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爱好古董

神初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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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一力降十会。凌美玲身子柔软,速度又快,最擅长招式缠斗,可招式再厉害,荆歌任她用招式击打,也不会受伤。

    就好象一条没毒的小蛇,对付一头黑熊。蛇速度飞快,咬在熊上。熊也只会受轻伤。而熊速度虽然没有蛇快,可在蛇咬住它的瞬间,将蛇抓住,一撕就能把蛇撕成肉条。

    螳螂的“刀法”再厉害,也斗不过黄雀的一啄。

    荆歌将凌美玲的手松开,凌美玲飞快地闪到一边,转身对着荆歌,用左手在右手肩上一拧,然后甩了甩右手,惊道:“你这不是武功?”

    荆歌一怔,脱口而出道:“你怎么知道?”

    “我一出手,就锁住了你脖子,我知道,你即使想避开,你也做不到,根本就不会什么招式。而且武功再厉害,也没你这程度。我猜你的身体,一般的枪根本就打不穿。这在武术界里根本就不可能。武功再高的人也不敢硬抗子弹的威力。而且你的力气太大了,一般人即使修习武艺,也达不到你的程度。我想你应该是个异能者,或者是被基因药水改造过。”

    “你知道异能者?”荆歌惊讶道。

    “在西方国家,知道异能者的人并不少。我不但知道,而且还见过一两个。”凌美玲说道,“就是在国内,我也见过僵尸这种东西,还受到过他的攻击。虽然我不是他对手,不过逃跑还是可以的。那还是在十几年前的时候,离现在太远。现在我一般只从事理论工作,身体已经比不过年轻的时候,一般不敢再去冒险。”

    荆歌道:“我的确算是个异能者吧。”

    凌美玲微微一笑,道:“我弟弟给我打电话说了你想要干什么。只是我就奇怪了,你要看那具尸体干什么?”

    荆歌看了她一眼,直接说道:“我想把他带回去。”

    “什么?”凌美玲十分诧异,“你要一具骷髅有什么用?”

    “我只是受人所托而已,我也不知道他要这骷髅干什么?”荆歌摇头道。

    凌美玲皱了皱眉头,示意大家一起进屋。尼欧悄悄对荆歌竖了个大拇指,他还从没见过自己的安伦在人手上输过呢!至于两个孩子,则是十分羡慕地跟在荆歌屁股后面,却被凌美玲喝到一边去了。

    尼欧见状,也很绅士地离开,只留下荆歌和凌美玲面对面坐下。

    凌美铃思考了一会儿,才慢慢说道:“可是我们已经将他卖给博物馆了,你想买回来恐怕博物馆会不肯吧!”

    荆歌哈哈一笑道:“我怎么会去买呢?直接拿回来不就行了?”

    凌美玲脸色一怔,随即轻笑一声,摇了摇头道:“我倒忘了,像你们这样的异能者已经脱离了社会,根本不会在乎法律这些东西。可惜我们练武的,即使武功再高,也不能像古代那样快意江湖。人家几把霰弹枪一扫,就能轻易解决,当火器引发世界大战之后,再到如今的核平衡,武术的意境已经没落了。”

    荆歌不在意地说道:“不管怎么说,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总是好的。人活的好好的,练武功杀人,那不是找罪受么?”

    “那你打算怎么做?”凌美玲问道。

    “先去看看,然后半夜去偷,这样也不会有多的麻烦。”荆歌想了个最简单的办法,又问了老早就想问的问题:“你们当初将尸体带出来,怎么不将他直接留在国内,还把他带到这么远的美国来?”

    凌美玲呵呵一笑,将桌子上的杯子轻轻旋转,“我当初参加的冒险队属于私人冒险队,所有的补给装备都是自己掏钱,队员里面也有其他国籍的人。如果我们将古尸上交给国内的有关部门,一般来说根本没有奖金。即使有,也少得可怜。而且,中国法律里说的是,只要是在中国境内挖出的一切古物,都属于国家财产。我们当初将这具古尸带出国外,也是费了不少周折。抓到了,就是犯罪违法,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荆歌一听就明白了,说道:“好象还真是这么回事。”

    凌美玲接着说道:“你看那些倒卖古玩的,自己掏钱买装备,去挖墓盗宝,把命搭进去的多了。挖出来的宝贝,上交国家,那不严重亏本了。只有悄悄在私底下卖,那才能赚大钱。”

    荆歌点点头,没有继续说下去,显然对这个话题不是很感兴趣。凌美玲见状,就笑道:“想不想参观一下我的私人收藏?”

    锁灵玉符原先就是凌美玲的私人收藏。虽然这样偷偷扣留对伙伴来说有些不道德,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大的东西不贪就行。

    荆歌欣然同意,抱着试试的态度,也想看看她手上还有没有什么修真界流传民间的法宝之类的东西。

    凌美玲将荆歌带到楼上一间房子里面,从墙上取下一幅画。画后面的墙壁被凿空,里面藏着个保险柜。凌美玲快速打开密码,随即从里面摸出一匹金马,递到荆歌手上。

    荆歌疑惑道:“你就不怕我抢?”

    凌美玲嘴巴轻轻一瘪,还学外国人耸耸肩,笑道:“我看得出来,你不会的。”

    荆歌在长二十厘米左右的金马身上摸了几下,神识扫进去,发现它只是凡物,就没再看一眼,还给凌美玲,问道:“还有吗?”

    “有。这匹金马是我最值钱,也是块头最大的一件,唐朝年代的。如今想新收藏一件唐朝以上的古玩,那是十分困难的。毕竟能挖的都挖光了,都藏得死死的。”

    荆歌念头一动,想到自己手上在“永恒国度”里带出来的那些古董,心道:“这些东西至少也有两千年历史,从朝代上来讲就是秦汉时期的东西,那不是很值钱?”

    接下来,凌美玲又从里面拿出几件小玩意儿,荆歌耐心地用神识一一探察,却没发现一件自己感兴趣的,心里失望之下也不禁释然:“也是,要是法宝天天见,无论哪儿都有,那才叫奇怪了。”又想:“既然她这么喜欢古董,我那里那么多,送她一件好了,算作感谢她帮我指路加保密。”于是神识在生死剑戒指里扫了一下,将手放进兜里,摸出一对巴掌大的耳坠,样式古朴,呈墨玉色,触手冰寒。耳坠的整体形象是一条盘旋的眼镜蛇,显得有些诡异。

    荆歌笑道:“我这里也有一件古代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份的,就送给你吧!”

    凌美玲笑着接过去,说道:“你别是买的赝品唬人吧!”说完,将手打开,仔细一看,“咦”了一声,脸色陡然一变,连忙冲出了房间。

    荆歌被她的动作惊得愣了一下,神识一扫,就发现她回到自己卧室,取出一放大镜,正对着耳坠仔细研究。

    荆歌从不会认为凌美玲看中不是法宝的古董、李永堂看中普通的古代大刀就是可笑。因为活在不同世界的人的价值观是不一样的。如果他觉得他们这样子算可笑,那飞升成魔的人在看到荆歌对一件修真界的法宝十分痴迷的时候也会觉得可笑了。

    荆歌看不上这些古董,就好比仙人看不上修真法宝一样。仙人看重的,自然是仙器了。

    不但不觉得可笑,荆歌反而会有点羡慕。所谓知足者常乐,眼光越高的人,欢乐也就越少。

    一个农民,捡到一百块钱,就会开心一整天。可在富翁面前,即使捡到一万块钱,他也不会比农民捡到一百块钱更开心。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整幢房子的人都听到一声女人的尖叫。

    会武功也是人嘛!看到自己中意的东西自然会兴奋。

    “荆歌!天啦,你知道你给我的是什么东西吗?至少两千年以上的历史啊!你也舍得?”凌美玲找到荆歌,不敢相信地问道。

    荆歌摇头道:“即使是两万年以前的东西我也没兴趣,你如果喜欢,就收好别丢了。”

    “这还用你说!”凌美玲笑得很开心。

    她好歹也是个武术高手了,只过了一会儿,就恢复正常,看了外面已经完全黑下来的天空,说道:“你今天就在这里休息一晚,明天我再带你去好不好?”

    荆歌虽然想马上就去,可一看她那样子,就知道没戏,只好点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