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宠物

银色金吉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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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小鸟停止了用餐,用很无辜的眼神看着我,呵呵,居然会装可怜。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什么样的人就会养什么样的宠物,也许,我也可以养一只宠物吧?虽然吃的东西奇怪了点,但是身体那么小,吃得也不会多,我的血够它吃上好久好久了。虽然家里不让养宠物,但是这么个小东西藏到我房间里,大概姨母也不会发现吧?

    我仔细地看了看它的便便,发现居然就是我们昨晚发现的那些可以反射月光的银粉,我黑着脸打量着这座森林,恐怖哦,原来整座森林都覆盖在鸟粪里。。。。。。

    不过以前都听说鸟类是直肠子,原来是真的。大概是由于紫琼太小了,肠子就更加的短,于是乎就造成了前面吃,后面就排泄的恶心情景,还好它的粪便不臭,外观也比较的赏心悦目。

    鸟儿吃饱了,打了个小小的饱嗝,显得很可爱。然后它的身上就燃起了炫目的紫光,我紧紧地盯着它,生怕它有疯狂起来。但是它没有,很快光芒消失了,而它也产生了变化――它变大了。。。。。。

    这个世界的物种还真是神奇,刚才还像一只萤火虫一般大小的鸟儿,长成了大珍珠一般。不过这样也好,可以让我观察它的时候不用那么费眼睛了。但是,如果它吃完一餐就会变大一点,那么会不会有一天,它会变得像地球那样大,一口将星球吞了进去,再优雅地打个饱嗝??

    我停止了我恐怖的狂想,这么个小东西向长得很大还需要一段时间呢,而且那么多紫琼也没看到大型号的,大概终其一生也长不了太大吧?只是小鸟太小了,我得订做一个鸟笼子吧?我一直都认为把鸟儿关在笼子里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鸟儿就是属于自由的蓝天的,那么怎么能让这只鸟不要飞走呢?

    我正在努力思考怎么养宠物的时候,感到心底里传来了呼唤:金币,金币,你在哪儿?呵呵,彼德终于睡醒了。我把所有魔法都撤了下来,发现大家都已经醒了,站在结界中有些茫然地看着周围。发现我之后,亚特兰蒂斯飞扑进我的怀里,抽泣着说:“金币,昨晚真是吓死我了,我的海洋从来没有这么可怕的生物。。。。。。”

    弗洛蕾在后面噘着小嘴:“讨厌,又有人跟我抢神。”

    我用空出来的那只手轻轻拍了拍亚特兰蒂斯的后背,然后对菁菁说:“我想养这只小鸟,有没有什么办法让它不要飞走?”亚特兰蒂斯听到鸟这个字,立即从我的怀里跳了出去。

    大家这才注意到我手中的白珍珠,都黑了脸,女孩子们身体开始发抖,红莲咬牙切齿地说:“你想养宠物,就不能养一些小猫小狗之类的?这鸟见什么活物就吃什么,这么危险的东西你还想做宠物?”

    我看了看手中毛茸茸的小团,还是舍不得。。。。。。菁菁仔细地观察了它一下:“金币,你给它吃什么了?怎么进化了?”

    我惊讶地说:“进化?我以为是吃饱了长大了呢~~~~我让它喝了我的血。”

    大家都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我,菁菁干咳了一下:“不错,不错,这只鸟还真有福气,可以喝到神之血,怪不得可以进化了呢。你以后准备喂它吃什么?”

    我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放心,不会让它乱咬人的,用我自己的血!”

    。。。。。。大家都无话可说了,菁菁只好继续说道:“那你可以放心了,赶它走它都不会走了,天天有神之血可以喝,这样的日子哪里找去。你看它用喙在你的手指上蹭来蹭去,就是在表示臣服了。”

    我还以为它又饿了,在考察我的手指头哪里比较好咬呢,还好食量不是很大啊~~~有了动物专家菁菁的话,我就不怕小鸟飞走了。我把鸟放在了我的头发上,小鸟也很快乐在我的头顶用头发蓄起了鸟窝。。。。。。

    弗洛蕾又叫出几只大蜻蜓,我们跳上了各自的坐骑,匆匆忙忙地往回赶。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大家的速度都快了不少。彼德喃喃地说:“以后我宁肯上刀山下火海,也不去风景胜地。”汗,这次旅行给大家弄出心理阴影了~~~~小鸟好像感觉出大家心情很郁闷,于是引吭高歌了一曲,好听好听,但是为什么大家的脸色更糟糕了呢?

    终于平安回到了海洛家,伯伯他们看到我们居然真地录下了紫琼歌,还抓了一只紫琼回来,都很开心。本来我很担心到了晚上,紫琼又开始疯狂起来,但是让我开心的是,虽然半夜的时候紫琼又变成了紫色,不过没有到处咬人,嗯,只咬我一个。菁菁感叹,紫琼的口味被我养刁了。不过好在紫琼还是比较小,没有再长大,就当我养了一只大蚊子了~~~

    我们又聚集在地图前面,寻找雪山。最后伯伯和蓝若斯敲定了一座最有可能的雪山。实际上那座雪山不能算是雪山,因为它处于一个从纬度位置来说本应该非常炎热的地带,但是由于它的海拔极高,所以顶端终年积雪。而为什么选择了那座无名的山峰呢?原因是它还处于一个至阴之地――冥域大陆!

    银月虽然号称世界上最纯洁的花,但是实际上却是一种很邪气的生物,专门生长在至阴之处。蓝若斯和雷都认为,都是亡灵的冥域大陆比世界上哪个地方都“阴”。雷曾经在冥域大陆生活过,他告诉我们,因为冥域大陆的特殊情况,那里并没有地名,但是那座山峰确实是冥域大陆最高的山峰。相传那座山峰上住着骨龙,还有一些很可怕的生物。

    说实话这一次我真得很想跟大家说我不去了,但是弗洛蕾他们强烈要求我必须去,不是因为我是高明的魔法师,而是因为我的超级好运气,他们说我就像是帆的吉祥物,有了我,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会化险为夷。

    说实话,一提起吉祥物就能让我想起大熊猫。。。。。。但是看着大家如此坚决的表情,我就知道我一定要去了。由于这次是爬山,在大家还在商量应该由谁去的时候,我毅然决然的决定:“我,彼德,雷,贝尔,弗洛蕾去,其他人留下。如果我们七天还没有回来,其他人立即出发寻找凤凰血,不要耽误时间。我们一定会把银月泪带回来的。”

    蓝若斯考虑了一下,问道:“不要带上战士去吗?万一遇到了骨龙的话,没有战士是很危险的。”

    我耸了耸肩:“就算带了战士,能让他们在前面和骨龙硬拼吗?那么残忍的事情我做不出来。人少一点比较好,我们不是去打仗的,而是去接花露的。一定要本着能不打就不打,就算打仗也要速战速决,认为会有危险的战斗尽量避免。”

    雷同意地点点头:“不死生物都很讨厌在世者,如果看到生灵很容易情绪激动,群起而攻之。如果去的人太多的话,恐怕仅仅是生灵身上的生气,就会引发很大的灾难。”

    弗洛蕾颤抖地说:“人家可不可以不去啊?好恐怖。。。。。。”

    难得,我还以为弗洛蕾就算是天塌下来都不会害怕呢。我点了点头,对雷说道:“雷,我们一起坐在贝尔的背上吧。”

    雷笑着说:“哇咔咔咔~~~放心放心,我们冥域大陆没有船,我不是照样来到了达盟大陆?看我的吧!!”

    雷走到了庭院中,挥一挥手,凭空出现了一只。。。。。。我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总之是一堆骨头,白森森的,有的还透着一点昏黄,整体看起来很不协调,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眼前的物体有翅膀,看来是会飞的,它空洞的眼眶中漂浮着两朵鬼火,应该是有视觉的。雷很骄傲地拍拍那堆骨头的头骨,炫耀道:“很帅吧?很可爱吧?”

    我再度感慨了一下帆的同伴那怪异的审美观,僵硬地点了点头,指了指那堆骨头,问道:“能告诉我那是什么吗?”

    雷爱抚着骨头,说道:“当我还是一个活人的时候,它是我的幻兽。当时它是一只很美丽的光系的鹰,后来我死了,它也死了,而且为了保护我被敌人打得尸骨不全,支离破碎。我一直想办法补全它的身体,我用龙的翅骨给它做翅膀,用豹子的腿骨充当它的腿,找到了老虎的尾骨作它的尾巴。。。。。。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样子。”

    原本冰冷的鬼火眼睛在看向雷的时候就变得温暖起来,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当时我与彼德结缘时候的誓言:以灵魂发誓,同欢同苦,同心同命。这才是幻兽与主人之间的感情吗?生死相随,不离不弃。彼德啊彼德,我现在才发现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好幻兽,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好幻兽,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是我带着你到处跑,而是不是乖乖地跟在你的身边。如果我注定要离开,又为什么要和你结缘呢?在我离开的时候,你会有多么的伤心啊。。。。。。

    父亲,你为什么让我成为一只幻兽呢?只是为了有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