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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干将莫邪。”
看着江夏手中的干将莫邪剑,金大发憋了半饷才忍不住开口道:“这把剑,到底有多厉害?”
“这是一个未解之谜,因为干将莫邪从被铸造完成之后就有一半被送给了楚王,之后二剑便分离了上千年,所以干将莫邪剑是不是有上古传闻的那般威能,至始至终还只是个谜。”
看到雌雄两剑再度合璧,江夏反而冷静了下来,他转过身看着我和金大发说道:“莫邪剑其实从一开始就是金大发找到的,干将剑如果没有初三的话想要找到也是很难,不过你们或多或少也知道一点,我加入总参就是为了寻找干将莫邪剑,这把剑对我来说有不同于寻常的意义,所以,我只能厚着脸皮暂时把它拿在手里。”
“不过用完之后,莫邪我会还给大发,干将我也会给初三,你们不要拒绝,这一两年来没有你们的话,我即便加入总参也不可能找到干将莫邪剑,这是我欠你们的,我以后肯定会还。”
江夏的脸上带了一丝不舍,但更多的还是解脱。
“小夏哥,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我们……”
“嗯,行,就按照你说的去办。”
金大发话还没说完,我就伸手堵住了他的嘴,面对金大发的疑惑,我想了会,随后笑道:“但我也决定了,以后等你结婚的时候,我也不给你包什么红包了,把干将剑拿给你当份子钱,这次你可不能再多说什么了。”
江夏看着我有些哑然,但是我这样做也不是故作豪情,一方面我看得出,江夏对干将莫邪剑很喜欢,另一方面我自己有禾刀这把兵器,虽然不知道它的具体来历,但我能够感受的到,这是一把很不凡的兵器,有了它,干将莫邪剑对我而言也不是那么不可或缺。
“哈哈,对,对!小夏哥,以后你可要结婚结早点呀,不然你的心肝宝贝就要多在我和初三手里呆段时间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金大发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很嗨皮,脸上更是带着一股异常的潮红,似乎心中很爽一般。
“哦,你想多了,顶多再过一两年,我哥肯定就,唔……”
江思越刚兴冲冲的说到一半,就被他哥伸手堵上了嘴,但即便如此,我和金大发也跟打了鸡血一样,我还好,很矜持,金大发却连忙扑了上去,看着江夏大声笑道:“诶!小夏哥,你这是干嘛呀!让江思越把话说完呀!你老实交代,是不是偷偷找了女朋友!”
江夏因为面容原因,所以一般时候我们都不会主动去提这个话题,唯恐伤到了江夏的自尊,但如今江思越却说漏了嘴,所以事关江夏的终身大事,作为江夏的好友,我也感到一阵兴奋。
“这个……”
面对众人的询问,江夏罕见的有些腼腆,不过事已败露,所以江夏咳咳两声,道:“只是有个很有好感的人而已,也没思越说的那么夸张。”
“谁?哪家的姑娘!?”
“她……叫南宫小可,我们总参里的。”
我先是一愣,随后忍不住笑了起来,想起那个非要当自己姐的女孩子,我也不禁暗自羡慕起了江夏,不论其他,南宫小可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人。
看到江夏的另一半的问题很有可能得到了解决,我和金大发都很精神抖擞,我还好,只是为江夏感到由衷的高兴而已,金大发却欣喜的好似自己结了婚一样,看的我着实有些无语。
干将莫邪重新双剑合一,江夏的女朋友南宫小可也浮出水面,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双喜临门的事情,一时间,队内士气高涨,颇有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的气势。
重新来到山下后,即便事先已经有了猜测,可真到这种关头我们依旧不禁有些紧张,江夏深吸了口气,随后把干将莫邪剑插到了戟缝之中。
先是一阵寂静,让我们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接着那些堵住洞口的长戟仿佛遇到了自己的王者一般,居然发出一阵阵类似于哀鸣般的轻响,没等我们反应过来,最前面的几把长戟忽然崩溃,断成几截后便掉落在了地上。
接二连三,不断有长戟兵解,当所有长戟化作满地的残骸时,我看着眼前的景象依旧迟迟没能缓过神来。
“这,就是王者之威吗?”
江夏徐徐吐了口气,随着才面带笑意,道:“不愧为上古十大神兵之一。”
“卧槽!真牛x!”
随着江夏的话语,我们也从震惊中缓过了神来,接着金大发就忍不住跳脚大笑道:“有了干将莫邪,什么阴尸不跟切菜一样?哈哈哈哈!”
“得了吧,神兵再厉害也终究只是死物,如果倚仗一柄死物就能无敌于天下的话,世上还会有那么多人苦练武功嘛?”
江思越撇了撇嘴,很是不以为然的说道。
“行了,现在就不要争执这个了,进去看看再说。”
墨兰的发话,很好的熄灭了二人之间那刚刚燃起的火苗。
因为江夏得到了干将莫邪剑,再加上他的武力值在众人中也是拔尖的,所以探路的任务便理所应当的归于了他。
洞口没了长戟的遮拦,洞内的世界显的一片漆黑,领头的江夏打开手电筒,小心翼翼的走在最前面,然而我们刚迈进洞内,即便心里有了准备,却依旧被眼前的场景给惊呆了。
洞里的空间不是很大,狼眼手电筒能轻松的照到尽头,只是在洞里满是白骨,一层叠着一层不知道究竟有多厚,而在白骨之上,一条由人骨垒成的阶梯向上延伸,即便我们抬头用手电筒打量,都不知道这条白骨阶梯到底有多高。
在宽达五米的白骨阶梯旁还立着一块石碑,上书三个猩红的大字:英雄路!
脚下的白骨经历千年时光早已变的松脆无比,人往上面一踏就会发出咯吱咯吱的断裂声,这声音在空旷的石壁中来回荡漾,让人心头都隐隐有些生寒。
“这特么……到底是什么地方?”
走着走着,金大发忽然停住脚步,似再也忍受不了这种白骨断裂声的折磨。
不知道为什么,我也停下了脚步,因为我知道,脚下是无数前人的尸骨,即便他们已经身死道消,可是踏着他们的尸骸前进,这种感觉既愧疚,又有些害怕,我以为我神经已经足够粗了,但是看到眼前一片白茫茫的白骨地毯还有正中那座造型骇人,透着一股阴森之气的白骨阶梯时,我心里依旧在忍不住的发颤。
“别停。”
走在前面的江夏连头都没回,淡然道:“这就是英雄路。”
我愣了下,随后心里有些了然,与其说那条阶梯是英雄路,不如说是枭雄路更为恰当,每一名枭雄,在功成名就的路上总是伴有无尽的尸骸,这是一种功勋也是一种罪孽,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
如万人争渡独木桥,有人过去,总要挤下无数人,因为你不挤,你不拼,你就会死,然后倒在别人的路旁,成为这万千白骨中的一员。
其实江夏明白,这条英雄路不是我的英雄路,也不是我们的英雄路,而是白起的英雄路,我们只能走过他走过的路程,见证他的罪孽,荣誉后,才能在此路的尽头看到他,除此之外,别无他选……
想通了这一点,我不再犹豫,加快脚步跟在了江夏等人的后面,听着耳边白骨断裂的咯吱声,我知道,这是败者临死前的哀嚎,当成千上万的哀嚎声汇于一处的时候,便是胜者的皇冠,英雄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