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就是这样

蔷薇花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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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风平浪静好几天,我除了待在公寓,很少出门,倒是有两天我是到图书馆查找鬼域的一些相关资料,但一无所获。

    这天,我正好从图书馆走出来,已经好几天没来电话的沈仲凌,突然打来电话:“你怎么还没到公司报道?”

    “哦,我忘了!”其实我没忘,只是故意不去而已,等着他来电话,谁知他一连几日没来电话,我也落得一个好好休养的时间。

    “你现在马上给我到公司!”不容忽视的命令口吻。

    还没等我说话,他就直接挂断了,耳边传来阵阵忙音。

    看着被挂断的手机,我扯了扯嘴角,当街拦了一辆计程车前往沈氏。

    刚到沈氏就遇到何姗姗,打扮得像只火鸡,一身通红,风风火火,身后还跟着两名工作人员。

    我想避开她,但已经来不及了,她眼尖,一下子瞧见我,细眉微皱,“你怎么在这里?你来这里做什么?”

    她穿着十几公分的高跟鞋,高我一个头,想到上次她和她朋友联合起来打得我满地找牙,我心里就来气,挺起胸膛,扬起下巴,“我怎么就不能来这里,这又不是你的公司,你的地盘!”

    何姗姗双手环抱在胸前,用一种俯视的姿态看着我,红唇勾起,“现在不是我的,但将来有可能就是我的了……”

    “顾小姐!”这时常启铭走了过来,笑容恭维,“沈总等你很久了!”

    我冲何姗姗得意一笑,何姗姗气得脸色铁青,鼻孔一张一缩,那眼睛简直要喷出两道火焰。

    跟常启铭走进公司,在进电梯的时候,我整个人顿时萎靡,像泄了气的皮球,喃喃道:“真倒霉!”

    虽然说得很小声,但常启铭还是听到了,他在我旁边偷偷一笑。

    沈仲凌的办公室在28层楼,在上去的时候,不少工作人员进进出出,我几乎挪到角落里。

    到了28楼,电梯打开,我随常启铭走出电梯,来到沈仲凌的办公室。

    我往后看了看,员工认真工作,完全没怎么注意我的到来。

    这样也好,避免尴尬。

    常启铭敲了两下门,里面传来沈仲凌低沉冷酷的声音:“进来!”

    常启铭推开门,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慢吞吞地走进办公室。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沈仲凌坐在办公桌前,埋首工作,戴着一副银边眼镜,他身上穿着深蓝色毛衣,里面是白色衬衫,浅蓝色白底条纹领带,文彬帅气,并且认真严谨。

    背景则是高低不平的高楼大厦和居民住宅,雄伟壮观。

    对于我的进来,他没抬头看我,一直在做他的事,在纸上沙沙写着什么。

    我没打扰他,自顾自地环顾四周,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这里拨一下那里弄一下,然后走到高大的落地窗前,往外眺望。

    “啪”身后传来合起文件的声音,我转过头看向沈仲凌。

    正好他转过椅子,悠然靠在椅背上,帅气翘着二郎腿,问道:“看什么呢?”

    “看外面的风景!”我再次左右看了看,“你的办公室挺大的嘛!”

    他站起身,走到我的面前,双手插进裤袋里,透过镜片看着我,“是不是我不打电话给你,你就不来报道?”

    “不是,我是想等我完全康复的时候再过来,不可能带伤上班吧!工作固然重要,但我也要对我自己的身体负责,对吧!”为了不让他看出我心虚,我睁大双眼看着他的眼睛,皮笑肉不笑道。

    沈仲凌好像没有察觉,“等下我会让启铭带你到杂物部门。”

    我一直保持微笑,他走到办公桌前,端起咖啡,刚抿一口,就有人推门而入。

    我看向门口,不是别人,正是刘梦婷的前夫沈天一。

    沈天一也看到了我,先是一怔,然后走到沈仲凌的面前,眉头紧锁道:“大哥,你为什么把舅舅经理的职务撤掉,调他到销售部门呢?”

    沈仲凌慢条斯理地放下咖啡,面不改色的看着沈天一:“公司不可能请一个没有任何经验任何头脑的人,担任项目经理一职,再说,这是今早总裁办的决定。”

    沈天一眉头蹙得更紧,沈仲凌又说:“公司没炒掉他,已经很给面子了,让他从底层做起,是给他锻炼的机会,好了,没什么事就出去做事吧!”

    沈天一看了看沈仲凌,又看看我,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沈仲凌深吸了一口气,一边收拾着桌面上的东西,一边问我:“是不是觉得我很无情,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子!”

    我静默地看着他,在他冷漠的面容上看出他无奈的那一面,反正不管做什么都不容易,什么都要顾及到。

    沈仲凌按下内部的电话,叫来了常启铭。

    常启铭带我到五楼的杂物部,那里只有一个女员工,叫杨红,差不多三十岁,戴着黑框眼镜,打扮得有点老气。

    “这呢,就是办公室啦!”杨红带我到办公室看,办公桌上堆满各种零食,报表堆放一边。

    墙下的文件箱子堆积如山,上面还积着一层厚厚的灰尘。

    “怎么杂物部就你一个人?”我看向杨红,奇怪地问道。

    杨红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过一包薯片,一边吃一边说道:“之前就有个小姑娘,不过人家有后门,前两天调上去了,至于哪个部门我就不知道了,这里可是沈氏,来这里的人,个个都想往上爬,哪有谁愿意待在这杂物部……”

    我拿过纸巾,擦干净另一张椅子,“那你怎么还在这里?”

    “这里好啊,”杨红说,“他们拼死拼活,加班加点的,最多也就领个三四千的工资,好一点的,就四五千咯,而我呢,在这里看看报纸,喝喝咖啡,什么事也不用做,每个月照领个三千的工资,比起他们,我不知道有多轻松,我干吗要跟他们争……”

    说着,杨红把嘴巴翘上天,得意洋洋的啃着薯片。

    “咳咳……”

    咳嗽声传来,我朝门口看去,是沈天一,他怎么突然间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