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五十一章 王朝犯人(十)

初岚迷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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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通缉犯,我越狱出来,到了远方山的一个秘密地方,这里是深山中的一个小高峰,地势险恶,易守难攻,谁来抓我,我就开枪打死谁。

    我是一个热爱写作的在逃犯人,江湖是一所大学,江湖也是一本书,我在读这所大学,我在读这本书,我江湖在读。

    有人问我,你都犯罪了,被捕入狱了,还写作干什么?我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写作?我回答这些朋友的问题,我说,我即将被枪毙,但我可以写作娱乐,在写作过程中,我会写下我的越狱计划,按照这个计划,我成功越狱。

    没有在监狱里的思考,没有在监狱里的写作,没有按照严密计划的细心实施,我是不可能越狱成功的。

    我带着我的白光枪和一支钢笔,往我的住所迈进。我都说过了,我的住所是一个石头屋子,我取名为爱狗居。

    路上我买了一沓稿纸,是写作用的。我带着稿纸和钢笔,肩上挎着白光枪,走在回家的路上。

    路上有人问我是哪儿的人,做什么工作,叫什么名字,这些人简直是吃饱了撑的,简直是找死,我不允许有人来打听我的信息,一点儿信息也不能向别人透露,问我问题,哪怕是善意的,我都要开枪打死他。

    我必须严格守住自己的信息,不让这些信息流传出去,以防我被公安机关再次逮捕。

    路上我开枪打死了六个人,我从他们身上取下了一些贵重物品,有手表,有手机。还有钱包。钱包中有他们的身份证和名片。我看过他们钱包中的物品,得知了他们的身份。

    我开枪打死了六个人,一个是餐厅的服务员,一个是酒店的董事长,一个是货车司机。一个是艺术品投资管理中心的总裁,一个是宾馆保洁员,一个是杂志社副社长。

    那六个人我都不认识,他们在路上想跟我说话,想跟我攀谈,想了解我的信息。我是在逃犯人,要是让他们知道我的身份,并且透露出去,那公安机关肯定会派人来抓我。

    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的信息,他们知道哪怕一点信息。在我看来,都是祸害,我必须开枪打死他们,才能封住他们的口,避免信息外露。

    他们知道的不多,并不是因为他们知道的太多了我要杀死他们,他们只是知道我一点信息,我就要杀死他们。我做事就是这么严格,一切对我不利的人,我就要灭他的口。灭口需要枪。我有枪。

    回到石头屋,我想念我的妻子和女儿,现在呢,我妻子和女儿都来到我身边,我的女儿去森林里上学了,我的妻子陪伴着我。

    我快四十岁了。我妻子比我小十五岁,她会做好喝的汤。还会做好吃的烧烤,我会打猎。我们在一起,很幸福。

    我唯一担心的是有人来抓我,有太多人想抓我进监狱,我不会让这些人得逞的,能抓住我的人还没有出生呢。

    我除了打猎,就是陪我妻子散步,剩下的时间,我会写作。写作是我每天的忙碌,我写作,就能很开心,不写作,我就不开心。为了我的幸福,为了我的开心,我必须写作。

    有人曾问我,为什么杀人,他说我是恶魔。他的问题很好,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杀人,我杀过那么多人,从来没有思考过我为什么杀他。我像吃菜喝水一样杀人,我并不觉得有什么过分的,杀人是我的习惯。

    但有人要制止我杀人,并且要治我的罪,我并不感到惊讶,我也清楚,杀人是不对的。我以后如果哪一天被枪毙或者被炸弹炸的粉身碎骨,我也没有什么怨言,我不怕死,我感觉死亡不可怕,我感觉死亡是美丽的。

    我不怕死,也不怕卑微地活着,我只想跟我的妻子在一起,跟我的女儿在一起,我的生活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搅,谁扰了我们的清静,我就开枪打死他。

    这些天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把我九百万字的作品出版,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终于放弃了出版的计划。我很清楚,我的很多思想,是这个世界不能够接受的,我那九百万字的作品,我想在我老的时候,用一把火烧了,我写了那些字,然后再烧了那些字,那些文字便走完了他们的一生,就如同是一个人出生,然后到最后火葬。

    山里的动物挺多,我拿着白光枪去打猎,一天能打到不少动物。当然也会遇见人,见到人,我会毫不犹豫地举枪射击他,打死他,然后拿走他身上有价值的物品。

    我杀过太多人,有人说我是恶魔,有人说我禽兽不如,有人说我杀人的手段令人发指,有人说我道德沦丧,有人说我丧心病狂,不管别人怎么骂我,我依旧我行我素。我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我从来不装高尚,我真实地活着。

    我喜欢枪,从小就喜欢枪。很小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枪。小时候我买过很多枪,但那些都是玩具枪,玩具枪是供小孩子玩儿的,玩具枪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不能杀人。

    我现在很满足,我有白光枪,白光枪中存放白光盒,一个白光盒,可以释放一万次白光,相当于一万发子弹。

    我拿着白光枪,就能豪情万丈。我经常说一些豪言壮语,我说要打死世界上的所有猛兽,我这些豪言壮语,是可笑的,猛兽的出生率是很高的,我是打不完的。

    我不怕一切猛兽,走在山间,我什么都不怕,我有白光枪,我可以射击一切想射击的东西,我拿着白光枪,胸中充满豪情,心中充满自信,我有枪,枪带在身上,这种感觉,美极了、妙极了。

    林子里有其他猎人,我不能让他们出现在我的地盘,他们来到这里,是逃不过我的射击的,我将他们打死,拿走他们身上的枪。

    现在我有白光枪、蓝光枪、红光枪、黄光枪,我还有各种炸弹,我心里感觉棒极了,我天下无敌了。

    我有一麻袋光盒,其中有白光盒、红光盒、蓝光盒、黄光盒,这些光盒能让我用很久很久。我的光盒都是要打死敌人的,每一团光都要打死一个敌人,我不浪费光盒中释放的每一团光。

    在我的心里,对任何人都是不信任的,我怀疑任何人。我不相信会有人对另一个人付出真心的爱,我不相信人会有纯粹的爱。很多爱都是不纯粹的,都有其目的。

    我怀疑别人,怀疑很多人的爱,我怀疑一切,怀疑让我疑神疑鬼,这是我的毛病吧,我的确是一个多疑的人。

    即便是有人对我说关心的话,即便是有人说心灵鸡汤一类的话来鼓励我,我也会觉得他是别有目的的,我怀疑一切人,我不相信世间有纯粹的爱,所有的爱都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怀疑整个世界。

    命是我的,我会拿自己的命去跟很多东西较量,换句话说,我做很多事情都拼命。我生来就是要战斗的,人生没有战斗,就没有趣味,天下没有战斗,便是单调的天下。

    我手握白光枪,为的就是战斗,和猛兽战斗,和敌人战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凡事总要拼个你死我活。

    我希望自己拥有很多好的武器,只有武器好了,才有杀伤力,有了好的武器,就能好好战斗,战斗,武器很重要。

    贾朝是我喜欢的王朝,好好坏坏的经历,折腾了我半生,能活到现在,也算是我的造化。

    从我杀人那天起,我就战战兢兢地生活,终于我被捕入狱,也开始了我的写作生涯。

    只要我心中一直有爱,就会一直写作。每个人都在写作,每个人都爱写作。对喜欢的表白,是用嘴写作,领导批评下级,是用口写作,做生意,是用脑子写作,旅游,是拿心在美丽的地方写作,按摩,是拿手在身体上写作,写作存在于天地间,写作无处不在。没有写作,就没有生命,没有写作,就没有地球,没有写作,就没有未来,没有写作,就没有你我,没有写作,就没有一切。伟大的写作。

    一些高手,四处寻找人来切磋武艺,但求一败,我从小就喜欢枪,我爱打枪,我喜欢杀人,我一直在寻找人来和我战斗一场,行走天下,但求一死。

    我有一个朋友,是职业杀手,我联系了他,叫他联系其他的朋友,在我住所附近留心注意,有谁闯入我的地盘,就鸣枪警示,必要时刻,开枪射击,力求命中目标。

    林中有些猎人打猎,一上午打不到一只动物,心情烦躁得狠,我看到他们,就开枪把他们打死,打死他们,他们就不烦躁了。

    越狱了。越狱,越狱,越狱,越狱之后,便是自由。

    作为一名在逃犯人,我努力躲避有可能到来的抓捕,在这种情况下,我坚持写作,我在写作的世界中追寻,追寻人生的梦。我是一个犯人,爱写作的犯人。

    我是杀人犯,不一样的杀人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