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是……落儿?

痞子大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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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到是戈陶派她来的,我把身子都侧着转了进去,继续装睡。

    “母妃……”

    一个稚嫩声音闯入了我的耳朵里,我不敢置信的从床上一跃而起,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确保自己不是幻觉了之后才不顾形象的冲了上去,对着眼前那个可爱的小屁孩又亲又抱。

    结果,小屁孩很不客气的推开我,说:“母妃,男女授受不亲。”

    我额头的三条黑线立刻冒了出来,身边的宫女包括小丽也都不断的憋着笑意,我在内心暗暗的诅咒他们最好憋出内伤来。

    轻咳了两声,才问道:“落儿,你怎么会在这里的?”

    “不知道,是一个说是皇上的人让我来见你的,父皇见我教到皇叔手里,他就离开了。”随落就算是再懂事,他依旧没有搞清楚,到底戈陶和拓泉之间的关系,而我也不打算去告诉他。

    在我害怕失去他的那一刻,我就想通了,其实,我爱随落比恨随落多,拓泉说的没有错,之前的三年我根本没有做到一个母亲应该有的样子,现在弥补,希望还来得及。

    我微笑的看了看小丽,“小丽,这次不管怎么说,谢谢你了。”

    “我只是听从主子的吩咐。”

    我不再理会小丽,尽量避开了戈陶的问题,或许这次他真的是为了我们母子团圆,但是,我绝对不会感激他。哪怕我曾经多么希望他可以是随落的父亲。

    轻轻的抚摸着随落的脸颊,仿佛这辈子都看不够一般。嘱咐说:“落儿,以后都跟我住在一起好吗?”

    “好。”随落想了想又说:“母妃,那父皇呢?”

    “落儿,以后你要叫我妈妈,这里再也没有什么父皇和母妃,你只有我这个妈妈。知道吗?”

    “哦。”随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我再次将他拥入怀中,这次他虽然有点别扭,但是却没有再次推开我。

    他是一个孩子,知道了拓泉没有死,或许他有很多的问题想不通,所以他才会对我闹别扭,我想,拓泉向他表明身份的时候应该就是我进安逸王府的那天晚上吧?

    那天晚上进我房间的人应该是拓泉和随落两个人,而不是一个。而当我在那么危机的情况下,奋不顾身的救了他的时候,他那小小的心里早就被我这个伟大的母亲给占据了,自然就不会想太多了。

    “妈妈,他们为什么不让我们出去啊?”呆在了凰茩殿两天之后,随落小孩子的劣根性质出来了,猛的发慌的他,再也没有心思陪我在宫殿里玩什么五子棋,可是他却跟我一样不能离开这里半步,最后只能够托着腮,嘟着嘴的问着。

    这样的样子看上去真是楚楚可怜,但是我也是那么的无可奈何。

    “落儿很想出去玩吗?”

    随落恳切的点点头。

    “那好,我们来比赛五子棋,如果你赢了妈妈的话,妈妈就带你出去。”随落一个小屁孩,我又是刚刚教授他怎么玩五子棋,加上这么锻炼脑力的东西,实在是让他提不起兴趣,他又怎么可能胜得了我?

    我这也不过是给自己找台阶下,要知道,我也被软禁了。

    戈陶这个该死的混蛋,该不会就打算这样关我一辈子了吧?

    “啊……妈妈,那是不是落儿赢不了你,就再也出去不了了?”随落沮丧的看着我。

    “谁说的,朕带你去。”

    我和随落两个人都错愕的看向了声音的来源,只见穿着龙袍的戈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我们的身后,英气逼人的他似乎消瘦了不少,额头还有着一条因为皱眉而留下的轻轻细纹。

    郁闷,他就站在那里而已,我怎么就盯着他观察了半天了?

    “妈妈……”随落探寻的看向了我。

    我也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挺直了腰杆,一副抵制恐怖分子的模样,“你来干什么?”

    戈陶鸟都不鸟我,走到了我的身边,抱起了随落,宠溺的说:“落儿想要玩什么,朕带你去好不好?”

    “妈妈去吗?”

    “妈妈?”戈陶皱眉不解。

    随落倒是一个机灵鬼,马上解释说:“妈妈说不能叫母妃和父皇,只有妈妈了。”

    “原来是这样啊。”戈陶的眼神落到了我的身上,我刻意看向了别的地方,不去理会他。

    “去,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去,好不好?”

    “好。”随落这个小鬼,一听到好玩的,哪里还去注意戈陶的话,直接把他老妈我就给卖掉了。

    “落儿想要玩什么?”

    “射箭,皇叔说了,将来落儿长大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随落说得无比骄傲,我却听得胆战心惊。

    我的儿子,我要他成为风流倜傥的小帅哥,没事就上街招摇招摇,泡泡妞。对对诗词,做一个逍遥之人,我可不想让他成为什么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一般男子汉都早死,而且,一生注定悲哀,他老妈我的命运就已经够悲惨了,我可不愿意看着他也悲惨,否则我的人生就是一直的悲惨着。

    “好,那么我们现在就去靶场,如果你射中红心,朕就奖励你东西好吗?”

    “好啊。”

    “不好。”我立刻发言阻止,从戈陶的手中把随落抢了回来,凶巴巴的瞪着戈陶说:“如果你真的是为我们好,就不要软禁我们。给我们自由自在的生活。以后不要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否则你就算做再多,我也根本看不进去。”

    戈陶的身子微微有点颤动,我似乎看到了他眼中那么一丝丝的伤痛,但是那种痛又稍纵即逝,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切都不过是我的幻觉。

    “落儿,我们走吧。”

    “戈陶……”

    人家都这样堂而皇之的把我的儿子给带走了,我还能不跟这出去吗?

    靶场中,我被安排到了一边吃东西看他们射击,随落因为年纪太小,所以戈陶和他共乘一冀,这也是为了安全起见。

    他们非常公平的一人射出一箭。

    戈陶的箭功了得,每一箭都射中红心,相反的,随落就没有那么好。不是没射中,就是射偏了。

    最后懊恼道把弓箭给扔了,我以为戈陶会生气的伦他一拳,然后把他丢在一边哭泣。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

    而是下马捡起了弓箭,然后手把手的教着随落,最后,随落自己发射的时候,竟然也奇迹般的射中了红心。

    高兴得整个人都粘到了戈陶的身上。

    这样的一幕,给人的一种错觉就是戈陶真的像是随落的父亲,那么和蔼,那么亲切。

    看着他们两个人乘着同一匹马朝着我的方向走来的时候,我既然真的有种错觉,觉得我们像是一家三口,但是,错觉就是错觉,我很快便清醒了起来。

    拿起小娟子帮着随落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递给了他一杯水,说:“落儿,瞧你玩得满身大汗的。”

    “妈妈。皇上好厉害啊,比父皇还要厉害呢。”

    随落的一句话,让我和戈陶都只能够尴尬的对望了一眼。

    “落儿如果喜欢的话,以后朕有空都可以来陪你练箭。”

    “真的可以吗?”随落两眼发出了星星般的光芒,如果我这个时候阻止的话,怕就要听到一种石破惊天的哭泣之声了。

    “落儿,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我绕过了戈陶,弯腰抱起随落。

    动作却在这一瞬间戈然而止。

    抱着随落的手失去了力道,身子微微的向后倾斜,戈陶眼明手快的接住了我。“来人啊,有刺客……”

    他不断的要换着我的身子,可是却让我更加的难受,“烟儿,烟儿,你不会有事的,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

    “你可不可以不要摇我啊,好难受……”

    受字刚刚好说完,我就已经没有其他的力气,两眼一翻,眼前一白,然后再转变为黑,紧接着,啥都看不到了。

    “烟儿……”

    “妈妈……”

    耳边传来的声音渐行渐远,我的思想也跟着不断的飘散着。

    我看到了戈陶抱着我的身子,不断的摇啊摇的,随落也一直哭啊哭的,但是不管我怎么对他们说话,他们却一直都看不到我的存在,听不到我的声音。

    我伸手想要去拍打他们,可是手却仿佛变成了透明的,碰到了他们的身体的时候,就立刻被穿透了。

    奇怪,难道我这是灵魂出窍了?

    “是的,你是灵魂出窍了。”一个声音从我的后面蹦出来,吓了我一大跳。而且我刚刚明明是自己对着自己的内心说话,这不是见鬼了是干嘛?

    只见一个端庄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的身上聚集了一道关,刺得我看不清他的容貌。而且他的生硬似乎是处于男人和女人的中间,或者说,仿佛被什么干扰了,我并不能够听出他到底是男是女。

    “你是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不用管我是谁,你只要知道,你这具身体的寿命尽了就好。”

    “也就是说,我死了?哇靠,你们到底什么人啊你们?想让人穿越就穿越,想让人死就死?我告诉你,老娘刚刚跟儿子和好如初,还没有打算死,你赶紧把我的命还给我,要不然我对你不客气。”我卷起了袖子,仿佛是要痛扁他一顿的样子。

    “谁让你穿越要穿到一个短命鬼的身上?要不是我好心来告诉你,等下你还要做孤魂野鬼了,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那人,不对,那鬼理直气壮的说着,仿佛是我怎么大型的冤枉了他一个样儿。

    “嘿……”我一时气结,狗子的口头禅都让我给用上了,“你这鬼,你还有理了你?”

    “我本来就有理。”

    好吧,我承认,秀才遇到兵,那是有理说不清的,这个鬼他压根就没有打算给你讲理。翻了个白眼,我现在还不想做孤魂野鬼,只好先听听到底他要说的是什么,到时候听了不顺耳再痛扁一顿也不迟。

    “说吧,既然我这个身体的寿命尽了,那我本人是不是还可以长命百岁?”

    “按道理上来说是这样。”

    “那不安道理呢?”这个鬼的话,你还是听着不按道理的那句比较实在些。

    “不按道理就是你自己本身没有保养好,最后死了,那么我们是概不负责。”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像诺基亚售后服务?说的天花乱坠,但是一出问题,他们就是这个不是他们的问题,那个是人为的后果,概不负责。

    “然后呢?”耐着性子,继续听下去。

    “现在你可以选择,要再世为人还是要当孤魂野鬼。”

    “然后呢?”我感觉跟鬼说话比跟人说话辛苦多了。

    “没然后了,你自己想吧,现在我可以让你当孤魂野鬼,也可以让你寄生到另外的一个躯壳里面,当然,你的记忆会全部都丧失,而你是怎么过日子的,我们也不予与负责。”

    “没有第三个选择?”要知道失去了记忆的话很多东西就不会了,怎么能够好好的生存,还是看看能不能有商量的余地吧。

    “没有,我给你三秒钟的时间,你好生的想一想,想好了,我就送你上路了。”

    “就三秒?”

    “三。”

    “喂,我还没有开始想,是问你问题而已。”

    “二。”

    “好好好,我想,你丫的,不要让我逮到你什么把柄,要不然我绝对有你好受的。”

    “一。”他笑了笑,“想好了吗?”

    没声好气的瞪了他一样,“好了,我决定了寄生到另外一个身体。”

    其实这两个选择根本就没得选择的,而且,其实忘记了一切也是好事,毕竟这个地方太多的回忆都不是一种好的回忆,忘掉了,我或许就不会那么辛苦,要不然,迟早被这些事情扰乱的得出一个什么精神分裂出来,那就不划算了。

    “很好。”对方满意的声音听得很明显,袖子一挥,我们竟然来到了那天我和玉彬魄一起出逃的痛到里。

    他将的手一挥,我缠在衣服里的月牙胸针和梅花簪子就奇迹般的出现在了他的手中,再轻轻的一挥动,月牙胸针梅花簪子自动的飞了起来,飞到了那缺口上,石壁自然的被打开。

    而里面并没有玉彬魄那天所说的什么宝藏。

    只是在房子的中间摆了一副水晶棺,水晶棺里头躺着一个穿着红色嫁纱的睡美人。白皙的肌肤吹弹可破,就连这样长眠,都可以让人觉得美到了极致。

    这样一个对比,我那身体的主人竟然连她的一根脚毛都比不上。

    世间真的有这么美的女人吗?而我,就要寄居到她的身上?不行不行,不都说红颜祸水吗?我在单烟的身体上都整出那么多的麻烦,现在我是肯定不会同意的,对,打死也不能同意这样的待遇。

    我正要开口,他就已经读到了我心里的话,笑着说:“没得选择,别人要还没有呢。”

    “那我当孤魂野鬼好了。”我并不知道我寄居的主人会是在这里,既然戈陶是弥佤族,那么这个女人在这里,肯定跟着他们有着莫大的关系,我只想寄居到普通的人家,如果什么都忘记了,大不了可以学一学,平平静静的过日子。这样的一个大美人,他们的恩恩怨怨又那么多,我绝对不行指望可以过舒坦提一点的日子的。

    “已经太迟了,在你刚刚选择了的时候,就不能够再改变了。”

    “你是故意的对不对?刚刚不告诉我,就是故意让我下套的对不对?”

    他被我这样气愤的逼问,反而觉得很高兴,“是又怎么样,你不是已经下套了吗?”

    “我不干,这不是存心不让人活吗。不行不行。”

    “这条路要怎么走,那就是你的事情了。不过你一定要好好的记住我的名字,我叫辰砂。”

    “我没事干嘛去记住你的名字,你这个混蛋下套给我跳,我要是记住你的名字,我就不叫单烟。”

    “你确实不叫单烟,时候到了,去吧。”

    辰砂将手一挥,我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头晕着,犯着恶心和难受。

    ……

    “好痛啊,怎么会感觉到全身都是酸痛的呢?”我躺在一个窄小的空间里面,全身的骨头几乎都要散架了一般。

    透明的水晶折射出了外面的景象,我吃力的站了起来,环顾着四周的一切,陌生到了极点。

    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所有的问题不断的窜入了我的脑子里,但是没有一道可以得到答案。

    走出了水晶棺,才发现自己穿着的是火红火红的嫁纱,虽然我不记得我是谁了,但是我总感觉着火红的颜色是我厌恶的,他就反复是鲜血般的触目惊心。

    我推开了这个房子的门,人才刚刚跨出那道门,眼前便是拥挤的市集,而身后的门已经不见踪影。

    路人没有看到我是怎么出现的,但是却因为我穿着火红火红的嫁纱而不断的对我行注目礼。

    奇怪了,这样的场景我似乎认识,但是我总感觉我以前的生活不是这样子的,好像节奏感很快,每一个步伐都很紧凑。

    “姑娘,你是怎么了?看你的样子今天应该是你大喜的日子,你怎么……?”一个好心的大妈走到了我身边询问了一下。

    我对着她微微一笑,礼貌的回答道:“不是,只是我今天起来图新鲜就穿了这身衣服,大妈你可以带我去布庄吗?”

    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好像都是非常的清楚,可是为什么我脑子里对过去的回忆就是一片空白呢?

    “前面就是了,我带你去吧,瞧着姑娘,什么可以图新鲜。”大妈意语深长的说:“我们做女人的,这辈子就只能够穿一次嫁纱,要不然那就不吉利了,这次你是不懂,下次可就不能这样了。”

    我乖巧的点了点头,这个大妈虽然有点八卦,但是还是出于好心,我的潜意识告诉我,这年头好像多管闲事的好人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对她的映像加了分数。

    她将我带到了一间布庄那儿,便吩咐老板给我那一套新的衣裳。

    是一套渐变的绿色罗裙,外头还裹了一层流苏,紫色的披帛绕着,衬托着我白皙的肌肤,铜镜中的自己,似乎真的很美,可是这种美,让我不自在,似乎感觉这个根本就不是自己。

    但是怎么着还是比自己穿着的那套红色的衣裳好。

    “老板,多少钱。”买东西要给钱这个规矩我倒是没有忘。

    “姑娘,老夫可不可以有一个不情之请?”

    “说吧。”看在他为我挑选的这套衣服这么好看的份上,我对他的态度也自然比较好一点。

    “这衣服老夫不收你的钱,我还给你倒贴五十两银子,你把你刚刚换下来的那身衣服给我,可以吗?”

    “好啊。可是那衣服好像有点旧了。”这样的好事上哪里找,那衣服我本来看着就不顺眼,而且我现在貌似是身无分文,他多给了我五十两,也免不了让我因为没钱挨饿去当乞丐。本来我是想要当掉我头上的朱钗的,这些首饰最起码有两斤,压在了我的头上很不舒服,还不如简单的用丝绢缠绕起来,更添自然之美。

    “不碍事,如此这五十两就给姑娘了哈,如果你下次来,我一定给你算优惠。”布庄老板连忙将一个钱囊交给了我,好像怕是晚了一步,我就不愿意了一样。

    笑笑的接过钱袋就和大妈一起离开。

    因为大妈带路的份上,咱也不能够忘恩负义,所以决定请她到路边摊吃一碗,看着大妈打扮的样子倒是挺华丽的,一听到我要请她吃路边摊,她立刻就已经不见踪影了。

    其实,我觉得路边摊很好吃啊,正宗的原汁原味呢。既然她不吃,我自己去吃,现在我身上就只有这五十两,还有刚刚从头上拔下来的进银首饰。

    又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是什么。根本就没有什么机会可以找到米主,现在只能够自力更生了,可是悲哀的就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会干什么。

    (别给大叔打赏了,谷粒也是要钱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