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骋奔驰

自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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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宗汉,家世如其名,从祖宗上算,人家是汉人,虽然一家子十来辈儿的人都生活在高丽。自唐朝起,这姓李的人就满天下。没办法,几代的唐皇都有这爱好,看谁顺眼,就赐给人家一个汉姓。除了三藏法师姓了唐,其他的全姓李了。是以当时新罗(唐代朝鲜半岛三国鼎立,最后新罗赢了,到了宋代,又成了高丽了)、契丹、吐蕃等等,几乎所有臣服于大唐的番邦,其皇室多被唐皇赐姓李了。所以一时间,但从姓氏上看,是天下一家亲了。

    可是李宗汉他家不一样。他家祖宗是唐朝的时候领皇命驻守高句丽的将军。那个时候,高句丽不老实,让唐皇派兵去一顿揍,给打老实了,之后留下了部分将官军士。所以别管现在的高丽有多少人姓李,李宗汉他家自视甚高——我们是大唐将士的后人!

    到了辽宋时期,高丽利用地势之利,抗住了契丹大军压境。因此,即便宋朝也嫌弃高丽使者在“朝贡”之后、要求“回赐”的时候屡屡贪得无厌,为了牵制辽朝,宋朝还是给了高丽使者很大的礼遇。

    宋朝对待高丽的态度缓解了,李宗汉终于说服家人,李家的长子嫡孙,踏上了汉人土地,游学去了。李宗汉将门出身,但宋朝不像大唐,外族人还能来混个官当当。大宋讲究科举,即便是汉人,武将地位也要逊于文臣。更何况李宗汉这种,在高丽考个科举或许还成,到了大宋……李宗汉摸了摸鼻子上的灰:老子是武将之后!

    李宗汉家在高丽生活了几代人,从血缘上来说,他汉人的部分还真不多。更别提他的功夫了。除了家传的行伍功夫,他学的更多的,是高丽的武道。志向明确了之后,李宗汉兴致勃勃的要拜师学艺,学汉人自己的武道。

    几番波折之后,心灰意冷之时,李宗汉遇到了乔峰。乔峰见已是落魄了的李宗汉,尚且能把最后几个买了馒头、分给几个小乞丐,就觉得这人不错。这是真的有侠义之心。于是乔峰请他喝酒,得知了他那点心愿,乔峰乐了:这多大点儿事儿啊?愁成这样!

    乔峰幼年拜师的际遇,让他没那么大的门户成见。于是他稍稍点播了一下李宗汉。李宗汉感动了:这个兄长人太好了!

    自此,李宗汉便跟在乔峰身后,兄长长、兄长短,毕恭毕敬,那份热忱,让乔峰滴汗。贵族出身的李宗汉对江湖帮派的那一套很看不上——乔峰心里话说了,难怪之前他老是拜不成师父呢——所以乔峰不可能把他引入丐帮。可他又老跟着乔峰。随后寡言肃穆的副帮主马大元出面做黑脸,把他撵一边去了。

    几番纠葛下来,李宗汉不知打那里看出来,这位马大哥虽然脾气不好,可是和乔大哥一样,是个好人,一样好学问。听他这个话,乔帮主和马副帮主汗都下来了。于是李宗汉的热情转向了马大元。

    其实李宗汉还是挺有观察力的。如果马大元只是一个平常的江湖人,黄敞潮又怎会和他结交呢?但是寡言的马大元更受不了如此聒噪的李宗汉。于是他舍下老脸,去信给相识的老朋友,找了几个脾气温和、耐心好、喜热闹的,托他们指点李宗汉一二。这才算把这个烦人的熊孩子给打发了。

    李宗汉的游学梦终于实现了。

    马大元暴死、北乔峰变成了契丹狗贼。李宗汉从他学艺的隐居之地一出来,乍听到这些江湖传言,脑子有点发懵。萧峰此时已到了女真人完颜部落,随着萧峰的销声匿迹,那流言渐渐传成了定案,渐渐的,也没太多人提了。

    李宗汉却是气急了。汉人还是契丹人,这关他个高丽人什么事(这会儿他又想起他是高丽人了)!他只认那是他的兄长。当然马大哥也是!他是不信萧大哥会杀马大哥的。萧大哥是契丹人,那他就去辽地找他。

    等到李宗汉到了辽地,萧峰已是南院大王了。他倒是好命,一点冤枉路都没走。

    为了追随兄长,李宗汉进了大贺久识所辖的亲卫队。两个话痨凑一块儿了,谁都没嫌弃谁。到了无遮大会的时候,李宗汉的契丹话已经能说溜道了。辽、契丹、西域各邦的关系,大贺也给他讲了个七七八八。江湖诸门派的那些门道,这些年他总算搞明白了个大概。在萧峰的调/教之下功夫能和韩展陶拼个不相上下。于是,李宗汉自信满满的去西夏,为他马大哥讨公道去了。

    耶律崇德看着这个比自己这正牌使节还能端架子的亲兵,心里想着:大王果然知人善任!有此人在,定会抢着痛批西夏那些不入流的行径。届时正使再略加安抚,既可威吓西夏,又全了他们的面子。如此便大功告成了。萧大王竟然如此善谋略,真是我大辽之福。嗯,我需尽快将此事告诉父亲……

    萧峰要知道这些,恐怕就不只是担心了……

    如今过去两月有余,耶律崇德已在他们出发的两日前回来复命,西夏国君果然大惊,诚心谢罪。又准备了很多朝贺的礼物,请使者带回。耶律崇德已将贡品觐给辽帝。辽帝心情愉悦之下,自是不吝大加赞赏。

    至于李宗汉,一到了西夏就和一品堂的人交上手了。连挫对方大将十余人,最后被一个叫李延宗的人重挫。好在伤得不重,还能在朝堂上大骂西夏君臣。后来时不时跑的不见踪影,等到要离开西夏的时候,李宗汉同耶律崇德讲,萧大王另有要务交代他去办。自此耶律崇德便再没见过李宗汉。

    李宗汉虽说性子跳脱,但他有个最大的优点。这个优点让人很是放心,就是他惜命得很。即便打探不来消息,他也不会把自己填坑里去。萧峰决定还是先等李宗汉回来。

    野马群逐水草而栖。萧峰他们这一群人便跟着野马的踪迹而追寻。白天骑马看蓝天看白云看碧草,看久了也闷。走到后来,为了不惊动马群,腾奴也不让他们高歌。幸好到了夜里,光是讲星星的典故,腾奴自己就能讲几个时辰,大家再穿插一个故事,倒也有趣。如此过了十余日,终于让他们找到了野马群。

    “过了这片高岗,下面就是胪朐河了。胪朐河也有人叫它龙驹河、饮马河。这里水草丰美,野马最爱在这里栖息。过去的时候,都轻着点。万一惊动了野马群、野牛群,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腾奴一说这里会有野马群,这群男人们立时兴致勃勃,恨不得当即便冲将过去。阿康看着这帮瞬间化身野驴一般的男人们,都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还好腾奴一句话就让他们老实了下来。的确,这茫茫草原上,无处可避,一旦惊了马群……几个侥幸见识过的壮汉想想都觉得怕,不由地打了个寒颤。

    腾奴说完,皱着眉头看着阿康。阿康被他说的本来就有点发毛,这会儿又被他盯着,感觉很是恐慌。

    “腾奴,可是我身上有什么不妥?”阿康问的心虚。

    腾奴抬头看了看天,又举起手在空中试了试风向。最后还是摇了摇头,“不行,你身上有味道。野马闻到会警觉的。”

    阿康被说的脸红了。虽然十几天没洗澡,她自己也觉得别扭。可这不是出门在外没法子嘛。冷不丁的被这家伙当这么多人面前一说,阿康心里那叫一个别扭啊。

    萧峰见阿康窘迫的样子,再瞧腾奴那副理所当然的架势,萧峰很快明白了。握着阿康的手,萧峰笑道,“你们女人家爱干净,再怎么也不会像我们这帮粗汉子。虽说都是离家十多天了,我们这群人身上,已经是和这马身上的味儿差不多了;你倒好,一点汗味儿都没有,还有一股子药香气,连我都闻得出不一样来……”

    说到这里,亲卫中几个皮小子已经嘻嘻哈哈的笑开了。乐儿不知妈妈在脸红什么,和石头也跟着笑嘻嘻的。

    “你实在想看,又不嫌我腌臜,我倒有个法子,”阿康听萧峰这么说,满是好奇的回望着他。

    萧峰拉过自己的披风,往阿康身前一裹。“这不就行了。”

    阿康被他这一下闹了个大红脸。

    腾奴皱着眉、点了点头,算是勉强认可了这个做法。

    一票儿郎们摩拳擦掌,准备大显身手。

    一行人静静的来到高岗上,皆下马步行。这坡地上去虽是不高,到了坡顶向下望去。只见一片辽阔的草地上,点缀着野花烂漫。一条长长的河流,如蔚蓝的丝带,飘撒在草地上。清澈的河水蜿蜒而过,散发静谧的柔情。河边是成千上万的野马,温顺而满足得享用着大地母亲赐予的甘美乳汁。时不时的有马匹昂首甩头,调皮鬼一般的把水珠甩在一旁的同伴身上。脾气好的、或是贪吃的,会对此置之不理;脾气大的,会喷上一鼻子怒气,或是抬抬蹄子,示意那些爱捣蛋的莫要太过份。喝饱了水的马儿,有的便散到一旁啃着肥美的青草。小马驹把脑袋钻到妈妈的肚子底下,大快朵颐……

    整个画面,美好的都有些不真实了。

    从看到马群起,腾奴便示意大家矮□来,伏在草丛里慢慢观察。是以除了近在身侧的萧峰,谁也没发现,阿康被这静美的画面,感动的热泪盈眶。

    萧峰见状,把阿康揽过身旁,伏在她耳边,轻声问,“你很喜欢这里是吗?”

    阿康尚且说不出话来,却是连连点头。

    “以后我会常带你来这里。”萧峰心说,要是早知道她会为了看野马群开心成这样,早就带她来了,何苦当日费那么多口舌,唉……

    阿康开心的使劲点头。这会儿她也忘了之前因为没地儿洗澡、蚊子又多,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来凑这个热闹了。

    腾奴带着众人,跟着这群野马,在一旁观察了三天。期间,他为乐儿石头讲解马的习性,如何鉴别马的优劣,在野马群中,跑在不同位置的马在族群中分别是什么样的地位。以及,另一伙儿打着这群野马主意的家伙——狼。

    “看,那群狼跟了这群野马很久了。之前他们也想上我们现在守着的这个高岗,想在这里监视野马群、并攻击他们。不过这伙狼才十几头,他们既吃不下这么大一群野马,也不敢轻易接近我们。狼在进攻的时候,是族群协同作战的,你好好看着,他们还会侦察、布局、用阵法,很有意思的……”

    腾奴侃侃而谈,儿郎们听得热血沸腾,阿康腿有点软——这可是真的狼啊!还是草原上野生的,吃活物的狼啊!还十几头!

    萧峰功夫再好,也不是孙悟空,没有三头六臂。阿康深怕这群狼再去集结来其它狼群。这几天看着,那万马奔腾的汹汹之势,有如大海之波澜壮阔。阿康当时还在惊叹:哪来这么多野马啊!

    草原能养活出这么多的马,难保养活出多少头狼。阿康在脑海里把马群驰骋的画面转化成狼群……不由的打了个哆嗦。

    萧峰刚想问阿康是不是冷了,就听乐儿那里很是起劲的追问腾奴:“你也说这十几头狼对付不了上万匹野马。我看那群野马跑起来的气势,估计这些狼都凑不到马群附近去。而且那些外围的公马那么壮、蹄子比碗口都大。估计它一蹄子就能把狼踢死。这十几头狼看得到、吃不到,这么跟下去,岂不是要饿死了?这还叫会作战?”

    “狼性凶残不知是对猎物。对同伴、对自己,它都够狠的。狼追踪猎物,可以几天不吃,持之以恒。这份毅力,人是应该佩服它们的。这群狼是先锋队,负责追踪和侦察。他们会联合一路上的狼群,以争取最大的胜利。”

    “他们能聚到多少狼?”乐儿听得新鲜。

    “想要把这群野马全部拿下,怎么也得几万头狼。不过若是能聚到几百头狼,做到的就够他们吃的啦。这季节,在草跳上凑个几万头狼也不难。”

    不知道腾奴是否真的已悟透了生死,不管什么事,到他那里说起来,总是风轻云淡的。

    听了这话,何止是阿康啊。草原上长大的人,对上万头狼意味着什么,那是更清楚。

    “那……那……这些狼,他们是想聚集多少头狼作战啊?”乐儿也觉的不是很好玩了。

    “你看,那些狼分几处隐藏?”腾奴启发着。

    “三处。河对岸的草丛里有两处,这处高地往西五十丈远处还有五只狼。”乐儿说的很是笃定。

    “嗯,不错。”腾奴赞许的点点头。“高地西南边还有一处,伏着两头狼。这两头是负责制定作战方案的。你看到的那五头,有两头是在监视我们的,另外的三头分属三个不同的族群,每个族群里都有成年的公狼不下百余头。你在看河对面的两处,两处中分别有一头狼,和监视我们的狼是一个族群的。算起来,他们已经联合了七、八个狼群里。狼群一旦发难,围猎马群的狼,至少过千。所以,我们要尽快下手,在狼群集结在之前离开。既要威慑住狼群,不能让他们突然发难或是趁机作乱;还不能惊了这群野马。诸位万务小心。”说完,腾奴又指导乐儿,如何区分狼是否来自同一个族群,如何从一头狼身上判断他来自的族群的规模、以及他在族群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