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42章 妒火养鬼十一

杀我三万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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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酮打开办公室的门,朝我招手,让我过去。

    廖泽拍拍我的手背,用眼神给我加油,给我以精神上的鼓励。他的眼神仿佛在说,加油吧,总有一天你会累积出足够的经验,成为一个有深厚阅历的人才。

    我给他一个感谢的眼神。

    走到任酮办公室门口,正赶上任酮朝外走。

    他推了下我的肩膀,“跟上来。”

    “哦。”我应了一声,朝他后背翻了个白眼儿。

    常月走到我身边,与我一同跟在任酮身后,他侧过头对我说:“任酮说你很怕虫子,一会儿如果有虫子,你躲我身后。”

    “咱们还是一块儿躲在任酮身后吧。”我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常月笑出了声,愉悦的弯着眼角。

    我佩服的看着他,他可真是个会苦中作乐的真汉子,肚子里都钻进去三条虫子了,还能笑的这么愉快。

    “好,一块儿躲在任酮身后。”常月美的和偷吃了鱼的猫似的。

    我问常月,“是不是找到了幕后黑手?徐妈出洞了?”

    常月点点头,一副忍俊不禁的模样。他这样儿,不像是去抓害自己的凶手,倒像是去领什么大奖。

    他在我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因为他匪夷所思的行为,发生了变化。原本我觉得他像是天上的月亮,高贵优雅,还带着点儿出尘的圣洁味儿。

    但现在,他在我心里从天上‘啪唧’落到了地上。

    怪不得他能和任酮做好友,我之前还觉得奇怪呢,现在我明白了,因为他们都有着奇怪的性格。一个有着病态的掌控欲,一个有着另类的神经,明明该沉重的去抓凶手,却笑的和大喇叭花儿似的。

    我得从心灵上同他们保持距离,不能被他们给污染了。

    任酮开车,常月坐副驾驶,我盘踞后座。

    “宁彩不会开车?”常月从后视镜里看着我。

    “会。”我掷地有声的回答。

    “任酮向来不爱开车,以前他和苗如兰在一起的时候,都是苗如兰开车。”常月大肆宣扬着任酮的往事。

    我们现在要去抓幕后黑手,应该紧张严肃的谈论幕后黑手和徐妈的问题,而不是谈这些无关紧要的。

    我岔开话题,把话题拉到正道儿上,“徐妈他们现在在哪儿?”

    常月说:“任酮会带我们过去。”

    紧接着,他接上自己上面的话题,“任酮没让你开车?”

    “让了,我开过。”我据实回答。

    常月奇怪的看向任酮,仿佛任酮自己开车,是多么了不得的大事情似的。

    任酮开了金口,解开了常月的疑惑,“她是马路杀手。”

    常月了然的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

    我谦虚的弯了弯嘴角。

    对于这个外号,我实质名归。

    车子停到了丽禄来小区门口。

    这小区我记忆太深刻,不仅因为我以前和朋友来过这儿,更因为这是我从好思佳逃出来的时候,经过的第一个小区。

    在这个小区门口,我上了一辆送葬车,以为能借个顺风车,却因为几块儿鸡肉,差点儿把我自己送进火葬场。

    往事让我有些感伤,更让我后悔。

    可惜没有后悔药可以吃,要不然我绝对要避开那辆送葬车。如果避开了,我兴许就不会落到被任酮控制的下场。

    “发什么呆,跟上来。”任酮训斥我,让我赶紧跟上去。

    我悄悄别了下嘴角,快走几步,跟上任酮。

    门口的保安认识常月,恭敬的向常月问好,打开大门。

    “你在这边有产业?”我询问常月。

    常月点点头,“不多,两栋。”

    我望洋兴叹。

    过去,我咬咬牙,能在这里买一栋。

    现在,我把牙咬碎了,兴许也买不起一厘米。

    有个大汉在路前面等着我们,带我们到了小区最后头左边那栋别墅。

    别墅前后左右都有人在守着,看来是准备来个瓮中捉鳖。

    任酮看了我一眼,让我和常月等在门外,他自己进去处理那个幕后黑手。

    我拉住任酮的衣袖,停顿了一下,问他:“你自己没问题吧?”

    伸手扯他衣袖的行为,完全没经过我的大脑,等我发现自己这缺心眼的行为后,不得不问上一句话,来响应一下。

    任酮抽出衣袖,语气不佳的说:“乖乖等着。”

    “你担心他?”常月问我。

    摇摇头,我回答,“不担心。”

    任酮进门的方式很粗暴,一脚踹开大门,像鬼子进村似的,气势汹汹的闯了进去。

    我瞅着被踹裂的门框,咋舌。

    幸亏这不是香港,人民群众对搜查令之类的不敏感,也不太懂。否则,屋里主人肯定会冲出来要搜查令,兴许还得请律师,控告任酮非法闯入。

    不过,就算是在香港,按照任酮这特殊的警察身份,应该也受不了什么惩罚。

    任酮进去没几秒钟,二楼正对着我和常月的那扇窗户突然被拉开,一个年轻的男人掐着徐妈的脖子,站到了窗前。

    他头发颜色很浅,皮肤过分苍白,眉毛却浓黑,像是淡彩画里头意外落下的两笔重墨似的,特别突兀。

    我看看常月,再看看那个年轻男人,发现他们长的有几分相似。只是,常月的五官更精致,组合的也更完美,儒雅倜傥。而那个年轻男人,五官却粗糙了很多,组合的也不好,所以显的有些丑陋。

    相似的容貌,却一帅一丑,让人忍不住想唏嘘一声。

    “常月,你放我走,我就放了徐妈。”年轻男人猖狂的喊着,那气势,不像是瓮中鳖,倒像是要直飞冲天的老鹰。

    “你是谁?”常月很冷静,询问的声音不大不小。

    年轻男人大裂着嘴巴,五官像是撕裂了似的,极尽所能的张着皱着裂着,“我是你哥哥,你亲哥哥。”

    常月轻笑了一声,慢条斯理的说:“我爸妈只生了我一个。”

    “常念辉那老东西,在娶你妈之前,就和我妈结婚了。为了娶你妈,为了你妈家的钱,他下毒害死了我妈。”年轻男人大声喊着,像是大喇叭似的,恨不能来个全国广播,将常念辉做过的坏事儿喊出来,让天下人都知道。

    常月眼珠子颤动了几下,表情却依旧平静,声音也冷静,“恐怕你找错人了,我爸在和我妈结婚之前,没有和任何人有过婚姻。”

    “哈哈哈,常念辉那老东西,把我妈毒死了,销毁了一切证据,你们当然查不到。”年轻男人阴惨笑着,“可惜他算漏了我,没想到我会从我妈肚子里爬出来,来找他报仇。”

    这年轻男人,看来是个棺材子。亲妈被毒害之后,他没有死,从他妈肚子里头爬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