是帮你报仇,今天打你的那位。”洪梓谣很淡定,说得跟玩似的,不过他的思维有够跳跃性的,直接从鳌败身上跳到大勇身上。

    江凯然摇了摇头,装什么好人,说不定今天打自己的那帮人里就有一个他呢,如果和他说想打大勇,万一某天他一个不小心抖落出去,只怕自己的麻烦又得接连不断。

    江凯然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所以还是谨慎点好,转过头去,不再理他。但是心中却因为他的话思绪万千,毕竟鳌败可不是个简单的人,不知道他要怎么对付自己,江凯然心里真的有些担心。

    因为这事,他一夜没睡好。

    第二天,江凯然在学校西面一条街上的饭店请大勇吃饭,同时还有王佳木、少罡、皓仔,不过最让他不爽的是,王佳木把鳌败与大黄蜂也带来了。

    王佳木是这么对江凯然说的,借这个机会,与鳌败套套近乎,说不定少罡那事也就算了。

    至于这位大黄蜂,他叫黄森,长得有几分帅气,身边总是美女不断,是鳌败最忠心的狗腿子和线报人员,平时还算低调,不过一般没人敢动他。

    这次他不但来了,还带了一个姿色不错的女生,搂着她在众人面前直晃悠。

    看到他带了女生,江凯然忽然想到自己,在人世间混了二十多年年了——哦不,加上前世,应该是三十多年了,却连一个普通的女性朋友都没有,更别说女朋友了。

    想想,都十七岁了,正是早恋的年纪,可是自己呢……唉,江凯然哀叹一声,想象都觉得愁。都说早恋不好,可是他却觉得,有早恋的人生才是完整的,所以他暗下决心,上辈子没能完成的事情,这辈子怎么说也要玩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