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怨灵现身

神初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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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死了!真难杀啊!”凌长庚松了一口气,瞬移过去,一把将生死轮回剑夺过来。这一次,生死轮回剑没有再反抗,安静地被他抓在手里。

    “不好!”程如胜脸色一变,瞬移过去,语气不满道:“凌兄,你——”

    “我怎么了?谁先抢到谁先得,我们事先不是商量好了吗?难道你会为了区区仙剑,伤了我们之间几千年的和气?”凌长庚哈哈大笑道。

    程如胜正要再说,天央便瞬移了过来,不由眉头紧皱:“你过来干什么?”

    天央淡淡道:“我答应过荆歌,等他死了,就将他的尸体带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埋了。两位前辈,这样的小事你们大人大量,不可能不答应吧?”

    凌长庚将剑随意舞了几下,得意一笑,道:“随便随便,我们要一个死人有什么用?”

    程如胜却道:“不行,荆歌既然是魔道余孽,就是尸体也必须带到正道联盟加以处决,我劝你速速离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

    “两位前辈,凡事不要做绝了!”天央气恼道,“人都死了,难道都不能清净?天在看着哩!”

    两散仙脸色一变,不再多言。天央微微松了一口气,将荆歌托起,就要离开。

    “凌老鬼!把仙剑留下!”一个惊恼的巨吼忽然传出来,随即詹有良一脸阴沉地出现在上空,看到凌长庚手中仙剑,脸色顿然沉得滴出水来,飞下地对峙起来。

    凌长庚眉毛一挑,嘿嘿笑道:“詹兄弟,你别忘了,我可是二劫散仙,你说话客气一点!”

    “我管你什么劫,这件仙器是我先得到消息的,你怎么能出手抢夺?”詹有良气冲冲地说道。

    凌长庚冷笑道:“念在你我相识千年的份上,你这话我可以当没听见,这剑已经落于我手,难道你想跟我翻脸?”

    “嘿嘿,为了仙器,我命都能不要,还管你?”说完,詹有良看了一眼程如胜,道:“程兄,你要介入吗?”

    程如胜皮笑肉不笑道:“仙器的诱惑虽然大,可我和凌兄的交情,又岂是你所能撼动的!”说完,竟第一个出手,祭出一根黑白相间的笛子,却是不往詹有良攻来,而是闪电般点向凌长庚丹田。

    “程如胜,你——”凌长庚浑身一个机灵,一套内甲自动撑出光罩,挡在身前。程如胜全力偷袭,瞬间破开了光罩。凌长庚脸色一白,却是缓过时间,张嘴吐出一口亮光,是一把白色飞刀,切在笛子上面,挡了下来。

    而詹有良却是和程如胜极有默契,在这一刻也趁机出手,祭出一块符咒连连的金砖,从上往下砸了过来。凌长庚触不及防,被一下砸中脑门,登时整个脑袋都爆成光粒,瞬间消失。

    “啊呀呀!”凌长庚即使没了脑袋,也还是发出惊天怒吼,瞬移开来。脖子上灵气一搅,化成光粒,聚合起来,瞬间形成一个新的人头,只是略为透明,模模糊糊,犹如鬼一般。同时立刻祭出大鼓和飞剑以及其它几件法宝,与他们厮杀了起来。

    他本想将仙剑收入储物法宝中的,可现在没时间滴血认主,而就这样将它收进储物法宝,他试了一下,也都不行。此刻不能发挥它的威力之下,提在手上,就有一些碍手碍脚,被詹有良两个一有机会,就伸手过来抢夺。

    而天央自是在他们一动手间,就带着荆歌飞快逃离开来,往赫特山脉遁光而去,丝毫不敢观战。

    才飞出去万米远,后面便传来阵阵轰隆,灵气混乱荡漾开来,气势惊天,天央咋舌了一下,看着焦黑的荆歌肉身,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没想到我一返虚后期,连一个引气期的孩子都保不住,修仙千年,还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啊!”

    荆歌不死,仙剑便不能脱手。散仙们为了抢夺仙剑,荆歌就必须先死!

    “我还是尽早离开这个星球,免得再生事端!”天央脱离了散仙,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只觉得浑身都有些疲惫,便又飞了半个时辰后,落在一座山头,往前一望,发现自己来到了曼罗山附近,心道,“嗯?这里好像是百叶门的地盘吧!听说百叶门素喜清净,这周围的环境也布置得十分精致,就这里好了!想来他们即使发现了荆歌,也不会把他怎么样的。”便在这山头内开辟了一个小型洞府,凿出云床,将荆歌放在上面。

    荆歌的储物镯子此刻已经失去认主,显出形来,不过天央是什么人?自然懒得看一眼。只沉默地打量了他半晌,暗道:“这孩子死得可惜!恩,李家明这人不错,我还是带他一起走吧!虽然他是化神期,也不错了。可在未来的变数里,也未必活得下去……”

    天央最后深深看了荆歌一眼,浑身光华一闪,消失不见。

    而在泥牛沼泽附近的三位散仙,此刻已经斗到了白热化地步,纷纷打出了真火。程如胜忽然趁着凌长庚和詹有良缠斗之际,闪电般祭出一道丝带法宝,上面火光缭绕间,将生死剑一缠一带,脱离了凌长庚大手,被自己一把抓住,瞬移开来。

    詹有良和凌长庚都是大惊,立刻不约而同地收回法宝,瞬移开来,追了过去。

    程如胜心里欢喜,也不害怕两人,往凡人界飞去。三人都施展的瞬移之术,速度快到了极点,只小半个时辰便穿过了赫特山脉边缘,降落下去,往前疾飞了几个呼吸,跳到地上,奔跑了起来。

    此刻,他们已经到了凡人界延国境内,即使是他们,也都不敢得罪天罚。便只如凡人一般,迈着步子,追逐起来。

    程如胜边跑边哈哈大笑道:“这里是凡人界,难道你们还有追么?”

    他的想法很简单,在凡人界将他们甩开,然后躲上一段时间再出来,往传送阵一走,便万事大吉了。

    反正,以他们散仙的体质,即使遇到异能者,也都有自保的手段。就是给一把剑让凡人杀,都根本杀不死。因此,就算在凡人界,也都毫不畏惧。

    詹有良脸色尽是疯狂,大叫道:“姓程的!你给我站住!你信不信我马上引动天罚,我们三人距离这么近,大不了同归于尽!”

    此话一出,不但程如胜嗤笑不已,就凌长庚都是翻白眼不信。

    他们都不知道体力是何物,一直跑了整整一天一夜,穿过了好几个小镇,都还是步步紧逼。

    程如胜见周围没人,忽然停下杀了个回马枪,生死轮回剑迸发出来,往他俩身前一个横扫。詹有良二人都不知疲倦,死死注意着程如胜的一举一动。他刚一停,就都立刻停下,往旁边一闪,避让开来。然后也都祭出飞剑,一砍一刺,逼了过去,却不敢被生死剑劈实,显然在之前吃过它锋利的亏。

    散仙的身体轻如鸿毛,只要自己愿意,一阵风都能将其吹走,速度自然是极快。程如胜脚上一蹬,跳了十几米高,落在一座山坡上,转身就跑。而詹有良两个也都哼了一声,纵身跳了上去。

    程如胜故意往山上密林中跑,这样才能趁乱摆脱他们。只是詹有良他们的速度和他差不多,一前一后,步步紧逼,丝毫不落下风。

    忽然,程如胜脸色大变,停了下来,大声道:“等一下!”

    詹有良两人立刻停下,也不说废话,持剑就砍,却也忽然停了下来。

    原因是,程如胜将双手上举,手上空空如也,生死剑不知跑哪儿去了。

    詹有良两人都没有眨一下眼睛,时刻注意着程如胜的一切,此刻又是白天,如果他将仙剑丢掉或是收到储物法宝里,都不可能瞒过他们的眼睛。所以——

    “仙器呢?”詹有良最为着急,大怒道。

    程如胜看着自己双手,无语了半晌,才喃喃道:“怎么会,怎么会不见了?怎么突然就不见了?怎么……”

    被天央开辟的洞府里,荆歌安静地躺在云床之上,呼吸全无,心跳全止,怒发冲冠,寒毛直立,紧闭的眼睛忽然再次睁开,泛发出紫色光彩。

    空间陡然裂开一道口子,从里面钻出一个人来,竟是黄天华!

    黄天华将视线集中在荆歌身上,走过去,笑道:“怨灵,你可以起来了!”

    荆歌身上紫光顿然大现,所有的黑灰、泥浆顿时脱落,胸口丹田的伤口也被冒出的紫色粒子裹住,带着丝丝青光一齐,迅速修复,结痂脱落。

    然后紫色粒子在空中一聚,化成分身模样,呆立了片刻,又往荆歌身上盖了下去,合二为一。荆歌浑身紫光一闪,所有粒子钻进皮层,将皮肤染成淡淡的紫色。

    随即紫色从脚部往上,一点一点的退去,而荆歌身上的皮肤在恢复正常的同时,也变得白嫩,犹如婴儿一般。隐藏在其中的活死人符咒也都被轻易排斥出来,在空中形成红光,搅动一番,化虚无而去。

    最后,荆歌脑袋、额头上的紫色全部褪去,瞬间坐起身来,扭过僵硬地脖子,望着黄天华,木然道:“我的名字,叫轻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