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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并州匈奴
渭南位于渭河平原东部,因位于渭河南岸而得名。东濒黄河与并州、河南毗邻,西与长安、咸阳相接,南接秦岭与商洛为界,北靠桥山与延安、铜川接壤,素有“三秦要道,八省通衢”之称。地理位置极为重要。自长安至渭南,我走得极为快意。因为这一路的驰路修得为极平整。从前秦治驰道,高出地面,用铁椎筑土,道茬坚实,宽50步,每隔3丈树青松为志,宽阔平坦,森严蔚然。到汉时依秦制,凡驰道皆由地方官吏管护,随时保养维护。到东汉治驿站,道路更加四通八达,畅通无阻。可惜时至三国,天下大乱,就只有人挖沟,没人修路了。不过,孔明先生十分重视修路,他把抚流民,练精兵,修驰道,治河渠列为四大要务,无论是山中的流民,还是投诚的贼盗,亦或是捕获的俘虏,他都从中选出精壮的补充入部队,其余的打散安置,并以工代赈,通过修驰道,治河渠来分配给食物。说起来,先生虽重兵,却似对筑城的兴趣不算太大,这一点他远远比不了李严。李严最喜欢筑城,只要他到了一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要把城池修得漂漂亮亮的,高高大大的,所以每次考绩,李严的名次都极高。但我总觉得他有点搞面子工程的嫌疑。先生却不同,他对于事务的轻重缓急似乎分得极为清楚,哪个城当修,哪个城不当修,哪个城应以什么为主什么为辅,在他这里是一清二楚。关中山川环抱,可以作为险阻,是为战略上的优势,所以修城并不重要;农业发达,可以储粮养兵,是为经济上的优势,所以要搞好水利,使农业的潜力发挥出来;这里原本人烟稠密,民尚耕战,是为天下的中心,但由于久经战乱,人口不是很多,而且东临强敌,修路是为了加快运兵的速度,使有限的兵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建威大将军赵云与镇东将军领渭南太守庞德就驻扎在渭南。这两头猛虎守在潼关之外,着实令曹魏也要吸几口凉气。当年渭河之战,马超庞德猛攻曹军,若不是曹操校尉丁斐放出大批牛马,引马超军争相取马,又得虎侯许褚掩护,渡过黄河,几乎活擒了曹操。而今,勇猛不下于马超而更为稳重的赵云与庞德引益州精兵驻于此地,比之原来马超十部联军威摄之力更强。来到这里,我才明白为什么张既、郭淮等名将均在潼关,却不敢出关一步。要知道,张既那是曹操手下有名的能臣,封疆大吏,能治民,善用兵,游楚、苏则等人皆出自他的手下。
渭南虽有重兵,但却繁华的超过想象,有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长安。我开始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后来才看出,原来这里有一个巨大的市邑。此处市邑位于渭河边上, 并且大胆的打破了“午时开市、日落散市”的常规限制,开放夜市与早市。 引发了各地客商们极大的热情。凉州的牛马皮毛、并州的酿酒宝刀、兖州的漆、丝,金、银、铜,荆州的羽、革、砺砥,雍州的琳琅,益州的蜀锦,以及醋酱、蜜浆、粮食、熟食、竹木、文采榻布、皮革药材、书籍字画……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热闹非凡。
虽然处于大战边缘,但只要有利,各地的商人还是带着商队,拼着命的赶来。他们带着刀箭,骑着快马,大碗喝酒,高声叫价,情谊相投之时,百金千金随手而去,眉头都不皱一下。这些人与其说是商人,不如说更是冒险者,丰厚的利润让他们可以轻易抛洒自己的鲜血而不皱眉头。
我开始觉得这样做很不好,虽然我对商人不如士大夫那样有偏见,毕竟我的舅父就是商人起家,但是这样一来,龙蛇混杂,难免会影响渭南的安全。后来才发现赵云和庞德这两个人的高明之处。首先市场位置选择,虽处于交通要道,但却一马平川,且距渭南城较远,就算整个市场的人都是敌人,只消出动一支千人的部队,便可将他们全都赶到渭河之中。其次是商人一多,消息便灵通,四面八方的信息可以轻易汇总,每天总有数十只信鸽从渭南出发,飞向长安,那是先生已训练成网络的信鸽大军,而这个市邑,几乎成了各国的信息交流中心。再次便是这个市邑,可以产生极大的税收,问起数目,简直让我眼红,那居然要比三五个郡国的岁入都要多。
来渭南与我会面的正是刘渊之父刘豹,他是先代单于於扶罗之子,此时不过三十来岁,有传说於扶罗得了蔡文姬,其后於扶罗死,刘豹便又娶了这位继母,甚至还有种说法,认为建立后汉的刘渊就是蔡文姬所生。不过文姬归汉也是数年前的事了,若是刘渊果然是文姬所生,那他建立后汉岂不是年已九十多岁?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想到这里我向南方看,离渭南不远就是蔡文姬所居的蓝田。不知刘豹来到此处,会不会有什么感想。
想到蔡文姬,我便想到了董卓入洛阳时所造的无数血案,以及在此案中匈奴、羌人的所做所为。乱世中的人,都变成了兽,而他们,更是兽中的豺狼。但是,有时与豺狼打交到,也是必须的。
不过他们进城时,我就在城楼上看到他们,那样子与我想象中的飞扬跋扈相去甚远,除了服饰衣着,简直与普通汉人没什么区别。我不知道这是他们的进步还是倒退。不过,我并不认为一次的见面就可以查清他们的真实底细,所以我对李氏兄弟说:“想办法,试试他们还是不是草原上的匈奴。”第二天,他们来向我汇报。这两天由于我没有安排接见他们,所以匈奴部的几名随从就上街四处游荡,似乎看风景的样子,却有意无意间察看城门,军营等地。他们两个找几个羌人,休息时无意间当着匈奴人的面谈起从衣食不饱的游牧生涯,变为现在有了土地之后,可以安定下来的快乐。他们发现,那些匈奴人眼中却含着不屑的神情。
看来,被迫来居住并州的匈奴,虽然为了表示诚意,从为人到处事都开始汉化,却并没有冷却大漠上苍狼的血,那是向往自由与渴望杀戳的血,他们不是生活在凉州已半畜牧半农耕的羌人,对于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放下马鞭拿起锄头是一种屈辱。
看来在短时间内,很难让他们完全认同季汉,毕竟他们曾经拥有一个与汉王朝同样强大的王朝,拥有冒顿这样逼得汉高祖都胆战心惊的英雄的王朝。辉煌的历史会产生强大的凝聚力,让后人难以忘怀和充满依恋。就算他们低下了头,却难以改变他们心中的血。与这样的人打交到,就应该以他们相同的方式。所以会面我没选在朝堂,而是选在了演武场。
风吹草动,刘豹骑着马飞快的奔驰,将一支又一支的箭射在靶心之上,随后是他的随从们,每一个都矫健的如同雄鹰一般。尤其是一个长发飘飘,眉目清秀的年青人,弓如霹雳,箭似流星,穿梭往来,无一虚发。
赵云站在我身边,道:“这,或许是是匈奴的射雕者了。”
我点点头,道:“在草原上,当真面对这样一队敌人,那实在是件很危险的事。只怕十倍兵力,都难以击溃他们。”
赵云着:“匈奴人,就生长在马背上,儿时的玩具就是弓箭刀枪,唯一的工作是牧马,唯一的游戏是打猎,他们每个男子都可以骑马做战,是个全民皆兵的民族。眼下这几个人的弓马之术,就算我军中,也没几个人做得到。当然他们不可能人人如此。千军之阵,有一二人便不容易了。”
我点了点头,转向赵云笑道:“但我知道,四叔是一定可以做到的。”
赵子龙一声长笑,纵身上了自己的白龙,当年他的马是公孙赞的白马义从中千里挑一选出来的,而这匹是那匹的后代,也算名驹。白龙四蹄有如不着地般,转眼就到了场中,赵子龙马到箭到,左右驰射射,背射,俯射,仰射,那箭便似被靶心吸过去似的,箭箭中的。突然间赵龙一声大喝,连珠箭发,流星七箭,却散了开来,俱都偏离红心。赵子龙驻马拂须而笑。定睛看时,那靶上七箭,竟散作北斗之状。一时间诸人俱各吃惊。刘豹下马走到靶前,不敢相信的看看靶,又看看赵云,低声说了句什么。然后向赵云深施一礼。
赵云跳下马来,拉了刘豹的手来见我。我拉起刘豹的手,叫道:“左帅,你对四叔说什么?”
刘豹叹道:“我在说,将军一定是天神下凡。”
我哈哈大笑了:“我也一直觉得四叔不是凡间人物。不过,你所部之勇,也非寻常。那个长发的年轻人,不知是谁啊?”
刘豹笑道:“太子千岁,这是本人的一个伴当。”
伴当在大汉指作伴的仆人或朋友,而在匈奴则是特指与自幼随在诸世子王子们身边,一同生长起来的伙伴,他们一般是大将或功臣的后代,长成后也是独领一军的将领,被视为一生的亲信。就如同我的伴读一样。
“那你这位伴当叫什么名字呢?”我再问刘豹。
“小人呼衍昴。”长发的青年抢步上前施礼。
“不错,他叫呼衍昴。”刘豹笑着。
我看看刘豹,再看那年青人,觉得他们的表现有些诡异,他自己说叫呼衍昴,而刘豹却又为何加个不错呢?当下也不说破,又觉此人本领似不下于姜维等人,不由起了招揽之心,点头笑道:“你的汉话说得很好,箭法也很好。左帅,我想用十口宝刀来换呼衍昴,你看如何呢?”
刘豹一愣,面有迟疑之色,道:“太子千岁,此人虽为我之伴当,却是我叔王的人,小人不敢做主。”
我笑道:“你欺我不懂贵部的规矩不成?偏拿这等无聊的话来骗我。也罢了,看你如此厚爱此人,我便也不夺爱,将他留给你。十口宝刀,还是可以送给你们的,谁让咱们同姓了一个刘字。”
“谢太子殿下!”
“嗯,”我沉吟一下然后自腰间摘下宝剑,“左帅,我这口宝剑,乃是父皇令天下第一剑师蒲元所造,消铁如泥,今日见到公之风彩,着实开心,此剑赠与汝。收下吧。”
刘豹叩谢,双手接过我的宝剑:“但不知此剑何名?”
我笑道:“宝剑何须名,此剑无名!”
刘豹轻轻扶摸道:“好一口无名之剑。”他退后几步,抽剑而出,寒锋在阳光下闪动着。李氏兄弟把一件鱼鳞甲送到刘豹眼前:“请试剑。”
刘豹挥剑划过,衣甲平分。刘豹叹道:“果然是好剑!”收剑再谢。
我道:“左帅既得此剑,也当给我点东西,左帅走后,我也想睹物思人,重念今时之风彩啊。”
刘豹脸一红,道:“小人身边一无长物,如何能比得太子之宝剑。”他想了想,一咬牙,把自己的头盔摘了下来,双手送到我的手中:“千岁,此盔是我祖传之物,我父於扶罗传之于我,见盔如见人。今日献给千岁。”
我点点头,也是双手接过:“我会如同珍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珍爱此盔的。其实自祖上算起,匈奴与大汉的血早就流到了一起,我的多少代祖姑姑都是匈奴的阏氏,而且献帝天子也赐单于刘姓,视为天家子弟。我与父皇也会视你们为一家,愿汝等一心向善,为我大汉世世牧守一方。甚至有朝一日,可以帮你们击破鲜卑,重返旧庭。”
不知道匈奴历史的人,不会明白重返单于旧庭对匈奴有着多大的吸引力。我这话才结束,眼前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匈奴汉子便跪了满地,连连叩首。
单于旧庭,那里一定是片永远野性难驯的土地,那里生存着永远野性难驯的男儿。这些人的血管里流着狼的血。但是,我们需要畏惧么?狮头、鹿角、鳄嘴、龟颈、蛇身、鱼鳞、蜃腹、鱼脊、虎掌、鹰爪、鱼尾于一身的龙图腾,本就是无数年里,无数种族融合汇聚而成的,就算不用武力,我一样可以将那里的人和那里的土地全部同化了的。
我忽然非常想在单于庭看到一支属于我的,拥有着狼的血和狼的灵魂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