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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点开手机空间,情情爱爱的说说有那么几条,我全部都删除了。
只是单恋而已,所以我想删就删,何况现在已经完全不在意了。
说我绝情?说我对待感情不认真?我以前那么认真的对待,也不过换来一句我不喜欢你。现在何须再留恋什么?不必过大的放大失恋的悲,因为那不值得。
一个人喜欢你,眼神都能看出来。不喜欢你,做再多也只能是独角戏。
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话吗?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于阴晴,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我一如既往的相信。
我相信我的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我相信我每一天都会充满阳光的快乐,我也相信眼前这些孩子都有他们未来美好的人生。
很多人不需要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
我在顾家河小学里面坐着,听完领导发言后,又听主持人介绍这次活动的慈善人士。摄像机对准他们,我微微的打量一下他们,嘴角含笑,然后走了出去,目光转向一辆辆崭新的宝马、奔驰。它们把这个贫困的小村彰显的富丽堂皇。
有钱,感觉很好。
有名,感觉更好。
你觉得呢?名利双收,谁会拒绝?即使他们不屑的看一眼小孩子,即使坐着不住的颠腿,即使交头接耳的说着笑话。但是他们有钱。
一切的即使,都会被摧毁殆尽。不过是浮云,笑话而已。
我正努力变成自己喜欢的那个自己,不管以后我会怎么样,但现在我依旧坚信着,不求尽如人意,但求问心无愧。
“我们可以去吃饭了吗?”
“可以了,我们走吧。”张凯对我笑笑说道。
我很期待我的午饭,因为现在我已经很饿了。不过现在我的脸色不怎么好看,羊杂汤。我的手端着这碗羊杂汤,满心的沉重。
很抱歉,不是因为我挑食,纯粹是因为我不喜欢吃。
我立马站起来。
“怎么了?”
我身旁的一个老师向我问道。
“没什么,我去拿馒头。”
馒头,我吃了俩个。感觉还不错,至少比羊杂汤好吃。
我勉强喝了半碗羊杂汤,最后我又站起来。
“怎么了?”
另一个老师问道。
“我吃饱了。”
我对着她笑笑。
其实我很饿,我为什么骗她?你说呢?多吃几个馒头就好了。
吃好饭后,我和这次组织的男生女生合影。是一个女生提出来,我当时就在旁边和另一个男生说话,他们都答应了,所以我也就同意了。
然后等了半个小时后,我们就上车回去了。
此时已经是俩点左右了。
坐车的时候我又睡着了,头晕也没有办法。还好我不怕吐,因为我没吃什么东西。真希望下次再有这样的活动,早晨能吃到蛋炒饭。
我们回到了郑州电视台,和那个很帅的支书告别后就穿过马路等公交车。
现在已经五点多钟了。
我和旁边的女生微微的聊了几句,车就来了。然后,没有然后了。我就一直坐着公交车,转了俩次,终于是回到了学校。
到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去食堂买了米饭带回寝室吃。上楼的时候我感觉轻松了很多,最近好像瘦了。不过现在还是有点黑,可惜了。以前我挺白的,就是来到了这所大学后,我就变黑了。
我变黑一共是三个历程。
咳咳,让我说明一下,第一历程是因为军训的时候晒的,第二个历程是这边饭菜不好吃,所以吃的不怎么样。第三个历程,睡觉睡不好,也就黑了。
后面俩个尤为重要,第二个更甚。所以我决定这个星期六去外面转转,看看能不能找点好吃的。
人生就这么短一点,让自己快乐一点,多好。
我把饭拿到了寝室,然后摸出自己书包里的苹果,纠结的看了一小会,到底吃不吃?还是不吃了吧,我担心饭吃不完。
等会,我要去拿我的小仓鼠。它的名字叫跳跳,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它了。不过我还是希望不要这么快见到它。至于为什么?咳咳,语言可能粗俗了点请见谅。拉屎尿尿,清理工作我干。洗澡喂食,生活工作还是我干。
而且我最近很累,根本没有时间照顾这个小家伙。
所以当我接手跳跳的那一刻,又萌生让其他人收养它一段时间的想法。而且很快,我就践行了我的想法。
我认识的女生很少,也不太熟。所以我第一个想法就把女生给排除了。但是我又很纠结的看着纸箱中的跳跳。男生养跳跳?我感觉它进去之后,再回来就是它的尸体了。
所以我又再一次考虑了女生。
我认识的很多,但可惜,都不熟。思来想去,我找到了张彩云。她同意收养跳跳一段时间,我说星期六来拿。为什么?我给它买的鼠粮还没有到。
后来我改成了星期五晚上六点。
这是怎么回事?我和张艺萌跑到财大去给它买菜了。
本来我是想一个人去的,但是我不知道哪里有卖菜的。所以只能找了一个人和我一块去。大概也只有张艺萌会跟我一起去,因为我感觉没有人会在意跳跳。
当然它前任的主人,心怡姐除外。
星期四,上完英语课我背着书包和张艺萌一块走的。
今天的雾霾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大的。前方基本就看不到人影。
张艺萌走在我的旁边,我很少讲话,她也很少讲话。说实话,从开学以来她是我认识最早最久的女生,关系还是挺好的。
不过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如果可能,我尽量会不跟她接触的。
理由我已经在前面说明过了。
我是为别人着想?大概是吧。至少我不会让自己喜欢的女生经常和另一个男生在一起。不过我以后也不会在追其他女生了。
为什么?今天我高中的另一个同学给我发了一段话,他说,兄弟,你是最好的。
我盯着屏幕笑。
你知道他给我发的是什么吗?
最好的恋爱方式就是我喜欢你,我也知道你喜欢我,顺其自然走到一起多么美好。不追,只是在确定你的心意之前不让你对我心生厌恶的方法。时机到了,谁光说出口,还不只是一个过场。
自己追一个人的时候太像一直摇尾巴乞怜的狗,所以我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喜欢你的人不会睡。
一味地鲁莽的行事不仅让人心生反感,还会降低自己的智商,得不偿失。
聪明的人,早就不用追求的方式。追只是暂时的方式,当追累了,就越没有动力。如果真想要喜欢的人注意到自己,只能让自己变的优秀起来。当她发现你、欣赏你,那么注定就会跟着你走。
这段话说的的确很好,至于适不适用?我不知道,我没试过。以后用到了,谈成了就告诉你。没谈成?你看清楚,这种追求方式百分之百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