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义字当头

伤风败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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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八章 义字当头

    如果对方重了大昆的大开碑掌还没有失去战斗力,那么我最后送你四个字,借刀杀人!”说完,电话那头传来嘟嘟的声音。

    李四海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吐出来,看着自己的女儿,脸上露出一丝惭愧的神色。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姜还是老的辣!自愧不如,马上将人给我撤回来,同时把悬赏改成,谁救下萧凌,和李家联系,将获得一千万的悬赏。一定要活的!”

    看着自己的父亲此时的模样,李思卿,突然觉得,他并没有想象之中的崇高。她甚至对于她一直用心守护的李家产生了一种厌恶的感觉。只觉得,曾经那个让她感觉到骄傲的家族好假好假。”

    关韶最富有的是天麟区,因而这里的高级会所和商业最为发达。是一个有名的商业中心!也是富人区集聚的地方。在东部和南湖省的陈州市交界的东林区,则是一个相对贫穷落后的区。这个区的建筑带着沧桑的感觉。

    因为贫穷和落后,这里变得十分的混乱小酒吧,以及地下小赌场,等等,罪恶的经济,在这一片滋生。

    这里的外来人口最多,管理十分的困难,一些外地人,在关韶没有找到好的工作,为了生存,女的就成了低级的妓女,年轻力壮的成了混混,年少和年老的则成了乞丐。绝大多数的人,则沦为千千万万年只能拿着微薄的工资度日的穷人。

    相对来说,警察更加愿意去保护那些纳税养他们的富人。至于这里,只是他们想到的时候,过来逞威风,发发官威的所在。当然,他们之所以放纵这一片,是因为可以在这里捞到不少的油水。

    换一句话说,东林区的治安民警和收保护费的混混差不多,只不过,这些人是披着合法的外衣行事。保护费的名字则改成了治安管理费。

    当然警察捞了不少,剩下的就属于那些小混混头子的了。这里的势力十分的分散,而且,庞杂无比,油水相对比较少。血狼帮和豹哥等人的势力,只在这里设立一个堂口,并不把这里当一回事。

    但是这里的底层民众,却是一切罪恶的承受者。

    一个穿着土黄色的夹克和一条黑色的牛仔裤的帅发青年,他的脸长得很耐看,整个人虽然有些落魄。但是给人一种很有气质的感觉,不过此时他的脸上带着深深的悲愤。他被一个爆炸头把他从酒吧门口给推了出来,推倒在地。

    这个青年的眼睛之中显现出愤怒的怒火。他大概二十岁左右,脸容消瘦,有几分苍白,很明显是营养不良的样子。但是他的眼睛之中带着一股深深的倔强。

    从地上爬了起来,向酒吧冲了过去,但是又被那个戴着耳环的爆炸头的年轻混混给挡住。这个年轻人撕心裂肺的喊道:“朱老大,你他妈的不够义气,我把你挡过刀。你竟然让我的女朋友出来卖。我操你娘!”

    那声音让人听着就为之心酸。眼睛之中布满了让人心痛的悲伤。这话还没有落音,他一脚便被那个混混踹了出去,身体趴在地上。嘴角出现一丝鲜血。

    他抬起头,眼睛之中闪过一丝狠意,拿起路边上的一个啤酒瓶,悍不畏死的朝着那个爆炸头混混砸去。

    砰地一声,那个混混被砸得头破血流。这个爆炸头被这个青年的行为吓了一大跳。随即反应过来,朝着酒吧大喊,“狗杂种,你竟然敢打我。来几个兄弟,给我好好的教训这个不开眼的小子。”

    从酒吧之中冲出七八个混混,朝着那个年轻人猛的踢去。已经完全不把他当人看了。那个年轻人用手躲避着。但是他始终没有倒下,脊梁挺得笔直。

    鲜血从他的身上流淌了下来。突然,一个鸭公喉一般你的声音响起,“不要打了!”一个穿着花衬衫染成一头金黄色的头发的高瘦混混出现,他那歪脸嘴巴嚼着槟榔,脑袋因为嗑药的缘故,随着酒吧之中劲爆的音乐不停的摇摆,就像一个摆子一般。他的怀中抱着一个面目有几分姣好的女孩。

    这个女孩丰满的身躯穿着劣质的皮裙,上面更是只穿着一个短衣,身体全部靠在那个花衬衫的身体之上。

    那个花衬衫不屑的笑了笑,“王子!去你妈的王子!我还国王呢,是啊!你曾经救过我,那是你傻啊!傻x!只有你这个傻逼,才舍得用自己的命来救我。那我是不是要感谢你啊!我感谢你个屁,老子要你救了我啊。

    这个社会,不讲义气了,你那一套,过时了。你的女人,你养不活她。所以,她不要你了。不是我逼她出来卖,是她自己要卖的,我只是顺便玩玩。你不知道吧,这货可是给你戴了无数顶的绿帽子,你还真把她当宝。”

    说完,一把将她的衣服撕了下来。

    浑身是血的王子那虚弱,但是坚定的目光看着那个十八岁左右的女孩。她的脸略圆,一头柔顺的短发,大大的眼睛看着那个青年,脸上露出嘲讽之色。面对那个花衬衫的行为,没有愤怒,有的只是顺从。

    语气更是带着几分刻薄,“是啊!我告诉你,你这样的傻男人,这个世界真是稀有。义气能当饭吃啊!告诉你,只有花哥这样的人,才能混得好。只有跟着他,才过得舒服。”她的身体贴着那个花衬衫更加的紧了,似乎要把自己揉进去一般。

    看到这一幕,那个单瘦的男孩身体一呛,几乎要倒地。但是他还是站着。突然发出一声疯狂的笑声。

    “人活着,就是一个情字,一个义字!我只是坚守而已,但是为什么,情和义,却让我遍体鳞伤。酒吧女无情,混子无义!”摇着头,朝着边上破败的居民区走去。

    那个花衬衫得意的一笑,“真是我的乖宝贝,等我抓到那个邪鹰,获得一千万的奖金,我一定分一份给你。”

    “多谢花哥!”

    那个花衬衫轻蔑的看了一眼那个消失的背影。“真他妈的废物,收几个乞丐的保护费都收不上来,还想跟我混,老子不养闲人。”

    这个青年在边上的便利店买了一瓶酒,猛的灌了一口,眼睛迷离。带着癫狂的忧伤,那张帅发下面颇为帅气的脸,露出让人心疼的忧伤。再次一步一步,踉跄的朝着居民区走去。

    在路过一个胡同的时候,突然他的脚被拌了一下。他低下头,看到是一个浑身是血的人。

    对方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

    他看着那长发下清秀的脸,眼睛一阵清醒。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人不能见死不救,虽然他们是无情无义的畜生,但是我王孙小杰,绝对不能成为他们这样的人,人活着情义二字!”

    他量了一下这个年轻人的呼吸。发现对方的呼吸虽然虚弱,但是相对来说比较平稳。他一把抱起他,全身被打的疼痛,让他使力的时候,感觉到全身的疼痛。但是他还是咬着牙齿坚持了下来。

    一步一步的搀扶着受伤的萧凌,走到那破落的棚户区。掏出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原来,他居住的地方,是一个地下室。十分的阴暗,还带着一股霉味。但是被他收拾得十分的干净。

    东林区有些居民是把那地下的车库改装成了租住的房屋出租,这样的房子十分的便宜,所以一些穷人租住的不少。

    王孙小杰将萧凌扶回自己的房间,打了一盆水,将他那布满血污的脸擦干净。

    看到这张脸,他的手一颤,呼吸变得急促了起来。他看过这张脸,而且知道,这张脸的主人,现在在道上可是一个香饽饽。

    正如那花衬衫所说,有人发悬赏一千万,悬赏邪鹰的下落。只要提供消息,在抓到人之后,也给五百万。李家开出的巨额悬赏,在半个小时之内,就传遍了整个关韶的道上。也就是说,眼前这个浑身是伤的清秀男子,就代表着一千万。而这笔钱,只要他打电话就能够触手可得。

    他的心颤抖了一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眼睛慢慢的开始变得清明了起来。自言自语道:“如果我因为金钱,而乘人之危。我王孙小杰又和自己痛恨的人,有什么区别。邪鹰哥是我崇拜的偶像,我不能为了金钱出卖信仰。如果那样,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王孙小杰,即使再穷,也是一条汉子,一个爷们。绝对不能做出这样畜生不如的事情来。”

    说着说着,那很朴实的眼睛开始变得坚毅起来。虽然他的身体消瘦,但是傲骨铮铮!而这些话,却是被在萧凌脑海之中的张啸林听到。他不得不感叹,萧凌的运气不错。

    如果要是遇到一般的小混混,萧凌的处境就危险了。要知道,现在他体内的水系灵魂能量在全力修补着他的身体。他不能有任何的行动。那么等到李家追杀他们的人过来,那么萧凌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听到王孙小杰的话,萧凌的眼睛微微一动。王孙小杰小心的将萧凌的衣服脱了下来,看到他的胸口竟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淤血掌印,似乎要凹下去一般。

    看到这一幕,他再次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竟然有人有如此恐怖的力量,如果换成是自己,绝对无法活下去。

    但是看到那张清秀而坚毅的脸,王孙小杰眼睛之中的敬佩之色越发的浓郁。他小心的把萧凌的衣服换掉。小心翼翼的在那黑色的掌印的伤口涂上云南白药。

    就在他把萧凌的衣服穿好之后,外面传来砰砰的声音。王孙小杰的脸色一变,瞬间用被子将萧凌牢牢的盖住。

    然后将萧凌那些染血的衣服,全部扔到床地上。

    外面敲门的声音越发的响亮了,王孙小杰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走到那门边,将门打开。只见四个混混拿着手电筒出现在门口。

    王孙小杰很是恭敬的道:“几位黑狼会的老大,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我刚刚睡觉了,不好意思。”

    他的姿态摆得很低,一心想着只要将他们这些恶狼打发走。

    看着王孙小杰,眼睛之中露出一丝鄙夷之色。其中一个尖嘴猴腮的年轻人,狠狠的揣在王孙小杰的腹部,王孙小杰的手一紧,但是随即松了开来。

    “我不知道,怎么得罪了这位老大。”

    他陪着笑脸。如果不是萧凌在床上,不想因为自己的冲动,而让自己救下的人出现意外。他很想把那个干瘦的猴子给狂扁一顿。他有这个能力能够做到。

    看到王孙小杰如此的神态,这个年轻人嚣张的道:“他妈的,老子敲了这么久的门,你到现在才开门。是不是在房子之中做什么事情。刚刚我们在你们房子外面看到了血迹,是不是那个值一千万的邪鹰,躲在你房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