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主仆

云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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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桃大人看着远去的车队,百无聊赖的舔了舔爪子。爪子上还残留有糕点和果脯的味道。

    “老祖!就这么将桂圆妹妹给送出去了?”他身旁蹲着一只火红色皮毛的小狐狸,只尾巴尖和耳朵尖上一点黑色,四只爪子却是全白的,十分的漂亮!仔细看的话,简直就是胡桃大人的缩小版!

    这是胡桃的第几十辈孙子来着,他自个也记不清了。

    他都活了上千年了,这些徒子徒孙俱都是开了灵智的小狐狸,身体比普通狐狸生长慢很多,断奶之后基本上就停止生长了,只长脑子,坏主意一个接一个的,奇怪想法更是层出不穷,智力比普通狐狸要强很多!它们的父母已经养不好啦!就是一个窝的兄弟姐妹们,也都排挤它们。

    幸而他隔一段时间就四周围转转,在族群里发现这些被抛弃的小崽子就叼来自己养,不然这些小崽子只有饿死的份。

    如今小狐狸们最小的也年过半百,看上去只有几个月的狐狸大小,还不会变身为人呢!哪怕是其他化形了的,也都是小孩模样,这可是修行了数百年才得来的本事。而且,化形还不稳定来着,不能长时间支持。

    因此,他们唤桂圆为妹妹算是很客气了。

    桂圆是纯人类,是个弃婴,还小小一团的时候包在襁褓里,哭声微弱得像只猫崽。若不是胡桃大人巡视地盘的时候发现了,怕是会饿死在野地里,或者被别的什么野兽给吃了。

    如今她大了,再留在这里怕是会误了前程,胡桃可是很舍不得地将人送出去的。哪怕是去当丫头,也比留在山里孤苦终老的强!桂圆还没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呢!

    庄子里的老伯和婆子也是胡桃大人捡来的,因为老无所依,或者被家人嫌弃赶出家门,流落在外,胡桃就捡回来为自己守门和做杂事了。而后又教了他们一些修身养性的法子,虽说离修道还远,却也着实教人延年益寿,精神头是愈发的好了。

    几位老人窥探到真相后也没想着要离开这群狐狸,甚至认为这些修炼成精的畜生比人类还友善。于是大家就这么住在一块,偶尔遇到误闯山神庙的客旅,人类还能出来帮忙招呼。

    禾苗他们看到的这一个庄子,其实是一座山神庙来着,不过因为布了阵法,有缘人看到的就是庄子,大部分凡人,却是走不到这一处的。昨晚能够迎来这么大一个车队,狐狸们也很吃惊。

    胡桃以为是因为有妖气深厚的大妖怪随行的缘故才让他们误闯了,可是经过昨夜近距离的鉴定,他发现其实禾苗是人类来着。

    修妖的人类?

    胡桃大人歪歪脑袋,再次回想自己看到的那个张牙舞爪的东西。

    究竟是什么玩意啊?

    看着像是老树的根系。难道是误食了天灵地宝的人类?比如不小心吞下成精的人参鹿茸什么的……(胡桃大人,你已经距离真相很接近了!)

    说到树木——

    他抬头望望四周。因着最近少雨,好些灌木和小草儿都蔫蔫的,全靠上山溪流和泉水滋润。若是老天再不作美,怕是泉水溪流也要干涸,到时候他们就不得不搬家了。

    数百年来,他遇到好几次极其严重的旱灾,搬家早就搬出了经验。

    再看看滚在一起的无忧无虑玩闹的小毛团,胡桃大人决定:再等一个月!一个月之内再不下雨,他就带着小崽子们北迁。昨晚有打听到,那个修妖的人类是要往京城去!

    反正都是妖怪,那人类女子看着也很喜欢动物,她自个也养了几只,收留他们这一窝应该也可以吧?他们吃的比蠢狗蠢狼少,也比那只蠢豹子乖巧多了,都不主动惹事!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胡桃大人自认解决了一件人生大事,喜滋滋的修炼去了。

    “小姐,喝水。”桂圆第六次将水囊递给禾苗。

    禾苗捂着脑袋哼唧。她觉得自己不是收了一个丫鬟,而是收了一个老妈子!

    定时喂水,定点喂食!(桂圆:养小狐狸养惯了。)

    大概除了禾苗,整个车队的人都很高兴。这个桂圆姑娘可是太能干了!洗衣做饭拾柴火,辨方位辨草药辨果实草根,简直是无所不能!自从桂圆姑娘来了之后,车队每日能够吃到的新鲜果蔬多了许多!

    禾苗虽然也知道不少山里的好东西,可是,离家乡远了,植被有些变化,好些是她没见过的,于是她的知识就有些不够看了。

    “桂圆啊,你是不是经常进山里耍啊。认得这许多好东西!以往咱们都没想到呢!”王柠一得闲就找桂圆拉家常。

    桂圆摇摇头,“不是啊,都是主人教的。”她都没出过几次门呢!不过主人有带回来很多能够果腹的东西,有时候是连株拔起带回来种植,所以她认得。

    王柠一噎,又道:“你家主人是做什么的啊?知识如此渊博。”必定是积年的老猎人吧?昨夜至今早,那个神秘的主人也没有露面。

    桂圆犹豫了一下,回头看看马车,道:“主人……应该是千金小姐吧?”禾苗姑娘这么漂亮,又有这么多护卫护着,衣着打扮很富贵,肯定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啊!

    王柠:……算我没问!

    禾苗在车里差点笑抽肚子。

    这样答非所问的话她跟桂圆已经进行过好几次了,这姑娘不是太实诚,而是缺根筋!待人接物全凭心意!

    桂圆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依旧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当好一名侍女。甚至连穿衣吃饭都要动手帮忙,禾苗头痛死了!

    拜托,她不是三岁幼儿,也不是不良于行的老人或伤病患好不?

    桂圆振振有辞:她就是这么侍候原主人的!

    还有用大布巾擦身子用梳子梳头什么的……每次梳头都给她扯下一把断发,她都快变秃头啦!

    偏桂圆还抱怨是小姐的头发太长太密实了,容易打结。

    “等等!我怎么觉得,你说的那些,是专门侍候大黄和大灰的?”禾苗朝马车外一指:

    大灰大黄正好在附近的小河里玩闹回来,在一旁抖着湿乎乎的毛。

    桂圆看看大灰它们,又看看小姐,果断出去给狼擦毛。大黄的毛不长,很快能干。大灰则是掉了毛之后又逐渐长回来,有些多。

    这二十两银子买了一个丫鬟加杂役,是不是太超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