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表白的日子

夜飞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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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不过,换个角度想,她算什么?其实殷家的走向,人家真的没必要告诉她。

    一切,不过是,她自做多情而已!

    林可思一直注视着她,眼看着她脸颊上有点闪亮的湿湿的。

    他抬手给她去擦。

    脑海里迅速反应,如果胭脂拒绝他擦眼泪,他再当一次小林子。

    如果胭脂同意他擦眼泪,他可不可以向她示爱,求婚?

    出乎意料的惊喜的,胭脂没有反抗。第一次这么顺从。

    让他的手指在她面颊上轻轻的刮去泪痕。

    “我和殷斐不过是一场误会罢了,其实没什么。”胭脂忽然说。

    她是说给被人听,更是说给自己听。

    他们其实没什么关联。

    “我知道。”

    林可思圈起胳膊温柔的抱住她。感到她的抗拒所以臂弯,轻轻的,在和她的身体间留下空隙。

    胭脂其实真的很累了。

    她什么都能看懂。她也知道林可思在制造机会接近她。

    她还知道自己其实不应该和他走的接近。

    他生活在蜜罐子里,他也不是个坏孩子,但他对她不过猎奇罢了。

    就像听惯了民乐,忽然喜欢了摇滚,其实只是对旧日生活单调的一种猎奇。

    只是此刻心太冷,冷到心房几乎麻木需要这样一份温热来解冻。

    “胭脂,明天我们去见爸爸好吗?以后就让我来帮你。”

    林可思难得正经。

    “我会考虑,林可思。”

    黎明时,林可思送胭脂回银杏路公寓。

    一直送到上楼。

    在开门时,胭脂一愣,自己习惯性的防盗门锁孔就拧一下,现在她直直旋转了三下才拧开。

    好像有情况。

    胭脂侧身躲在门口,一手将手机的照明灯打开,一手猛的开门。长期一个人住,胭脂早就将可能遇到的危险和应对在心里想过无数回。

    房间里并没什么异物出来,没什么声音。

    “怎么回事?”林可思看出胭脂的怪异按亮门灯。

    玄关处胭脂的拖鞋和皮鞋东一只西一只,按照胭脂的性格,是会一双一双工工整整的摆放在鞋架的。

    客厅虽然不能用凌乱来形容,但是沙发套歪了,茶几上的波斯米亚桌布垂到了地毯上。明显是走的急踩到边角将桌布拖到地面的。

    橱柜的门没有掩严。

    “有什么不对?”林可思走进去又拧亮了客厅灯开关。

    “别动,林可思,这里来过人。”

    林可思一惊:“你是说有贼?被盗了?”

    “恩。”胭脂紧紧抿起嘴唇。

    一丝不好的想法袭上脑海。不会是丰俊西吧?

    他就这么沉不住气。

    林可思听胭脂一说,此时已经箭步回到门口,立在胭脂身边。这里一切都不能再动了,免得破坏现场。

    “报警吧。”林可思搂住胭脂的肩膀以示安慰,边打手机报警。

    “丰俊西这人怎么样?”胭脂犹豫片刻决定和林可思探讨一下,丰俊西的巧合。

    “丰俊西?”林可思狐疑的看胭脂,怎么又扯到他?

    他们包括殷斐,其实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家族企业都是个中楚乔,只是走的远近不一样。

    相比丰俊西,林可思和殷斐的关系可能稍微近一些,也不是很近。

    但林可思和丰俊西却是一个大市范围的,见面的几率更多。

    “恩,没事,闲来问问。”胭脂把想说的话又咽回去。

    其实对林可思,她不也是不了解吗,没有把握的话还是别说。

    她已经过了随便对交往过几次的人就什么都说的年纪。

    十分钟后,警察来了三个,勘测了现场,发现卧室和厨房,厕所,衣帽间,总之房间里每个角落都有被翻找的痕迹。

    “你有在家放现金的习惯吗?”

    胭脂摇摇头。

    “你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值得贼人这么寻找?”警察便做记录便问胭脂。

    母带!胭脂几乎肯定。

    但是她摇摇头:“不知道。”

    既然丰俊西如此在意这盘带子,倒是自己的安全系数,真交出去,难保丰俊西不因怨和爱而不得对她做什么不利的事。

    其实,那盘带子在哪,她自己都早就忘记了。

    当时根本没当回事。

    警察取了各种证据走后,林可思进去从衣帽间拿出胭脂的皮箱,放到胭脂面前:“这里你还是别住了,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单身女人,尤其是一个单身漂亮女人,尤其是一个单身漂亮还有钱的女人,现在住这已经严重的不安全了。走,我给你找地方。”

    “没事吧。贼都来过了。”胭脂知道这里不能住了,但是也不能和林可思走啊,还他找地方?那我成什么了?

    “不行,胭脂,这次你必须听哥哥的,你在我心里就是太后级别的,不能有任何闪失,必须随时保护。”

    林可思见她不动,竟自己动手在衣帽间给她往下摘衣服。

    摘下一件外套后,里面是内裤,尴尬的扭过脸:“你自己来!”

    ‘不能有任何闪失,必须随时保护。’这句话让胭脂心窝有点热。

    她不好意思再矜持,走过去,摘下几身随身穿戴的衣物扔进皮箱。

    这里确实不能再住了,今晚的贼若真是丰俊西的话,以他那么在乎的性格,按上个监视器都不一定。

    最后,尽管林可思再三要安置她,胭脂还是执意先住酒店。

    她打算空余时间再去买一套房子。

    下午下班前,林可思果然又到楼下接她:“老爷子不舒服,和我去看看老爷子。”

    这理由找的很合适,胭脂也是应该去探探病的。

    本来想早早回去看一套房子的胭脂又再次被林可思拉到了s市,林家的豪宅。

    同样是三十年前起步的企业,杰芬何翠荣注重的是怎么样捞钱转移财产和情人私奔,大华则牢牢在纺织这块站住了脚,其规模和其他产业早就不是杰芬可比了。

    一进大厅就传来林瑾的咳嗽声。

    “爸爸的老哮喘又犯了。”林可思说。

    正说着,林瑾披着衣服从楼上下来了。

    “爸,你怎么下来了,我们要上去看您呢。”

    “小子没规矩,客人来了,我身为主人怎么能不下来见客。”林瑾嗔怒道。

    胭脂紧走几步扶着林瑾:“林伯伯还是身体要紧,我上楼看您就好了。”

    林瑾的气色晦暗,转头对胭脂笑:“我吃了平喘药,没事没事。”

    “哦,天冷了,季节交替,林伯伯要注意保暖啊。”

    胭脂扶着他坐到沙发,拿起一个苹果来削好递给林瑾。

    “小子,你看看,胭脂就是孝顺。”林瑾拿过苹果教育林可思。

    “嘿嘿,我不也挺好的吗,嘿嘿。”林可思挠挠头在林瑾另一边坐下。

    胭脂坐在林瑾的右边,林可思坐在林瑾的左边。

    这,很像家庭聚会呀,这,什么情况?

    胭脂忽然感觉恨微妙。

    今天这趟来,有点什么微妙的事情要发生。

    林瑾又咳了几声,兀自说道:“我算是老了,人活七十古来稀,我这还没到七十呢,只是这咳嗽带喘的毛病,不知道还能熬多久。”

    胭脂是心软的人,林瑾这一说,她赶忙劝慰:“林伯伯,您别消沉啊,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一点气管的毛病不算啥,要不您去看看中医,听说中医治咳嗽效果很好。”

    “嗯,胭脂这闺女,从小我就看着长大,就是这十几年不太联系了。现在又联系上还常来关心我这把老骨头,我得替建宁照顾好。”

    林瑾说完转向胭脂。脸色比较严肃:“胭脂啊,我家小子虽然顽皮毛躁了点,但是心里有你啊,我晚年没什么牵挂就是不放心你们俩,你们俩要是在一起了,我就放心了,心情也就好了。”

    额——

    胭脂终于找到微妙感的源头了。

    感情,这是他们父子俩商量好的。

    林伯伯关键时刻救助了杰芬,于胭脂是有恩的。

    但是婚姻大事,不是报恩,自己和林可思?

    兄妹,好基友,没有性别区分,这种的感觉还差不多。

    拒绝也不好,答应更不好。

    她低着头纠结没说话。

    林可思听了他爸替他这翻表白,急溜起身一屁股坐到胭脂这边,拉起胭脂的手:“胭脂,我爸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你看,你自己一个女人撑着工厂,又独来独往,像昨晚多危险,以后就让我来帮着你。”

    胭脂白楞他腹诽:小林子啊小林子,我算服了你了,搞对象还得拟爸帮着你上陈厮杀表白的。

    她把手从林可思手里抽出来,这小子一找到机会就拉她手,可怜的左右手。

    “林伯伯,我还没想好,给我时间考虑下可以吗。”

    好吗,这谈恋爱不是和本人谈,还得和代言人商量。

    林瑾起身去吧台倒水,其实是脱离了他们俩的阵地,儿子表不明白自己也替他说了,人也卖着老面子替她拉来了,剩下的就不适合自己参乎了。

    但是听胭脂这话,还没怎么看好自己儿子啊。

    但是听胭脂这话,还没怎么看好自己儿子啊。要论条件,林可思根本不差女人,多少豪门等着结姻。但是他也是玩到三十的人了,就看好了胭脂,按说胭脂是二婚,林瑾要不是知道她是建宁的女儿说什么也不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