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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可可今日前来。
不成功,便成仁,不打算走了。
她无赖起来,甚至比市井流氓还要更胜一筹。
沙冈贪图美酒和佳肴,吃了一个肚子浑圆,此时坐在摇椅上休息,慕容可可收拾好餐桌,还在屋中打扫了一圈,这才从屋子里跑出来。
“沙冈大叔,房间已经打扫过了,你看看,满意吗?”
“嗯,小丫头很勤快,我来问你,小丫头,你这一手厨艺,跟谁学的,刚才那只烧鸡,不是偷偷从山下买来的吧?”沙冈惬意的说道。
“沙冈大叔,烧鸡好吃吗?”慕容可可端着一杯茶,守在沙冈身后。
“好吃,好吃,是比那山中师傅做的好吃几倍,我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喝道这么美味的烧酒了。”
“那就成了,想不想经常吃?”
“哎呦,若是那样,求之不得,不过这饭已经吃过了,你总该办正经事了吧?”沙冈眯着眼睛,慕容可可的来意,不用脑子想,他都知道。
“我哪有什么正经事啊,哦,对了,明日,我再送酒过来。”慕容可可打着马虎眼。
“现在趁着我高兴,你若是不说,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店了。”沙冈道。
慕容可可想了想,道:“这烧鸡,你可知道是谁打来的?”
“莫非是那个小子!”
“除了他,还有谁,这可是小月哥哥特别打来孝敬您的,你不知道,他可是走了很远,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找到的。”
“你跟我提这个,又有何用?”
“我知道没什么用,沙冈大叔,是当真不收小月哥哥为徒咯,小月哥哥,可是很努力的?”慕容可可道。
“这事,你还不死心?”
“可是饭,您也吃了,酒,您也喝了,你总不能…!”慕容可可凑过去,按着沙冈的肩膀。
“哼,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好心,这才是你的狐狸尾巴,小丫头,不是我不收你小月哥哥为徒,是我发过誓,不收徒弟,我如何出尔反尔,有一就有二,倘若今日收了你小月哥哥,那他日别人也来找我修行,我又当如何?”沙冈终于说出来了实话。
“原来如此,那您可以不收徒,只管随便教他几招就是。”慕容可可道。
“丫头,你如此苦口婆心,倒是少见,我了解你的诚意,只是修行之事,那有随便的道理,你且先回去吧,不要再来了,酒我这里也有,烧鸡吃过一次,便不再想了,你休想用这个诱惑我。”沙冈挥挥手送客。
慕容可可见沙冈铁了心,顿时有点心灰意冷,但她及时调整过来。
如果修行当真那么简单,那就不是修行了。
慕容可可不会放弃的。
“那我走了,沙冈大叔。”慕容可可提着菜篮子走出小院,返回林妖月的小屋。
林妖月此时正坐在门口,傻傻的不知道做什么。
见到慕容可可回来,林妖月笑着迎上去,问道:“结果如何?”
“你看看我的面色, 便知道结果了吧?”慕容可可板着脸说道。
“可可,真要谢谢你,你当真不需要为我如此辛劳。”林妖月愧疚的说道。
“小月哥哥,你是天才,别人不信,但我坚信不疑,但是你缺少机会,如果可以得到沙冈大叔的指点,日后你必定可以成为身法大师,所以我不会放弃,就若是要感谢我的话,就多多努力吧。”慕容可可笑了笑道。
林妖月不知要说什么。
千言万语的感谢,他说不出口。
通过这几日的接触,林妖月更了解了慕容可可的为人。
她率真,坦诚,开朗,活泼。、
林妖月觉得自己已经被慕容可可都感染了。
在余下的几日,每天早上起来,林妖月都不见慕容可可的影子。
但厨房里的炊烟才刚刚熄灭,还留着有香气,和餐桌上的早餐。
慕容可可继续着她的计划。
每天都带着菜篮子给沙冈送去好酒和好菜。
希望借此可以打动沙冈。
孟德的队伍,经过长途跋涉,距离齐白山越来越近了。
这天午后,阳光正盛,孟德的队伍在树林中纳凉休息。
那名孟德的亲信,独自一人来到深林之中。
他的对面一棵大树上,坐着一个穿着披风,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男人。
那人是故意将自己的脸遮起来,长久以来,没人知道见到他的样子。
见过他样子的人,都已经不在了,死了。
“这就是计划?”听了对方的讲述,男人回应道。
“对,这就是计划,钱不是问题,孟家愿意出一千金要林妖月死,你若是可以杀了那魔女,价码将提高到一万金,甚至是两万金,只要你能成功。”
一万金,那是一个普通家庭花三辈子都花不完的,这个价码,极具诱惑。
然而树上的男人却冷冷的说道:“一万金吗,这可是我们合作以来,最高的价码了,但是我要这个钱没什么用,俗话说,有钱赚,但也要有命去花啊,林妖月不是问题,齐白山上的一个小学徒,手到擒来而已,至于那魔女,就当我不曾听过,你也没来找过我,我是断然不会做的。”
“莫非你是怕了?”孟德亲信,嘴角露出一副讽刺之意。
“你少用这种激将法,我也很不喜欢你现在的表情。如果你的情报无误,那魔女定然是水云天的三姐妹之一,虽然不确定到底是谁,那都是不能触碰的存在,在魔域之中,水云天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羽衣,羽美,羽落三姐妹,几乎没人敢惹,魔神都得让她们三分,更何况是我,我劝你,还是算了,免得给自己找麻烦,死一个人,总比死整个家族要好。”蒙面男人说完,身影渐渐隐去。
原来这只是男人的一个残像,而男人的本尊远在百里之外,现在正在齐白镇里休息。
往日来到齐白山下的人很多,怪人也很多,没有人会注意到店里何时多了一个穿着黑色衣服,面带黑纱的家伙。
这个男人高高瘦瘦的,闯入一间小客栈,走到柜台前,啪的一声,将钱袋子扔给伙计。
伙计一看,眼睛放光,笑呵呵的招呼道:“客官住店?”
“要上房,再准备一桌上等的饭菜,对了还有一壶好酒。”男人说道。
“就来,客官请稍等。”伙计引着这位年轻人走入客房,并时不时的观察男人的脸。
男人带着面纱,只看得见眼睛,看不见模样,但是那眼睛,瞳孔漆黑,格外的光亮,穿透力极强,使人望上一眼,就再也忘不掉了。
伙计的眼睛对上男人的眼睛,顿时感觉到一丝丝的冰冷。
男人整个就像是一块冰。
伙计马上从房间里退出来,道了一声怪人。
男人进门之后,揭下面纱,对着镜子照了照。
镜中出现了一张俊俏的脸蛋,皮肤很白,轮廓分明,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的额头上有一道伤疤,就好像是被人用刀子刻上去的。
“哼,孟家那群混蛋,居然敢动水云天那三个娘们,我看真是活的不耐烦了,不过,这个林妖月也真有点意思,居然跟水云天有来往,不管了,没人跟钱过不去,若是杀了一个林妖月,相信水云天,也不会因为此事而跟我大动干戈的。”男人自言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