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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眸,一侧小柜桌上一个迷你彩色小纸袋陡然闯入眼帘,猛地,想到什么地,抬手,他就抓了过来。袋子里,装得是一个牛皮纸的小方盒,手绘的图案,还甚为典雅,随手,殷以霆就打了开来,却见里面是一个粉色、毛茸茸的球,边上还挂着些小珠子:
这是什么?
一个探头,千悦却瞬间笑开了颜,伸手就抢了过来:“呀!好漂亮!”
呼喊着,拿出手机,千悦就按到了一边的防尘眼中,还明显甚为喜欢的隔空抖动了几下。
这是好友的弟弟送她的小礼物,她都还没来得及看,就跟他闹翻了,这几天,她也是心不在焉地,早就把这个给忘了!
一见她那儿欢喜的劲儿,殷以霆心里却有些很不是滋味:什么破男人送的破玩意,她也高兴成这样?
“我渴了,去,给我煮杯咖啡!”
见他一副大爷架势翘着二郎腿,目光却时不时斜着、死瞪着她手中那膨胀起来的毛绒球,千悦瞬间就回过味来了,笑嘻嘻地看了他一眼,当即勤快地站了起来:
“好!你等会儿——”
转而,她真得屁颠屁颠跑去厨房烧水,冲了一杯热咖啡出来:“你的咖啡,半杯奶半勺糖…”
这是他的习惯!只是,谁家用咖啡解渴?
放下杯子,千悦坐回位子,刚拿起手机,就见上面已经光秃秃的了:“咦,我的挂链呢?”
翻着抱枕、沙发垫,千悦转了一圈,那边,殷以霆却优哉游哉地端起了咖啡杯:
“什么挂链,掉了就掉了…又不值钱!”
直愣愣地站起身子,千悦一打眼,就见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推到沙发背后角落藏着的一个垃圾桶里,一个粉色的大毛球就直愣愣地趟在里面,上面还倒了一些瓜果皮:
‘这个小气鬼!真是——’
气愤莫名,千悦刚一转身,殷以霆已经起身靠了过来,半环着她,一脸讨好地,先行开口道:
“宝贝儿,很久都没这么开心了!难得有机会,我们去一起去逛个街?顺道晚上一起吃饭?”
其实,上次,他就想约她一起吃饭,可惜,话都没说完,她就把电话给挂了!
“干嘛!这是打人一巴掌,再塞个甜枣?”
这分明是扔了她的挂件,还不让她追究啊?他倒是会堵她的口?
“我怎么敢?就是想…好好陪老婆大人逛逛街,负荆请罪,也能早点求原谅,不是?”
不由分说地,殷以霆已经牵起她的小手,拎起了她的包。
一路被他拖出了门,两人去了一个综合性的商业区,各式各样的店铺,琳琅满目。因为不是周末,店里都略显冷清,倒很适合单纯出来逛街的两个人。
十指紧扣,虽然只是漫步走着,千悦也是喜滋滋的。
一个门店前,殷以霆突然停下了脚步,默然回神,千悦不自觉地也抬眸望了过去。
路边,是一件粉白色调为主的小清新鞋店,偌大通透的玻璃橱窗上,绘制着振翅欲飞的蝴蝶,橱窗里的艺术人形展示架上,摆放着几双精美的高跟、矮跟,各种各样的时尚小皮鞋、装饰的小包、超大的珍珠串,周遭,灯光闪耀,带着些梦幻的色彩,分外闪耀。
‘云碟’旗舰店?
好美的名字!
见橱窗里的皮鞋也颇为特色,千悦便拽了拽殷以霆的手:“走吧,我们进去看看!”
随即,拉着他便转身走了进去。
“欢迎光临…我们云碟的鞋子以精美时尚,舒适价廉闻名…各个系列各种风格,总有一款会适合您!不知道小姐偏爱什么样的款式,我们可以帮忙推荐…”
“恩,不用了,我们…我们就随便看看!”
店铺的设计也很是独特,搭配绚丽多彩的鞋子,当真是美不胜收。走了一圈,千悦觉得这里的鞋子,的确是有些特色,虽然不一定是多么柔软高级,的确是十分时尚,做工、细节都处理得很到位。
虽然也有喜欢的牌子,却并不挑剔,一圈走下来,还真有几双千悦心动的!
转身,她便从柜上拿了两双下来:“哪个好看?”
她拿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款,一款是高跟小短靴,皮质,很简约,一侧的边上有个金属扣的装饰,拉链上是带些复古的皮扣,百搭的黑色,很时尚;另一双则是微微带点弧度的平底小靴子,浅灰色的磨砂皮质,鞋面拼接的同色皮毛,上面还竖着两个小耳朵,看起来像是小兔子,却又不张扬,萌萌地,甚是开爱!
回神,殷以霆明显有些慢半拍地回道:“都…都好!”
看着面前一手拎着一双鞋子比来比去的千悦,视线中,另一抹模糊的身影却开始重叠:
‘浩,你喜欢哪个?’
‘浩,这个凉拖很可爱,对不对?一对小兔子,啃着花,抱着萝卜,好有爱,很像我们,对不对?’
‘可惜是凉拖….这个…我也好喜欢!’
…
另一边,比对着,千悦说了半天,却始终没得到回应,便拎着鞋子跑了过来:
“老公,你想什么呢?喊你半天了…哪个颜色更可爱?”
这次,千悦手中只拎了那款兔耳的小矮靴,却是同款不同色,一个黑色,一个浅灰。显然,她是更中意这款。
“黑色,百搭…浅灰,好像更明显一些…”
一瞬间,殷以霆的脑海里却闪过朱青秀放下凉拖的场景:她没有选兔子的凉拖,而是选了更适合上班的高跟时尚凉鞋!
可这一刻,千悦却恰恰相反,拿了一双兔子的半休闲鞋。
不自觉地,殷以霆又迟钝了下。
“老公?”
“灰色的吧!”回神,近乎条件反射地,殷以霆就出了口,“更适合你!”
话音落,他的神情却明显还有些恍惚。
‘浩,你说白色好还是灰色好?’
‘银灰吧!更适合你!’
类似的场景脑海再度闪过,殷以霆的心思竟控制不住的浮动。
“好,那麻烦你,就这双吧!我想试一下…”
“好的!小姐,请问您穿多大码?”
“37号!”
“38!”
服务小姐的嗓音刚一响过,千悦跟殷以霆两人近乎同时出声,却是完全不同的答案!
“啊?”服务小姐一声错愕的惊呼,倏地扭头,千悦脸色丕变,蓦然回神,猛然意识到什么,殷以霆的脸色也瞬间难道到了极点:
刚刚,他说了什么?
“对不起!不要了!”
放下鞋子,千悦转身就往门口走去。混蛋!混蛋!他居然连她穿多大的鞋子都弄错?住在一起这么久,他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
“千悦!”
一路追着她出了门,殷以霆才拉住了她的手腕:“千悦,抱歉!”
刚刚他走神了!
“你不用跟我说对不起!”
猛地,千悦甩开了他的手。他根本就没关心过她,她还能乞求什么?她生什么气?一个不把她放在心上的男人,不记得有什么奇怪的?
可这一刻,难得的好心情,一下子就败坏光了!她宁愿他不知道,不开口,也好过,说错!
或者,他只记得某个穿三十八号鞋子的女人?所以,只记得三十八号!
一瞬间,千悦心头清晰的疑惑就涌了上来,可惜,不待成型,却被殷以霆开口打断、化解了:
“千悦…抱歉,我刚刚在想事情,所以…走神了!”
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转念一想,青秀已经不在了,殷以霆便觉得这件事没有再提的必要,所以,他另外找了个借口:
“我…我妈咪,穿三十八号!我以前…只陪她一个女人买过鞋子!”
说着,殷以霆还想,这句话,也算不上撒谎吧!除了已经不在的朱青秀,他好像真的只有陪自己的母亲买过几次鞋。这一刻,是不得以,可他也觉得,这样最好!幸好,母亲也穿三十八号,要不,这下,可真麻烦了。
若是为了一个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旧爱,再失去了她,他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紧紧抱着她,这一刻,殷以霆的理智已经全部回来了。
听他这么说,不是狡辩,即便有过一丝疑虑,也是一闪而逝,又符合自己的预感的女人,只不过,这个人是婆婆,合情合理,千悦的口气当即便变了:
“原来是这样——”
“要不然呢?你以为我还有时间、有心情来陪别人逛街?好了,别生气了!进去挑鞋吧!喜欢,我们就买!”
轻揉着她柔软的发丝,殷以霆的眼底满是宠溺,同样这番话,他也说过类似的,所以,这一刻,或多或少,这个熟悉的地方,打扮清纯又跟过去的青秀有些像的千悦,的确是勾起了他无数的回忆,连带着,感情,都不在纯粹。
殷以霆没有掩饰深爱,因为不管是对过去的青秀,还是眼前的千悦,他的确都是用了真心的。所以这一刻,在他眼底心里,他所有情绪,流露出来的,不管是对谁,都是真的!
只是,千悦不知道,这里面,掺杂着对另外一个女人的…疼宠!
而殷以霆,更是做梦都没想到,这个本该已经不在人世的女人,事实上,还好好地,就活在他身边,让曾经这些,他觉得合情合理、甚至根本无需考虑解释的举动,有一天,会变成巨大的、无法辩解的隐患。
心结打开了,千悦便任由着他又将自己拉了回去…只是隐约间,千悦的心里还是有了一个疙瘩,所以,即便回去了,热情…却明显不似刚刚。
反倒是已经回神的殷以霆,倒真是十分热情、甚至带着讨好地想要帮她挑一双合她心意的鞋子。
最后,他买了那双灰色磨砂皮、兔耳的小短靴,千悦算不上大爱,可有可无吧,却也算喜欢!
当然,他也不会料到,有一天,他这一片真心的热情,也会全然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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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就是这样,不管在不在乎,发生了跟没发生,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
这段插曲后,即便同样是走着,千悦的情绪也是明显不一样的。
那种低沉的落寞,像是一道硕大的阴影,整个笼罩着她。
殷以霆自然是感觉到了,可他也明白,这个时候,任何解释都是多余的!他该做的,是别再继续犯错!
一路签着她,偶尔看到特别精致的店铺,他也会问她两句:
“喜欢不?要进去看看吗?”
千悦也是,再没心情,也不想破坏气氛,扫他的颜面,喜不喜欢的,有的会进去转上一圈,有的,会直接摇头。
她也明白,两人难得走到这一步。难得他肯让步,若是自己太小气了,不管真假,怕是以后,他都不会再陪自己出来了。
逛了一条街,终于又看到一个精致的小饰品屋,殷以霆拉着千悦就奔了过去。
根本没什么兴趣,被他一路拖着,千悦还翻了几次的白眼:“老公,别进去了吧!我都累了,我们去吃饭吧——”
这种精品屋,她自己就是干这个的!她店铺里的高档饰品,比这些更上档次,真想要,她自己能从批发商哪里弄一堆,何必出来让人宰?
再说,除了偶尔戴戴耳环,她平时基本也都不戴,根本用不着啊!回去放着,保存不当,还氧化,不是白白浪费吗?
“看完这家…就去!”
进去转了一圈,见果然有卖手机挂饰的,殷以霆兴匆匆地就直奔了过去。
难得见如此西装革履、一身名牌、还如此帅气出众的男人来这种店里,一群闲散的女店员近乎全围了过来。
“先生,你有什么需要?我可以帮您推荐?”
“先生,我们这里的东西,不是高档进口,就是国内一流品牌代理的,保质保量,您可以放心选购…”
…
“有没有看着比较高雅,不要这种乱七八糟、花里胡哨,比较适合情侣、或者成双成对的…手机挂链!”
“有的!有的!先生,我们这里有很多!先生,您看这款怎么样?韩国进口水晶的…时尚又大气!”
瞄了一眼挂饰上傻萌的小玩偶,殷以霆直接摆手道:
“太卡通了!金光闪闪的,太照耀!”
他要是在手机上挂这么一个小孩子的玩意,还不被全公司的人笑死?
“你想要低调简约一点的,是吧!我们这里还真有一款收藏品,不过价位十分高,是金镶白玉的!您这边请…”
不一会儿,一名看似小主管的妇人拿了一个红色的锦盒出来,锦盒里金色镶边的一对接吻鱼,鱼是组合的,头部是圆润的金镶翡翠,而身体却是金嵌白玉,一大一小,摆尾鱼,浑体通透,纯金包边,既恰到好处的保护了玉,又巧妙的点缀,两个鱼对在一起,既是接吻鱼,又是一个完整的圆,既可象征爱情,又象征圆满。鱼的底边,垂坠的是一款金扣的小流苏,一红一绿,完美的一对。
越看越喜欢,殷以霆当即掏出了卡,“帮我做成手机挂坠!”
“好的!您稍等,十分钟就好——”
另一边,百无聊赖地翻看着手边的围巾耳罩,千悦刚拿起一个兔子的耳罩,想问问有没有别的颜色,戴上看看配鞋子来着,却见所有服务员居然都围着殷以霆,把她一个人撂在一角了,她也是一阵苦笑不得:
果然,异性相吸啊!
循众而来,就见殷以霆接过了卡跟一个红色的大锦盒。
“你买了什么?”
这个败家子,肯定又乱花钱了!这里的东西,她都能更低价买到好不好?
刚上前,就见殷以霆朝她伸出了手:“你的手机呢?”
“呃?”
不明所以,千悦赶紧翻包掏给了他,转而,一条红色的手机挂链便挂到了她的白色手机上。
另一条绿色系的挂链则挂到了他的黑色手机上:“一人一个,永远不许摘!”
瞬间,一片羡慕的窃窃私语哗然响起。
“哇…好奢侈…”
“十多万啊…买几个手机了吧!也不怕丢了…”
“太羡慕了!好有爱…”
……
接回手机,千悦瞬间明白了他突然拖她出来逛街的主要原因了!
难怪扔了她的挂坠,还主动陪她出来逛街?
原来是——
抬眸觑了他一眼,千悦心里也滑过一丝喜悦:
‘小心眼!原来还是介意朋友弟弟送她的那个小玩意!人家是感谢她尽的地主之谊的!这个,也介意!本来,她挺喜欢哪个毛茸茸的挂偶的!这几年,都很流行!她以前,也用过,就是毛绒布料的东西,免不了会脏,保持期太短!’
把玩着,千悦挽住了他的胳膊:“老公,我们可以走了吗?”
“恩!”
完成任务,殷以霆兴匆匆地拉着她出了门,走出,他便不再前进,而是开始往回折返了:
“逛了半天,我也累了!一会儿吃完饭,我们就可以回家了!你想吃什么?”
怎么,任务完成,就准备打道回府了?扔了她心爱的小毛绒玩偶,还这么高兴?哼!小人得志哈!’
撅着小嘴,千悦斜了他两眼,转而,笑道:“什么都好!”
“前面的特色菜馆,看起来...好像还不错,要不,我们进去试试?”
“好!”
转而两人便进了一家不算高档、宽敞干净,看着十分舒服的餐厅,两人刚一坐下,服务员就送了餐单、白开水过来。
“两位?吃点什么?”
“胡萝卜炒蛋!胡萝卜炒肉!凉拌胡萝卜!鲜榨胡萝卜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