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第400章 坚决不做狗肉羹

半包软白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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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船上空闲的时间太多,没有千头万绪的移民的事情要处理,也不用时刻担心从密林的深处蹦出来的乱兵偷袭自己的属下,唯一顾虑大概就是这沿途可能会有的海盗,但是,这种事情,在格丽莎拿着千里镜的孜孜不倦的期盼中,似乎也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这会儿功夫,没准格丽莎正在心里像她的上帝千遍万遍的祈祷,那些不开眼的海盗,自己送上门来呢!

    所以,钱无病甚至有空从格丽莎的船舱里,翻找出一本被她当作学习中文的教科书,然后找一把大大的椅子,坐在船尾,在习习海风中,在那天地间的一片金黄的落日余晖中,假模假样的看起书来。

    佥事大人在船尾看书,这船尾登时就变得静悄悄的了,船工停止了船只的修缮,炮手们不再靠着大炮吹牛,就连擦洗甲板的水手们,也变得蹑手蹑脚,生怕自己弄出的动静,打断了佥事大人的思绪。

    没有了格丽莎小丫头的叽叽喳喳,船上的这些人,又是如此的识趣,钱无病登时感到天地之间一片宁静,闭上眼,似乎这海天之间,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一个人,他舒服的挪动了一下身子,几乎将大半个身子,都蜷缩在椅子上,而手中偶尔翻动的的那本书,就放在他的胸口——他似乎就这样睡着了。

    这样的坐姿,或者说睡姿,实在是有些不雅观,若是有个正儿八经的读书人在这里,少不得在心里要嘀咕几句,可惜的是,这艘船上,能够嘀咕诋毁钱无病的人,除了那个偶尔有些没大没小的格丽莎以外,还真没有其他人,所以,他很放松。

    一只海乌鸦,不知道从哪里飞了过来,停在船舷上,歪着脑袋对着熟睡中的钱无病左右看了看,突然“呱”的一声,猛见面前的人,睁开眼睛,手中书本一动,顿时吓得张开翅膀,扑棱棱的飞了开去。

    将手中的书丢在椅子上,钱无病站了起来,书里什么内容,他一点都不记得了,除了翻翻上面的几个绣像画儿,他还真没在意上面的文字,而翻翻那些绣像画儿,也不过是为在他脑子里想东西的时候,他的手上,有些事情做罢了。

    这个时候,凤儿应该生产了吧!他一直想的是这个事情。

    以他神奇的梦境,还有他在梦境中了解到的后世的一切,当今天子,也就是正德皇帝朱厚照,可是一直到驾崩,都是没有子嗣,如果凤儿顺利生产,不论男女,这朱厚照都是有了子嗣,这可和自己了解到的一切,大不相同了。

    钱无病有些迷茫了。

    如果说自己后世了解到的现在发生的那些事情,都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那么他就是生活在历史当中,但是,若是李凤儿为朱厚照生下子嗣,那这就不是自己了解的那个大明朝,这其中,一定是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

    而台湾,似乎也没有郦人的踪迹,而自己的这一番举动,这近万的郦人部落在台湾落脚,生存繁衍下来,在数百年之后,自己了解的那个时候,那绝对不是一个小的数目,而自己根本就没有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换句话说,这事情,也是没发生过的。

    但是不管有没有记载,这事情在自己的一手推动下,已经确确实实的发生了,哪怕日后这些郦人被大明朝廷所灭,被外来的东洋西洋势力所灭,在历史上,肯定也会留下一笔,但是,偏生关于台湾,关于他们,后世中,一点信息都没有。

    远处的余晖中,出现一片帆影,那是近海的渔民在返回自己的渔村,钱无病背着手,就那么静静的站在那里,看到那片帆影,慢慢的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

    他心里有一个很令他自己担心的想法,或许,自己一直以为自己的现在是自己的后世的前世,这话有点拗口,但是他真的就这么认为的。他觉得这一切的阴差阳错,不过是他人投生转世轮回的时候,出了一些自己都不大明白的差错,才让自己有着两世人的记忆。

    他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他绝对没有法力做那改天换地,逆天而行的事情,将已经注定要发生的事情抹杀,生生的改变一些注定要发生的事情或者让从未发生的事情发生,那绝非人力可为,至少,他觉得自己没有这样的神通。

    想来想去,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自己生活的这个大明朝,也许,根本就不是自己后世了解的那个大明朝,最多只是有点相似而已。而这个大明朝,会发生什么事情,将要发生什么事情,还真不可能有人知晓,也就是说,他或许能以记忆中的那个大明朝做参考,但是,这两者,根本就不是一码事了。

    他悚然而惊。

    换做一个志存高远,或者说野心勃勃的家伙,没准得知这种情况,会欣喜若狂的大呼一声:“老天助我,从今以后,历史由我创造……”

    但是他不是啊!

    从一个微薄小吏走到今天,他几乎是用了一年多点的时间,走完了这个世上大多数人一辈子都走不完的路,但是,这一切的背后,并不是说他实力多么出众,运气多么逆天,他不过就是一个武夫而已,充其量,能打倒三五个闲汉,连十人敌都算不上,更不说百人敌万人敌了,他依仗的,不过就是这从后世记忆中得到的一点“先知先觉”,这才让他飞黄腾达,官运亨通。

    他姓钱,叫钱无病,而不是姓龙名傲天。

    也得亏他干的是锦衣卫,不用十年寒窗,也不用子曰诗云,和那些满腹经纶的文官们为伍,说句实在的,论起玩心眼儿,他还真的觉得自己玩不过他们,就好像这一次,到福建来,似乎也有些蹊跷,按照他的了解,这个时候,李凤儿应该急切盼望自己回京才对,怎么会这个节骨眼,皇帝将自己远远的打发开来,这期间,有没有人捣蛋,还真的很难说,不过,他已经派人去查了,想来很快就能弄清楚。

    他真的只想安安稳稳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就好像现在,就挺好的!

    但是,如果这是和自己了解的那个大明朝不同的大明朝,那他就得好好的琢磨一下,自己的这个愿望,能不能达成了。

    失势的锦衣卫,那简直是连狗都不如,随时横死街头都有可能,要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他就一直得保证自己都手握权柄,绝对不能失势。

    他一直很小心很谨慎的当着自己的官儿,尽量不为自己树敌,但是,掰着手指头轻轻算了一下,他突然发现,自己哪怕一直低调谦和,似乎这敌人也不少了。

    东厂和刘瑾,那是已经过去的事情了,不说。

    眼下的也不说了,这秦家兄弟,虽然和自己为敌,但是和自己并没多少私怨,他们单纯的在和大明朝廷作对而已。

    但是在民间,他似乎树敌还真不少,他的四海楼一折腾起来,受益的人不少,但是,被祸害的人也不少,就他的属下打探来的消息,不少因为四海楼破产的商人,在暗地的对他可没多少好评。

    “昔有八虎,今有两豹”,不用谦虚,这两豹中,他钱无病稳稳的占了一个名额。两位出身豹房的锦衣卫,钱无病,钱宁,齐齐上榜!

    拿他钱无病和昔日京中八虎相比,这得多看得起他,属下要追查那些家伙,钱无病当时笑了笑,挥了挥手,这事情,也就那么放下来。

    又听说,白莲教似乎对自己也不是怎么感冒,好吧,这些反贼对朝廷的人都不感冒,不过,在京中几次稽查反贼的锦衣卫行动中,钱无病很惊奇的发现,自己的这个名字,似乎在白莲教徒中,知名度相当的高,这个可绝对算不上什么好事情,虽然眼下不是迫在眉睫,但是,没准那一天这事情就爆发了。所以,还是要防备一些的好。

    在朝廷里,太后和他的两个弟弟,因为李凤儿的事情,明里暗里自己和他们较过几次劲儿,毫无疑问,若是说锦衣卫是天家的鹰犬爪牙的话,自己这个走狗,在主子眼里,肯定是一直不怎么温顺的走狗,虽然眼下主人护着,万一哪天主人也烦了,那走狗变成狗肉羹的可能性,那可就非常大了。

    做走狗可以,做狗肉羹,那是万万不可以的!

    要想一直被主人看重,尽露獠牙为主人撕咬冲杀就可以,但是,要想在主人的敌人都没了,自己又不变成狗肉羹,那可就得费费心机了。

    台湾不行,距离大明太近了,而且,眼下岛上一片荒芜,就算郦人们努力开发,那也不算一朝一夕的事情,这绝对不是避祸的好地方,钱无病回过头,看看身侧的两艘巨大海船,又看看海天一色的天际,微微笑了笑。

    格丽莎的那小脑袋,哪怕想成了浆糊,她只怕也不会想到,自己要去扶桑,是因为这个原因吧!狡兔也有三窟呢,或许,在扶桑那里,自己这只兔子,能为自己找一个除了台湾之后的第二个洞窟。

    “大人,咱们到了!”

    夜幕笼罩下来到时候,前方的海平线上,终于出现了一片灯火辉煌,与此同时,那位毕恭毕敬的船上,也从船头跑了过来,亲自给钱无病带来的这个消息。

    在船上空闲的时间太多,没有千头万绪的移民的事情要处理,也不用时刻担心从密林的深处蹦出来的乱兵偷袭自己的属下,唯一顾虑大概就是这沿途可能会有的海盗,但是,这种事情,在格丽莎拿着千里镜的孜孜不倦的期盼中,似乎也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这会儿功夫,没准格丽莎正在心里像她的上帝千遍万遍的祈祷,那些不开眼的海盗,自己送上门来呢!

    所以,钱无病甚至有空从格丽莎的船舱里,翻找出一本被她当作学习中文的教科书,然后找一把大大的椅子,坐在船尾,在习习海风中,在那天地间的一片金黄的落日余晖中,假模假样的看起书来。

    佥事大人在船尾看书,这船尾登时就变得静悄悄的了,船工停止了船只的修缮,炮手们不再靠着大炮吹牛,就连擦洗甲板的水手们,也变得蹑手蹑脚,生怕自己弄出的动静,打断了佥事大人的思绪。

    没有了格丽莎小丫头的叽叽喳喳,船上的这些人,又是如此的识趣,钱无病登时感到天地之间一片宁静,闭上眼,似乎这海天之间,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一个人,他舒服的挪动了一下身子,几乎将大半个身子,都蜷缩在椅子上,而手中偶尔翻动的的那本书,就放在他的胸口——他似乎就这样睡着了。

    这样的坐姿,或者说睡姿,实在是有些不雅观,若是有个正儿八经的读书人在这里,少不得在心里要嘀咕几句,可惜的是,这艘船上,能够嘀咕诋毁钱无病的人,除了那个偶尔有些没大没小的格丽莎以外,还真没有其他人,所以,他很放松。

    一只海乌鸦,不知道从哪里飞了过来,停在船舷上,歪着脑袋对着熟睡中的钱无病左右看了看,突然“呱”的一声,猛见面前的人,睁开眼睛,手中书本一动,顿时吓得张开翅膀,扑棱棱的飞了开去。

    将手中的书丢在椅子上,钱无病站了起来,书里什么内容,他一点都不记得了,除了翻翻上面的几个绣像画儿,他还真没在意上面的文字,而翻翻那些绣像画儿,也不过是为在他脑子里想东西的时候,他的手上,有些事情做罢了。

    这个时候,凤儿应该生产了吧!他一直想的是这个事情。

    以他神奇的梦境,还有他在梦境中了解到的后世的一切,当今天子,也就是正德皇帝朱厚照,可是一直到驾崩,都是没有子嗣,如果凤儿顺利生产,不论男女,这朱厚照都是有了子嗣,这可和自己了解到的一切,大不相同了。

    钱无病有些迷茫了。

    如果说自己后世了解到的现在发生的那些事情,都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那么他就是生活在历史当中,但是,若是李凤儿为朱厚照生下子嗣,那这就不是自己了解的那个大明朝,这其中,一定是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

    而台湾,似乎也没有郦人的踪迹,而自己的这一番举动,这近万的郦人部落在台湾落脚,生存繁衍下来,在数百年之后,自己了解的那个时候,那绝对不是一个小的数目,而自己根本就没有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换句话说,这事情,也是没发生过的。

    但是不管有没有记载,这事情在自己的一手推动下,已经确确实实的发生了,哪怕日后这些郦人被大明朝廷所灭,被外来的东洋西洋势力所灭,在历史上,肯定也会留下一笔,但是,偏生关于台湾,关于他们,后世中,一点信息都没有。

    远处的余晖中,出现一片帆影,那是近海的渔民在返回自己的渔村,钱无病背着手,就那么静静的站在那里,看到那片帆影,慢慢的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

    他心里有一个很令他自己担心的想法,或许,自己一直以为自己的现在是自己的后世的前世,这话有点拗口,但是他真的就这么认为的。他觉得这一切的阴差阳错,不过是他人投生转世轮回的时候,出了一些自己都不大明白的差错,才让自己有着两世人的记忆。

    他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他绝对没有法力做那改天换地,逆天而行的事情,将已经注定要发生的事情抹杀,生生的改变一些注定要发生的事情或者让从未发生的事情发生,那绝非人力可为,至少,他觉得自己没有这样的神通。

    想来想去,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自己生活的这个大明朝,也许,根本就不是自己后世了解的那个大明朝,最多只是有点相似而已。而这个大明朝,会发生什么事情,将要发生什么事情,还真不可能有人知晓,也就是说,他或许能以记忆中的那个大明朝做参考,但是,这两者,根本就不是一码事了。

    他悚然而惊。

    换做一个志存高远,或者说野心勃勃的家伙,没准得知这种情况,会欣喜若狂的大呼一声:“老天助我,从今以后,历史由我创造……”

    但是他不是啊!

    从一个微薄小吏走到今天,他几乎是用了一年多点的时间,走完了这个世上大多数人一辈子都走不完的路,但是,这一切的背后,并不是说他实力多么出众,运气多么逆天,他不过就是一个武夫而已,充其量,能打倒三五个闲汉,连十人敌都算不上,更不说百人敌万人敌了,他依仗的,不过就是这从后世记忆中得到的一点“先知先觉”,这才让他飞黄腾达,官运亨通。

    他姓钱,叫钱无病,而不是姓龙名傲天。

    也得亏他干的是锦衣卫,不用十年寒窗,也不用子曰诗云,和那些满腹经纶的文官们为伍,说句实在的,论起玩心眼儿,他还真的觉得自己玩不过他们,就好像这一次,到福建来,似乎也有些蹊跷,按照他的了解,这个时候,李凤儿应该急切盼望自己回京才对,怎么会这个节骨眼,皇帝将自己远远的打发开来,这期间,有没有人捣蛋,还真的很难说,不过,他已经派人去查了,想来很快就能弄清楚。

    他真的只想安安稳稳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就好像现在,就挺好的!

    但是,如果这是和自己了解的那个大明朝不同的大明朝,那他就得好好的琢磨一下,自己的这个愿望,能不能达成了。

    失势的锦衣卫,那简直是连狗都不如,随时横死街头都有可能,要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他就一直得保证自己都手握权柄,绝对不能失势。

    他一直很小心很谨慎的当着自己的官儿,尽量不为自己树敌,但是,掰着手指头轻轻算了一下,他突然发现,自己哪怕一直低调谦和,似乎这敌人也不少了。

    东厂和刘瑾,那是已经过去的事情了,不说。

    眼下的也不说了,这秦家兄弟,虽然和自己为敌,但是和自己并没多少私怨,他们单纯的在和大明朝廷作对而已。

    但是在民间,他似乎树敌还真不少,他的四海楼一折腾起来,受益的人不少,但是,被祸害的人也不少,就他的属下打探来的消息,不少因为四海楼破产的商人,在暗地的对他可没多少好评。

    “昔有八虎,今有两豹”,不用谦虚,这两豹中,他钱无病稳稳的占了一个名额。两位出身豹房的锦衣卫,钱无病,钱宁,齐齐上榜!

    拿他钱无病和昔日京中八虎相比,这得多看得起他,属下要追查那些家伙,钱无病当时笑了笑,挥了挥手,这事情,也就那么放下来。

    又听说,白莲教似乎对自己也不是怎么感冒,好吧,这些反贼对朝廷的人都不感冒,不过,在京中几次稽查反贼的锦衣卫行动中,钱无病很惊奇的发现,自己的这个名字,似乎在白莲教徒中,知名度相当的高,这个可绝对算不上什么好事情,虽然眼下不是迫在眉睫,但是,没准那一天这事情就爆发了。所以,还是要防备一些的好。

    在朝廷里,太后和他的两个弟弟,因为李凤儿的事情,明里暗里自己和他们较过几次劲儿,毫无疑问,若是说锦衣卫是天家的鹰犬爪牙的话,自己这个走狗,在主子眼里,肯定是一直不怎么温顺的走狗,虽然眼下主人护着,万一哪天主人也烦了,那走狗变成狗肉羹的可能性,那可就非常大了。

    做走狗可以,做狗肉羹,那是万万不可以的!

    要想一直被主人看重,尽露獠牙为主人撕咬冲杀就可以,但是,要想在主人的敌人都没了,自己又不变成狗肉羹,那可就得费费心机了。

    台湾不行,距离大明太近了,而且,眼下岛上一片荒芜,就算郦人们努力开发,那也不算一朝一夕的事情,这绝对不是避祸的好地方,钱无病回过头,看看身侧的两艘巨大海船,又看看海天一色的天际,微微笑了笑。

    格丽莎的那小脑袋,哪怕想成了浆糊,她只怕也不会想到,自己要去扶桑,是因为这个原因吧!狡兔也有三窟呢,或许,在扶桑那里,自己这只兔子,能为自己找一个除了台湾之后的第二个洞窟。

    “大人,咱们到了!”

    夜幕笼罩下来到时候,前方的海平线上,终于出现了一片灯火辉煌,与此同时,那位毕恭毕敬的船上,也从船头跑了过来,亲自给钱无病带来的这个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