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王鹤不思

流火狼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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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海在扬州边境这春城的城郊,而实际上城郊还遍布着大大小小村落镇子不下十几个,李默兰没有骑牛,而是独自一人穿着寻常布衣腰挎长剑与寻常江湖游侠儿并没有什么区别,悠悠然走入一个小镇子,正准备找个地方买酒喝。

    在一家小酒肆刚刚买了一壶黄酒,坐在桌边还没来得及下嘴,就听到街头传来了不少喧闹的声音,李默兰眯着眼睛看过去,似乎是发生了一起决斗,稍微来了点兴致,虽说那边人挤人里三圈外三圈把两个正准备交手的高手围了起来,但是并不妨碍他注意里面的情况,其实也算不得什么高手,两个三品武修而已,都是剑客,在江湖上最多算三流,只是这个小镇子不大,百姓们也没见过什么高手,能有两个三品武夫对决已经足够让他们兴致高昂了,不停给二人加油打气,生怕这两个人化干戈为玉帛,就此罢手,错过一场精彩得较量。

    那边也很快就打了起来,只可惜因为众目睽睽下,谁都害怕丢脸,出剑的时候畏首畏尾谁也不敢放开了手脚,两个人三品武夫打得如此小心谨慎,甚至还不如普通青皮地痞打群架来得博人眼球,围观的闲人们看不懂其中虚实,以为只是自己不谙门道不懂剑法,故而反倒是叫好声不断,好似真从中看出了什么精彩对招,让人意外的是听到这些叫好声两个本来好似有生死之仇的剑客反倒更加怂了,你来我往和约好了一般,谁也不耍阴招,出剑光明正大,而且也不冲着要害去,两两之间宛如打太极,让李默兰险些笑出声。

    看完了这场好戏,李默兰买了根黄瓜坐在一块半塌陷的土胚墙上啃,在姑塞州南边草原上那几天基本都是啃干粮,味道实在不好受,此刻就是一根鲜嫩可口的黄瓜在他嘴里也能有千般滋味,让他感动得几乎热泪盈眶。

    “你咋在这里?”一个孩童站在李默兰所坐着的土胚墙后面,开口问道。

    李默兰扭头一看,发现是那个被唤作不思的小男孩,笑道:“我是个浪迹天涯的人,居无定所,来这里只是路过,你这孩子怎么又一个人在这里,你不怕你娘把你骂一顿?”

    “咱家就在这里,我娘当然也就放心了。”男孩说道,然后又问:“你腰上挎着一柄剑,是真剑?”

    “铁匠铺里二十两银子一柄的绝世好剑。”李默兰故意道。

    “真的哇?”男孩一脸憧憬:“我长大以后也想要和你一样,做一个骑牛走江湖的剑客,只可惜我娘不准。”

    “好男儿想做什么就去做,不然老了岂不是徒留遗憾。”李默兰笑道。

    实际上东豫王朝这些年都更加在乎科举,读书人远比武夫要有出路的多,尤其是国子监的学生们出来往往比修道者要更加扯高气扬,除非你是百里挑一有修道天赋的天才,不然只是寻常五品四品的江湖武夫,未来也不过和平湖镖局的那帮人一样,靠着在刀尖上舔血来挣钱养家。

    男孩唉声叹气,大概还是觉得自己娘得话是不可抗力,叹息道:“我父亲就是一个非常厉害的江湖高手,只可惜除了小时候见过他一面外,就再也没见过了,娘说他是出去浪迹天涯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听娘说,父亲他可厉害了,好多神仙一样的高手都打不过他。”

    “你父亲?”李默兰微怔,心中有些遗憾,心想也许这个男孩的父亲已经葬身江湖之中,只是那个柔婉好看的女子不愿意告诉自己儿子真相,才如此叙说,缓缓道:“那他一定是个很厉害的人。”

    “对了,大哥你叫啥呀?”男孩忽然想起了自己还不知道这俊逸青年的姓名。

    “我叫李默兰。”李默兰微笑道,还抱拳行礼,尽江湖礼节。

    男孩有模有样的也抱拳还礼,说道:“在下王鹤不思。”

    听到这个名字,李默兰微微吃惊,正准备询问一下,不远处却有一个扎着羊角辫子的小女孩急急忙忙跑了过来。

    “不思哥,苟利国那家伙又去找你娘麻烦了!说是要换钱,不然就要肉偿,你赶紧回去吧!”小女孩喘息着说道。

    “什么?!”男孩大吃一惊,急忙掉头向着镇子边上的田垄跑去,这一刻什么江湖高手风度礼节可都忘得一干二净。

    李默兰瞧了瞧那扎羊角辫子的小姑娘,那丫头警惕道:“你是什么人?”

    “我是个好人。”李默兰嬉笑着从土胚墙上跳了下来,伸手去摸小姑娘的脑袋,小姑娘虽然很在意这位公子出色的容貌,但是关键时刻还是想起父母的嘱咐,不能与陌生人靠得太近,于是脑袋一缩。

    李默兰无奈收手,看了看田垄方向,也跟了过去。

    ……

    ……

    苟利国是镇子里一户比较有钱的屠户,家中比起寻常百姓家可以说是富裕许多,街坊邻里有需求都常向他借钱,他虽然来者不拒,但是也有较高的利息,并且将之视作了自己的谋生手段之一,在镇子周边的几户人家中,生活最艰难的就是与儿子王鹤不思母子相依为命的丁香一家了,那个名为丁香的年轻女子丈夫好几年前就出了远门,至今未归也了无音讯,许多人都传言她丈夫已经死了,但是唯有她死都不信,除了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扯大外,就是等着自己丈夫回来。

    苟利国虽然也有有房姬妾,但是比起那俏寡妇丁香还是相差甚远,他早已经对这个镇子里外都比较有名的俏丽寡妇垂涎已久,可是那女子性格贞烈,宁死不从,让他始终不能得逞,不过他也不恼,丁香一家在他这里可是有着不少欠款,足足四十两,要知道四十两可意味着一户百姓安安稳稳过大半年日子衣食无忧,就那俏寡妇卖女红谋生,猴年马月能把钱还上?

    既然手里有把柄,就不用担心,苟利国自认为早晚能把那贞烈寡妇给办了,也不急于一时,只是时常到丁香家嚣张跋扈一番,一方面是警告她别忘记欠款的事情,另一方面就是试着说服她改嫁给自己,还可以让她儿子王鹤不思有钱去私塾先生那里读书,百利而无一害,有何不可?只是女子丁香始终不同意,这让苟利国的心里愈发的烦躁起来。

    “你欠得钱到底什么时候还?”坐在丁香家的凳子上,苟利国敲着二郎腿冷笑着看向那面有悲戚的俏寡妇,大声道:“我说了!你若是改嫁给我,别等你那早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男人回来,你家儿子现在早已经读万卷书了,你也何至于为生活发愁节衣缩食?”

    女子轻声道:“再……给我一点时间,我想想办法还上……”

    苟利国冷笑道:“再给你一个月,你又能从哪里弄到钱来?不如……”

    说着起身走上前去,步步紧逼,女子后退两步,色厉内荏道:“你想做什么?”

    这时候,一个男孩蓦然冲入屋中,撞在苟利国的身上,大叫道:“不许欺负我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