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一个粉丝是白发老婆婆

哥是潇洒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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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身怀绝技”却从来没在没在普罗大众面前表现过的人,总有一种锦衣夜行的不舒服、不酣畅的感觉。或者直白的说,人人都有一种渴望被赞美、被追捧的明星梦。只是有的人比较强烈,于是他们就会很喜欢表现、表演。而感觉不强的人,却是因为不自信或者没有拿得出手的绝技,于是就只能将这种yu望强压在心底。

    十天之前的唐潇洒毫无疑问就是这种人。而现在,他敢肯定的说:老子从此绝不再惧怕表演,哪怕是当着几十人、几百人乃至几千几万人表演。

    因为,当他深情而专注的弹唱完《敖包相会》,放下吉他准备上前去收拾一下吉他包然后离开前往下一个镇的时候——

    “啪啪啪啪啪啪……”震耳yu聋的掌声雷鸣般的响了起来,同时夹杂着:“小伙子,你比那些歌星唱得好多咯”、“不要走啊,再来一首吧!”……等等大声的呼喊、请求。

    “看来我确实有本事吃这一碗饭了!”潇洒哥被大家这种热烈的回应刺激得有些颤抖,心中的开心自然也不必多说。如果说,他唱的第一首《白桦林》只是将大家的好奇心吸引了过来,根本没有谁注意到他的所谓唱功;

    那么第二首《东方红》则是勾起了很多乡下人对于那个特殊而狂热的年代的怀念,所以直接变成了大合唱。照样也就没什么他表现的空间。而现在这首《敖包相会》则是让大家真正体验到了一种倾听的享受,而且还是最难也最考验功底的真正的现场版本的。所以现在,在唐潇洒的心里已经埋下了一个理念:我的唱功确实好,我的感染力也一点问题都没有。既然唱功没问题,感染力也很强了,那么还何须害怕登台表演呢?

    没错,这一场初试啼音的开口唱歌,虽然现场的档次低的说出去都会惹人鄙视,但是它对于一直就没有自信过的潇洒哥而言,却是不亚于又进行了一次为期半年的系统内的培训,甚至还犹有过之。

    因为,他现在已经具备了自信心,也拥有了无论何时何地都敢于表演的勇气。当然,虽然他在系统内培训的时候,已经面对着虚拟出来的听众至少进行过不下于10次的几万人的演唱会,而且还是整场近3小时的那种。但是人不都这样么?哪怕系统内模拟得几乎以假乱真了,但是现实终究是现实,只有在真实世界做过了同样的举动,唐潇洒才会再无胆怯。

    所以,既然在这里、在老家的乡上收获这么大,那么他有什么理由不感谢乡亲们一番呢?于是吉他不收了,他就这么高高的竖起了右手,整个现场忽然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手上——

    “所有的长辈、平辈还有晚辈,为了感谢你们的掌声和支持,我再唱最后一首歌,歌名就叫《再见》,这是一首流行歌曲,也是我最拿手的类型,希望你们可以喜欢,谢谢大家!”

    唐潇洒诚恳的说完之后,冲着还含笑站在一旁的白发老婆婆点了点头,接着就轻轻吸气,双手娴熟无比的在吉他上动了起来。

    老实说,虽然理论上所有的歌曲都可以用吉他伴奏,并且只要水平不错的话也可以弹得很好听。但是只要专业点的人都知道,不少歌曲其实用吉他弹奏的效果并不好,最多只能说明吉他技术很炫,但是做纯伴奏却不是那么好用。

    因此,当唐潇洒准备做最后表演的时候,他立即选择了很适合吉他独奏的张振岳的一首经典歌曲。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真正的展示一下自己的吉他技术+唱功的完美水平。

    说来也搞笑,他原本为今天准备的都是适合自己自弹自唱的歌曲的,可惜一开场就乱了安排,搞得他现在才能真正的展示一下自己最强的、最完美的实力。

    我怕我没有机会跟你说一声再见

    因为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你

    ……

    《再见》这首歌的原唱歌手张振岳的声音有些怪异,明明是一个留着络腮胡须的大男人,但是他的声音却有些孩子气,所以这首歌如果按照原唱的唱法来唱的话,那是有些难的。

    不过幸好这不是模仿秀,潇洒哥也不是只会模仿的“跟唱机”。他直接放开了嗓子,完全不像原唱那样有些懒散和虚弱无力,再加上手里伴奏的吉他快了1/4拍。于是这一首原本显得慵懒、无所谓感觉的经典歌曲立刻就变了味道。给人一种慢摇滚的激情感觉。

    这些ri子在我心中永远都不会抹去

    我不能答应你我是否会再回来

    ………

    明快动听的旋律加上唐潇洒中气十足、穿透力超强而又转换自如的一流唱腔,只见原本还很安静的看着表演、听着歌曲的人们都有些受不了,他们不用谁大喊大叫的指挥,主动的就跟着旋律摇动起了自己的身体,晃起了自己的手臂。就算那些不好意思的老头儿老太太们最终也“豁出去”了,他们就着音乐跳起了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跳过的秧歌来。

    虽然有点不伦不类的,但这不是音乐的魅力的完美体现吗?

    快乐的时刻总有结束的时候,这一次潇洒哥没有再惯着此刻玩的正high的大家,一唱完就直接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然后对着向他投she着抱怨目光的一百多号现场观众笑了笑,弯下腰将吉他包的一堆零钱都一一收了起来。

    “哎呀,真的不唱了啊?”有人意犹未尽的喊着,但是没人回答之下,现场很快就走得只剩下了几个人,他们都是住在街上的住户,闲着没事儿干也想看看这个年轻人究竟获得了多少打赏。还有一个就是白发老婆婆。

    收获很多啊!当零钱被收完后唐潇洒不由满意的笑了起来,就刚刚那么一会儿他就收到了135.5块钱,最大面额是50的,最小的是5毛,也不知道是谁给的。当然,他可不会嫌弃面值小,钱还不是一样要积少成多嘛?

    笑了笑将之放进牛仔裤的包里,他又将吉他装好,这才提起吉他包甩在背上站了起来。

    ”小伙子,你准备往哪儿走啊?”白发老婆婆等他收拾完了,这才笑吟吟的开口说道:“我等下要去锦官城,要是顺路的话我们可以一起走。”

    “谢谢婆婆的好意,我是去渝州,然后再转道去鄂省。”唐潇洒连忙带着感激的拒绝了老婆婆的好意,不好意思的抓了抓下巴道:“这个,我现在就要去青龙镇了,嗯,那婆婆再……”

    他想说再见,但是老婆婆却道:“那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不过你能不能给我留个签名?”她一点也不做作的笑道:“我觉得你很有天分,未来肯定会成为大歌星,所以想先替我孙女要一个你的签名……”

    “啊?签名?”潇洒哥震惊的睁大了眼睛,打死他都没想到,自己连老家都没走出去却马上就要失去自己的第一个签名了。

    老婆婆还以为他不愿意,立即解释道:“如果为难的话就算了,我这个人一辈子都没追过星,今天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的“歌手”,所以想要一个签名,但是又不好意思,所以才推到我孙女……”

    “别,我没有不方便!”看着老婆婆越说越是自责,尤其是坦白的承认她是自己的“粉丝”,这让潇洒哥既是不忍,却又无比的兴奋。哥们居然也有自己的“粉丝”了?哪怕这个粉丝的年纪有些大,但是这也是粉丝啊?有木有?所以,他连忙推了推背上的吉他,干劲伸出手拉住老婆婆的双手,连连说道:“婆婆,我给你签名,不过我没带笔啊!”

    “我有我有!”老婆婆也有些激动,她说着就走到了街道对面的一家小杂货店,很快就拿着一只细头的油xing记号笔和一本看着很jing致的小笔记本回来递给了还处于激动中的潇洒哥,说道:“我叫于佳敏,你就写……啊,对了你叫什么啊?”

    老婆婆有些羞涩,她刚刚还说自己喜欢他的歌,但是却连人家的名字都没问,这个粉丝当得有些不合格啊!

    “我叫唐潇洒,唐朝的唐,潇洒不羁的潇洒。”潇洒哥没在意老婆婆的失态,他一边回答着然后略微一想就在手上的笔记本写道:“祝福我这一生的第一个歌迷于佳敏女士及家人都身体健康、天天开心。”写完了祝福的话后,他又在右下角哗哗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和今天的时间地点。这个,这个字有点一般……”

    刚刚写完准备递给老婆婆,但潇洒哥一瞄见自己签写的字马上羞红了脸,再也不好意思递过去了。只见笔记上的字实在是和签名的艺术体挨不上边,甚至严格来说,连正楷都不标准,就一个字形容:丑。

    “没事没事,我就喜欢原汁原味的这种签字!”老婆婆毕竟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了,她一看见潇洒哥这种囧态,立即就掩饰着笑意抢过了笔记本。还一本正经的翻看着说道:“你现在还没出道嘛,嗯,字差点也正常,不过以后确实要好好练习练习了。”

    说到最后几个字,老婆婆都觉得有些憋得难受,因为唐潇洒这手字确实……咳咳……。

    “那好了,我先走了,恩,再见婆婆!”唐潇洒已经被臊得慌了,他不等老婆婆说完,立即抓着背上的吉他包转身就跑了。

    恩,确实得好好练字了,不然以后要丢死人啊!他暗暗的在心中下了决心。ps:哥们想冲击一下新人榜前10名,希望各位大大踊跃投票支持一下,一旦上榜,我保证每天三更。请各位见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