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9,韵低头欲躲,他却不许,大手一伸,抬起她的下巴

楚东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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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岳的问题,江韵并没回答。

    没等到想要的答案,方岳抿唇笑了,他笑容里略带着一丝苦涩,那笑一晃而过,似乎从未曾出现过。

    方岳非常清楚地知道,他和江韵之间的距离,已在渐行渐远的时光里被拉开,这距离越拉越长,似乎再也回不去。

    否则方才江韵何以一个问题问到一半又咽了回去?何以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何以此刻一双手在身前尴尬地绞着?何以再不抬头与他对视?

    有了这些认识,方岳微蹙起眉,但江韵未问出口的问题,他还是回答了,他静静望着她,轻声道,“元宵我回去了一趟。”

    江韵点点头,不再对他的家事做过多的探究,两人之间尴尬的气氛,她也察觉到了,她匆忙从长椅上起身,“公司还有事忙,我先走了。髹”

    她转身之前,方岳伸手拉住了她的手腕,“中午一起吃饭吧。”

    江韵还未想好怎么拒绝,方岳已经极自然地勾起唇角,缓声解释道,“就当是陪陪一个失意的普通朋友。”

    这天中午,两人在一家家常面馆吃饭,两碗青菜香菇面。

    方岳把碗里的香菇全部挑出来放进碟子里,挑完了,顺手推到江韵面前。

    看到他这个熟悉的动作,江韵有一瞬间的失神,最终对他摇摇头,“你吃。”

    方岳手上动作一僵,这才意识到什么,面店老板娘从操作间走出来,坐在两人旁边的桌子上笑着对方岳说,“小伙子,我给你女朋友少放了面多加了香菇,你的留着自己吃吧。”

    方岳对老板娘投去一个感激的笑容,这才把碟子里的香菇重新倒回自己碗里。

    从前他和江韵常来这家店吃饭,江韵爱吃香菇,每次都点香菇青菜面。

    方岳却爱吃拌面,二两面条,一勺素油,两勺刘记老店的秘制调料,半勺酱油,一撮花生末,拌匀之后和着香气吃下去,边吃边喝上几口小碗高汤,工作一天的疲惫和饥饿便能被一扫而空。

    后来,他发现了江韵的喜好,便再没点过拌面,每次来都点和江韵一样的香菇青菜面,把面条和青菜吃掉,香菇挑出来放进江韵碗里。

    每每那时,江韵都会抬起头来对他笑,他累了一天,只要看到她的笑容,似乎在外面无论经历了怎样的辛苦奔波,都因她那瞬间的笑脸而变得异常值得。

    而如今,他的心思没变,却再也不能让她低眉浅笑。

    老板娘一时得闲,跟两人聊起天来,“你们可好久没来了,结婚了吧?”

    在面店老板娘的印象里,江韵和方岳在一起也有许多年了,打去年十一前后,就再没来过。

    而那段时间正是结婚高峰期,江韵和方岳也到了适婚年龄,她很简单就能把事情往那方面想。

    “没有没有。”江韵忙放下手中的筷子,侧过头向老板娘解释。

    老板娘往她手上扫了一眼,见她没戴戒指,了然地点点头,顺口问道,“小两口打算什么时候办喜事?到时候别忘了给我们小店发喜糖。”

    听了老板娘的话,方岳和江韵脸上的神色都有些不自然,只能对老板娘的热情报以一个感激的微笑。

    老板娘意识到自己可能说了不该说的话,对两人点点头,起身重新走回操作间,开鼓风机把壁炉里的火吹旺,又开了排气扇防止操作间煤气过重。

    小店因鼓风机的嗡嗡声一时陷入了嘈杂,江韵又吃了几口,说饱了,方岳也放下筷子,把面钱压在碟子下面,与江韵一前一后从店里走出去。

    四年时间,这条街变了许多,从前的内衣店转让了,现在开起了一家烧烤店,水果超市变成了川菜馆,电脑维修点变成手工皮鞋店。

    唯一没变的,就是身后这家刘记面馆,还是从前的装修,还是从前的人,老板娘依旧忙碌而和蔼可亲。

    江韵回眸,见老板娘二十岁左右的女儿从楼上下来,仍像十几岁时一样,顶着乱糟糟的头发被她母亲一通训,训完了人老板娘又笑眯眯地走进操作间,煮了碗热气腾腾的面,端过来叫女儿吃。

    一切似乎都还跟一样,但一切却又都不一样了,江韵很清楚,没有人可以永远停留在过去。

    留得住的,只是人脑海里的记忆。

    留不住的,那才是匆匆逝去的时光。

    正午阳光刺眼,她眼眶一热,低眉的瞬间有眼泪落在小面馆前的地面上,记忆里嘈杂的街匆匆闪过,夏天在露天排挡吃烧烤、海鲜的人,壮汉们光着膀子扇扇子,喝完整扎整扎的啤酒。

    那时候,她曾与方岳在这条街无数次携手走过,街面上的烟火气息曾经让她无比笃定地认为,这一生,她只会与方岳在一起,他贫穷,她陪他吃苦,他富贵,她共他繁华。

    如今,面前站着的男人功成名就,终日被镁光灯和各种价值无法预估的合约会谈包围,他还是他,相貌未变,性情未改,他品格优秀身份卓著,他沉稳练达容色无双,随随便便望那一站,就足以吸引许多人的目光,但他们之间那些微妙的气息却变了。

    江韵整理好思绪,笑看着方岳,“谢谢你中午请我吃饭,下午我和寒川要去一趟郊区,就不打扰你了。”

    听她提起慕寒川,方岳明白她的意思,点点头道,“好,那我先走一步。”

    *

    午后两点半,慕寒川在一街之隔的轻化街与江韵会和,江韵说下午要与慕寒川一起去郊区,并不是敷衍方岳。

    早在一周前,她就与慕寒川定好了今日的行程。

    慕寒川提前处理了周六周末的一些重要事宜,把相对来说不那么紧急的会议延后,说要带她到南郊看桃花。

    江州市南郊有座千瓣白桃园,占地面积数十公顷,每年二三月间桃花开放,放眼望去四野俱是茫茫一片雪白之色,引来观赏者无数。

    江韵上车时见慕寒川眸中有些许疲惫,他应该是刚开完会,还没吃过中饭就出来接她了。

    早晨从于归园离开时穿着西服早换了下来,车里的男人衬衫外面罩着件烟灰色毛衣,深黑的大衣搭在他左侧臂弯,靠着车后座的姿态慵倦而闲适。

    他右手两指间夹着一支抽了大半的烟,见江韵来了,把烟掐灭,又打开窗户通风。

    男人微闭着眼往里挪了挪,腾出位置叫江韵坐下,车门关上,车子很快驶离闹市区,把从前的街巷抛在身后,直至再也看不见任何踪迹。

    到千瓣白桃园时是下午三点半,一个小时的车程,目的地下着毛毛细雨。

    慕寒川就近找了家小饭店,邓雷停好车子后他拉着江韵的手下车,往饭店里走。

    如江韵所料的那样,他的确是没吃过午饭,这时饿了,吃得稍快,江韵提醒他,“慢点儿,不着急。”

    男人抿唇一笑,“我不着急吃饭,着急带你看风景。”

    上周他与江韵提起千瓣白桃园,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多年,江韵说她从没在花期来看过。

    当时慕寒川正在喝茶,他放下手中还冒着热气的茶水,径自望着于归园外的夜色,心里想的是,千瓣白桃园一到花期,那景色简直如同仙境一样叫人心旷神怡,江韵没来过,太可惜了。

    这世间所有美丽的风景,他都想送至她眼前,所以早早安排好了行程,算准了初花期,提前定好日子要带她过来一趟。

    看江韵精神不佳,他笑问她,“你是不是也饿了?”

    江韵低眉,中午与方岳一起,气氛不对,心情也不对,的确没怎么吃饱。

    男人起身,又从消毒柜里拿了双筷子来,又重新点了一份餐。

    等待的过程中他叫江韵坐到自己身边来,与她一起分享餐盘里的食物。

    修长的手指捏着筷子,慕寒川时不时夹起餐盘里的菜喂江韵几口,江韵偎在他身边,闻到他身上还有淡淡的烟草味未曾散去,与桌上她喝了一半的柠檬汁的清香混在一起,那是日子的味道,是他的味道,浅浅的,却如同他那个人一样,让人无法忽视。

    江韵吃肉,他就吃青菜,边吃边提醒她,“你是学医的,只吃肉不健康这种事应该知道。”一副家长教育小孩子的口吻。

    江韵抿抿唇,吃得开心,“我无肉不欢嘛。”

    听她这么说,慕寒川又笑了,眯起眼看着她,眉目间的风情比窗外的千亩桃林更加迷人。

    江韵低头欲躲,他却不许,大手一伸,抬起她的下巴。

    俯首在她唇上一吻,男人低笑道,“是吗,我也无肉不欢呢~”

    最后一个字的尾音,他拉得长长的,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