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劫难

谢琢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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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染一个激灵从床上醒来的时候,有人在大喊:“土匪劫村了!”

    火光已经弥漫了整个兴平村,外面吵吵嚷嚷的,到处都是人撕心裂肺的吼叫声,她一屁股坐在炕上,眼神惶惶,弱小的身躯矗立在黑暗中,肩膀小小,一动不动。

    静静感受,这刀光剑影的夜幕之下,弥漫着血腥和凌厉的气息,还有家畜恐慌的嘶吼声。

    夜,显得异常慌乱。

    月夜之下,一场疯狂的屠杀肆无忌惮。

    恐惧与仇恨蒙蔽了月晖!

    五岁的阿染愣了愣,睡眼惺忪:“阿娘,外面怎么了?”

    “娘的乖乖快起来,有坏人进村了,我们要出去躲躲。”女人把阿染抱出暖烘烘的被窝,慌张地给阿染穿着小衣。

    兴平村现在已经是是非地,她作为女人,心中自然是害怕的,可是作为母亲,她的心又坚如磐石。

    女人的头发松散地拢在身后,原本清纯秀美的脸上眉头紧皱。恐惧压抑着她的行为,使得她的手抖个不停,甚至给阿染的小衣扣错了纽,只是胡乱地穿好便不再理会了。

    “狗娃,你去外面把东西收收,阿娘要带你和妹妹连夜逃出去。”

    大儿子狗娃比阿染大了四岁,年纪虽小,可是手脚灵活,人也聪明,此时听到阿娘的吩咐,觉得事情不一般,迅速应下来,便去了外屋。

    她唤了狗娃去收拾行囊,转身又用桌上的油布包起了那几副年岁已久的字画。卷轴的纸张隐隐泛着昏黄色,岁月的斑驳依稀可见。

    她颤着手打开了其中一幅卷轴,用屋子内唯一微弱的火光照亮了这幅画的落款,那个她牵挂许久却已经无力再想的姓名——“林慕白”。

    女人的眼神有着一瞬间的温柔,她摸了摸那字迹,仿佛在想别的事情。那是一段久远的岁月,以至于她的脸上已经流失了迷恋,徒留遗憾和怅然。

    “娘?”大儿子微弱的叫声,让神经紧绷的女人手抖了下,险些将火星落到这画布之上,她转身立马应了一声,心中有些后怕,小心翼翼地卷起画轴,将其放入原先的包裹中,背在背上,还不放心地拍了拍。

    一手拉着小儿子的手,一手抱起炕上的阿染,她喘着粗气儿,趔趄地出了门。

    阿染回头看了看自己住了五年的小屋,眼中有些不舍,直到屋子离她越来越远,寒风阵阵偷袭着她娇嫩的脖颈,嗖嗖的,凉的惊人。她还是觉得,如果现在在被窝里最好。

    阿染的大名并不叫阿染。

    她叫林家璧,这个名字来自于她爹的一首诗:竹林斜阳染明光,河塘白璧斥轻狂。

    据说,她爹是个很有才华的读书人,是啊,这首诗她听不懂,想必是很好的。一个有才华的男人,一般都能够得到女子的青睐,所以,她阿娘也是这样沦陷的吧。

    阿染所知,阿娘原本是兴平村一位私塾先生家的小姐,姓穆名雪,人如其名,美如白雪。

    穆雪的闺誉极高,贤良淑德,样貌清丽秀雅,再是诗书礼仪通晓。她及笄之时,求亲的人都快踏破了门槛!

    十几年前,阿染的爹初来乍到,居兴平村当了个说书先生,常常支着一个小帐于村河边,在日落黄昏之下,着青衣墨衫,一把无字白扇说着三侠五义,儿女情长。

    他是个怪人,村里三姑六婆不是没有旁敲侧击地打听他的婚事,男子的人品博学赢得了更多的目光,他却不愿意理会这事,往往淡淡笑着不说话。

    一日外出踏青,男子端的是英俊潇洒,隔着一条村河与正在浣纱的女子相望,两个人儿便各自羞红了脸,一见钟情俘人心,从此结成连理恩怨缠绵。

    这段佳话从狗娃嘴里说出来的时候,充满了各种搞笑的意味,以至于阿染一度不相信一见钟情,狗娃又实在欺负她小、不懂事。

    阿染摇摇头,迷迷糊糊地继续睡觉,眼皮子一搭一搭地,他在她耳边的絮絮叨叨编织成了催眠曲,阵阵诱人入眠。

    不过,每一段佳话的背后总有着无数的悲欢离合。因为这个一见钟情的信念,阿娘嫁给了他,并且为他坚守到了至今,信念比日光要烈。

    阿染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离开。狗娃只说,阿爹离开的时候,那天下着好大的雨,阿娘一个人在门口站了很久,他哭的很厉害,看着那人撑着伞越走越远。

    虽然她并没有见过他,那个在娘口中英俊潇洒、才华横溢的男人,那个在狗娃口中伟岸英勇、能力非凡的英雄。但是,血浓于水,她似乎对从未见过面的他有一丝敬仰。

    “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怎么好生活啊,爹是后悔了,若是当初把你嫁给陈员外,说不定……”

    那是一个夏天,外公来看望这一家子。桌上放着一篮子水果和包着小块猪肉的纸包。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如果。爹,这是女儿自己做的决定,我会一直等着林哥哥回来的。”

    阿娘抱着阿染坐在炕上,她一边哄着阿染,一边说着话,眼神坚定得可怕。

    坐在一旁的中年男人皱了皱眉头,他的手掌长满了厚厚地茧,轻轻地拍了拍阿染的头。阿染觉得头皮有些发麻。

    “你呀,可要想清楚了。我跟你娘虽也不富裕,但也能养得起你,你一个人生活总归是不好……”

    “爹,您别说了,”她微微笑着,将果篮和大肉往外推了推,再看看几乎一贫如洗的家,眼中却轻松异常,“我自己选的路自己会走的,况且,您和娘也不富裕,我不想成为你们的负担。”

    这是林慕白走后的第二个年头,她知道,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

    “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倔强的女儿啊……”

    离别前的最后一句话充满了无奈和心疼,他回头看了看抱着阿染目送他的女儿,这已经不是原来拽着他的衣角要糖葫芦的小女儿了。彼此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儿大不由娘。

    火光闪过阿染的视线,她的思绪回档。

    现在抱着她的女人,守着几亩田,带着一双儿女过活,偶尔上街卖点绣品补贴家用,端的是淳朴善良,便是有再大的难事儿,她也只是温柔地笑着。

    但是,今晚那张温柔的脸孔上只是凝重的表情、紧皱的眉头,偶尔还会流下汗水,她匆匆忙碌着,仿佛在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阿染还没有回过神来,她心心念着晚上甜滋滋的藕片。她又眯了眯眼睛,伸手摸摸阿娘背上的包裹,感觉到了结结实实的安全感,以及一浪一浪袭来的困意。

    兴平村中,有家猎户喜欢到处捕猎奇怪的野兽,圈在家里养着,养一阵就卖掉,能赚好些钱,也算村里的大户。此时,街口上除了火光、家畜,竟然还有野猴子、山鸡,以及到处撞墙的粗毛野猪,竟有一种莫名的喜感。

    穆雪放下阿染,将阿染的手放到狗娃的手上,细心嘱咐道:“狗娃,你是哥哥,要保护好妹妹,娘去前面看看情况,马上就回来了,你们先躲在米缸后面,可千万不要出来啊。”

    狗娃十分懂事,早就是个小小的男子汉了,拍着胸脯向阿娘表忠心,将妹妹的手紧紧攒在掌心里,想着就算给他十块竹筒糖,他也不松开妹妹的手。

    穆雪刚走,阿染便说:“哥哥,我想睡觉。”

    “不能睡,我可抱不动你。”狗娃发挥起哥哥的严厉来。

    阿染又说:“哥哥,我饿了。”

    狗娃想想,出门也没有带吃的,就说:“没东西吃,要不我手指给你吮吮?”

    “才不要,睡觉前还看见哥哥摸脚丫子。”得到阿染嗤之以鼻的表情,狗娃当哥哥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吸了吸鼻子,样子像个斗败的公鸡,有些沮丧。

    等了许久也不见阿娘回来,阿染觉得无聊,大概她这个五岁大的娃娃除了吃和睡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干了。

    阿娘不让自己离开米缸,所以面前的一个巨大咸菜缸旁边一头奋劲儿撞南墙的粗毛野猪吸引了她的全部注意力。

    这个粗毛野猪比五岁的阿染还大,浑身黑漆漆的,短小精悍,头上一撮红色的毛发就像火焰一般燃烧着,粗大的鼻子上还有两根煞白的獠牙,夜里特别显眼。

    阿染盯着野猪看得久了,自己便有些发痴。直到从巨大的咸菜缸后窜出了一个人影,阿染才回过神来。

    阿染又痴了,长这么大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儿,长得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锨兮,赫兮喧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阿染曾经问过宋嬷嬷这首诗句的意思,她说:“这首诗中的说的是君子有学问又俊美,这样的男子是不能叫人忘怀的。”

    阿染想起第一次见到萧阅的事情来——

    这个男孩啊,大约十一二岁的模样,比哥哥大一些,青白色的长袍,领口袖口都镶绣着银丝的滚边,腰间束着一条青色竹纹宽边锦带。

    乌黑的头发束起,顶嵌玉冠,冠上的白玉晶莹润泽更加衬托出他的头发的黑亮顺滑,如同丝缕,华贵不一般。

    即使在这么兵荒马乱的地方,他在火光的映衬下仍然镇定自若,就像一块美玉,沉着冷静,不是凡品。

    阿染怯怯地盯着那少年看着,一瞬都不转开视线。

    似乎感觉到了异常的炽热目光,那人回头望了言阿染。他的眉眼也如同温玉一般,星眸朗目,棱角分明,这是一张让人见之如沐春风的脸庞。

    他毫无预兆地挥手,甩出一记划破长空、如风般速度的什么飞了过来,只听得“咻”地一声,一阵强风刮得阿染只觉得头顶一热,再睁眼时,眼前便是红彤彤的一片,似乎有什么东西流了下来。

    再一抬头,一粗犷大汉举着一把沉重的大砍刀正要动作。

    他的眼睛惊恐万分,低头看去,自己的胸腔豁然是一个汩汩冒血的大窟窿。他口中吐出腥热来,刚要骂娘,却已经面色发黑而亡。

    暗器有毒,见血封喉。

    那血顺着下巴流到了阿染的头上,黏糊糊腥臭的血液就像夜晚的泥塘沼泽,恶心浑噩。

    大汉还没有凉透的身躯站在风中摇摇欲坠,只是凭着最后的知觉动了动发黑的眼珠,看向对面一击毙他命的男孩,眼中的错愕仿佛看到怪物一般。

    穆雪匆忙赶回看到一脸鲜血的阿染吓得魂不附体,狗娃已经跌坐在地上,眼中俱是惊惧。

    “阿染!阿染啊!娘的小乖乖……你、你没事儿吧?”

    阿染很冷静。

    确切地说,她并没有反应过来。被阿娘抱着的身体还留着心有余悸的颤抖,但看着对面粉雕玉琢的少年,牙床还在打颤,却一声不吭。

    少年并不看她,转身便要走,阿染扭了扭身子,挣脱了阿娘的怀抱走到少年面前。

    “大哥哥,你的东西掉了。”

    她弯下腰,捡起地上一个精致的绢帕,粉白色的帕子已经有些脏了,依稀可以看到,上面绣着一对绿竹,栩栩如生。

    可惜,沾了些灰尘,阿染用袖子擦了擦,递给他,眼睛眨巴,何其无辜。

    那少年看了看她,说:“你叫什么名字?”

    阿染长得其实挺好看的,但是无奈夜里跑路风尘仆仆,脸上都是灰尘,就像个矮墩墩的泥娃娃,倒是那双眼睛漂亮,夜晚亮如明珠。

    “我、我叫阿染。”阿染有些胆怯地后退了半步,说话磕磕巴巴的。

    少年不再问,却伸手接过帕子,缓缓地抚上阿染的头顶,将她头顶上的温热擦了个干净。

    “他是中毒而忘的,血中亦有毒,如果不擦干净,半个时辰之内,你也会中毒身亡。”

    阿染怔了怔,他的声音明显还有少年的清脆却还有一股子说不清楚的沉着,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少年招了招手,后面跟上来一个点头哈腰、花甲之年的老人。老人其貌不扬,笑容却和蔼可亲,朝着阿染点点头,然后,走过去递给站在她身后的穆雪一个小玉瓶,并细心嘱咐道:“这是刚才那毒的解药,每日两次溶于热水之中服下,三天可以解毒。”这老人该是少年的家仆。

    刚才那一幕,少年弹无虚发,一击毙命的招式,她不是没有看见,此时对方又好心地送上解毒良药,心知这便是阿染的救命恩人。

    穆雪是个知礼的女人,忙牵着一双儿女千恩万谢地磕头,接着,守礼地颔首后退让道。

    她看得出来,这对主仆面有风霜之色,应是急着赶路的。

    兴平村横遭此劫哪有地方歇脚,后方的村庄早已火光四散,匪徒并没有全灭,难免又找来,这小少爷和老人家虽说武功厉害,但是双拳难敌四手,便是刚才救了阿染的那次,也许只能算是幸运。

    穆雪叹了口气,忙道:“两位救了小妇人的女儿,小妇人本应邀请二位入内稍作歇脚,喝上两口热水。可兴平村遭难至此,实在是不足道也,小女子家中也未能幸免,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实在惭愧。”

    老人忙上前,弯腰道:“这位夫人不必如此,我和小少爷来此救下这小女孩不过是机缘罢了,不必介怀。”

    “夫家姓林,至于称呼,随意就行。”穆雪又道:“看两位并不像本村人。”

    老人似有感慨:“林夫人,实不相瞒,老朽和少爷外出办事,经过此地,本想借宿一宿,结果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实在叫人唏嘘。”

    外出办事遇凶,确实够倒霉的。

    “两位对小女有救命之恩,这情谊,小妇人心中记得,”穆雪想了想,道,“这方圆百里俱是树木葱茏,无处停歇。此时又是秋季,月黑风高,不找个避风的地方,此夜实在是难熬。小妇人家中原有一处窖藏在林中东南角,只是常年不去了,两位若不嫌弃,可随我去那里歇息一夜。”

    少年背着手,略一思索,朝着老人点了点头。

    老人笑着说:“能有地方歇脚已经是万幸了,劳烦林夫人带路了。”

    穆雪颔首:“两位,请随我而来。”

    兴平村在楚国的北部,外绕群山,山上常年皑皑白雪,山下是树林林立,白绿交接,远远望去,精致颇好。可此夜凉凉寒风,空气中徒留踩着枯烂树叶摩擦声,清冷孤寂。

    穆雪是第五次想起这个窖藏来,说起来竟然是林慕白当年鼓捣出的地方。

    她并非不记得了,只是那个缠绕自己心头的男人,已经离开她五年之久。离别是苦,每每思念一起,她就心头钝痛。

    这处窖藏留着满满关于那个男人的回忆。

    林慕白好诗词,好雅韵,更加好酒。酒和诗似乎是不能分离的,可是有了连理枝,哪管旧时欢。他很少喝醉,但是一个人的习惯是很难隐藏的,穆雪不喜欢他喝酒,他就偷偷地喝。

    每逢佳节也鞥斟酌一杯,快活乐似神仙般的,有了如花美眷,哪里想别的,这处窖藏藏了酒,成了林慕白夫妻彼此之间的小秘密,他不贪杯,便是偶尔来看看这些酒,如同自己的孩子一般,心中甚是欢喜。

    一炷香的功夫刚过,窖藏的入口便到了。穆雪领着狗娃和阿染,拿着火把翻开许久不翻开的暗门,掏出一把钥匙,挑了其中不起眼的一把开了。

    木门已经年久失修,初移动,“吱嘎嘎”响起来,有些刺耳。

    这窖藏有些不同,一般的窖藏是挖在地下的,地下潮湿阴暗难免让人难受,而此处现于一处山洞之内,反而阴凉通风,更加奇特的是,一走入内部,竟然有暖风徐徐。

    穆雪忙解释道:“这里背靠地下温泉,常年通风温暖。”

    少年与花甲的老人相看了一眼,各自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