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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郎,这,这,这浅云圣女,她老人家怎么在这里?”
在黑沙城,绝大多数的男子,不论老幼,几乎都痴迷于浅云圣女。≥ 所不同的,就是有些人把她当作高高在上的女神,不敢有丝毫亵渎之心,而有些人却把它当作五打一的时候幻想的对象。就连年纪才只十四岁多一点的阙特勒,也不能幸免。所不同的,她对浅云圣女还存在着另外一份心思——愧疚。
想当初,为了让极度痴迷于自己的弋特勒听从自己的安排,乖乖地帮自己刺杀大周使臣,阙特勒就是用的浅云圣女来威胁弋特勒。而弋特勒也只能是乖乖地就范。这事情,张易之其实并不清楚,阙特勒却以为张易之是了然的。
而如今,看见浅云圣女竟然也在张易之的队列之中,阙特勒不由想起了那点昧心的事情,在为浅云圣女的出现疑惑的同时,也有些心虚。
浅云圣女的情绪显然并不高,只是淡淡地扫了阙特勒一眼,道:“阙特勒不必客气,我如今已经不是浅云圣女了,我现在随我干娘姓张,‘浅云’二字,就算是我的名讳吧。什么袄教,什么圣女,都已经成为过往,和我无关了!”
阙特勒呆呆地点头,望向张易之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怪异。这浅云圣女在黑沙城是何等地位,他是极为清楚的。这样的人,恐怕包括默啜在内,就没几个人不想把她收归后宫,但一个个不是有心没胆,就是有胆无能。而现在,张易之非但把她给骗到手,还哄骗得她宁愿丢弃那在黑沙城内一言九鼎的地位,冒着性命危险私奔,这种能事,又有几个人具备呢?
张易之现在已经是懒得解释了,像阙特勒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他解释也解释不过来。反正,阙特勒现在是要随着自己一起南下的,大家在一起时间长了,自然会知道怎么回事,多费那唇舌,也是枉然。
当下,张易之没好气地说道:“走吧,这松漠之地,咱们都是第一次履及,怎么走,谁也不知道,咱们还要找个人问问路呢?”
这时,一直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只顾默默看着张易之的一言一行,却没有出任何声音的李香儿忽然开口了:“这路途,我却是熟悉,我来带路好了!”
张易之笑道:“差点忘记了你是契丹的公主,对于这里的地理,自然是熟悉的。”
李香儿淡淡一笑,她想告诉张易之,现在的自己,已经从内心里放弃了自己公主的身份,但话到嘴边,她还是咽了回去,只是默默地勒马向前。
事实上,松漠这么大,绝大多数地方,李香儿也是不熟悉的。她之所以熟悉眼前这片地方,是因为在这附近,她已经和追杀她的契丹人,进行了好些天的躲猫猫游戏。而现在,李香儿要带张易之去的,是她所知道的最近的大周军营。
且说那一对契丹兵将错把阙特勒的骑兵队当作围剿他们的人马,一路向南逃逸,一口气跑出了五六十里,感觉后面实在是没有追兵了,才渐渐放下心神,各自勒住马,开始停下来歇息。
方才逃走的时候,有些问题他们没有来得及思考。现在,他们却不得不开始面对这些问题。
这些问题之中,最为紧迫的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今后何去何从,第二个是如何向上面交代。
第一个问题更加紧迫。
这是一个武力决定一切的世界,每个人都梦想着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若是有人有了这种力量,想要让他主动放弃,是极为艰难的。
这支队伍里面的那个将军,就属于这种情况。本来,这一百多人,只是孙万荣拨出来,让他率领着去追杀李香儿的。不想阴错阳差的,孙万荣大败于大周和突厥的联军之手,连自己也被手下的奴隶当作换取富贵前程的筹码,给割下了脑袋。这样一来,这一支一百来人的队伍,就没有了后路,彻底变成了这位幸运将领的私兵。
本来,这是一件虽然悲伤,同样也带着喜意的事情。运气好的话,他甚至有可能就凭着这一百多人的队伍,通过不断地征服和吞并,成为这草原之上新的主人。
可是,他的运气偏偏不好,而且是糟糕到了极点。因为现在的草原,根本就容不得任何武装力量的存在。就算是一百多人这样在以往看起来颇为渺小的力量,如今也是大周和突厥两大巨无霸势力的眼中钉、肉中刺,非要拔之而后快。
这位可怜的契丹将领,自认并没有本事抵挡突厥和大周两大势力的轮番围剿。而且,再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能逃过围剿,他们也不能在这草原上存在下去。根源就在于粮食,他们的部落都已经被击败,有的投降了大周,有的则成为了突厥人的奴隶,连同牛羊之类,一起被掳掠到了黑沙城去了。现在的他们,唯一寻找粮食的办法,就是抢。
若是在寻常时候,通过不断的抢掠,他们还能维持一段时间。现在则不行。不说这草原上能吃的,大多都已经被蝗虫一般的突厥人抢的差不多了,他们很难找到抢掠的对象。就算偶尔有对象,他们也不敢过分放开手脚,他们怕招来大周和突厥的围剿。
现在,一个极为现实的问题,再一次摆在大家,尤其是那将领的面前——上一次抢到的羊制成的熟肉,马上就要吃光了,现在该怎么办?
“将军,要不咱们再去抢一次吧,只要事先谋划得严密一些,大家手脚再麻利一些,应该可以成功!”那将领身边的人,对于主将的心思十分的明了,开始帮忙出谋划策。
那将领一脸的喟然,仿佛没有听见旁边的人说话一般,目光怔怔地望着远方。许久,他抬起头来,望向那一脸热切地看着自己的兵士,摇摇头,道:“不行。现在这个时候,咱们再抢,太危险的了。就算是侥幸得手,下一次呢?看现在这个情形,大周和突厥两边的大军,都不会立即撤回,他们很有可能已经开始了明争暗斗,战场就是这松漠大草原。咱们现在的这个状态,熬得过一天两天,却熬不过一两个月,更不要说长期这样坚持下去了!”
周遭的兵士听得这话,知道是实话,虽然有些残酷,却也只能面对。每个人都是深深地埋下头去,神色之间极为不甘。
“那么,将军的意思,是要向南朝或者默啜这野狼投降了?”有一个士兵不甘地问道。
“如果你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可以提出来!”那将领并不否认自己的这种意向。
一群士兵都是无语。投降这种事情,他们这些自认为的勇士,自然是不甘为之的,但眼前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要是不想投降,唯一的出路就是灭亡。蝼蚁尚且偷生,他们大多年纪轻轻,又怎么会愿意踏上不归之路呢?
“关于投降的问题,我已经思量了好几天了,我觉得,咱们最好还是向大周投降。南人虽然也不是善茬,但有一个可爱的毛病,就是喜欢讲求‘仁义’,不至于太过虐待我们这些主动投降的人。若是投降默啜,以他的性子,咱们后半辈子恐怕都只能是成为他南征北战打头阵的力量了。这个选择,你们不会有异议吧?”
大家都是默然。这当然也等于默认了。事实上,只要是有机会选择投降对象的,谁也不会放弃大周而选择突厥。草原上的每个人都很清楚,南人对于草原只想征服,而突厥人对于草原,则是想彻底占据。这就决定了两者在对待投降者问题上,截然相反的态度。
看见众人之中,没有一个出声反对的,那将领略略心安,又有些悲哀:“现在,我们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向上面交代。毕竟,这次我们本有机会杀死李香儿和她那个孽子的。现在没有做到,上面是不会听我们理由的,我们应该怎么应付上面?”
“上面?不就是那个贺兰先生一个人吗?现在大元帅都殁了,他还能管得了我们的事情吗?不要理会他便是。若是他要来纠缠,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了他一个人吗?”
原来,孙万荣当初派这些人追杀李香儿之后,又命南方投靠过来的贺兰敏之监督这帮人。这贺兰敏之在孙万荣身边,身份然,大抵类似于国师,几乎所有的契丹兵将,都知道他武艺高强,平时不敢对他有所不敬。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孙万荣自己都死了,大家对贺兰敏之的忌惮,顿时消减了一大半。
众士兵也是纷纷附和,言称,若是那贺兰敏之敢来送死的话,大家倒是不介意把他的级当作进身之阶。要知道,那贺兰敏之可是大周的叛贼,名声极大,杀了他,功劳肯定小不了。
群情激昂之中,那将领的情绪也高涨起来,断然道:“也罢,就这样,咱们不必理会那贺兰先生了,如果他敢来,就让他有来无回!”
就在此时,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响起:“是吗?我倒要看看你们怎么让我有来无回!”
众人听得这个声音,只感觉冰寒无比,身上无不生出了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