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第73章 明星六

杀我三万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风雨小说网 www.44pq.org,最快更新别闹,有鬼呢最新章节!

    “要到了哟。”廖泽贱兮兮的凑了过来,朝我甩弄了一下他手里的签名照片。

    我没好气的警告他,“明儿我不来了,你自个儿来吧。我到现在,除了看见了半截肠子,连个鬼影儿都没看见。”

    “还不到时候。”廖泽将签名照片放进口袋,整整衣领,摆出精英模样,“查案最需要的是什么,宁同志?是耐心,是比特种侦察兵还要强的耐心。”

    我翻了个白眼儿,“我就缺这个。”

    “我帮你改,让你有朝一日成为一位优秀的好同志。”廖泽一副革命战争片看多了的模样,和政委似的,一本正经的教育着我。

    “别,我不需要,我就喜欢现在这样儿。”我拒绝他的帮助。

    他比我还不靠谱,我起码一步不离的跟在丹尼斯林身边,而他,眼珠子就和蜗牛眼似的,早就延长几十米,粘到原甜儿脸上去了,完全弃工作于不顾。

    我坏心眼儿的琢磨着,要不要回去打个小报告,让任酮训训他。

    “廖泽,宁彩,走啊,去吃晚饭。”小乔招呼我们。

    我抢先拒绝,“不用了,我回家吃。”

    我宁愿回家对着任酮,也不愿意对着丹尼斯林。任酮起码比较稳定,冷酷就是冷酷,不屑就是不屑,就算变脸,也不会变的那么快,把人弄的莫名其妙。而丹尼斯林,十足十的神经病,我很怀疑他去好思佳根本不是去看人,而是去接受治疗的。

    小乔很惊讶,“你们晚上还要回去?”

    “当然。”我回答完,才猛然想起来,我们晚上得留在这儿,因为得抓鬼。

    廖泽拍拍我的头顶,对小乔说:“她开玩笑的,我们去哪儿吃饭?”

    小乔咧开嘴,笑呵呵的说:“你把我都给骗住了,我还以为你们真的要回去了呢。”

    我是真的想回去,想回去休息,趴床上趴地上都行。

    本来我就不爱跟着一块儿过来,压根对这个案子就一点儿责任感没有。要不是廖泽以实地教学引诱我,我肯定会拒绝到底。

    墨迹了这么一天,我没学到丁点儿东西,想跟廖泽学习的心思就淡了下来,不像之前被他忽悠那会儿那么强烈。而且,我觉得疲乏,浑身没劲儿,精神头也没剩多少了,不想继续留在这儿。

    我犹豫了一下,抬头看向廖泽,“要不,我回去,你自个儿留在这儿?”

    廖泽脸色一板,做出生气的模样,“你这是要临阵脱逃吗,宁彩?你不想学杀鬼的法术了?”

    “想学,但是站了一天了,连半只鬼都没看见,我已经没学习的耐性了。”我坦言。

    “我说过,要有耐心。”廖泽老话重提,将耐性这个词儿,高高举到我的头顶上。

    我别嘴摆手,甩动着腿儿,“我不想练耐心。”

    在我和廖泽僵持的时候,小乔过来,打断了我们,“走吧,车子已经来了。”

    “走,这就走。”廖泽一把揽过我的肩膀,带着我朝外走。

    我有点儿不乐意,但是不想让小乔难做,就任由廖泽将我拉到了车上,别扭的贴车门坐了下来。

    “你怎么突然这么别扭,该不会是里面换人了吧?”廖泽怀疑我灵魂换了,并且给以前的我扣大帽子,“没去训练之前,你多好说话啊。看看现在,唉。”他摇摇头,叹口气。

    他真能胡说八道。

    我以前也不好说话!

    崩管在科里干什么事儿,都是违背我心愿的。要是我能有自主选择权,我肯定会溜号,打死不加入这个科。

    现在不好说话,因为我没了学习的耐性。要是我现在还野心勃勃的想学好杀鬼驱鬼的法术,那我肯定能挤出一些耐性。

    可我没了那个心思。

    原本那点儿心思,都被无聊的白天时光以及刁钻老孔雀一样的丹尼斯林耗光了。

    廖泽做结尾陈词似的,说:“你缺乏的是责任感。”

    他这话,我很承认,我对这个科里的事情,确实没有责任感。

    偶尔的热情,那是因为我对破案产生的兴趣,但从来没有将破案当成我的一种责任。

    俗语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

    我就是那强扭的瓜,就算加一斤糖进去,齁死人,也弄不出正常瓜甜味儿。

    车子开到半截,任酮来了电话。

    廖泽和特务接暗号似的,把手机紧贴在耳朵上,我根本听不见任酮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

    “行,组长。”廖泽潇洒的挂上电话,自得其乐的欣赏了一会儿手机屏幕上原甜儿的照片,随后有些恋恋不舍的将手机塞进了口袋。

    “任酮是不是叫我回去?”我问廖泽。

    廖泽摇头,“他让我好好教教你,让我带你完成好这次任务。”

    “真的?”我怀疑廖泽在骗我。

    “你要是不信,可以给任酮打个电话。”

    我没给任酮打电话。

    廖泽既然这么坦然了,那他说的肯定就是真的,我没必要多此一举的确认一遍。

    但我还是不想跟着丹尼斯林,我觉得倦怠,疲乏,什么也不想干,只想找个地方窝着,我甚至连报仇这码事儿都有些兴趣缺缺。

    我像是被塞进了一团乌云做成的大软绵套子里头,整个人没劲儿透顶了,连呼吸我都懒得继续下去。

    晚饭吃的西餐,和丹尼斯林一个桌儿。

    他一副贵族模样,吃饭的姿势极尽优雅。餐厅暖融融的灯光像是专门为他准备的聚光灯,让他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高傲王子似的,斩获了不少人的目光。

    要不是我现在觉得什么都没有滋味儿,看什么都觉得是黑白色的,我肯定也会被他给迷住。

    我得承认,丹尼斯林这样的人,确实应该当演员。

    老天赏他饭吃,给了他这样好的外貌,时时刻刻让人感到惊艳。

    廖泽胃口很好,我食不下咽,舌头懒得动,味蕾懒得感受食物的美味,所以根本吃不进去饭。

    叉子被我不小心弄掉到了地上,我弯腰下去捡。

    桌子底下光线很暗,但丹尼斯林裤裆那块儿,却有一个特别白特别亮的东西。

    一打眼看到的时候,我还以为丹尼斯林裤子拉链没拉好,把那玩意儿给遗漏了出来,那刹那,我在心里赞叹了一声,混血儿的那玩意儿果然颜色浅。

    可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个棍状物,也不是个软绵绵肉套子样的东西,而是个心脏形状的玩意儿,散发着幽幽的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