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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了摸秋婉清的小脑袋,墨色出口的话语里,有着掩饰不了的痛楚。
“清清,我们蝶儿有我们蝶儿的尊严,我们不允许自己为了爱人变得没有骨气没有自尊,在你没有爱上我之前,我是不会让自己变得越来越离不开你,所以,我只有离开,在还没有深陷时离开。”
秋婉清低下了头,没有言语,因为就连她自己都不明白,她的心里到现在底有没有他。
你们说,一个人的心,到底有多大?
一个人的心,到底能装得下几个人?
为什么她秋婉清的心中,可以同时住着三个人?
不,现在变成了四个...
墨色走了,没有给秋婉清想明白的机会,他瞬间消失了,就如他瞬间出现般。
那个艳绝天下的男子,就如一阵风般从秋婉清的身边吹过...
转过身,她向着相反的地方远去。
然而,她却一直没有回头,一直没有发现,她身后不远处的那双含着痛楚的美眸,正静静的看着她的远去。
清清...
用了三分零三秒,秋婉清从那莫名的落寞中恢复了过来。
掂了掂手里那装满奇珍异宝的小袋子,秋婉清的脸上,上扬起贼兮兮的笑容,一看就知道,肯定没想着什么好东西。
转了几圈,在问了五个路人以后,秋婉清她终于找到了目的地—当铺。
废话!现在干什么不要钱啊?
她要是不把这些东西换成了钱,她怎么生活,怎么在这古代逍遥自在啊?
总不能买什么她都直接扔块玉,砸颗夜明珠什么的吧?
真当她是大款呢?奇珍异宝再值钱,那也得有那个数量让她当大款啊!
小心的掏出一颗硕大圆润的珍珠,秋婉清紧紧的看着那个眼冒精光的当铺掌柜:“老板,你看这个值多少钱?”
那老板装模做样的看了看,本想推说不值钱,但在看到秋婉清那阴森森的眸子时,愣是改了口:“这珍珠圆滑温润,光泽透亮,还是这么大的一颗,实属极品!”
“我是在问你,这东西你能给多少钱。”秋婉清不理睬他的谄媚,不耐烦的问道。
老板干笑了两声,然后这才小心的说道:“我看小姐你穿着打扮也不像普通人,怎么...”
秋婉清敲着桌子,语气冰冷,一字一顿的打断了他的话:“别-再-让-我-重-复-第-三-遍。”
那老板看秋婉清是真的生气了,生怕这担生意跑路了,忙陪着笑脸道:“只是好奇,好奇而已,这位小姐别生气,您看...一千两白银如何?”
一千两?不错,不错,足够她挥霍一阵子的了。
秋婉清在心下暗自点了点头,然而面上却皱起了眉头,看样子是有些不太满意。
那老板一看,立马说道:“这位小姐,天地良心,这绝对是最高的价了!”
秋婉清仍是有些怀疑的看着他:“真的?”
尽管心下明白,一千两白银已经是不错的价格了,但是为了以后不被这家伙坑,秋婉清她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万一她现在就松口了,以后再来就被人家当成好脾气的小羊羔宰了怎么办?
“我说过,我家别的不多,就是这些东西很多,若是你的家真的那么诚信,我以后会再来的。”秋婉清半真半假的说道。
“是是是,您放心,骗谁都不会骗您的。”那老板眼睛一亮,忙点头连声讨好着秋婉清。
秋婉清这才心满意足的拿着银子离开了。
若不是怕一次性拿出的奇珍异宝太多,从而引起别人的怀疑,她也很想多当一些东西,也省的自己以后一趟一趟的往当铺里跑。
不过好在墨色留给她的东西都很值钱,一件东西的价格就能够普通的三口人的家庭,两辈子的花销了。
等秋婉清彻底的走远,却见那当铺老板突然软下了身子,带着哭腔的哆嗦道:“英,英,英雄,有话好,好,好说,您,您,您先,先把那,那东西拿开行么?”
只见那老板的身后,赫然站着一个黑影。
此黑影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其他颜色的东西,仿佛是一大块的黑布从头遮到脚下。
他手持一柄宝剑,剑尖直抵着当铺老板的后背,冷冷的声音里,却透着一股子独特的清媚:“以后这女子来你这当东西,你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那老板哆嗦着,慌乱的直点着脑袋,生怕稍稍一慢,自己的这条小命就没了。
“是,是,是,小人,小人保证将她当祖宗一样的伺候!”
那黑衣人冷哼一声,满意了他的话,收回剑,挽了朵剑花使剑尖转了个方向后悄然的落入剑鞘内,动作若行云流水般的美观。
那老板终于如卸重担般的软倒在了地上,呆滞的眼神中仍带着惊恐,坐在地上一动不动傻傻的看着那黑衣人轻轻的离开。
咸阳城门口,秋婉清一眼便看到那一排子的马车,还有软轿一辆接一辆的停在一起,供雇主们选择。
秋婉清的脚步不停,却并不是向着那些个马车的方向,而是,脚步一转,走向了旁边的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
只见那老者,粗布灰衫,那衣衫上,甚至还缝补着大大小小的彩色布块,他牵着一匹腰肥肚圆,四肢修长的马,孤单的站在那。
没有一人看他一眼,说也是,会来这的人,一般都是要走远路的,与其买一匹马,不如花同样的钱直接雇一辆马车,既舒服又省事,谁又会那么傻去花钱受那颠簸之罪?
然而,还真有这么一个傻的,这人自然便是秋婉清了。
秋婉清来到近前,伸手拍了拍马的脖子,发现这马还真不是一般的强健,满意的笑容挂在脸上,她问道:“这马多少钱?”
那老者伸出手,比划了个数字:一。
然后却又突然摆了摆手,重新比划了个数字:五。
秋婉清明了的点头,伸手掏出一锭五两的银子,轻轻的交给了他。
牵着马走到大马路上,秋婉清一脚跨了上去,拎着缰绳,甩了两下,成功的使那马轻轻的走了起来。
你们以为秋婉清会骑马?
她会个屁啊?!她在前世一不是千金小姐,二不是成功的女白领,哪有那个闲钱跑去学骑马?
也该说她运气好,买到了个脾性好又健美的马,再加上她自身的灵体,世界万物只要有灵性的东西,跟她都会比较亲。
若不是如此,任她再牛逼的异能,也避免不了被踹的可能。
给读者的话:
昨天绝色又当了一天的三陪——我老公坐那玩电脑,我在旁边一陪他看,二陪他暖,三陪他吃(他吃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