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投魔

无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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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羲投魔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后果总要是出现以后才会让人后悔甚至于痛不欲生,至少在眼下,女娲觉得自己做的好像没错,相反还觉得有些成就感,还经常拿去跟伏羲说,当然,伏羲也知道女娲有时候的小孩儿心性,也就一笑置之,也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儿。

    很多事情,尤其是破事儿,就是因为大家的不经意,演变到最后的一发而不可收拾,不过在这事儿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却又出了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我怎么就不记得这些了,”炼妖壶挠了挠头,道:“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你当然不可能记得,”东皇钟白了炼妖壶一眼,嗔道:“你那会儿睡得跟死猪一样,外面就算是三界都没了估计你都不知道,还好意思说这些。”

    炼妖壶耸了耸肩,好像也是,十神器中除了盘古斧外,他是睡神级别的,可问题是人家盘古斧当年也是因为开天辟地损失太过巨大,实在没辙了,所以才睡到这会儿也不见醒来,可炼妖壶似乎并没有做这些所谓的破事儿,能睡到这地步,只能说那是人性使然吧。

    “当然,下面这些夜壶你也肯定是记不得的,”东皇钟笑了笑,看着炼妖壶说道:“所以呢,你可是要听仔细了,免得以后跟人说起,别人笑话你。”

    且说经过这第一次神魔之战后,双方相爱相杀,斗了个两败俱伤,结果最后的获益者却不是他们当中的任何一方,反而是人族因为神魔的这场乱斗最后在女娲那里得到了更多的智慧和力量,就像是神族和魔族为了让人族升级而刻意设计好的一场相爱相杀一样,典型的赔本赔命赚买卖的吆喝,就像拍一部电影,投资方和导演制片编剧演员累得死去活来要死要活的,结果却把送盒饭那位给捧红了,这你能找谁说理去?找谁都没法说理。

    不过赔本赚吆喝的神魔两边还没完,经过这场大战,原来魔族当中的一部分魔,对于无休止的战争,而开始有些不想跟着天魔混了,可问题是要他们这一小部分人出去自立门户自然是不现实的,于是乎干脆就歇了菜,跟天魔说爷不跟你玩了,但是爷也不跟你作对,天魔说好啊,那你们隐居去吧。

    于是乎这些魔族中的人士就隐居去了,当然,双方的对话可不是上面说的那么美好,至于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无人得知,也无人知晓。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件事,算是一个导火索,一方面改变了神魔实力的对比,一方面也直接导致了第二次神魔大战的爆发。

    打个比方,两个帮会火并,势均力敌,算是打了个平手,可问题是,现在魔这边走了一帮小弟,人家不理世事,隐居去了。这下对于魔族来说可是不妙了,毕竟那会儿也没什么爱国主义啊家国天下啊修齐治平啊,这些都是后来的人族给整出来的,天魔没有挽留这帮子人,这下好玩了,要是神族恢复元气以后,又来找魔族相爱相杀,那一下可就不是势均力敌的事情了。

    怎么办?说起来很简单,三个字估计一秒都不用,可问题是要真的去思考并付诸行动,那就有些难了。不过天魔聪明,不聪明估计也混不到魔族头儿的位置上,他就想了一个挺不错的办法,这办法现在很多人都在用,无论是感情还是事业,不过话说回来,看样子天魔是第一个这么干的家伙,姑且就把他称作这个物事的产权拥有者、也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吧。

    这是个什么办法呢?在现今这个社会,能无处不在的,估计也就挖墙角这么一出了吧。你看,某公司为了人才,挖了某公司的墙角,某个人为了爱情···当然,这个说起来有些吊儿郎当也就表过不提了。

    天魔想来想去,想到这招儿不错,不过有道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就在这会儿,神族当中有人想得到更大的全力和力量,神族构成有些复杂,用今天的话来说就叫等级森严,不像魔族,你力气大,你横你就死老大。所以这位神族的首领之一就觉着自己应该有更高的地位和更大的全力,但在神族这么搞似乎有些违和,怎么办呢?看来也只有跳槽这一条路可以选了。就像在一些家族企业里,老总是老公,副总是老婆,总经理是儿子,副总经理是儿媳妇,你一个外人想往上面走,怎么走?如果你稍微有一点志向什么的,也就只有跳槽了,你看人家魔族多民那啥主啊,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一切靠实力说话,咱不玩裙带关系什么的···至少在这位神族首领之一看来,这事儿靠谱,民那啥主嘛,共和嘛——似乎和今天的某些人很像。

    这位首领的名字,叫做共工。

    天魔挖墙角挖的很成功,两人一拍即合,于是乎共工投魔这一事件当时就成了轰动性事件,得亏那会儿没什么报纸啊八卦啊电视啊狗仔啊微博啊什么的,要不然估计早就成为历史上最引人遐想的事件了。当然,之所以没有成到最轰动的事件,是因为接下来有一件迄今为止可以入围世间最诡异最不可思议也是最让人疑惑的事情,即将发生。

    这么多年无论是谁,上至天上神仙下至贩夫走卒,无一不对这件事跌破了眼镜绞尽了脑汁,还是没弄明白当事人究竟是怎么想的,自然,弄不懂他怎么想的,你自然就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天魔在这件事上,感觉好像并没有玩出什么东西,甚至根本就没有去找当事人勾兑过,可问题是,那个当事人就这么入了魔了,就像你走在大街上,突然走过来一个政治局的常委,来跟你说,小伙子,你潜力巨大,我看上你了···以后我跟你混吧!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可问题是,这事情就这么发生了,神界第二号高富帅投奔魔界头号屌丝男,这yy小说都虚构不出的故事情节,就这么发生了,更何况,那个高富帅身边还有个白富美啊···他怎么想的?他意欲何为?更直白一点,凭什么?!

    或许只有当事人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了,毕竟这是一个千古未解之谜,那么多人殚精竭虑想要略窥其中一二,可问题是,这千百年下来,没人说得清,包括作为两个当事人身边最亲密的两件神器,都无法闹明白这两位大神当年是怎么想的,难不成真是传说中的相爱相杀?

    这两个人,是一对夫妻,男的叫伏羲,女的叫女娲。

    “哦?我倒是对这件事略有耳闻的呢,”炼妖壶挠了挠头道:“当时这事情确实闹得很大,不过能够知情的,也就那么几个人,哦对了,大钟你应该知道一些吧?说来给我们听听?”

    神农鼎也露出期待的表情来,这事儿要说知情的,连覃铃和女娲石都不知道,就只有可能东皇钟会知道了,毕竟当时太一之轮还好好的,下面有谁干了什么破事儿,那可是会白纸黑字都留在太一之轮上的,当然,如此重大狗血值得那么多人去八卦的事情,东皇钟要是不去关注一下,那似乎就有些不正常了。

    就像一出大戏一般,事先总归是要有个导火索什么的,而伏羲投魔这件事的导火索,说起来既有些在预料之中,又有些在预料之外。

    伏羲和女娲,用今天的话来说,叫扯了结婚证,法律承认的夫妻。夫妻嘛,自然要做些夫妻的事儿,而结果嘛,就是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伏羲和女娲,尤其是女娲,虽说是捏土造的人族让她很是喜欢,可有道是亲生的总是比捡来的好,而且还不是好一点两点那种。小俩口儿欢喜得不得了,宠着这女娃儿,含在嘴里怕化了,抱在怀里怕唔着了,出了怀里又怕被风儿给刮着了···虽然很多时候,很多人宠孩子会被别人指指点点,但俗话说孩子都是自己的好,谁不宠着自己的孩子呢?连伏羲和女娲都这样,你还能指望别人吗?

    他们给这孩子取了个名字,叫伏宓。这小女娃儿从小就长得美轮美奂,夺天地之姿,挟日月之辉,加上自己的爹是神族仅次于天帝帝俊的二把手,老娘又是鸿钧老祖关门弟子也是唯一的女弟子女娲娘娘,比起什么官二代红三代,那还真不是一个卫冕的差距。伏宓从小就喜欢玩,整日腾云驾雾的到处去钻研世间的美好,比如时不时的采朵花儿拿来给自己的母亲看啊、又时不时的去蟠桃园里去摘个桃儿给自己的父亲吃啊——不过王母的东西伏羲还是没好意思吃,又派人给王母送回去,王母也算是打心眼儿里喜欢小伏宓,就说一个蟠桃算个什么事儿啊,你女儿孝敬你的,你还送回来干嘛,吃了吃了吧···

    由此可见,伏羲和女娲的女儿伏宓,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天之娇女了。人间界的主宰人族是女娲用泥土给捏出来的,自然对女娲的亲女儿推崇备至;而魔族也肯定不会因为一个小女娃儿和神族再起冲突,虽然有了共工的加入,但是这会儿的魔族还不能和神族再干一场,天魔虽然对这小女娃儿不怎么待见,甚至想给丫的套上一麻袋活活捂死丫的,可表面上还是一副和善的模样,尽量给这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点乐子,估计到这会儿他都没想到,甚至是做梦都没有去想过,这小姑娘,竟然对他有这样大的妙用。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平淡且温馨,或许暴风雨来临之前都是这样,而打破这宁静的暴风雨,却是一起事故,说直白点,一起任谁都是一头雾水的事故。

    且说这日,小伏宓到洛水边上玩,此时正值春天,洛水边上的牡丹花那叫一个美啊,把小伏宓给乐得手舞足蹈的···通常情况下,我们都会说乐极生悲这么一个词语,伏宓也的确乐极生悲了,而且还是生了个大悲。

    说起来估计也没几个人会信,但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没错,伏宓在洛水边嬉戏,结果鬼使神差的被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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