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29章 血玉镯子

曼卿小馒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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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她牵进厕所,用肥皂蘸了点水涂抹在她手腕上,对她说:“我帮你褪下镯子,你自己先收着。玉是有灵性的,别人送你的玉镯子要放一段时间才能带。”

    “都听你的嘛!”茂茂倒是不说啥。

    于是我轻轻一捏她小巧的腕骨,镯子就滑出来了。我拿着镯子看了看,这镯子像是红色染进了绿色颜料,有些地方一片鲜红,有的地方还有翠色,红色的纹路尤其明显。我皱了皱眉头,因为我从小跟着妈妈长大,我妈妈很喜欢古董翡翠,所以我也了解很多这方面的事儿。

    “肥肥没说这是什么东西?”我问道。

    “有啊,他说这是血玉翡翠,他妈给他的。你帮我想想,我该怎么还给他吧!”茂茂央求道。

    “我替你还给他吧,至少他不会拒绝我,你亲自还估计他不收。”我使了个心眼。

    “好呀好呀!就这么定了,我明天要上班,睡觉去了!”茂茂生怕我反悔,立刻跑出厕所去。我这地方她熟门熟路,不需要我教,她都知道该睡哪个房间。

    怂怂从厕所门外走进来,叫了我一句。

    我随手抽出一条毛巾,把玉镯包在里面,问它:“你怎么看?”

    怂怂抖抖耳朵,傲娇地回答:“我又不是元芳!”

    “去!问你正经事呢!”我蹲下来摸摸它的头。

    “这镯子,煞气是够重的,不过,我更奇怪你怎么像个煞鬼磁力机,吸引来的一个比一个难对付啊!”怂怂搔搔脑袋。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血玉吗?”我问它。

    “那你听过血玉传说吗?”它问我。

    我随口说出百度百科上的一段话:“当尸体落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一口气咽下的当时玉被塞入,便会随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之中,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华丽的血玉。可是这不科学啊!人死之后血液停止流动不说,血液会被酶类物质分解,红细胞最容易被沉积降解,而且翡翠缝隙并不见得能让血红细胞透进去,怎么可能形成所谓血玉?”

    怂怂鄙视地说:“就你有文化!没点浪漫情调。血玉是有个传说,不过不是这样的。唐代有个道士,杀了九百九十九个童男女,取血浸泡一块上等白玉翡翠,七年之后果然得一块嫣红的玉。这块玉能招引驱使鬼魂,那道士死后,血玉也下落不明了。”

    “照你们这么不科学的搞法,的确是会出现血玉。那这玩意儿,是赝品,还是传说中的那块邪恶的石头?”我把翡翠递到它跟前,问道。

    “问城隍老头!”怂怂没好气地说。

    “现在去啊!这么晚了,你不怕死,我还怕死。何况这玩意一直弄出怪动静,乌漆抹黑的不吓死我才怪。”我满心的不乐意。

    怂怂眼珠子一转,说:“放到佛堂那里去,有佛经佛偈镇着,那玩意儿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我二话不说直接奔上阁楼间的佛堂,把血玉镯子往佛台上一放,在上面压了本《楞严经》,正要转身离开的时候,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走了出来,阴恻恻地瞪着我。天哪,那不是流水的声音,是这个男人身上流血的声音,汩汩…汩汩…

    我很想大叫,可我怕吵醒茂茂,下意识捂住嘴后退了几步。那男人突然发狠朝我扑来,我不争气地腿软一屁股坐到地上,结果脚下踩空竟然滚下了楼梯,男人站在楼梯口对着我狰狞地撕咬,却好像被什么给限制住了行动,走不出佛堂。怂怂像个没事人一样淡定地走下来,幸灾乐祸道:“唉!有怂猫必有其怂主!《楞严经》压着,他出不来的。”

    “亏你是我养的猫,狼心狗肺!”我这才松了口气,一抽手想扶墙站起来,却看到手背上一道鬼爪印,还在流血。我郁闷地拎起怂怂甩来甩去,忿忿然道:“让你幸灾乐祸!幸灾乐祸!不知道早点提醒我啊!会痛啊贱猫!”

    “抓的又不是我,我着急干嘛!”怂怂的语气听得我好想掐死它。

    “你!大爷!明天你没饭吃!”我压低声音气急败坏地说。

    “那我现在回去叼走《楞严经》,走啦!回卧室睡觉,他今晚闹不起来了!”怂怂摇摇尾巴,自顾往一楼的卧室走去。

    经过二楼,我看到茂茂的卧室很安静,就放心地走下楼去。到了房间,怂怂趴在床上给我舔手,虽然刺痛很强烈,可是我还是忍住了,没一会儿那伤痕就消失了。

    “我…不是不能直接看见鬼的吗?怎么…”我问怂怂。

    怂怂搔搔脑袋,回答道:“这个是冤魂,冤魂不同于怨鬼和煞鬼。冤魂是生前含冤而死,大多是回来寻仇的。所以,只要冤气够重,凡人能看见,这也是凡人唯一能偶尔看见的鬼。明天等城隍老头来的再说。”

    “哦!那还好,是你能解决的,睡觉睡觉!”我关灯躺下。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我听到了歇斯底里的叫嚣:“我要挖掉你的心…我要吃掉你的心…”每一次的噩梦,似乎都只是我站在一个虚空的地方,听到四面八方传来要挖心的声音…

    “这才是贤良淑德的女人!就是八卦了点啊!”怂怂在餐桌上叼着盘子里的火腿得意洋洋地说。

    不用讲,自然是怂怂糟蹋了茂茂给我准备的早餐。我只好沉痛地转身,出去觅食,我堂堂一只猫的人…要出去觅食,怂怂你不觉得你主人我很可怜吗?好吧,这只猫是绝对不会同情我的,我还是自己出去买点早餐吃吃然后上班。

    出了小区,我拐到肯德基去买发疯烧饼,不对,是法风烧饼。都被它成天乱说话带坏了。

    “小姐,来份法风烧饼,一杯牛奶。”富有磁性的声音从我旁边传来,我顿时眼珠子都要凸到他身上去了,好帅啊!一米八的个头,穿着休闲西装,关键是这张脸长得太帅了,那些玛丽苏文是怎么描写男主角的,他就怎么帅!星眉剑目之类的词统统往上招呼都不过分。

    “不好意思,这位美女已经点了最后一份法风烧饼,请你换一种吧!肯德基早餐还有其他的。”售货员非常客气地说。

    他转过脸,看了一眼,微微对我笑道说:“那算了!你…”

    看到他正脸的时候,我愣住了!这不是,方煊吗?他,他,他…他十年之后怎么长这么帅了!

    “陈,伽,尔,姐姐?”他一字一顿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