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新仇旧账一起算

赵玄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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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回去的路上,楚云飞看到了天空中那头刚刚带着食物准备回巢的巨鹰,赶紧缩了缩脖子加速前进。

    不知道回到鸟巢之后,看到自己的三个孩子两个被开膛破肚,还有一个摔得稀巴烂之后,这只巨鹰会作出何种反应。

    “啾——”不多片刻,一声凄厉的鹰啸便响彻整个青藏高原上空。

    听到这声音,楚云飞一个激灵,连忙马不停蹄向前跑去。

    凭借着脑海中的记忆与一路留下的气味,楚云飞很快便来到了自己当初与“家人”分开的地方,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四周没有看到它们在活动,而且空气之中残留的味道也是很淡。

    “嗷——”楚云飞仰天一声犬吠,试图唤回不远处的三头藏獒,如果它们没有走远,那么肯定能够听到自己的呼唤。

    可是良久之后,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怎么回事?难道它们丢下我走了?”楚云飞猜测道,但是马上就否定了这个推测,因为他觉得那三头藏獒没有理由丢下自己先走,而且现在的它们刚刚找到落脚之所,不可能会走。

    可是,既然没走,空气中它们留下的味道为何会这么平淡?

    楚云飞的心头隐隐感觉到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虽然空气中有关“家人”的气味很淡,不过还有一种很浓的恶心味道引起了楚云飞的注意。

    这种气味很难闻,对于嗅觉非常灵敏的楚云飞来说,非常刺鼻,令人作呕。

    是尸体腐烂的味道!

    难道……

    楚云飞没有再想下去,与其妄图猜测,不如亲自过去看看。

    追寻着空气中的尸体腐烂味道,楚云飞越走心里越是惊讶,因为这股腐烂的味道就在当初自己藏身的那个地穴附近。

    联想起地穴中那些腐烂的尸骨,楚云飞越想越觉得不对。

    尸骨怎么会无端端地出现在那里,肯定是有什么东西将它们杀死了。

    怀着这种不安的心理,楚云飞终于来到了地穴之外二十米左右的地方。

    一具尸体,庞大的尸体!

    它的全身被棕se毛发所覆盖,身上到处都有被猛兽撕咬的痕迹,内脏已经被啃食殆尽,这明显是被某种大型猛兽杀死了。

    让楚云飞感觉奇怪的是,这头野兽的左前掌已经没了。

    不过好在这头猛兽虽然体型庞大,浑身也长着黑毛,目测身高在两米左右,但让楚云飞庆幸的是,还好并不是藏獒。

    而是一头喜马拉雅山藏马熊。

    藏马熊,也叫xi zang棕熊,是棕熊的亚种之一,也是世界上最稀少的棕熊之一。

    它躯体粗壮强健,xing凶猛而力大,体长一般在两米左右,体重最大可达四百千克。

    它高大但不臃肿,强壮但不迟钝,最重要的是,它手臂长达1.5米,一掌拍下去绝对可以秒杀一只与它体型差不多大的马鹿。

    可以这么说,在青藏高原有三大霸主,雪豹,藏獒,其次就是这藏马熊。

    这三种猛兽,藏獒毫无争议排在最末,而雪豹和藏马熊,因为冲突较少,所以很难判断它们的实力。

    如果要从客观的角度去分析,假设两者真的发展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局面,那么相对来说雪豹的赢面会大一点,但也只是大一点点而已。

    因为它身手更加矫健,藏马熊想要给它致命一击会有点难度。

    可也就是这么一头青藏高原的霸主,居然被其它猛兽给咬死了,到底是什么样的猛兽可以杀死力大如牛,凶猛如斯的藏马熊呢?

    楚云飞来到藏马熊身旁,不顾苍蝇的sao扰,观察着藏马熊尸体上的伤口。

    “从伤口的大小以及咬痕不难判断出,这只藏马熊是被藏獒杀死的。”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楚云飞松了一口气。

    方圆数里之内,以知的、能够与藏马熊抗衡甚至杀死它的藏獒,只有那三头。

    想通了这一点,楚云飞心里放心了下来。

    能够猎杀藏马熊,看来它们并没有出事,至于为什么要把这只藏马熊杀死呢?

    楚云飞分析了一下,恐怕这个地穴原本是藏马熊蜗居的地方,捕食回来的它看到有其它野兽占了自己的窝怎能不发火?

    但是奈何那三头藏獒实在太过生猛,一头都已经能够牵制藏马熊了,更别说三头,所以这头藏马熊毫无意外落得个惨死的下场。

    想通了这点,楚云飞心中再次生出两个疑问。

    既然杀死了藏马熊,为什么又要走?难道是去找我了吗?可是回来的途中,并没有与它们遭遇,如果真的是去找我了,那么应该能够凭着气味跟我相遇才对。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便是,藏马熊的左前掌为什么没了?

    楚云飞蹲下身子观察着藏马熊手掌上的切口,然后得出了一个非常不妙的结论。

    是猎人!

    很明显,熊掌是被利器给切下来的,因为切口很完整。

    而且还有一个原因说明这肯定是猎人干的。

    因为熊有冬眠的习惯,冬眠时它们经常用舌头舔食前掌,把前掌上的老茧舔得极薄,以致掌心殷红渗血,其津液、胶质渗润于掌心,导致前掌稚嫩,营养丰富。

    而前掌中,尤其是左前掌最为名贵。

    因为熊是左撇子,无论是进食,偷蜂蜜还是摘野果,它们都会使用左手,所以熊的左前掌常年沾满了野果汁,蚂蚁卵,蜂蜜,野兽的鲜血以及自己的唾液,。

    天长ri久,熊的左前掌就会被这些果汁、蜂蜜、鲜血和自己的唾液渗透,因此质量最好。

    只有经验丰富的猎人才会知道其中的门道,所以楚云飞才敢断定,这切口是猎人干的!

    这样,便可以很好的解释三头藏獒为什么会不等自己而离开。

    不是逃走了,就是被猎人抓走了!当然也不排除带走的是尸体!

    楚云飞很生气,虽然那三头藏獒与自己并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好歹也是自己现在这副躯体的家人和爱人,如果没有这副躯体,自己早就已经死了。

    也就是说,这头提供身体给自己的藏獒是他的恩人,而恩人的家人被猎人抓走,岂可不救?

    虽然楚云飞对这个恩人并没有太多感谢之情,不过呢,这么多天的相处,好歹也跟那三头藏獒有点儿熟悉了吧?

    当然了,这些都只是次要的,最让楚云飞生气的是,自己前几天刚刚被两个猎人杀死,好不容易逃到了这里,没想到他们居然追了过来。

    对于睚眦必报的楚云飞来说,他们差点要了自己的命,就这点便已经能够死一万次了,此刻居然还敢穷追不舍,这如何能够让他不愤怒?

    “也好,新仇旧账,咱们一块算算。”楚云飞心里恶毒地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