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

白玉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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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节之后不久,便迎来了国庆。9月30号晚上,丁兆国做东,律所全体人员到“夜之星”去唱K,算是公司聚会。

    这是沈予凡头一回走进S省的夜总会,她不确定S省全部夜总会是否都如此豪华,但这一家夜总会的规模未免大得令人咋舌,光是包房已经有上百间,此外,大厅还有舞池,又在一角落另辟一片静吧。

    一行十几人穿过长廊,经过中央舞厅,拐入最左边的另一条长廊,进了丁兆国已提前预订好的大房。

    从踏进“夜之星”到进入包房,几乎没有哪个地方是彻底透着光亮的,灯光制造出的昏暗效果营造出人们内心需要的“情调”,让人充满了遐想。沈予凡隐约在空气中嗅到了“铜臭味”。空气浑浊,龙蛇混杂,说不定某个杀人凶手就潜伏在这里,说不准已经和他们擦肩而过。

    “啊……”在服务员的带领下十几人鱼贯进入包房,某同事忍不住放声大吼一声以发泄这段日子因忙碌而积压在胸腔里的愤懑,逗得众人哈哈大笑。

    沈予凡牵着的小手似乎因为这声大吼而引来一阵颤抖,尽管那阵颤抖极其细微,但她还是敏感地察觉到了。

    “丁丁不怕不怕。”沈予凡腾出双手轻轻地揉着丁采妮的两只耳朵。

    是的,丁采妮也来了。沈予凡偶然听丁兆国说过,丁采妮以前是不来这些地方的,觉得吵,还要面对那多多陌生面孔,那唯独的一次还被吓哭了。但这一回知道沈予凡也会参加,她硬是跟了过来。

    事实上,沈予凡也有意将丁采妮带在身边,即便是什么也不做,就陪着她在包房里安静地坐着听其他同事唱歌聊天,看那几个男同事在一边摇骰子、喝啤酒。

    沈予凡和丁采妮两人在沙发上互相依靠着,双眼看着那大屏幕上不停滚动着的歌词,仿佛成了两尊化石。

    “予凡,你要唱什么歌?我帮你点一首吧!”

    “就是嘛!坐了这么久你还没开过口呢!”

    “呵呵!”她被两位同事逗笑。“不了,我想听你们唱,呵呵……”她笑着回应。

    沈予凡能感受到她手心里那只小手的主人内心的不安,可她几乎是故意的,她不是不知道她不喜欢这样的地方,甚至害怕面对这么多的陌生面孔,正因为如此,她更加要帮她克服“怕生”的心理病。因为丁采妮也曾说过她自己明年9月份就要上小学一年级,到时候她将要面对更多的陌生面孔,老师、同学,她不能一直逃避下去,沈予凡真心希望丁采妮能变得开朗,恢复她活泼爱笑的本性,过上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应有的正常生活。

    忽地,她感觉原靠在她肩膀上的小头颅耷拉了下来。看来已经到了丁采妮能容忍的极限。

    “丁丁,陪沈沈出去走走好不好?”沈予凡将嘴巴凑近她耳边。

    “嗯!”丁采妮如获特赦,连忙点头应允。

    沈予凡牵着丁采妮的手从沙发上起来,跟一旁的丁兆国“报备”,征得他的同意才带着丁采妮离开包房往外面走去。

    “夜之星”的包房隔音效果很出色,在走廊上的两人不必担心听不见对方说话。两人顺着走廊漫无目的地走着,直至走到走廊的另一头,隔着一扇门,透过那门上的透明玻璃,沈予凡清晰地看见里面的情景。

    映入眼帘的是那个小舞台,舞台上正有一支乐队在现场表演,站在立地麦克风旁的主唱是一位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他的身后摆放着钢琴、架子鼓、吉它。小舞台下方是一张张小小的圆桌,圆桌两旁三三两两地坐着人,喝着小酒,聊着天。

    沈予凡心下立即有一种推门而入的冲动,可这一回,她的行动比思维反应更快,手早已将门轻轻推开。

    一位侍应模样的小伙了迎上前来。“小姐你好!”

    “你好!”想了想,沈予凡还是决定把心里的疑问提了出来,“这是你们请回来表演的乐队吗?”

    “嗯,是的。”侍应毕恭毕敬地回话。“我们这里是‘静吧’,专门为那些喜欢安静的客人设置的,每天晚上都会有乐队过来表演,有义演的,也有是我们老板花钱请回来表演的。”

    沈予凡从小伙子嘴里得知了她想知道的一切。“那假如客人提出要上台表演呢,你们会同意吗?”

    “这当然可以,因为之前有不少男客人会带他们的女朋友过来,然后上台献唱求婚的,而且我们的乐队能为客人免费伴奏。”小伙子说得很带劲。

    “哦,这样啊!挺好的……这里有最低消费吗?”

    “这倒没有,请问小姐您一共几位?”

    “两位。”

    “好的,这边请。”

    “丁丁,我们先在这里坐一会儿,听听歌好不好?”

    “好。”跟在沈予凡身边,丁采妮总是很安心。

    她和丁采妮在边上的一张小圆桌旁坐下。从这个角度稍微歪头就可以看到舞台上的表演。

    一曲完毕,台下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很快,耳边响起了下一首歌的前奏。

    “那时你说的,我们天作之合,然后怎么了……”

    沈予凡看着台上两位深情演唱的小伙子,她始终细细听着歌词,越听心里越发纠结。这首歌仿佛是她和和方少凌的最佳写照。

    “当我唱起这首歌,我又想起你了,还记得那年我们都很快乐……”

    沈予凡脑海中与方少凌有关的过往一下子被勾起,她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年两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方少凌曾带给她的快乐,那是沈予凡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而她那时候的快乐,是方少凌给的。

    “现在你的另一半呢,是否会更深刻,现在的我却是孤单着,一个人……”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却猛地像雷电一样将她击愣在原地。迅雷不及掩耳,她头脑里马上联想到郭芷倩。

    是的,以方少凌的个性,他当初那么爱郭芷倩,而且又是在那么不情愿的情况下狠心断了往来。时过境迁,方少凌该是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原谅了郭芷倩了。

    他终究既往不咎地接受了郭芷倩,他们终究是幸福地走到了一起。只有她自己还是一个人,一个人在他乡努力工作,在忙碌中冲淡对方少凌的思念。

    “独在异乡为异客”,这句话在她脑海里已经盘旋了好几回,此刻却是将它的悲凉在自己心里渲染得淋漓尽致。

    “嘀嗒……嘀嗒……”歌还在唱着,那忧伤的旋律在心中环绕,沈予凡的泪水却早已忍不住坠落。

    “沈沈……”细细柔柔的声音唤回沈予凡的理智,连忙抬起手来将眼泪轻轻擦去。

    “丁丁,对不起……沈沈吓到你了是吗?”沈予凡以最快的速度将泪水擦去。

    “沈沈不开心吗?”

    “没有,沈沈很开心,因为跟丁丁在一起,所以沈沈没有不开心……沈沈只是……只是忽然想家了,所以才会掉眼泪……”她绞尽脑汁想理由。

    想家,是的,想念那个她和方少凌一起生活过的家。那里装载着他们的快乐,却也装载着她和他的不愉快,盛满了他对她的爱,却也让她对方少凌生出了恨。

    丁采妮脸上也略显淡淡忧伤神色。

    都怪她,她不该在小孩子面前掉眼泪的,吓到丁丁了。

    “丁丁,要不我们出去走走?”出去透透气,让秋风将她的忧伤都一扫而空。

    “嗯。”小手重新拉上大手,拉门离开。

    沈予凡和丁采妮走出“夜之星”的正门,看着对面的那栋大厦,有种进里面去逛逛的冲动。

    “丁丁,要去那里逛逛吗?”沈予凡伸手指向马路对面的大厦。

    “好。”丁采妮话不多,一问一答成了我们之间惯有的沟通模式。

    小心穿过马路,进入大厦。果然不出沈予凡所料,这样奢华的大厦说白了就是商业城,里面的消费项目应有尽有。一楼是KFC,二、三楼是大型超级商场,但指示牌上写着“装修中”。四楼是电子产品专卖场,五楼出人意料地竟是旋转餐厅!

    “丁丁,喜欢吃肯德基么?”沈予凡低头看着此刻也正看向自己的丁采妮,她眼里写满期待,口头上却不置可否。“丁丁吃过肯德基吗?”看来她得使出杀手锏。

    “嗯。”

    “‘嗯’是什么意思呀?那是没吃过罗?”她故意逗丁采妮。

    “吃过。”小孩子就是好骗。

    “这才乖嘛!以后丁丁要多点开口说话,不要老是‘嗯’‘啊’‘哦’这样的啦,”沈予凡故意用很夸张的表情来形容丁采妮平时的表现,把她给逗得哈哈笑,果不其然,这不奏效了嘛!“知道吗?”

    “嗯。”才刚说完又忘了。

    “什么?你说什么?”沈予凡故意把耳朵凑到她的嘴边。

    “知道了!”小家伙总算提高了点音量。

    “唉哟,我的耳朵被丁丁的大嗓门给震聋了,我听不见,怎么办……”她故意捂住双耳,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滑稽模样,两人之间的互动引来了路人的目光。

    “哈哈……”

    如果能让她开朗起来,恢复原来的快乐无忧,沈予凡愿意扮演这样的一个“小丑”。

    沈予凡领着丁采妮来到肯德基的柜台前。

    “丁丁之前吃过什么呀?”

    “叔叔给我买过薯条和草莓味的冰淇淋。”

    “你记得这么清楚?你吃过几次了?”

    “好多次了。”

    “哇!那除了薯条和草莓冰淇淋还有别的么?”

    丁采妮似乎陷入了回忆当中。

    “要喝点什么呢?要不要汉堡包呢?”沈予凡给她提示,好让她别想得那么累。

    “要,”她就说嘛,呵呵,沈予凡很小人地在心里偷笑。“还要喝橙汁。”

    “那汉堡包呢?”

    丁采妮摇摇头。

    “摇头是什么意思呀?”看来得多点训练才能改过来呢!

    “不要汉堡包了。”

    ……

    沈予凡付了钱,托着托盘,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这位子刚好可以清楚地看见马路对面“夜之星”的正门入口。

    看着丁采妮洁白无暇的小手正一下一下地舀着草莓新地,那毫不造作、小心翼翼的吃相真的好可爱。

    “冰淇淋都被你的脸偷吃了,擦一下……”沈予凡拿了纸巾伸手帮她把脸上蘸到的冰淇淋擦干净。

    “原来你们在这里呀?”突然传入耳边的女声让两人不约而同地回头。

    “姑姑。”丁采妮称呼来者,丁兆国的妹妹。

    “你好!”沈予凡点头问好。

    “你好!”对方笑着回礼,“我是兆国的妹妹,丁乐怡,我们上次见过面的。”

    “嗯,我记得……请坐。”沈予凡示意对方坐下。

    “好。”丁乐怡在丁采妮身边坐下。“我刚给兆国打电话,他说今晚在“夜之星”有聚会,让我有空也过来,我看反正闲着没事干,也就过来凑凑热闹了。”

    “哦。”沈予凡应声。“他们在9号包房,你刚才过去了么?”

    “我刚从里面出来,兆国说你陪丁丁在这附近走走,我就出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你们了。”丁乐怡看向一旁正专心吃着冰淇淋的丁采妮,“采妮,好吃吗?”

    “好吃。”丁采妮抬头回话。

    见她手指头沾上了冰淇淋,沈予凡顺手拿过托盘里的纸巾给她擦手。

    “你叫予凡是吗?”

    “嗯。”沈予凡抬头,对上丁乐怡打量的目光。

    “呵呵……我记得你上次来我们家,兆国他是这么介绍的。”

    沈予凡直觉丁乐怡这话是为接下来的话题作铺垫。

    “予凡今年多大了?”

    “29了。”她看向丁乐怡,在心里忖度着丁乐怡的心思。

    “哦。”丁乐怡了然。“结婚了吗?”

    “结了……”我顿了顿,“不过又离了。”

    沈予凡不喜欢被问及这样的问题,她内心对此是极度的排斥,因为这是她的个人隐私,她有权不予回答……可是,唉,这里不是法庭,而对方又是她的上司丁兆国的妹妹丁乐怡。所以她不能拿出那副“公事公办”的态度来对她。

    “这样啊……对不起,是我问得太唐突了……”

    “没关系……不用在意……”她这个被“侵权”的一方还要反过来安慰“侵权者”,沈予凡心里不禁觉得可笑。

    沈予凡把目光停留在丁采妮身上,她还是那么专心地吃着托盘上的薯条,用薯条蘸着番茄酱吃。发现丁采妮的手背沾上的嘴角沾上的番茄酱,她又微笑着伸手用纸巾帮她轻轻擦干净,而一旁的丁乐怡则用奇怪的目光留意着沈予凡的举动。

    沈予凡自是知道这代表着什么,是审视。难道丁乐怡害怕她会加害于年少天真的丁采妮吗?

    “采妮,你看予凡对你多好!”丁乐怡忽然笑着说了这么莫名其妙的一句,“予凡,那你自己有孩子么?”

    沈予凡轻轻摇头,用微笑来掩饰她此刻的局促与尴尬。

    孩子,多么美好的称谓!她曾经也有过孩子,可她却不是个好妈妈,孩子都已经在她肚子里了,她却还对此毫无知觉,直到最后孩子没了,她才知道原来孩子来过,是她没将他保护好,他才会没了的。

    沈予凡不动声色垂下眼睑,看了看丁采妮,又看了看窗外,以此来逃避丁乐怡那簇打量的目光。

    给读者的话:

    *原创作品*作者:白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