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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可增当场就傻了,以前总是自己威胁别人,而且变着法威胁,怎么高兴怎么来,今天终于轮到自己了,人家楚光兴虽然表面上没什么势力,暗地里可说不好。 邢可增心里突然冒出一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楚光兴带了两个小妞,明显是来玩的,可是就碰上几个脑残,偏偏有个脑残还跟自己有点亲戚,邢可增寻思着,他就算一开始没打算着坑自己,可自己带着人过来,明显是给吴观升平事儿呢,这就已经在这场对决中处于绝对的下风了。
邢可增欲哭无泪,想惶惶而逃之,转眼一想这迷城就是自己的,本来摆出来五个手指头代表着五十万,可桌子上这五块钱是怎么回事?
邢可增哭丧着脸,强颜欢笑:“哥哥,咱……”
“不够?”
楚光兴一句话噎的邢可增不轻,又说道:“你欠我钱还没还呢吧?”
邢可增吓得浑身一颤,双手扶着头内心做着激烈斗争,这酒吧要是让给楚光兴,自己顶多能到手几万块钱,还是楚光兴大慈悲的情况下。不过在邢可增印象中,楚光兴撑死是个邪菩萨,就算是个邪菩萨,那上辈子也得是个铁公鸡。
楚光兴并没有进一步的逼邢可增,毕竟活路是要给的,看看邢可增是怎么态度,其实一切还得取决于楚光兴的心情,好在他今天心情不错。
“哥哥,十万块,你要是觉得行,这酒吧马上让给你。”
楚光兴略微沉吟了一下,说道:“十万块没有,五万。”
邢可增叹了口气,“行吧,那钱……”
楚光兴笑了笑说道:“我一会叫人送来,你把合同啥的准备好。”说着三人起身就准备走。
“好……那哥哥嫂子们慢走。”
楚光兴三人大步流星的走出了迷城,留下邢可增无可奈何的站在原地,心道:“比不起啊……”
第二天,邢可增团伙儿正式退出江湖,树倒猢孙散,其实邢可增的决定还是比较聪明的,事后邢可增的确说过,要是当初没把酒吧让给楚光兴,兴许自己早跟世界说拜拜了。
送钱的是阿呆,接管迷城的也是阿呆,阿呆之前的黑网吧也关了,阿呆说作为汉荣市新一代的黑道龙头集团,必须得干点大的,说出去让人感觉遥不可及的。
在李瘸子,吴老三,邢可增三伙人的相径离去之后,汉荣市的酒吧以及kTV类产业暂时进入了一个无序状态,急需有人填补空白,虽说阿呆接管了迷城,可迷城仅仅是一个,完全满足不了汉荣市年轻人的需求。
另外,李瘸子,吴老三的地盘还有一些二流势力在激烈的争夺,恐怕要这种格局稳定下来会进行相当漫长的一个过程。
阿呆带着一些年轻孩子投入了酒吧这个行当,第一件事就是装修,酒吧的钱也不是很好赚的,在之前,这一行竞争激烈的很激烈,酒吧的风格,音响设备,调酒师,驻场歌手的能力,dJ的水平,酒吧舞女等等的问题,都会影响到酒吧的展。
楚光兴的事迹已经在汉荣市传开了,前几次不说,就说最近的,经历银行连环案,一点事没有的从里面出来,这就已经值得很多人去膜拜了。五万块拿下了邢可增的酒吧,要知道当时的状况,整个汉荣市所剩的酒吧寥寥无几,邢可增也是老油条了,就这么五万块拿下了价值百八十万的迷城,这就说明很多问题。
近年来汉荣市的展方向也一直往东展,过不了多少年,东区将成为市中心一般的存在,风声早已传遍了整个汉荣,一级一级的审批的确让人头疼,不过前景还是好的。
而迷城酒吧的位置就相当好了,作为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型酒吧,专业的调酒师,水平一流的dJ,时尚的风格,无一不在吸引着年轻人的眼球。
在将来东区展起来之后,迷城的赚钱度绝对是现在的几倍不止。
楚光兴对这种行当倒是没有什么想法,迷城是送给阿呆的,他楚光兴的兄弟一辈子开个小黑网吧,小打小闹不说,什么时候是个头?楚光兴出钱,支招,全力支持阿呆搞酒吧,阿呆高兴的睡觉都流口水。
这天晚上,阿呆的人已经全面接手了迷城酒吧,照楚光兴的话,眼下不适合大装修,特殊时期特别行事,原本迷城的各种工作人员继续上班,五点开了门,阿呆整个人兴奋不已,人模狗样的穿着小礼服,在酒吧里转来转去。
楚光兴开着自己的车一路来到迷城酒吧,迷城酒吧已经不是迷城酒吧了,阿呆突奇想换了个极其霸气的名字“群狼部落”。
楚光兴进了群狼部落,阿呆看见就过来招呼楚光兴随便找了个位置做了下来,时间还早,酒吧里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客人,酒吧驻唱歌手在调试仪器,在一旁休息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穿个红色夹克袄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阿呆看过楚光兴的目光,“兴哥,那是昨天凌晨才应聘来的贝斯手,上来就来了一曲,哥几个听得热血沸腾。”
楚光兴点了点头,“嗯,不错。”
阿呆得意洋洋的笑,却没现楚光兴看那贝斯手的目光有些不同,竟然有些寒意。
似是察觉到了两人的目光,贝斯手睁开眼看向楚光兴的方向,并不差异楚光兴的出现,淡然的笑着,摆了摆手。
楚光兴自然回礼,眼中的寒意愈的沉重。
楚光兴晚饭都没回家吃,一直坐在群狼部落,边和阿呆说话,边时不时的用余光看一眼那贝斯手。
夜来的很快,群狼部落酒吧的人越来越多,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早已经进入了状态,尽情的演奏着。
酒吧里的客人也是各自忙着,喝酒,蹦迪,乱七八糟的,到了贝斯手的专场时间,一曲speed ki11s把酒吧的气氛推向一个制高点,贝斯手的手法更是让人眼花缭乱,赞叹不已。
“怎么样?兴哥,不错吧。”阿呆得瑟道。
楚光兴不可置否,笑了笑说道:“不错。”
话音刚落,一伙儿年轻人走进了群狼部落,眼神直直的看着正在演奏的贝斯手,这伙儿人手中都提着乐器盒,嫉妒的看着台上的贝斯手,眼神不善。看来是想挑战的。
阿呆一看就急了,刚要起身叫人招呼这群年轻人,楚光兴拉住阿呆,点上一根烟,淡定的说道:“没事,坐下看戏。”
酒吧找事是再平常不过的了,年轻人爱音乐,想要挑战比自己水平高的人,更是一种让人觉得有看头的事情,酒吧里的客人也看出了是怎么回事,一波一波的起哄。
台上的贝斯手巍然不动,仍在尽情的演奏,看都不看向他走来的这群手提贝斯的年轻人。
阿呆有些着急,“兴哥,这小子明显不是他们对手啊,这么好一个贝斯手到时候给弄走咋办?”
楚光兴拍了拍阿呆的肩膀,从兜里捏出来一张卡片递给阿呆,笑而不语。
阿呆接过卡片,有些诧异:“五爷帮?干什么的?名字挺霸气。”
楚光兴双手比划了一下,轻声道:“嘣。”
阿呆瞪了瞪眼珠子,看看贝斯手又看看楚光兴,有些怀疑:“他?不像啊……”
楚光兴笑而不语,摆了摆手让阿呆继续看。
这帮年轻人走到距离舞台最近的一个包桌上,其中一个小伙子随手拿起一个空的啤酒瓶就往贝斯手的方向扔,贝斯手仍在演奏,只是一个技巧性的转身,没有惶恐的躲闪,倒是有些华丽,引得酒吧客人纷纷叫好。
小伙子有些恼怒,又抄起一个空瓶子作势要扔,这群年轻人中的一个似是领头的人一把拉住了他,“还嫌丢人不够?扔都扔不准!”
小伙子顿时尴尬了起来,也不顾客人嘲笑,跟着大部队一样,拿出来了手中心爱的贝斯,准备挑战。
一曲完毕,赢得无数掌声,那领头的人毅然跳上舞台,一手拎着贝斯,问道:“你想怎么玩?”
贝斯手看都不看来人,拿起话筒说了句“谢谢大家”一手拎着贝斯跳下了舞台。
酒吧里出阵阵哄笑,起哄者绝不在少数,甚至有人大喊:“干他!干他!”
领头者尴尬不已,刚才在人家演奏的时候扔酒瓶子就已经很掉份儿了,更何况还没有扔中,这下那人理都不理自己,再去以多欺少就丢人到家了。
楚光兴倒是很欣赏那贝斯手,招呼阿呆:“叫人把那群孩子轰出去,一群怂包。”说完站起身拍拍衣服朝门口走去。
“哎!兴哥,你干啥去啊?”阿呆喊道。
楚光兴头也不回,摆了摆手,喊了一声“五爷帮。”
在一般意义上的杀手,他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是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其他的报酬,杀人成事。他们化身于茫茫人海,作为细胞一样的存在,一旦时机成熟,细胞将进行癌变,对进行的事情也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