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阴谋之先后

清一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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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美丽今天很高兴,这不只是因为她今天穿了新鞋子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她刚刚发现刘天牛的鞋子竟然露出了脚指头。

    在五班,刘天牛应该算是最穷的一个了,因为家境的原因,他平时很自卑,一直沉默寡言,既不与同学交往,学习又不好。

    刘美丽没兴趣研究他学习为什么不好,也许是没有良好的学习环境,也许是脑袋笨,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又有捉弄的对象了。

    这节课为什么这么长?为什么还不下课呢?刘美丽有些急不可耐了。她急切地希望从刘天牛身上找一些乐趣,以弥补她早晨在校门口看到一班那两个漂亮小姑娘时所产生的怒气。

    呸!一对小狐狸精!凭什么总有同学跟她们打招呼,凭什么自己就没人答理。不就是长得漂亮嘛,谁稀罕!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们身边的那个叶丛长得还是挺精神的,要是给自己当护花使者那该多好啊。可惜他的兴趣在那两个小狐狸精身上,呸!有眼无珠的玩艺,谁稀罕!

    听说一班又新来了一个帅哥,白白净净的,一看就是大城市里的人,有机会去看看。

    ……

    整个一节数学课,黄美丽都保持着标准的美人托腮姿式,恨不得把自己的春心掏出来亮给全班人看,恨不得向全班同学公布:看啊,我是女孩子,我也有春心萌动、春潮泛滥的时候呢!

    水至清者无鱼,人至贱者无敌。谁都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父母才能培养出黄美丽这样标准的贱人。

    终于熬到下课了,黄美丽的享乐的时候到了。

    她走出座位,用自认为最美的姿态,将全身的屁股扭出波浪型的运动,来到了刘天牛的面前。

    坐了一节课了,好动的男生们推搡着向外面冲去,准备将有限十五分钟玩出四十五分钟的效果出来。一个男生没注意,微微碰了黄美丽一下。

    “哎呀——”黄美丽发出一阵让人肝跳的颤音,“你把人家的新鞋子都踩脏了。”

    在四中,黄美丽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作为同班同学,那更是深有体会。

    那男生吓得一高儿跳老远,嘴里一个劲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要不我帮你擦擦?”嘴上这样说,人却越退越远。

    黄美丽一捋稀薄的黄发,在满天的头皮屑里,饶有风情地冲那男生抛了一个媚眼:“讨厌,人家是女孩子,不要了。”

    那个可怜虫一捂嘴,“呕——”,转身就往外跑。

    跑了就跑了吧,反正她的目的也不是那小子。

    刘天牛已经感觉到事情要不妙,在他警惕的目光中,黄美丽费力地弯下腰,用小萝卜似的手指捏出一个兰花指,轻轻地鞋子上弹了弹,然后最清晰的声音说道:“才穿的鞋子就被踩脏了,只好再买一双了。”

    突然,她好像发现新大陆一般尖叫道:“哎呀,刘天牛脚指头都露出来了,你穿的是凉鞋吗?”

    刘天牛的脸一下子涨红了,他飞快的将脚藏到了凳子底下,那种无地自容地羞愧,差点令他昏厥过去。他无法移动,因为那样的话,势必要露出那双令他蒙羞的鞋子来。他只能不停地移动着他的脚,以躲避同学们的视线。同时,也将他的头深深地埋在课桌下面,用手指用力地抠着屁股下的凳子,一直抠到手指甲流出血来——他无法令同学们转移注意力,但至少可以想办法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

    黄美丽满足了,咧着大嘴走开了。课间的时间很短,她还有新鞋子需要展示,简单逗一下就够了,没必要把有限的时间全浪费在这个穷小子身上。

    但她却没有发现,就在她离开教室不久,邹大力路过她的座位,同时,她的书包下面也多出了一张折叠的很整齐的纸片。

    如果周俊杰此时能看到这张纸片的话,他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那纸条的质地、笔迹和措词,竟然和他当初写给方小秋的如出一辙,所不同的是落款处——那里端端正正地写着他的大名。

    至于纸是哪来的?谁叫某人报体育项目的时候用铅笔写来着。

    ……

    放学了,方小秋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上,看着叶丛帮她收拾书包。

    “叶丛,”方小秋道,“天暖和了,什么时候带我去抓兔子呢?”

    叶丛看了看窗外,操场边上的苇场里还是一片肃杀景象,一阵风吹过,卷起满天的枯枝烂叶,别说绿色了,甚至连积雪都没完全融化。

    这丫头也太心急了。

    他笑着哄她:“天还冷,兔子还没出洞呢,再等等。”

    “还要等啊。”方小秋苦着小脸,“我都等大半年了。”

    柳若兰勤快,书包早就收拾完了,听见方小秋在撒娇,就回头笑道:“叶丛你也是笨蛋,你不会买两只兔子提前放到苇塘里,然后领着小秋去找啊!”

    “是个好办法。”叶丛先赞了她一句,话峰一转,又认真问柳若兰,“不过有一个问题,怎么才能让兔子老老实实呆在原处让我们找呢?”

    方小秋也点头:“是啊,把它们一放,还不立马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你有小秋啊。”柳若兰压抑着笑,指着方小秋对叶丛道,“我给你出个主意吧。你在小秋脖子上栓条绳子,让她趴地上闻,顺着兔子留下的气味不就找到了?”

    方小秋大怒,抓住柳若兰的手,一口咬在上面,一边咬,还一边含糊不清地骂道:“细丫头,呜要细小狗第一个先咬你!”

    柳若兰被咬得呀呀直叫:“乖小秋,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叶丛赶紧打圆场:“好了,好了,稍稍报一下仇就行了,省点时间我们一会好去医院。”

    方小秋很奇怪,不由自主地松了口。“去医院干什么?”她不解地问道。

    叶丛坏笑道:“打狂犬疫苗啊。”

    方小秋恼怒地跳起来,吡着小白牙,张牙舞爪地扑到叶丛身上:“叶丛,我把你也咬死得了!”

    他们在这边闹个不停,那边却惹恼了一个人。

    这人当然是周俊杰了。

    在他的心目中,他正在经历人生中最大的苦难。苦难的源头就是方小秋。

    一直以来,对父母到北通暂住的决定,他是一百个不同意,但他的意见被理所当然地忽视了。中国的家庭就是这样,谁的家就由谁做主。孩子想做主?等你自己有家再说吧。

    于是,这个偏僻、落后、尘土飞扬的小城就成了他暂时的家,这所满是土里土气学生的学校就成了他暂时的寄读之所。

    然而,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仗,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这样一个从里到外泛着泥土味的地方,竟然令他得到了意外的收获。

    方小秋,一个纯净的如水仙花般的女孩,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周俊杰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他自诩看书很多,见识也不是这些乡巴佬能比的。所以,按照他在北京时的作法,接下来就该摆阔、扮酷、请吃请喝,就像他在《金瓶梅》书里看到的那样,从拉近距离开始试探,到最后的十成把握,他非常有信心能达到。

    一个没见过世面的黄毛丫头而已,能有什么难度?

    于是,他先写了一封情书悄悄地放到了方小秋的座位里。心里没有底,也就没敢留名子,只用一个大写的“j”来代表他的小名“杰”。

    情书送走了,也被方小秋看到了,可是,周俊杰很快地的发现,这其中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始终有一个人像绿头苍蝇似的沾在方小秋的身边。这只苍蝇叫叶丛,按照他用几根冰棒换来的情报来看,貌似还不是一个善茬子。

    当然,这点困难是难不倒他的。爸爸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堵墙挡住了你的路,最省力的办法是绕过去。

    其实这后边还有一句话,如果绕不过去,而你又拆不动它,那就花钱找能拆动它的人来拆。但后面这句话与这事无关,此刻不提也罢。

    周俊杰最佩服的人就是爸爸了,所以对他的话始终牢记于心。

    绕过墙的方法其实挺简单,周俊杰毛遂自荐地上当了班长,当然,班长这个职务本身对他并没有任何吸引力,吸引他的是任班长时可以随意接近某人,同时再隔离某人的那种特权。

    可是,令他没有预料到的是,班长、班主任这些令普通学生胆战心惊的名词,放到叶丛这里却完全不起作用,令他在方小秋面前大丢面子。对周俊杰来说,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换成别人,可能会躲在角落里哭哭鼻子,背地里编编叶丛的瞎话,或者找几个社会上**教训他一顿。可他周俊杰不会,他才不会摆弄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阴谋呢。

    在他的眼里,即使是阴谋,那也有高中低档之分。编瞎话,找人,那都是小孩玩的东西,低档的没法再低档的手段,他是绝对不会用的。他要采用的,是那种让人有苦说不出,打掉了牙齿还得咽到肚子里的高招。

    至于到底用什么高招?嗯……他暂时没想出来。

    这也难怪,即使周俊杰来大城市,即使他心机深沉,即使他有一个阴谋家般的父亲,但他仍没有脱离少年的阶层,他的社会阅历根本无法支撑他的阴谋梦想。

    他没想出来,然而却有人想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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