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第一次听闻‘青秀’!

紫千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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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即,两人真得开车先转向了大商场。

    而秦秀,也完全么料到,自己一时兴起,特意选的最无形的点缀,最后居然成了最大的败笔。见两人亲昵地相拥而去,别提她的心里多么窝火了!

    她当然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踢出公司,却也是真的很想要回来工作。

    没想到——

    还是功亏一篑。

    目光久久不散,转身,她心里还滋滋的冒着火:这个女人真是太讨厌了,自己都大鱼大肉了,连点汤还不给人留?

    回到家,又一道直指的嗓音尖刻而来:“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一愣,秦秀才淡淡地开口道:“没成!殷总很在乎他太太,没答应!”

    可没敢说自己出了纰漏,秦秀避重就轻地解释了一番。其实,从被开除,她就一直在找机会,只是始终都没有找到,没想到今天刚跟他说上话,千悦又蹦出来插了一脚。

    “怎么可能?”

    惊叫一声,珠心原地转了几圈,一脸嫌弃地哼道:“你可真没用!”

    随手,又掏出了一张支票给她:

    “找机会再试试吧!别太过了,也别太急切、明显了!免得急功近利,得不偿失!还有我提点教你的那些,别忘了!他还是念旧的,总有机会的,行了,我晚上还有活动,先走了…有事我会来找你!”

    说完,珠心掏出墨镜戴了上去。

    “对了,还有件事,我觉得该告诉你…”攥着支票,垂眸,秦秀的眼底也闪过一丝别样的厉光。

    “什么事?”

    “有一次,我拿文件给殷总批…好像看到他的抽屉里锁着一个很漂亮的戒指盒…他好像不太愿意被人看到…你不是说有什么特别情况都跟你说一声吗?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用…”

    “戒指?你不说…我倒忘了!”

    灵光一闪,珠心突然道:“所以说,你还是得回去!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这件事,你别管了,有需要,我会通知你,先想办法回去再说吧!办好了,下次多给你两千!”

    一阵摔门声响起,锁上房门,秦秀甩着手中的支票,对着门口叉叉比划了两下:

    “你还真以为我死心塌地…是为了你?切!两万块…都不如他随手给我买件衣服!”

    叨念了一句,秦秀有些嫌弃地扯了扯自己身上粗制的衬衫。原本只是想多赚点钱改善下生活,没想到——

    她第一次遇到这么气派的男人,出手阔绰,对她也好…其实,从大概,她也知道,殷以霆看着她,是透过她在看别的女人。毕竟珠心刻意提点她、教她的那些东西,她真得都派上了用场。

    她能感觉地出,殷以霆对她是有特别感情的!只要好好利用,她一定可以麻雀变凤凰!

    虽然她不知道珠心是怎么知道的、有什么目的,不过,她能给她钱,又能帮她活得殷以霆的好感,她何乐而不为?等踢出了正牌,她以为她还会任她摆布吗?到时候,她会好好甩她几万块,鼻孔也对她‘哼’几声:

    ‘呸呸呸!她算老几?大明星又如何,还不就是卖脸卖肉的?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殷以霆还不一定看上她呢!’

    ***

    这天晚上,随心挑了几件喜欢的衣服,又美美地享用了一顿大餐,走出餐厅的时候,千悦的心情也好得不得了。

    挽着殷以霆的胳膊,两人漫步前行,想起什么地,千悦朝他伸出了手。

    “怎么了?”

    看着面前摊开的白嫩小手,殷以霆嬉闹着抬手轻打了下:这是干嘛?不是不要香水了吗?

    “不是说有礼物送人家的吗?饭都吃完了,想耍赖啊!”

    “你不说,我还真差点忘了…走吧!我们去取!”拉着她的手,两人往车子处走去。

    见他一路开车又奔向了商城的方向,千悦砖头看了看他:“你不是要现去买吧!这么晚了,不用了…我们回家吧!”

    她就想起来随口一问,她现在可没心情逛街。

    “当然不是!顺路拿一下,用不了多少时间…”

    转而,殷以霆便载着她转去了一家顶级珠宝店,而后,便取出了那条同心的钻环项链。

    “殷先生,您的项链已经修好了,按照你的吩咐,已经刻了名字上去,链条也换过,加固了,您看还满意吗?”

    拿着放大镜看了一下,殷以霆才点了下头:“恩,非常好!”

    随即,便转身戴到了千悦的脖子上,还帮她小小调整了下:“以后可别给我说廉价货,不许再扯了!T&Y,永结同心,独一无二的!”

    原来他把项链修好了,还打了名字上去,轻抚着,千悦重重点了下头:“恩!”

    付了账,两人才牵手往门外走去。刚要回车子,殷以霆一抬眸,突然马路对面一家硕大的玩偶店闯入眼帘,透过诺大的玻璃橱窗,各种各样的玩偶林立其上,连门口,都挂着两只硕大的吊熊。

    扯着千悦,殷以霆就往一边的路口走去:“我们过去逛逛——”

    “啊?大晚上的,逛什么啊?”

    直愣愣地被他拖着,千悦一头雾水:他今天中邪了?他不是最讨厌逛街人挤人的吗?

    她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拉进了玩偶店。

    瞅着一排排各色的玩偶,千悦当然是喜欢的,只是家里实在太多了,她其实除了偶尔当个抱枕,也用不着,再想到自己抓娃娃抓来的那一排排,再喜欢的,千悦也愣是忍住了。

    逛了一圈走出,殷以霆的眉头却跟着拧了起来,不信邪地又进去转了一圈。

    门口处,点着可爱的挂熊,千悦就听着那一声声亲切的‘欢迎光临’等着他。

    见他一脸失望的走出,千悦当即扯了扯他的衣袖:“你想买什么?送给谁?说出来,我可以帮你参考啊——”

    身旁一旁的陪侍见他似乎没挑到喜欢的,也附和道:“先生,有什么需要,我们可以帮忙推荐!”

    “就那个样子的熊,你们就没有那种…不是这种毛茸茸的,是那种毛毛、精致一点、呆头呆脑的大头熊吗?怎么全是这个模样的?”

    瞬间,服务生就被他弄懵了,当真是呆头呆脑地看了半天的货架:“先生,您说哪种?”

    顷刻,千悦就明白了,当即咯咯娇笑出声:“抱歉!他说得是轻松熊!”

    拉着殷以霆的手,千悦边解释边拉着他往外走:

    “别找了,这里只有泰迪熊跟趴趴熊…没有轻松熊!我抱回家的那些…都不是买的,就算能买到,也不是一样的…”

    出门,殷以霆更纳闷了:“不是买的,那哪里来的?”

    难怪最近路过,看到的几家店,都没有卖家里那种样子的熊的,不管大小,一模一样的,他还真没看到。

    “嘉铭帮我抓的呀!他真的好厉害!五十个币,给他留五个,他就可以帮我抓到一个想要的娃娃…我练了好多天,还是什么抓不到…”

    千悦回味得兴奋,却没注意到一边男人的脸色已经黑了几层:

    ‘嘉铭,嘉铭,她叫得还挺亲热!厉害个毛,抓几个破娃娃,算什么本事?原来,那些都是她玩游戏的战利品!难怪每天晚上都回来那么晚,他每天晚上回家等她,他们该死的,跑去给他玩游戏了?还一天给他弄一个破娃娃回来?’

    越想,殷以霆的脸色越难看。

    等千悦意识到什么,住了嘴,他雕刻一般的冷峻脸庞已经挂上了一层霜。

    猛然意识到自己犯了错,千悦垂眸,懊恼地咬了下唇:‘死了,要死了,她怎么能在老公面前说别的男人厉害?真要死翘翘了!’

    上前,千悦撒娇地拽了拽他的衣袖:“还是我老公最好,最厉害…”

    脸色稍微好看了些,殷以霆才伸手捞过她,在她腰侧拍了拍:

    “嘴巴倒像是抹了蜜,就是太不安分,女人聪明了,果然不是好事!以后,不许随便收男人的礼物,免费的,也不行!”

    他的老婆,他要自己疼!

    “原来你喜欢笨笨的啊!好吧!我很笨,我什么都没懂,什么也没听明白…”

    捂着耳朵,千悦还真摇头晃脑一副傻呆的样子,言下之意更是明确,以后,礼物照收不误,该不安分,还不安分。

    顷刻被气得内伤,殷以霆无语地抬手在她屁股上轻拍了两下:‘这女人,还真知道怎么收拾他!’

    甜笑着,千悦突然踮起脚尖,在他脸颊快速亲了一下:“我会乖乖的听话的啦!有你,我就很满足了!老公,我们回家吧!”

    一颗心都要被她融化了,殷以霆自然地抱过了她,用宽热的胸膛为她挡去冷夜的寒风。

    她的美丽带着一抹孤傲、一丝妖娆、还透着冷艳,诱人征服却也让人畏惧,可跟她亲近之后,却会发觉,她就像是一颗软浓的糖果,随时都能把人甜化了,她并不难亲近!

    第一次,殷以霆为能得到这样一个女人,澎湃起骄傲、自豪,更庆幸自己的幸运。

    ***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多数的时候,依旧会同进同出。

    对千悦这种野草一般,超强的适应能力,殷以霆是极度欣慰又极度恐惧的。因为,她这样的性子,意味着可以自保,却也意味着,可以很快就适应没有他的生活。

    所以,即便两人每天都腻在一起,他却并不会觉得畏手畏脚,反而更多的时候,会觉得心安。第一次,对一个女人,还是自己名正言顺拥有的女人,居然这么没有自信,连他自己都觉得惊奇。

    这天,处理完手头的公务,殷以霆又习惯性的拨打了下秘书室的电话:“叫千悦进来下!”

    “呃,总裁,Cherry不在,她…她去洗手间了!”

    纠结了半天,韩秘书最后蹦出这么个借口,天知道,她最近最怕的就是总裁来这个电话,因为每次千悦都说一句下去转转,然后就找不到人了,除非她自己转够了回来。

    而她,既不能阻止,又没办法大肆追踪,两个人还都不敢得罪,夹在两人间,简直为难得要死!

    “恩,让她回来就过来!”

    放下电话,殷以霆的眉头不自觉地却拧了下:

    ‘怎么回事?每次找她都不在,不是去洗手间,就是去文件室,要不就是出去拿送报表了?这种几分钟跑个腿的事儿,她经常却直接就没后音了?她有这么忙吗?再说秘书室的文件,什么时候需要人去送了?不都是一个电话,各部秘书助理派人来取的吗?’

    正纳闷间,一阵敲门声突然传来。

    “进来!”

    随即,罗青拿着一摞文件走了过来:“几笔账,需要你的签字!”

    两个人商谈完了工作,罗青才道:

    “已经确定了,那个吕芳,果然就是吕青的女儿!那个褚林,就是当年经手部门的那个经理,我也查过了,胆小懦弱,空有一副皮囊,跟个小白脸没两样,也是能捡到便宜就占一点。现在的一切,更多的还是仗着他老婆的公司,他老婆是有名的又老又丑,还是个妒妇,不过家里条件好,他们夫妻还算和睦,那个还没上钩,这个先跟吕芳勾搭上了..要是吕青知道,自己唯一的女儿变成了这样,还被自己狐朋狗友给…不知道会不会活活气死!”

    “嗯,这些都先不急,吕青才是重头戏,这些小喽啰到时候一并收拾了就行…吕心宝那儿,还是要盯着点,别太急躁了!根深三尺也非一日之功,十拿九稳了再动手!”

    “对了,你怎么把嫂子给拎来公司了?你跟青秀小姐的过去…她知道吗?我听说…上次为了那个实习秘书,她跟你闹得不轻啊!”

    千悦刚一走到门口,正欲敲门,才发现门是虚掩着的,一靠近,听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句话,

    青秀?还是秦秀?她听错了吗?他们有过去?!

    “是啊!她的眼里,恐怕是揉不下半粒沙子!这个女人啊,倔到你无法想象,没有十成的真心,怕是拿不下来!青秀都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她知不知道,有什么区别?”

    难道她还会去跟一个死人争吗?

    从他的口吻中,罗青清楚地听出了宠溺的纵容!一个倔到无法想象的女人,他居然会用十成的真心,去拿下她?

    原本是想要透漏些青秀的信息出来的,一瞬间,罗青再度犹豫了。

    他感觉得出,他是真得开始喜欢这个女人了!

    什么时候,他变得公私不分,会对一个女人妥协,会带一个女人来上班了?如果青秀还活着,他都不敢保证他会这样!

    如果青秀还活着,他倒是可以肯定,他绝不会开秦秀的先河。

    其实,从他肯毫不犹豫地舍弃秦秀,甚至连分公司都没让她进,而选择走后门安排她进无关的公司,他就隐约间知道,他很在乎他现在这个老婆!

    说不上是好是坏,罗青终归还是犹豫了下,毕竟他也只是大概确定,青秀还活着。

    只是,她活着又如何,她若真回来了,真得会比现在的女人来得重要吗?

    这一刻,他更不确定了!

    这是千悦第一次听到‘青秀’的名字,她明显愣了一下,脑海中不自觉闪过一个念头:

    ‘他对秦秀的特殊照顾,该不会就因为…这么一个相似的名字吧!’

    即便从他明显沉痛的口气,她感觉到了深爱的味道,这样的念头,却也仅是转瞬而逝,因为,她想起了他刚刚说过的一句话:

    青秀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虽然恋爱的经历不多,可千悦明白,前男友、前女友的过去,其实是最伤人的!

    所以,虽然她跟殷以霆在一起这么久,事实上,殷以霆从未亲口问过他跟沈封过去的点滴,这是一种尊重,也是一种对感情最为妥当的处理方法,毕竟,走过的过去,是没人能取代的!

    揭开彼此过去的伤疤,其实除了会让自己难受,还会让对方更深沉的回忆一次。

    即便心里有些想象,滋生出一些念头,甚至怀疑殷以霆会突然决定娶她是因为对爱情的心灰意冷…

    可最终,千悦却选择了转身离去,而且,她也决定,不会问他的过去。

    没有她的过去,她不想知道!她不曾参与的过去,她有什么计较的资格?他的过去是什么样子,他心里头的人是谁,如同她那不堪回首的过去,都该随风而逝。她要的是他们的经历,他们的回忆,他们之间积累的点滴、一切…

    何况,跟一个死人,有什么可争的?!

    就算她赢在了前线,也已经长埋黄土,未来的人生,她才是那个要跟他共度一生的人!最终,是她得到,是她在真实拥有,她该满足——

    千悦明白,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百分百完美的爱情,她知道,自己也不可能完完全全占据殷以霆整颗心,如同她再渴望他,内心角落里始终还是有回忆属于沈封…她可以不去触及,却无法抹去。

    这一刻,她是真的不介意,半点都没想过要去‘探究’或者‘介意’。

    可是,她做梦都没想到,这个已经不存在的女人,某天还会活生生地站到她的面前;她更是做梦都没想到,她今时今日所经历的一切,两个人走过的美好,曾经一度都带着无法磨灭的她的印记,一度让她痛恨到绝望!

    转身,这一次,千悦真的跑了一趟洗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