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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甜没有想到会再见金文涛,他西装革履,看起来比从前要意气风发许多,她心中有些失落,又觉得好笑,怎么,难不成对方变成了一个头发油腻,大肚便便的老男人,她就应该觉得高兴?
那只能证明自己当初爱错了怎么样的一个人。
可是看见他这样,心里不是不难过的,尤其是,他还没有认出祝甜来,而是自轿车上扶下一名看起来……冷艳高贵的女子,生得并不漂亮,但是高档的衣裙,价值不菲的皮包,都显示着她是千金小姐的身份。
“怎么样,这里不错吧?”金文涛殷殷切切表功。
而那个女子不过淡淡一扫:“一般般吧,我倒是觉得去迪拜更好,可是时间太紧了。”
金文涛只是赔笑,不敢反驳:“是是是。”
祝甜见此,虽然他比从前更神气,可是看在她眼里,无端一股猥琐谄媚的恶心样子,让她一眼都不想多看。
从前的金文涛,虽然有些愤愤不平众人的出生带来的不平等,却也勤恳努力,希望能够在城市里买房买车,而现在呢?现在却成了一条狗。
但是在别人面前却又挺直了腰板:“老板呢,老板?”
祝甜从屋里走出来,神情平静:“找我?”
“你是怎么做生意的,我们的房间呢……甜甜?”金文涛一怔,居然没有办法把这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和自己从前眉目都模糊了前女友联系起来。
祝甜冷冷淡淡:“是我。”她把钥匙丢给他,“房间在那里,自己去吧。”
金文涛的妻子一皱眉,傲慢道:“你是什么态度?”
“我就是这态度,爱住不住,不住就给我滚!”祝甜对上她,只觉一股恶气冲上喉咙。
那个女子怎么能够忍受这样的怠慢,立刻转身:“文涛我们走,太不像话了!”
金文涛想说什么,但是嘴唇微微动了动,却一句话没说,耸头搭脑就跟着走了,祝甜的弟弟祝斌正巧看见,皱眉冷笑:“姐,你瞧瞧他,一点出息都没有,就知道跟在女人屁股后面捡东西吃!”
祝甜不吭声,这个男人,她是曾经考虑与之共度余生的,是不是该庆幸幸好清醒得早?否则结了婚才知道真面目,后悔晚矣!
祝斌凑过去,神秘兮兮道:“姐,住在那边的那个客人,是不是就是温怀光啊?”
“是啊。”祝甜转身回房间,祝斌亦步亦趋跟在后面,压低声音:“姐,你和那个温怀光是什么关系啊?”
祝甜气乐了:“我能和他有什么关系,普通朋友最多了。”
“那他有女朋友没有?”祝斌怂恿,“爸妈都很迷他,不如你试着……嗯,你懂的。”
“去去去,小孩子家家,别乱说话。”祝甜赶他走,“他们那样的人,大概是不能轻易谈恋爱的吧。”
祝斌有些失望:“倒也是,大众情人么,连我女朋友都喜欢他喜欢得要死,才两部电视剧就这么火,啧啧。”
祝甜反倒是为温怀光辩护起来:“那是因为你没见他,见过他之后就知道是名副其实。”
因为这句话,祝斌死活要跟着祝甜去见见大明星,他们到的时候,温怀光正在院子里作画,就是以简单的水墨画锦鲤而已,他画得很慢却很仔细,祝甜和祝斌放轻了脚步,不敢打扰,他却还是发现了,搁笔一笑。
祝甜听见弟弟在耳边呢喃:“真要命,原本还以为一笑万古春是戏言,今朝才知确有其人。”
“你……在画画?”祝甜没话找话聊。
温怀光颔首:“嗯,随便画两笔。”
“画得真好。”祝甜既然是学美术的,自然有一定的鉴赏能力,“学了多久?”
温怀光摇了摇头:“没多久。”
是,别以为温怀光是富贵锦绣人家出来的翩翩贵公子,他从前只是京城庆春班当红的戏子而已,小生花旦都在行,曾经扮杨贵妃唱《长生殿》,一曲惊艳全京城,随后被人买下送进王府做了男宠,过了好几年,艳名远播,哪怕是长在深宫的公主也听过他的名字。
后来那个老王爷过世,他又辗转去了公侯家,过的日子也差不多,在这段日子里,他就借着这些达官贵人的宠爱留恋书房,学会了琴棋书画,学会了品鉴古董,最重要的是,他学会了取悦旁人,尤其是在床榻上的功夫更是炉火纯青,他们都说“温玉茗天生就是尤物”。
是呢,当初温怀光还不叫温怀光,而叫玉茗,乃是戏子的艺名,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叫什么,怀光这个名字,是她取的,记得当时她想了许久,才说道:“叫怀光吧,温谦君子,容颜有光。”
那一刻起,他从一个艳冠京城的男宠,变成了如今这个模样,谁看了,都觉得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干净无垢。
他没想过自己还能从泥泞里爬起来,站起来,站到她身边去——或许温怀光之所以是温怀光,自始至终,心里都抱着一个从未言说的奢望,他渴望变得更好,变得能够有资格去陪伴她,保护她。
而现在,他终于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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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甜和祝斌坐了好一会儿才走,祝斌对他非常感兴趣,追问了许多事情,温怀光能答的都答了,不能答的便含笑以对,好在祝家兄妹都不是死缠烂打的人,见他还有事情要忙,就很识相的告辞了。
公主全看见了,晚上他给她梳头的时候,语出惊人:“怀光,你应该离开我。”
温怀光扯断了她一根头发:“公主,”他急了,“怎么了么?”
“你应该离开我。”她凝视着他的眼睛,重复了一遍,“离开我,过寻常人的生活,到宫外去,娶妻生子。”
她又陷在了过去的回忆里,曾几何时,他在她身边呆了一段时日,然后身边的一个贴身宫女清莲马上就要被放出宫去了,她是知道他的身份的,并且对他心怀爱慕,公主全部都看在眼里,有一天忽然问他:“你愿不愿意和清莲一起离开?”
当时的他逃出生天没多久,听此立即惶恐道:“公主,你是要赶我走吗?”
“我不是要赶你走。”她解释,“清莲喜欢你,我知道,她马上就要回家去了,你和她一起走,然后过寻常百姓的生活,难道不好吗?”
她一直都觉得皇宫是一个漩涡,所以想让他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他不肯:“我不走。”
彼时的她不懂:“为什么,你不喜欢清莲吗?”
他没有回答,沉默以对,清莲临走前一天,不顾女孩子的羞涩矜持,来问他:“怀光,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我不会离开公主。”他说,“除非我带她走,不然永不。”
清莲何等聪慧,一听便泪盈于睫:“呵,你喜欢的是公主是不是?可是怀光,公主是金枝玉叶,何等尊贵,日后的夫婿,必定不会是你。”
他知道,但是从不后悔。于是清莲离开了,他还留着,公主开始还不明白他的心意,后来时间久了,也就明白了,从此再也没有提过让他走的事情,两个人心知肚明,他却始终不敢开口说出自己的心意,直到今日。
“公主,我不会离开你,我爱你。”
呵,到今天,这个陌生的时代,他们相依为命,他终于能够把这一句迟来的告白,轻轻在她耳畔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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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终于接到温怀光的回电,来不及抱怨他的关机,就立刻道:“那样的曲子你还有没有,十首就能给你出一张专辑!我问过了,专业人士都肯定了你的歌声,完全没问题。”
“一个月后。”温怀光还是那样淡淡的口吻。
莎莎立马拍板定论:“行,一个月后,给你准备出专辑!”她兴奋地面庞通红,对莫燕红直言道,“温怀光简直就是摇钱树!”
莫燕红都佩服自己当初慧眼识人:“可不是,过不了几年,肯定红得发紫。”她又问,“问起安娜的离职没有?”
莎莎摇摇头:“半个字都没提。”
“他倒是沉得住气,安娜以前那套,我也有所耳闻。”莫燕红皱眉,“她去了哪里?”
“轮回。”
“轮回公司啊,我记得上一次就是他们的那个易东来找怀光麻烦吧?”
莎莎闻此,笑道:“可不是,我也听说了,怀光给了他好大一个没脸呢。”
“真不知臊,演员是职业,不是床伴!”莫燕红年轻的时候也曾经遭遇过这样的潜规则,因此对此深恶痛绝,“你要看好怀光,别让他有什么绯闻,他现在的名声好得不得了,不求更进一步,保持就谢天谢地了。”
“怀光特别,不能足一而论,我看公司里的人都对他有好感,可是你看他对谁逾越没有?”莎莎是星光的老人,和莫燕红姐妹相称,因此说话直白无忌,“他心里有数,不像是这个年纪出道的,自持稳重。”
莫燕红点点头:“这倒是,你也知道我们这个圈子里脏事儿多,他上次撞见一回,居然完全不惊讶,我看他连眉头都没有抬一下,从没想过英雄救美。”
“我记得,以前带过一个小男生,到底是年轻心热,看见有女孩子被拖进房间里,立刻就要冲过去,我说他几句,他还说我铁石心肠。”莎莎唏嘘,“但是你看温怀光,你说他冷清,但是就算是扫地的清洁小妹滑了一跤,他都是会去扶起来的人。”
莫燕红哈哈一笑:“对啊,你看那几个记者,跟着怀光,拍了几张照片就上报纸,结果全是陌生人,弄到最后,干脆不登了,我们家蕊儿对别人都不屑一顾,可是就偏偏是他的死忠粉。”
“他已经不算是偶像明星了,这才两部剧呢,大概等《千古一帝》开播,他的人气还要旺。”
莎莎铁口直断,《千古一帝》的档期早就排好了,黄金档播出,收视率非常好,温怀光要到后半场才会出现,原定是四十集,剪辑之后却延长到了六十,温怀光的戏份大大增加,他和琳琅公主的爱情恐怕很快就会被津津乐道,虽然最后失败被处死,可是就好像明玉没有得到女主的芳心,最后却比男主角更受欢迎一样。
这就是所谓的大众情人了,粉丝们最好希望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若是能洁身自好,更是爱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