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光明年代

萧泠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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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姐的本名是白熙,人长得漂亮,就是性格太过直接了些。

    按常理说,内阁的学员出阁后,大都会被分派到帝国各地出任官员,或者进入祭祀殿担任祭祀。可白熙学姐行事古怪,在完成了内阁的学业后,便主动申请来管理书楼,而兰先生居然也同意了她的申请。

    要知道风羽阁每一位学员都是国家的稀有人才,绝对是高人一等的存在,就真么放任其成为一位图书管理员,绝对是对资源的绝大浪费。

    叶心弦平时和这位学姐说的上话,但也不算太熟,事实上,在整个风羽阁,叶心弦和谁都不算太熟。

    他所背负的实在太过沉重,那几乎将他从日常中隔离出来,而在别人,比如林彦眼中看来,叶心弦就是性格孤僻了。

    “对了,你听说了吗?”学姐一边慢条斯理的整理那些古书,一边慢条斯理的问:“那些杂碎好像在北面出现了。”

    叶心弦一怔,问道:“是汶水城吗?”

    “不清楚。”白熙摇了摇头:“小陆临走前和我说的,你平时都不看邸文吗?”

    “这几天没顾上。”叶心弦思索了一会,问道:“那面金纹队的总长是姚希文吗?”

    “姚希文三天前就被调回洛都了。”白熙理了理鬓角的乱发,说:“现在的汶水总长是洛竹。”

    “洛家三子洛竹?”叶心弦愣了一下,问:“他不好好在皇宫里呆着,去汶水干什么?”

    白熙拿起一本书,敲了叶心弦脑袋一下,白了他一眼道:“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那位洛都奇迹可是回来了。”

    叶心弦摸着脑袋,这才反应过来。

    洛竹在洛家这一代的家谱上排第三,从小就含着金钥匙出生。

    或许是遗传的原因,洛家的人都有很强的修行天赋,可这位洛三公子偏偏喜欢读书,对修行是一点兴趣也无,在洛都,最适合读书的地方自然是书楼,洛竹一有空就从皇宫跑来书楼。

    本来这也没什么,小孩爱看书是好事,但可惜,夜路走多了迟早要碰上鬼的,洛竹没遇到鬼,他遇到了仙。

    民间传说,这位洛三公子第一次见到石袖华的时候,就是在书楼,顿时惊为天人,自此贻误终生。

    接下来的故事就比较老套了,洛竹对那位洛都奇迹一见钟情,可人家根本不理他,这位洛三公子充分地发挥了好女怕郎缠的厚脸皮精神,对人家女孩死缠烂打。

    众所周知,石袖华与洛竹的大姐洛心雅是手帕交,也许是看在这方面的关系,这位洛都奇迹开始只是选择性的无视他,但后来大概是烦的不行了,就直截了当的地对洛竹说,想要她喜欢他,除非他打败她。,

    洛竹虽然不喜修行,但天赋摆在那里,再加上皇宫里珍藏的许多天材地宝,年纪轻轻倒也达到了三境融元。

    那时石袖华比洛竹小三岁,只有十四岁,同样是融元境。

    然后,二人在有长辈的见证下打了一场。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据说,一位在场的书记官曾这么形容二人的打斗:

    “虽然二人境界相同,但石小姐连动一根小拇指的力气都没用,就赢了,完全就是碾压。”

    洛三公子输的何止是一个惨字能形容的,石袖华的那句想要她喜欢他,除非他打败她,只是在说她根本不喜欢他,因为就像人们看到的那样,十个洛竹加起来也打不过石袖华。

    被一个小自己三岁外加自己爱慕的姑娘吊起来打的洛竹公子,自尊心严重受挫,心灰意冷之下离开了洛都,发誓今生今世再也不见石袖华。

    之后石袖华去永骊山学艺,洛竹才从龙安城的行宫回到洛都,并不顾家里人反对,执意加入了金纹执法队。

    现在那位洛都奇迹归来,洛三公子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誓言,直接离开洛都,去北面找那些杂碎厮杀了,看来那时的阴影实在是太重了些。

    “她有那么厉害吗?”叶心弦想着在城门触碰到的那个女孩,摸了摸下巴,问道。

    “我又没见过她,哪里知道。”白熙将整理好的两箱子书交给叶心弦一箱,自己抱起一箱:“但大家都说那位石家姑娘,将来会是另一位洛琉璃大人。”

    叶心弦回忆着三年前向他问路那位女孩,心想当初也没看出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叶心弦抱着一箱子书,和白熙肩并肩走上了二层。

    “那些杂碎出现在了汶水,有那个人的踪迹吗?”叶心弦漫不经心地问。

    白熙摇了摇头,说:“帝国找了那么多年都没找到,他又怎么会轻易在汶水出现。”

    叶心弦跟着学姐把书箱放在二楼的一张空桌子上,点了点头,说:“那人如果出现自然不会就这么点动静。”

    白熙把二楼的窗户打开,微凉的风吹了进来,她理了理鬓角的乱发,轻轻道:“若是放在光明年代,管他是谁,又怎敢如此撒野。”

    叶心弦去了书架那面找书,听见这句话,摇了摇头,心想:“可惜现在不是光明年代。”

    光明,那个令后人无限向往的年代,通常是指帝国建立前后那四十年,在人类领袖洛尘的领导下,历史长河中最波澜壮阔的一个时间段。

    光明年代涌现了无数英雄,洛尘、石星芒、叶绝歌以及洛琉璃。

    在这些人的领导下,帝国以洛都为中心,南灭军阀,北平蛮族,西安世家,东定妖精,在短短二十年间一统天下。

    那是整个帝国历史上最强盛的时期,金纹鸢尾花的旗帜飘荡在蛮族的荒原和妖精的森林,真正地做到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普天之士,莫非王臣。

    时至今日,当那些历史上的光辉事迹已成昨日云烟,剩下的唯有后人的敬仰与自然的永恒,就像白熙说的那样,若今世琉璃大人仍在,十年前的洛都又何至于血流成河?

    叶心弦随意从书架上翻出了一本记录那个年代的史书,翻开的第一页就是一幅油画。

    画上三人并肩而站,中间一身月白色长衫的是人类领袖洛尘,在他左面穿着湛星祭祀袍是石星芒,右面身着金纹鸢尾羽衣的则是洛琉璃。

    从画像上来看,洛琉璃不过是一位年方二八的少女,但叶心弦知道,那位少女,是人类有史以来的最强者,没有之一。

    一百年前,洛琉璃就是在这座书楼度过了童年。

    也许,她也曾像自己一样在书架前翻看着歌颂英雄的史书,叶心弦这样想着,昔日的琉璃大人究竟是怎样的风华绝代?她的洛神一剑又是怎样的绝世锋芒?而现在被誉为洛都奇迹的石袖华是否真的能与其比肩?

    过去的事人们只能从史料中窥探,未来的事更是无从知晓。

    他的同伴,他的爱人,他的信念究竟何去何从,也许只有屹立在云端之上的三天女神知晓。

    白熙还在摆弄她的那些书,没有雪的六月的微风穿窗而过,她轻轻地哼着一首不知名的曲子。

    “学姐,我拿这本书。”书架前的青年转身,扬起了手中拿本名叫《光明大陆史》的书,对她说,她抬头,正好瞧见了叶心弦那双黑色的眼睛,以及平淡平凡之下写着的倔强与哀伤。

    “好的,等我给你登记一下。”白熙点了点头,说道。

    “谢谢。”叶心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