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粉红色的骷髅

苏晋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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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地洞的出口,恰好在距离玄黄酒店不远的一处山谷,恰好也已经脱离了那些不断杀来的黑衣刺客们的包围。

    钻出地洞出口的时候,玄黄酒店的老板带着一种怨毒的眼神,怨恨似的看着从他身后跟出来的朱三老人。

    他的手中,突然出现了一只骷髅!

    粉红se的骷髅!

    ——粉红骷髅!!!

    带着一种近乎埋怨、抱怨、哀怨般的“怨”气,突然漫向惊慌失措、不知所措的老人。

    ——“骷髅”许下了他的“怨”。

    ——“骷髅”许“怨”。

    试问天下,又有多少怨气可许?民不聊生,怨声载道,能有几人关注?怀才不遇,怨天尤人,悲愤问天,又有几人听闻?

    一种怨恨、怨毒般的怨气,罩向毫无防备的朱三老人。

    华服青年的手又动了动,这个人手中的骷髅居然没能再攻击下去,因为华服青年的手,就在他一动之间,已死死地攥住了这个人的手腕。

    华服青年突然冷冰冰地道:“你是‘骷髅’?”

    玄黄酒店的老板带着一股奇怪的怨气,道:“不错,我就是‘骷髅’。”

    华服青年很纳闷,问道:“刚刚在里面的时候,你本可以出手的,为什么没出手?”

    “骷髅”冷哼道:“如果我出手了,又怎么能逃过你们这些高手的合击?”

    华服青年不解地道:“难道现在就可以出手了?”

    “骷髅”怨恨似的眼神,带着一丝得意的神情,道:“我已不必再出手了,因为这里就是你们的坟墓。”

    华服青年似乎不信,道:“哦?”

    “骷髅”解释道:“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四周。”

    他们果然已经被那些黑衣刺客团团围在四面环山的山谷里,犹如瓮中之鳖,真是插翅也难飞了。那些不知从哪里杀过来的黑衣刺客,居高临下,占据了很好的位置。

    “骷髅”yin恻恻地道:“只要我一声令下,你们就会被乱石埋葬。”

    华服青年摊开另一只手道:“请!”

    “骷髅”皱了皱眉道:“请什么?”

    “请下令。”

    (二)

    转着铁胆的老人思索了半晌,突然道:“听说大雁阁是被朝廷剿灭的?”

    眼神晦暗的锦衣人晦暗地道:“不错。”

    老人得意地道:“如果被蒲花知道了真相,你猜他还会不会出手?”

    雷照青天想了想,恍然大悟似的道:“我想,他非但不会出手,还很有可能倒戈相向,杀之而后快。”

    “那就让他知道。”

    (三)

    “骷髅”再动,华服青年还是死死地抓住他的手,居然没有出刀。

    莫非他想从骷髅身上找出什么来?不错,照现在的情形看,也只有从他身上,或许才能查出刺客们的来历,才能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刺杀朱三老人,乃至查出背后主使的人。

    蒲花从地洞里钻出来的时候,恰好看到华服青年抓着“骷髅”的手,突然怪叫道:“别碰他的手!”

    华服青年一愣,他突然发现自己的手,居然在慢慢地变se,变成一种接近死亡的死灰se。

    ——没人敢轻易碰“骷髅”的手,没人敢小看“骷髅”杀手的“积尸**”。

    当他一愣神的工夫,“骷髅”已从他手中挣脱了手腕,疾飞而去!

    假寐的汉子又一次发出了他的魔铃。

    神奇的铃声犹如大漠深处传来的幽深辽远的驼铃声,一波接着一波地飞向了“骷髅”。

    杀手“骷髅”回手抛出了手中的骷髅。

    昏黄se的魔铃与粉红se的骷髅在半空相撞,从“骷髅”手中飞出的这只骷髅居然突然炸开了!

    就像河南火器门王家制造的炸药,带着毁灭的力量炸开了。

    一道巨大的掌浪从朱三老人的身侧发出,撕下“铁搭子”夫妇手臂的壮汉又一次出手了,居然将半空中爆裂开来的魔铃和骷髅,推出了七、八丈远。

    好雄劲的掌法,好威猛的掌力!

    炫目的闪光和惊天的炸响过后,“骷髅”已逃之夭夭了。

    惨呼声却突然从山谷上面传来。

    那些黑衣蒙面的刺客,居然一瞬间被人she杀了!

    一哨人马从山后杀出来,旌旗招展,马蹄翻动,兵戈耀扬,临战有法,行进有度,不像是普通的江湖草莽。等到临近了,蒲花才看清,这队人马居然是朝廷的锦衣马队!

    一个葛衣人背着一方漆黑的盒子,策马而来,人未到,呼声先至:

    “圣上,小心蒲花!”

    ——圣上?这是只有皇帝才可以拥有的称呼,他称朱三老人为圣上,莫非这位神秘的朱三老人正是当朝天子万历皇帝?难怪此人会有如此气度,如此排场。

    想到大雁阁惨死的同胞故友,手足兄弟,蒲花不禁怒从中来,一怒挥剑!

    ——如果不是这个人,“一梦锁千秋”苏梦迟就不会出宫徇私,横征暴敛,残害百姓。

    ——如果不是这个人,大雁阁就不会被重兵围攻,遭受灭顶之灾。

    ——如果不是这个人,他也不会亡命天涯、落拓江湖,颠沛流离,生不如死。

    仇人当前,近在咫尺,惟杀之而后快!

    蒲花猛然挥起手中的天敌剑,涌起“兀自狂杀小天下”般的热血豪情,要为天下苍生、黎民百姓,杀了眼前这个不问政事二十余年的无道昏君!

    “不能杀!”

    华服青年忽然盾牌般挡在老人身前,高声叫道:“想杀他老人家,先杀我!”

    “还有我!”

    刚才受伤熟睡的小孩儿,不知何时也已经醒了,居然也傲然决然地挡在了老人身前。

    那几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也似要准备出手了。

    蒲花不屑地冷眼扫了他们一眼,却终于忍不住问道:“你究竟是谁?”

    “孙振锋!”华服青年冷冷地道。

    ——这位华服青年居然是昔年“寻花浪子”孙径庭孙十七的后裔,当朝御史、一品侯孙振锋!

    ——只因为当年孙十七曾受过太祖朱元璋的恩惠,就令自己的后人世代保护朱家的子孙。传到这一代,恰好是眼前这位冷傲正直的孙振锋。

    蒲花惊喜似的道:“你就是小神侯‘沧海一星’孙振锋?”

    “你又是谁?”孙振锋冷冷地看着他,似已准备用身体xing命,挡住蒲花手中那柄狂杀必杀的天敌剑。

    蒲花扬眉道:“我是蒲花。”

    孙振锋的脸上,也在冰冷中透出一股喜se,喜上眉梢般地道:“你就是蒲花蒲大哥?”

    ——当年“寻花浪子”孙十七与“剑中不二”蒲鹰曾有共死之誓,八拜之交,其后人虽未曾来往,亦有兄弟之谊。

    蒲花看了一眼惊魂甫定的朱三老人,道:“此人必须杀!”

    孙振锋道:“为什么?”

    蒲花怨恨地道:“是他剿灭了大雁阁,害得我兄弟殒命,家园尽毁,落拓江湖。我要为死去的大哥、二哥,还有那三百多位弟兄报仇!”

    孙振锋却道:“天命不可逆,圣上不可杀。”

    蒲花冷叱一声,道:“哦?”

    “世兄可知道大雁阁两百年来,为何厉兵一隅,巍然不动?”孙振锋急忙解释道,“因为太祖曾有暗谕,大雁阁曾对他有恩,能不动,尽量不招惹。何况剿灭的命令是锦衣统领颜似知讨下的,圣上并不知情。所谓冤有头债有主,蒲大哥不会是非不分吧?”

    蒲花缓缓垂下了手中的天敌剑。

    他不得不承认,孙振锋所说的,并不无道理。

    “世兄,这些年来,为何不来京城找我?”孙振锋走上前,紧紧地握起他的手。

    蒲花压下了胸中怒气,长叹一声,才转颜微笑道:“听闻兄弟你位高权重,公务烦身,我这江湖草莽,怎敢高攀?”

    孙振锋伸出一只手来,大义凛然地正se道:“世兄说笑了,你我祖上有情,今生有义。我们的关系、情义,又岂可从凡流俗?我只恨不能擅离职守,到大雁阁去寻你看你拜访你!”

    二人四手相握,如同久别重逢的兄弟,寒暄不已。

    “现在不用去大雁阁,你也一样能看到我了。”蒲花黯然神伤似的道。

    他突然又挥手拍拍小孩儿的肩膀,道:“好小子,我记住你了。你叫什么名字?以后这江湖上,谁敢欺负你,你就让他来找我。”

    小孩儿仰起头,拍拍胸脯,傲然道:“师父,我叫朱由检。以后这天下谁敢欺负你,你也让他来找我!”

    不愧为皇族后裔,神情、气度自有一般帝王之相。

    背着那方漆黑盒子的龙布施忽然跪倒,道:“圣上,蒲花惊扰圣驾,臣恳请将其诛杀。”

    朱三老人万历皇上忽然摆了摆手,淡淡地道:“检儿的话,你没听到吗?我也是这个意思,以后这天下谁敢欺负蒲先生,就让他来找我!”

    皇上的话,无异于圣谕。

    纵观天下,得此圣谕者,惟蒲花一人而已。

    ——纵使叶向高、关天王、孙振锋、风昭然、骆思恭,这些朝中栋梁;纵使方从哲、颜似知、周别离这些朝廷佞党,也未曾受如此厚恩。

    就连那位胖胖的中年人、那四位神秘的高手和富态的李进忠,脸上都不免露出惊异和艳羡的神情。

    尤其是那位李进忠,除了惊异和艳羡,还隐约流露出一丝嫉妒的神se。有谁会想到,正是这个人,ri后会有一个令人更惊异和艳羡,竟至令人惊恐畏惧、恨之入骨的名字——魏忠贤呢?!

    谁知蒲花并不领情,扫了一眼在场的这些人,微笑着摸了摸朱由检的头,只对孙振锋回首道:“为兄还有要事在身,咱们后会有期。”

    说罢,已转身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