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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街有座名气响亮的胭脂楼,与琼楼的望川坊类似,以供养戏子为主,不过无论唱功还是颜值,都远不及望川坊。当然,这并不影响它的生意,毕竟京城贵人多,普通人也不少,杜小三赫然就是这些普通人之中的一个。
杜小三从赌坊赢了一笔银子,立刻在望川坊风流了一天一夜,直到翌日天边隐隐泛起金色的光,他才意犹未尽地离开。
他做事的地方就在南街,那儿刚好有家非常地道的蜀风面馆,每次打那儿路过他都馋得流口水,只是苦于没钱没办法进去,今天,终于能够大饱口福了。
他去后胡同取拉货的驴车。
哪知,他刚走近那边,便闻到了一股异常浓烈的臭味,他用袖子捂住了鼻子:“娘的!是不是又哪个不长眼睛的在老子扯上拉屎拉尿了?”
他说着,走到了驴车旁,定睛一看:“啊——”
……
郭况来得很快,京兆尹风湿病犯了请假在家,他身兼数职,往返于刑部与京兆府之间,得知北二街发生惨案,他第一时间抵达了现场。
索性此时天色尚早,听到杜小三尖叫的人不多,围观的更少,捕快们将案发现场围了起来,见惯了尸体的他们倒是没被这股恶劣的尸臭熏出个好歹,杜小三就不同了,扶住墙壁,恨不得把三天前吃的东西全给吐出来。
领头捕快姓魏,看到郭况,忙拱了拱手:“大人!您来了?”
郭况从工具箱里取出棉布手套戴上,并问:“什么情况?”
魏捕快看了一眼吐得直不起身子的杜小三,摇摇头:“这怂的!”又对郭况道,“那小子从胭脂楼出来,就在他的驴车上发现了一具尸体。”
“胭脂楼?”郭况皱眉、
魏捕快指了指胡同另一头左侧的一处楼阁:“就是妓院,男女的生意都做,打着唱戏听曲的幌子!要不要把他们叫来问一问?”
“我先验尸。”郭况捏了捏侧身蜷缩在驴车内的尸体,“尸僵明显,但过了最强的时候,尸斑严重,下腹还没出现腐化现象,死亡时间在十二个时辰以内、七个时辰以上,也就是昨天白天,被人刺穿心脏死的。”
“啊?白天?那怎么没人报案?这儿……”魏捕快四下看了看,“这会子冷清,但白天和晚上人流量还是不错的。唉,臭小子!你的车什么时候停在这里的?怎么没发现有人在你车里杀人?”
杜小三早吓得双腿打抖了,颤颤巍巍地说道:“我……我……我不知道……我……我晚上……就停在这儿了……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真的是晚上停的?”郭况狐疑地问完,看向了一旁的魏捕快。魏捕快点头,“已经与他打工的铺子确认过了,确实是晚饭后才收工。”
“但是死者是白天被杀的。”郭况若有所思地说道,“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有人在别处杀了他,将他抛尸在此处。这一点,从尸体的现状也可以得到判断。这是一个正面遇刺的伤口,凶器应该是一柄剑,死者被刺中时瞬间暴毙,仰躺的可能性和趴着的可能性更大,尸体却是侧身蜷缩,说明它在尸僵出现以前被人摆成了这样。而且现场并无多余血迹,足见这里根本不是凶杀的地方。”
“多久出现尸僵?”魏捕快问。
“一般是一个时辰到,最晚一个半时辰。”郭况凝眸道,“凶手可能没等那么久,杀完便将他装进能够搬运尸体的车里。”
能在那么热闹的街上搬运尸体而不被发现,肯定是有运输工具的。魏捕快点头问道:“会是什么车呢?”
郭况拿尺子丈量了一下死者目前的长度:“两匹马和四匹马的马车都比较窄,凶手应该把他卷得更小才对;如果是六匹马和八匹马的马车,又足够长,能容纳他平躺……推车,装货的推车!差不多三尺宽、四尺长的样子。”
魏捕快拿手比了比:“这种型号的推车很常见啊!很多商铺都有!”
“不是商铺,是药铺。”郭况剪下他头发,放在鼻尖闻了闻,“一股药味儿。”
“所以凶手是药房的人?哇,大大缩小了搜查范围,京城一共九十八家药房!”魏捕快嘴角抽搐地说,“是不是这家伙去药房偷药材卖,被药房的人发现所以一怒之下杀了?”
“你的猜测不无道理,不过我暂时还不能下定论。”郭况脱下了死者的鞋子,“查出死者的身份了没?”
“没什么身份,就一个新来的小乞丐,与当地乞丐不熟,总遭到驱赶,偶尔在北二街,北二街混不下去了又去了东胡同,好像也不是很混得下去,昨儿刚被东胡同的乞丐们赶跑了。之后,便再也没人见过他。根本不清楚这家伙去了哪里、碰到什么人、为什么被杀!”魏捕快叹息着说。
“那也不一定。”郭况从死者的鞋底抠下一块混着血的盐渍土,“我想,他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很有可能是乱葬岗。”
……
宁玥起了个大早,一整晚梦到玄胤打仗,吓得汗都冒出来了,嘴里说着相信他会胜利的话,却还是忍不住会担心他。
今年的天气也很奇怪,都十月了,北方的白日依旧热得像仲夏一样,反倒是辽江以南早早迎来了秋季。
冬梅听到动静,打了帘子进来:“小姐,您醒啦?还早呢,要不要多睡一会儿?”
“不了,睡不着。”宁玥掀开被子,由着冬梅扶着坐了起来,“我给玄胤收了秋天的衣裳吧?”
“收了呀!奴婢看着您收的!冬天的也收了,皮靴足衣都有,您啦,崩为姑爷操心,姑爷好着呢!”冬梅瞧出了她的担心,拍着胸脯宽慰。事实上,她心中没底,一点都没,姑爷那人干什么都厉害,唯独饮食起居上总像个需要照顾的孩子,偏偏姑爷又没带冬八随行。
宁玥又如何不知?当初她劝过他带冬八或莲心,他不听,非得把冬八留在碧水胡同“照顾”周神医,至于莲心,约莫是怕她吃醋的缘故。
冬梅给宁玥换上束腰罗裙,笑着叉开了话题:“刘婉玉是真的栽了吗?”
“嗯,被关进庵堂了,这辈子应该都别想出来了。”提到这个,宁玥果然心情好了几分,前世就很想教训刘婉玉,等了这么多年总算等到了,不枉她重活一场。
冬梅见她神色缓和了些,暗暗松了口气。
穿戴整齐后,宁玥去小厨房给琴儿做了早餐,琴儿一边吃着香喷喷的牛肉面,一边轻轻地说道:“三嫂,陈小姐给我下了帖子,我可不可以去她家玩?”
“当然可以!”宁玥对陈小姐的印象还是不错的,挺单纯的小姑娘,从前跟着司空静,被带得有些骄纵,但本性不坏,又真心喜欢琴儿,更重要的是,宁玥很看好陈二公子,巴不得琴儿多往陈家走动,也好与陈二公子培养培养感情。
琴儿没料到四嫂真的这么快答应了,想来三嫂那边肯定也没什么问题,两位嫂嫂都同意的话,王妃也不会反对。这是她头一次去胖友家玩,真是又紧张又兴奋呢!
早饭后,宁玥陪琴儿去了文芳院,琴儿壮着胆子说了陈小姐下帖子的事,孙瑶非常支持,王妃略有些担心琴儿一个人应付不来,但两个儿媳都赞成,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她让碧清陪着琴儿一块去陈家。
碧清是王妃身边最得力的丫鬟,机灵会来事儿,有她陪着,琴儿自己也放心很多。
宁玥将琴儿送上马车,等马车走远,才掀开帘子上了自己的马车,随后,她看到了三个非常熟悉的……东西。
……
郭况一行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乱葬岗,乱葬岗顾名思义,草草掩埋的地方。起先是皇宫那些被处死的太监宫女被丢到此处,后面慢慢的,大户人家犯了罪的下人也来这边“安葬”。有良心的,会挖个浅坑掩埋;没良心的,直接草席一裹,丢在尸山上。
一下雨,腐烂的尸体便会从泥土里“钻”出来,却无人再把他们埋进去,所以整个片区都弥漫着一股恶臭的尸气。
魏捕快捏紧鼻子:“最讨厌来这种鬼地方了!”
郭况没说话,绷着脸在乱葬岗检查了一圈,在靠进小树林的位子发现了一些翻动过的土壤,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了:“我们的凶手没什么经验啊,居然挖土掩埋血迹。”
以掩埋的血迹为中心,他眸光犀利地朝四周凝望了起来,“在这里杀了人,不就地掩埋,却拖到城中心去……”
“是啊,他是不是蠢?”魏捕快好笑地说道。
“不,他不是蠢,他是来不及掩埋。”郭况蹲下身,捏了捏含有血迹的盐渍土,“有人出现,打断了他挖坑掩埋的计划。小魏,一定有目击证人!赶紧去找!”
……
马车上,宁玥看了看三个本该被处理掉的大箱子,低声问向外头的耿中直:“怎么回事?你不是说处理掉了吗?这就是你说的非常顺利?处理完毕?”
耿中直道:“本来是掩埋了,但是天快亮的时候,我又去把它们挖出来了。”
宁玥不解:“为什么?”
“我怕……官府会追查到……”
宁玥斜睨了他一眼:“耿中直,你是不是瞒了我什么?”
耿中直的眼皮子动了动,说道:“事实上,昨天进行得并不是特别顺利,我埋东西的过程被人看见了。”
“被谁?”
“我不认识,看着像个乞丐。”
“然后?”宁玥定定地看着他,希望他没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
“然后我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杀了。”耿中直难为情地撇过了脸。
宁玥倒抽一口凉气!
虽然她想让事情隐蔽,但绝不希望为了隐瞒自己而搭上一条命!
哪怕不是为了所谓的良知,而是人命案子,远比禁药的案子受重视,一旦查起来,那进度,简直日行千里!
“你疯了吗?他说不定以为你在埋尸体!就算他看出那不是尸体,但也不过是几个箱子而已,他知道些什么?再不济,你把他抓回来呀!为什么非得杀了他?”
耿中直这会子也意识到自己心急了,当时就想着,他是乞丐,死了也没人管,挖个坑埋了他谁也不会发现。可是挖到一半的时候,又有人过来了,仓皇之下,他将尸体裹起来丢进了推车。他躲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只等天黑再把他拉到乱葬岗掩埋。谁料尸体开始散发出臭气,越来越熏人,遮都遮不住。他怕被人发现,便将尸体抛在了一个小胡同的驴车里。
他想了一夜,觉着不妥,早早地去了抛尸地点,就见官府的人已经在那边了。
他听官府的人说这里不是凶杀现场,当时便有些发懵,怕郭况追查到乱葬岗,所以赶在郭况之前将乱葬岗的箱子挖了出来。
“我确定挖箱子的时候没人发现。”他低低地说。
真是漏洞百出的犯罪!以郭况的能耐,不出三天就能真相大白!宁玥捏紧了手指:“你说你在掩埋尸体的时候,有人过来了。是什么人?看清你的长相没?”
“是一个妇人和孩子,我低着头,又一直背对着他们,他们应该没看到我长什么样。”
“但是他们看见你推的什么车了。”
“恐怕是的。要销毁推车吗?”
“不用,以我舅舅的能耐,不必他们举报,自己就能推断出什么样的车子,这种车子每个药房都有,一下子怀疑不到我们头上。”
“药房?为什么一定是药房?商铺也有的!”耿中直问。
宁玥反问:“你以为尸体在车里呆了那么久,没留下什么药味?”
耿中直终于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我去自首!就说药是我做的,人是我杀的!”
“给我回来!”宁玥叫住了他,“你把我舅舅当傻子?他现场让你制一次毒,就能立马拆穿你的谎话!”
耿中直愣住:“那……现在该怎么办?”
宁玥眸光一凛:“去回春堂。”
……
下午,魏捕快再一次来到回春堂,笑着朝宁玥拱了拱手:“哎呀,真是不想来的,虽然郡王妃做的糕点很好吃,但我每次来都没什么好事——”
宁玥微笑着招待了他,将他迎入后院,在一个石桌上坐下,并吩咐钟妈妈取来浓茶与糕点:“是阿芙蓉的事有进展了吗?”
“没,这次是凶杀案。”魏捕快喝了一口茶,大惊道,“哇!好茶!”
宁玥莞尔一笑:“是大红袍。”
“今年战乱,听说大红袍产量不多,市面上买都买不到呢!”魏捕快咂咂嘴,又喝了几口,顿时觉得通身舒畅!
宁玥见他杯子空子,忙给他斟茶。
他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来!”他一个小捕快,哪儿能劳驾郡王妃给他斟茶?
宁玥依他之言放下了茶壶,他自己斟了一杯。
宁玥一脸好奇地问道:“京城发生了什么凶杀案?”
“啊,一个小乞丐,在乱葬岗被人杀了。”没提抛尸一类的细节,在他看来,这些东西还是别与郡王妃说的好,免得吓坏对方。
宁玥惋惜地说道:“真是可怜,抓到凶手了吗?”
魏捕快摇头:“没。这就是我为什么再来叨扰郡王妃了,凶手用推车搬运过尸体,就是大多数药房都会用的那种推车。”
“那个呀,不止药房,别的商铺也有吧?就是拉货用的。”
“是的,不过凶手的身上有药味,已经确定是药房的推车了。”讲到这里,魏捕快看着仿佛被吓到的宁玥,讪讪地笑了笑,“郡王妃不用担心,我们会尽快抓到凶手,不会让他再出来为非作歹了!今天来呢,就是检查检查你们的用车情况,还昨天是不是有谁推着它去乱葬岗了。”
宁玥眨了眨眼睛道:“我们的车子昨天上午就坏掉了,一直在铁铺修理,还没拿回来,要不,我陪你走一趟吧。”
魏捕快赶忙说道:“不用不用,我自己去铁铺就好,你告诉我是哪家。”
“浏阳街的盛发铁铺。”
……
魏捕快到盛发铁铺盘问了一番,老板的说法与宁玥的完全一致:“……啊,你说回春堂的马车啊!修好了修好了!我带官爷瞧瞧……他们昨天就来啦,轮子坏了,底板也坏了,我都给重新换了一遍……是,是中午不到便放在这边了……确定,一直停在我家后院儿,没推走过!”
凶手抛尸的时间是晚上,如果推车从中午便停在了铁铺且从未被推走,只能说,这辆车子不是他们要找的那一辆!
魏捕快揉揉酸胀的太阳穴,又去别的药房查探了。
铁铺的老板回了账房,对座上的男子躬身说道:“东家,捕快走了。”
“知道了,退下吧。”萧肃喝了一口美酒,看向对面的宁玥,耸了耸肩,“我猜,郡王妃欠了我一个人情?”
宁玥不可置否地点头:“是啊,你希望我怎么还?”
萧肃灿灿一笑:“我开玩笑的,我与郡王妃一见如故,怎么会找郡王妃讨人情?不过——我最近的确遇到一些麻烦,不知可否请郡王妃帮我一个忙?”
宁玥淡淡地牵了牵唇角:“别说的这么冠冕堂皇,萧肃,想让我怎么还你的人情就开口直说,我不喜欢别人与我兜圈子。”
萧肃张了张嘴:“好吧,既然你非要这么直白,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好了。我要一批货,最后一批,做完,我们两清,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再无瓜葛!”
……
云州北门外,玄家营地,士兵们罗列整齐,望向前方一米高、宽五米、长五米的四方台。台上,站着他们的主将——胤郡王。胤郡王年轻、资历浅,确切地说是没有资历。就在不久以前,他只是一个京城人人避而远之的小纨绔、小废物,从不踏足军营。然而营救玄三公子的行动轰动了整个玄家军,他们开始拿正眼打量这个小纨绔。他们惊讶地发现,小纨绔并不是一个空有一副好皮囊的草包,至少他真的很能吃苦。
自王皇帝登基以来,西凉一共经历了两场巨大的战事,一次是去年攻打北域,一次是如今对敌南疆。北域一战,虽是没有悬念的胜了,可依旧耗费了无数钱财军饷。一年不到,国库尚未充盈,又马上与南疆展开了一次战役,且持续的时间如此之长、耗损的军力如此之多,等到他们这一批披甲上阵时,分到的军饷已经可以用捉襟见肘来形容了。
他们吃的米是几乎要发霉的陈米,他们吃的菜是没有荤腥的素菜,唯一让他们补充力气的东西是郡王妃准备的酱菜,油水足、盐分多。他们吃着尚觉着寒酸,不敢想象含着金汤匙出生的郡王是如何吞进肚子的。有人曾经怀疑过郡王是单独开了小灶,特地偷偷地跑到厨房看了,结果令他们瞠目结舌,所谓小灶,不过是几片风干的腊肉。
他们之中,不少曾随世子打过仗,知道世子在伙食方面从不亏待自己,每顿饭都吃的跟王府差不多,哪像郡王?这么可怜。
台上的玄胤浑然没察觉到自己成了众人心目中的小可怜,在他眼里,只有好吃的饭菜和难吃的饭菜,至于菜品的贵贱,他毫无概念。比如王府顿顿山珍海味,他却更加喜欢兰芝和玥玥做的家常小菜。王府的菜难吃,军营的菜也难吃,既然都是难吃,便没什么好委屈的了。
玄胤正了正神色,严肃地看向一众军士,不怒而威道:“云州被南疆人控制了,我们想夺回云州,就必须先击垮南疆公主的一万大军。我知道,我们势单力薄,但值得欣慰的是,他们这一批的兵器与我们的没有两样。”
众所周知,南疆出了个怪才容卿,将弩车、长矛刀剑全都铸造得无坚不摧,让玄家军和朝廷大军吃尽了苦头。倘若胤郡王的话是真的,那么至少在兵器上,他们不会吃亏了。
玄胤将众人的神色尽收眼底,说道:“别高兴地太早,他们的兵力是我们的两倍,真要打起来,我会说,这是一场硬仗!”
“一对儿,怕什么?我们玄家军,本来就比他们能打!”一位士兵高呼。
立时,有人附和:“就是!那些南蛮子,哪里是我们的对手?”
“谁说一对二?”玄胤问。
众人怔住。
玄胤又道:“南疆大军驻扎在南门,我们在北门,相隔一整座城池,但是我们没办法从城里走过去,我们只能绕路,绕到敌军后方,而为了不被敌军发现,这儿的营地必须保持得像有五千人一样。”言及此处,他顿了顿,“最多,出动两千。”
两千……对一万,一比五的比例,简直是去送死!
场内,瞬间静了。
玄胤对众人的反应一丝意外都无,唇角淡淡地扯出一抹冷笑,恣意道:“不过,我们并非毫无胜算。”说着,他给杨幕僚使了个眼色。
杨幕僚拿了一盒黑乎乎的药丸过来,玄胤拿了一颗,说道:“这种东西叫阿芙蓉,一种新出的禁药,吃下去后能让人浑身酥软、倦态无力,具有软骨散的功效,却远比软骨散持续的时间久。你们可能会问,如何给对方下毒?毕竟,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巧就巧在,这种药并不一定吞服才有效。将它放在火中炙烤,所得的烟雾比服食的效果更好!今晚有一阵西北风,我已经勘察好了地形,在白云坡点一把大火,便能让浓烟弥漫整个南疆营地。”
“要是……我们误吸了怎么办?我们去攻营的时候,烟雾很可能没有散去。”一位士兵壮着胆子说。
“很好,你想得很周到。”玄胤赞许地点了点头,士兵害羞地红了脸,又听得玄胤接着道,“它自然是有解药的,为防止大家跟着中招,出发之前我会把解药分发给大家。现在,我需要两千个士兵,愿意跟我出战的,站出来!”
赵武第一个站了出来。
紧接着,被玄胤表扬的那位士兵站了出来。他身旁的同伴见他如此勇敢,也毫不犹豫地往前迈了一步。
夜幕低垂,云州北门城楼的眺望台上,两名巡逻的士兵远远地注视着玄家大营的方向。他们的苏统领投靠了皇甫燕,他们也别无选择地成了南疆的同盟,尤其,他们的副将被残忍杀害,更是坚定了他们反抗玄家军的决心。此时瞧着玄家大营篝火漫天、欢歌笑语,二人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
小个子士兵道:“大哥,你说他们是不是疯了?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寻欢作乐?他们不是应该早早地去睡觉吗?”
大个子不屑嗤笑:“你懂什么?这叫迷惑敌军的视线!他们就是要我们认为他们松懈了、喝醉了,不必防范了,你信不信,晚上他们就会攻城!”
“啊?不是吧?这么阴险的?”小个子不可思议地道。
“怕什么?我们这么多人,还怕灭不了区区五千人?”大个子定定地望了玄家军一眼,“今晚,严密防守,时刻待命。”
一个时辰后,玄家大营的篝火熄灭了,众人纷纷进了帐篷,乍一看去,好似全都睡着了似的。可又过了半个时辰,大个子预言的攻击真的发生了,十队人马驾着弩车,疯狂地朝城楼上扫射,且全都是带着火苗的箭矢,一时间,火光漫天,将城楼照得如同白昼。这种强烈的对比下,隐在暗处的玄家大营完全没有能见度了。
北城军士忙启动弓箭手,朝弩车的方向射了回去。
这边,双方激烈地交战,另一边,一队队人马悄无声息地离开玄家大营,去往了南门。
……
从子时点燃禁药开始,直到天亮,战争足足持续了三个时辰,诚如玄胤预料的那样,南疆大军全都软得不像话,一脚一个,一刀一双,只不过凭着人数上的优势,与他们车轮战斗到了天亮。但这又如何?胜利还是他们的。
皇甫燕站在城楼上,难以置信地看着她的士兵一个一个地惨死在玄家军的刀下,有种做梦眼花的错觉。
那是她皇爷爷的右将麾下最勇敢坚强的士兵,怎么如此不堪一击?玄家军究竟是一群什么疯子?或者他们吃了什么东西?竟变得比血卫还迅猛可怕!
瞿必满身鲜血地走上了城楼:“公主,属下派人护送您离开!”
皇甫燕摇头,目光灼灼地盯着混乱中,身披玄色盔甲、狼一般凶悍的男子,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男子的打法毫无章法可言,从不躲避,就是把自己送上去,不停地进攻、不停地砍杀。除了大帅,她没见过谁真敢这么不要命。一开始还有人朝他冲来,渐渐的,大家被一身的血气吓到,那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好像种族之间的威压,压得人不敢上前。
他的容颜被头盔遮掩,只露出一双暴戾的眼睛,皇甫燕奇怪自己隔了这么远居然还看得这么清,而且隐约……还带了一丝熟悉,仿佛曾经在哪里见过。
她捏紧拳头,指甲深深地掐进肉里。
她皇甫燕,一定会一辈子记住这双眼睛!
瞿必见公主死死地盯着混乱的战场,不难看出她的愤怒以及不甘心。她明明把一切都算计得天衣无缝,诱玄胤入城,瓮中捉鳖,不用废自己一兵一卒,仅靠苏沐的云州军便能将玄家军全面歼灭。然而谁都没有料到,玄胤如此迅速地识破了他们的计策,杀了苏沐的副将不说,还佯装攻打北门,吸引了苏沫的军队。玄胤自己却是带着一群……一群疯子,不怕死地杀了他们一个戳手不及!
明明只有两千人马,却生生耗死了他们一万大军。
“他们都是疯子,不是人,绝对不是!”瞿必浑身颤抖地说,“公主,快走吧!苏沐的军队不在……玄胤很快便要攻入南门,届时,想走都走不了了!”
皇甫燕双目如炬地盯着玄胤,像盯着一个十恶不赦的仇人。
“公主!来不及了!快走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快走啊!”瞿必扣住了皇甫燕的手腕,将她拽离城楼。
谁料,他刚动了一步,便被一支疾如闪电的箭矢洞穿肩膀,巨大的冲击力将他猛地钉在了城墙上!
皇甫燕一惊,朝下方看去,就见玄胤坐在骏马上,满身鲜血,如一个地狱的修罗,瞄准她,拉开了死亡的弓箭。
咻!
她率先射出了手里的箭!
她对自己的箭术一向仔细,便是大帅都未必躲得过去。
然而令她诧异的是,玄胤竟然连躲的动作都没做,就那么任由箭矢钉进了他的盔甲。
然后——
他拔掉箭矢,冷冷地扔到了地上!
皇甫燕惊到了,明明洞穿他的盔甲了,为什么没有伤到他?莫非他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
她当然没想到玄胤是穿了天蚕丝软甲,刀枪不入。
很快,轮到玄胤射箭了。
箭矢离弦的那一瞬,整片天地都仿佛划出了破空之响。箭矢穿透了护在皇甫燕面前的城墙,也穿透了她肩膀,城墙碎成飞灰,皇甫燕身子一僵,她从数十米高的地方,直直坠下了护城河。
玄胤眸光凛凛地看着她坠落的方向,紧了紧手中的弓箭,他原本瞄准的是她的心脏,但是——
他的手抖了一下。
……
胜利的消息很快传到了京城的玄家大营,所有人都感到由衷的惊喜,虽说玄胤从三万人的敌营中成功地救出了玄彬,可诚如玄昭所言,那是耍了小聪明和一些匹夫之勇,相信玄胤能胜出的幕僚和将领们已经追随玄胤而去了,如今留守京城大营的都是认为玄昭更合适的人,他们并不看好玄胤此次的出征。故而,当听说玄胤以两千人成功歼灭一万敌军时,全都傻了眼。
当然,傻眼的不止他们,还有金銮殿上那位。
皇帝曾与司空朔讨论过玄胤的胜算,司空朔告诉他,如果苏沐襄助玄胤,玄胤的胜算为整;如果苏沐不理玄胤,玄胤的胜算是一半。可苏沐明明就倒戈南疆公主了,怎么还叫玄胤那混小子给赢了呢?
倒不是说收复了云州,他不高兴,事实上,他挺高兴的。可坐在龙椅上的人,想法与常人往往不大一样。这场仗若换做别人来打、别人取胜,他大概不会有任何顾忌,但为什么偏偏是玄胤、偏偏是玄家军?他一边高兴一边又担心玄家崛起太快而功高盖主。
说到底,他这个半路篡夺江山的皇帝,时刻担心自己某一天也被别人给篡夺了。
“皇上,我军终于取得胜利,不如乘胜追击,夺回辽城与临淄吧!”朝堂上,一名武将附议。
另一名武将也说道:“是啊皇上,胤郡王此番大挫敌军锐气,乘胜追击吧!”
很快,不仅武将,就连文官也加入了附议的行列,全都认为玄胤应该领军南下,收复城池。他们憋屈得太久了,好不容易扬眉吐气,怎能不一口气战到底?
可皇帝不这么认为,年事越高、越容易猜忌,明明年轻时不这样的——
他烦闷的眸光投向一旁的司空朔:“爱卿认为呢?”
司空朔是人精,只一眼便瞧出皇帝不乐意让玄家继续抢军功了,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南疆先是死了太子,如今又失踪了一位公主,生死不明,臣以为,这个节骨眼儿上,他们就算想继续进犯我大新朝的河山,恐怕也是有心无力。而我们大新朝的将士也需要一段日子来休生养息,不如先让胤郡王回京领赏,之后再举兵南下。”
皇帝赞许地看了司空朔一眼,还是他深得帝心啊,又看向中山王道:“中山王觉得呢?”
中山王拱了拱手,表情清冷,瞧不出思绪:“臣赞同中常侍的提议。”
算你识相!皇帝满意地点了点头,对文武百官道:“就照中常侍说的办,宣胤郡王回朝!”
……
热烘烘的地下室,宁玥捣碎最后一块阿芙蓉,装进了紫红色的罐子。随后将罐子放进一个大箱子,上面写着“固元膏”。
耿中直摘掉口罩,将箱子打包好。
宁玥累得不想动弹了,摘掉口罩和手套,脱掉罩衣,扔进火堆中焚烧干净。
再也没有罂粟了,也不会再有阿芙蓉了。
一切都结束了。
耿中直将箱子搬上马车,离开回春堂,朝琼楼驶去。
宁玥拿出从集市买来的廉价口脂,丢进密室。
大火,唰的一下燃烧了起来。
从密室蔓延到地下室,融化了所有冰块。
“啊——走水啦!走水啦!快来人啦!走水啦——”伙计发现了大火,拼命叫嚷。大家被他的叫声吸引过来,纷纷提了水桶,开始灭火。
宁玥揪紧衣襟,面无表情地从火光里走出,浓烟在她身后越来越远,直至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