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朝霞现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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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猪头那又如何,岳州那个地方不适合我住,回到长安享享清福有什么不对的,我大哥去世了,家里没个当家男人不成家啊,我那个恶婆娘已经死了,现在可以正大光明的回长安,照顾两家人,我觉得是不错的选择。”

    薛万彻坐在云烨对面的椅子上,习惯性的翘着脚,不停地在那里抖动。

    “知不知道别人要一个外放的差事有多艰难,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岳州现在已经是通都大邑,论起繁华程度也就比长安稍逊一筹,但是论起居住的舒适程度长安快马加鞭也赶不上岳州,你两个儿子已经在岳州入仕,你不好好的守着云梦泽看湖景跑来长安找死啊。”

    “你儿子都回来了,我待在岳州干什么,我这人虽然蠢一些,但是眼色还是有的,你儿子回了长安,就说明岳州会有麻烦,关庭珑已经死了,现在崔家的小子在那里当刺史……”

    “狗屁,岳州的刺史是我,什么时候换人了?我儿子是回来成亲的,你又不成亲,跑来长安干什么?我没听说你家在长安还有什么产业啊。”

    薛万彻现在就是一只惊弓之鸟,胆子小的令人发指,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让他担心好久,早就没了早年间在战阵上勇冠三军的豪气。

    “不敢冒险啊,你把自己的儿子快快的弄回长安,你知道我那几天过的是什么日子吗?你竟然没有给我半点消息,我心里要是不打鼓才是怪事,现在好歹一大家子人,朝堂上又潮起潮落的,我这样的武将都要开始读书了,你说说,我能不担心吗?”

    云烨无奈的摇着头,遇到这样的猪队友真是自己的不幸,无敌的猛将现在变成了胆小鬼,白白长了一副极为威猛的身材和一脸彪悍的大胡子。

    “早年间打算造反的心思到哪里去了,现在胆小成这个样子。”

    云烨的一句话立刻就把薛万彻惊得从椅子上窜起来,张开蒲扇一样大的手掌就要过来捂住云烨的嘴,云烨侧身躲开。

    薛万彻压低嗓门说:“我的大爷啊,这话怎么敢在兵部大堂上说啊,当年不是少不更事吗,现在胡子都花白了,谁敢造反?

    你看看我麾下的那些骄兵悍将,一个个把眼睛长到脑门上了,几次军演,老哥哥我的军队都被朝廷新组建的军队打得屁滚尿流,奶奶的,刀子还没有递上去,人就被五蠡司马判定死亡,老夫不服气过去问,结果人家让老子的军队离开那片区域,天爷爷啊,只是一轮火箭覆盖,老子军队原来逗留的地方就变成了火海。

    如果造反,不用十六卫的大军过来,你老哥哥我如果没有被烧成焦炭,就一定会被打进槛车押解长安,等着在西市口挨刀子呢。”

    云烨点点头,老薛的这话不假,早先密集的战阵已经非常的不适合现在的战争模式,人群越是密集,死伤就会越发的惨重。

    “你的军队今年也就要开始整编了,我会专门给你多弄些军士长,都是随我西征的老人手,一旦训练完成,以你彪悍的作战风格,重新成为大唐的悍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云烨说到这里忽然停住了,猛地冲到薛万彻的身边,狠狠地踹了两脚,这才气呼呼的坐回位置,这个混蛋根本就不是害怕才跑回长安的,而是打着害怕的名头,特意到长安来寻求支持的,自己还担心他手下的战力,白白的被这个混蛋送了坑里。

    老实人一般不用心眼,一旦用了,会活活的骗死人。

    “两脚?早知道是这样的代价,我刚才不妨说的再凄惨一点,你还是没什么长进,再来百十脚对老夫来说也不过是挠痒痒而已。

    说真的,给我两百个老兵,最好是上过军阵的,见过血的,正正经经的用火器作过战的那种人,有两百个就够了。”

    云烨对薛万彻已经彻底的没话说了,拿过公文,提笔在上面写了一个数字,就把公文推给了薛万彻,面无表情的说:“只有五十个,你爱要不要,现在这样的人已经被各地的将帅抢疯了,我只有这么多的机动名额全给你了。”

    薛万彻收起公文笑着说:“多少是多啊,五十个总比没有的要强,满京城现在也就兄弟你还给哥哥几分薄面,不如我们今晚去燕来楼如何?

    不过事先说好了,知道您的口味不同寻常难伺候,这一回您不能再因为人家伺候的不周到就把人家的院子给拆掉,抽两鞭子意思意思也就是了,我去包燕来楼的时候老鸨子知道主客是您之后跪倒地上就磕头,希望我能放燕来楼一马,我可是打过保证的,这次去就是看歌舞,找歌姬,不拆楼,您看如何?”

    云烨烦躁的摇摇头说:“去不成,晚上程老爷子宴客要我过去充场面,你也别去燕来楼了,跟我一起去程家庄子喝酒,那一位才是难伺候的主。”

    薛万彻大笑着走了,云烨在青楼的名声算是臭了,以前只不过喜欢勒索点甜瓜,现在开始发展到拆人家青楼的地步了,人人都说云侯的脾气越发变得暴戾了,很可能是战场上杀人太多,全身的杀气没有泄尽,所以现在才会变得喜怒无常。

    明月出山的时候程家的庭院里彩灯高悬,今晚的酒宴可是有一个名头的,叫做彩灯宴,不过这是现在的名字,等一会程咬金要是喝醉了,就不知道会演变成什么宴会。

    穿着宽松的燕居服饰的程咬金,呵呵笑着敲响了金钟,举起手中的银杯大呼一声:“诸公,饮胜!”便自己一口将银杯里的美酒喝干。

    房玄龄放下杯子,擦擦胡须上的酒渍道:“老程,今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章程你倒是说出来,现在就说出来,免得等一会变的混乱。”

    杜如晦的桌子上摆了十几种酒杯,云烨粗粗的看了一样,从青铜爵到夜光杯每一样都不缺,杜如晦与其说是在喝酒,不如说是在显摆自己的这几年来的收藏。

    “彩灯宴,一定是彩灯宴会,没看见满庭院都是彩灯吗?这可是家里的仆役们为老夫办酒宴特意扎的,算不得好,却是儿郎们的一片心意。”

    牛进达点点头说:“有章程就好,一盏彩灯酒一杯这是老规矩,不能总是喝到最后变成赤膊的角力,那就无趣了。”

    尉迟恭瞅了牛进达一眼说:“难道你还不服气?上一次校场输了,到现在心里还有疙瘩?都是老兄弟了,要是心里不服气,回头就给家里说一声,把老夫赢到的一坛子酒给你送家里去。”

    云烨悄悄地往后退一下,他们两个人打架也不是头一回了,装傻充愣的在万民宫都打过,程咬金家里实在不是一个能阻碍他们打架的场所。

    “赋诗!今晚赋诗!”

    程咬金的一句话顿时就让全场的人感到震惊,尤其是房玄龄拿手指掏掏耳朵,示意程咬金再说一遍他没有听清楚,来程家之前他甚至做好看打架的准备,临出门之前高阳还劝告公爹不要喝得太多,程家的人太野了,想的很周全,唯独没有想到程咬金居然会提出来赋诗。

    “就是赋诗,老程家里人现在多少也沾了一丝文气,当然赋诗!”

    “你确定不是“一个大树叉,哎哟我的娘”那种?也不需要找云烨帮你往回来圆?”

    “太小看我老程家了,程家不光是出武将,也出才子,如果诸位没有什么看的过眼的诗词,老程我就要赋诗一首了。诸位听真切了。”

    房玄龄赶紧坐回座位,看了一眼同样感到惊奇的云烨,这才定下心来打算好好听听程家人的杰作。

    “将军出紫塞,冒顿在乌贪。笳喧雁门北,阵翼龙城南。雕弓夜宛转,铁骑晓参驔。应须驻白日,为待战方酣。”

    程咬金几乎是怒吼着将这首诗念了出来,房玄龄支撑下巴的手差点滑脱,原本专注的看着自己面前酒杯的杜如晦也抬起头,云烨几乎惊讶的合不拢嘴。

    不用问,这绝对是一首好诗,这首诗苍劲有力,古朴典雅,不但有汉赋的影子,也有三曹的遗风,这绝对不是程咬金能做来了的。

    房玄龄品味了良久,喝了一口酒问程咬金:“这首诗是谁作的?不像是云烨所为,把人带出来吧。给老夫看看我大唐还出了那些英杰,不让云烨专美于前。”

    程咬金大笑着拍拍手,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从后面转了出来,程咬金指着这个孩子说:“老夫的晚辈,卢照邻!”

    云烨手里的酒杯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泪水差点夺眶而出,他盼望已久的盛唐人物终于出现了,谢天谢地,没有因为自己的到来,毁掉这个世界原有的风华。

    “这孩子原是卢家的旁支,与我夫人乃是亲眷,幽州范阳人,只是身子单薄,特意来向孙道长求医,请诸位看在老程的面子上帮衬一把,老程感激不尽!”

    听了老程的话,所有人都把目光盯向云烨,因为老程是出了名的喜欢简拔后辈的老好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