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酒中之王

孤若天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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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回到花苑小区的别墅中的时候,马元芳已经到家了。  此时她正坐在沙中,拿着一本书在看。像是看到什么有趣的故事,在那里呵呵笑了不停。两人开门进来了,也没有现。

    王晓兰静悄悄地走过去,一掀那书,看到封面上写着《企业生存法则》,纳闷地问道:“元芳,你笑什么?”

    马元芳这才注意到有人进来,抬头看到是王晓兰,笑道:“晓兰,你回来了。我在笑我今天遇到的事。”

    “什么事这么开心?”郑飞龙也好奇了,走过来坐到马元芳的旁边。

    但是马元芳却伸脚把他给蹬开,拉着王晓兰坐在那里。聚精会神地讲道:“今天在御前街,遇到一奇葩男的。拿着一封情书,追着一个女的表白。一边走,一边念着。那台词……哈哈……笑死我了。”

    “你别只顾着笑,说说都讲了些什么?”王晓兰被她引起了兴趣,但是关键时刻,她只是笑,算是怎么一回事。

    马元芳好不容易才止住笑,说道:“台词是这样的:

    亲爱的空空啊!你让我心忧忧啊!

    岛国的水波浪浪啊!秋枫撩衣荡荡啊!

    何时我们一起香香啊!

    我等的白苍苍啊!”

    “我擦!这也太奇葩了吧,这怎么感觉像是写给岛国的苍老师的。”王晓兰听到这台词,忍不住爆起粗口来。

    “这还不是高峰,高峰是他自我评价。”马元芳努力止住笑,学着那人尖细的声音道:“你看我这诗写的多好啊!既有诗经的韵味,又有现代的气息。情景交融,抒内心情怀。意境深远,引人共鸣。

    说完他还拉着路人,让人家来点评一下。那路人也有趣,看了他好一会儿,憋出一句话来:‘你不但长的很有特点,而且智商也非常的不一般,看来这个星球不大适合你。’”

    “哈哈!真逗。”王晓兰也被逗的哈哈大笑。

    “最搞笑的是,他还自称他是官二代,是市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叫杨伟。”马元芳又笑道:“不知道市公安局的局长听到会作何感想。”

    王晓兰听到这话,不笑了,转脸望向郑飞龙。

    郑飞龙也是吃了一惊,询问马元芳那人的外貌是什么样。从马元芳的叙述中,郑飞龙和王晓兰可以判断,那人就是杨伟无疑。

    “怎么,你们认识他?”马元芳不由得问道。

    郑飞龙点了点头道:“他原来也在这个公司,不务正业,四处沾花惹草。曾经苦追过晓兰一段时间,不过由于你的原因,晓兰始终拒绝他。现在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落到这种下场。可能受到什么刺激了吧。”

    郑飞龙不想让马元芳知道那些事情,便胡乱的遮掩了过去。

    那天郑飞龙救了唐婉儿,碍于杨伟的身份,没有对他怎么样。而是让豹子带给唐云飞,想不到唐云飞居然下手那么狠,居然把他给整疯了。

    唐云飞既然这么做了,也就意味着他不在乎和杨家决裂。如果换做是以前,郑飞龙会猜想他是不是被怒气冲昏了头脑。现在却明白,唐云飞是有足够的实力,根本不把杨家放在眼里。

    王晓兰不想再谈论这件事,转移话题道:“元芳,今天和那少总裁一起玩的怎么样?看你这样子,应该很开心吧。”

    “呵呵,开始的时候挺紧张的,慢慢就好了。”马元芳想到自己怀疑唐婉儿可能有那方面的倾向,还给郑飞龙短信求助。不禁俏脸一阵通红,很是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王晓兰拿过郑飞龙送的珠宝,从珠宝袋子中取出来,摆在桌子上笑道:“这是咱们家的大土豪买的,你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一下子买了这么多,也不知道他到底想送多少人。”

    马元芳也白了郑飞龙一眼道:“他女朋友那么多,自己都数不过来,我们又怎么能清楚。”

    郑飞龙可谓是躺着中枪。本来只是想多一点时间和王晓兰一起相处,并且心想送的多,王晓兰肯定更加的开心,所以就什么都不管,直接刷了几十件出来。不想竟然被马元芳说是想送给很多女人,这让他很是郁闷。

    马元芳倒也没有计较那么多,吐槽了一句之后,就拿起一个铂金镶钻的戒指试戴了起来。

    虽然她以前生活在乡下,但是皮肤非常的白嫩,比许多生活在城市中,喜欢保养的女人还要好的多。镶钻的铂金戒指,戴在葱葱玉指之上,映衬着从外面斜照进来的夕阳霞光,分外靓丽。

    “元芳,你戴这个戒指真漂亮,但是为什么不戴在无名指,而戴在小指上?”王晓兰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说话的时候,有点底气不足。

    戴在中是名花有主的意思,而戒指戴在左手小指意思是单身贵族,也有不谈恋爱的意思。马元芳这么做,是示意,她要跟郑飞龙分手吗?

    郑飞龙也有点儿紧张。这么多年,才找到她。好不容易才在一起,突然要分手,还真的难以接受。

    “戴在无名指太疼了,受不了,而且影响工作。戴在小指正好,既舒服美观,又不会影响工作。”马元芳笑着解释道。不过看到两人紧张的眼神,不禁有些疑问:“戴戒指还有什么讲究吗?”

    “什么东西都要讲规矩,那就没意思了。”郑飞龙明白过来,马元芳根本不知道戴戒指的意义。既然不知道,也就不说出来了,免得马元芳知道了,影响心情。

    “对,如果什么都按照那些讲究来,活的该多累啊!就像喝红酒,还要看、闻、尝。不就是一瓶过期葡萄汁吗?搞那么多花样干嘛?”王晓兰也立刻接过话,遮掩着道。

    “呵呵,说的对。不过你不提红酒我还忘了,婉儿姐姐送我一瓶红酒,我去拿。”马元芳起身,走到厨房,把放在冰箱里冰着的红酒拿出来。

    一边打开,倒在水晶杯中,一边笑道:“婉儿姐姐说,红酒要冰着才好喝。我也不懂,就照做了。”

    王晓兰接过红酒,放在鼻子上闻了闻,微微皱起了眉头,然后转脸望向瓶身。

    “怎么了,这酒不好吗?”马元芳看到王晓兰凝重的表情,奇怪地问道。

    “不是不好,是太好了。”郑飞龙接过水晶杯,摇晃着鲜红的液体笑道:“罗曼尼康帝,酒中贵族中的贵族。拉菲是有钱就可以喝,罗曼尼康帝是百万富翁喝的酒,却只有亿万富翁才能喝得到。”

    马元芳听到后,手一抖,差点没拿住酒瓶。望着手中的液体黄金,不知所措地道:“这么名贵的酒,我怎么能收?给我喝不是暴殄天物。”

    “你是穷的时间太久了,一瓶酒而已。”王晓兰从她手中接过酒瓶,给她倒上一杯道:“如果不告诉你这酒很名贵,你喝起来会感觉还不如一般的饮料。要不要兑点可乐,那样喝起来感觉更好。”

    “那岂不是糟蹋这酒了,我还是就这么喝吧。”马元芳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用舌头舔了舔嘴唇,感受那酒中的气味,品评道:“这酒初尝起来有点儿苦,但是细细感觉还有点其他的味道。看来喝酒跟喝茶一样,要讲究个品。”

    “我对这些不大感兴趣,咱又不是那些所谓的贵族,喝个酒还要喝出一些道道来。”郑飞龙不以为意地道:“好喝的酒就是好酒,不好喝就算是天价也没意思。不过这酒确实不错,很香醇。比起我在吕萨吕斯堡喝的那些,一点也不差。”

    “你还去过吕萨吕斯堡?”王晓兰睁大了眼睛。

    要知道,法国那些名庄,基本上都是关闭参观的。吕萨吕斯堡和罗曼尼康帝这样顶级的而又守护着传统的酒庄,平常人是根本毫无机会进去的。就算是个很有身份的人,也只有获得应邀,才能有幸进去一睹其中的光辉。

    郑飞龙耸耸肩道:“我当时从一个对手手里得到了一根权杖。我又不懂古董,不知道那是哪个国家哪个朝代的。有个葡萄酒商人见到了,要出高价买走。

    我就问他要了几瓶葡萄酒,把那根破棍子送给他了。后来他告诉我那是法国古代什么皇帝用的。我感觉挺吃亏的,就让他多给我几瓶葡萄酒。

    那货说,没了。我喝的是吕萨吕斯堡产的,一年配给一个商人就那么几瓶。那年陪给他的所有的,都被我拿走了。不过我既然做了那么一件好事,他可以找吕萨吕斯堡的那个老伯爵说说,能不能多买几瓶。然后没过多久,那个老伯爵就邀请我进他的酒庄。

    他那里有一款白葡萄酒不错,配着神户牛肉,很有感觉。不过产量太少了,一年就那么几瓶,有时候还没有。那年就产了那么一瓶,我就和那老头一人干掉半瓶。”

    王晓兰忍不住骂道:“暴殄天物啊,畜生!”

    “怎么暴殄天物了?”马元芳不解地问道。

    王晓兰白了郑飞龙一眼道:“吕萨吕斯堡是一级酒庄,比拉菲、拉图五大酒庄还要高一级。有些年份,因为葡萄品质达不到酿酒师的要求,直接不产了。这货喝的那个白葡萄酒就是吕萨吕斯堡赫赫有名的贵腐酒。被路易十四称赞为酒中之王,是名副其实的液体黄金,根本不是钱可以买到的。”

    “那比罗曼尼康帝还要名贵啊!浪费!”

    马元芳也很赞同王晓兰的观点,给这家伙喝,确实有点暴殄天物了。因为听张玉瑶说,这货拿着八二年的拉图兑着雪碧喝。就算马元芳不大懂酒,也知道八二年的红酒非常的珍贵,那个年份的酒特别的好。

    郑飞龙嘿嘿笑道:“别这么鄙视我嘛!过几天我出国,回来给你们带几瓶。”

    几人正说笑着。这时,郑飞龙的手机忽然响了。拿起手机一看,郑飞龙不禁大皱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