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如斯美人

一展凌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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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诡异的现象,并没有影响到雪山上的沈从良,他如同冬天土壤中雪藏的种子,集聚着力量,争取那一鸣惊人的时刻,孤独、寂寞,在这里冰冷的地方,一天三波的雪花如期而至,如刀的风声夹杂着彻骨的寒意,白茫茫的世界除了无助,只剩下坚强。

    相比人间的勾心斗角,这里是一片净土,而不能算是乐土,雪白的大地不沾染一点灰尘,白茫茫一片,冰冷刺骨的寒风吹起片片雪花,在空中上下盘旋飞舞。

    沈从良白衣胜雪,俊美的脸庞自有一股坚毅,笔直的身躯在雪中飞舞,忽左忽右,蹿高蹦低,飘逸俊雅。

    只见他身子拔地而起,目视前方,挺拔的身躯在半空中如同遗世独立天之骄子,抬头间动作优雅,把这几日在五脏六腑聚集到丹田的气体,按照师父传给的法门不断的在重复流经身体,直到跟呼吸、走步一样连贯自如,收发随心才继续吸收剩余的元气。

    只见他伸出中指,元气按照手厥阴心包穴经脉,从天池经过天泉穴、曲泽穴、间使穴、内关穴……到中冲穴,最后破体而出,从指间发处淡淡的紫气,虽然形不成气流,但也是一大进步。

    沈从良脸色一喜,紧接着连伸其余的手指,分别是手太阴肺经穴经脉、手少阴心经穴经脉、手少阳三焦经穴经脉,都有有或多或少的紫气,虽然仅能到一寸距离便消散的无影无踪,但已经足够欣慰了。

    若是其他人见到沈从良如斯的进步,大都目瞪口呆,叹为观止,只能用天赋奇秉、不世出的奇才来彪炳,因为这正是第二层象征,有的人十年都不曾练成,就算天赋极佳的也需要三年,而他沈从良只需要几天,实在是太彪悍了。

    这主要得益于他五脏六武储存的元气,若是其他人恐怕也会如此,因为那三个人的修为都是在炼神级别左右徘徊,再加上那妖气足以让根基打稳的人直接达到炼神级别的神仙人物,但是若真是根基打的人,就算是赵易也无法阻止外来元气与他自身真气的相碰,最好的结果全身瘫痪,甚至是七窍流血而亡。

    不知不觉中他体内的膻中穴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有量到质的飞跃,那个膻中穴坚硬如铁,这正是练气期的象征。

    关元、印堂分别是炼精和炼神期的标志,明眼人一眼便能看出,想要隐藏其中的特征,除非达到第九层瞬移,炼神还虚、返璞归真。

    注:道教中练气、炼精、炼神分别对应中下上三丹田:中丹田为胸中膻中穴处,为宗气之所聚;下丹田为任脉关元穴,脐下三寸之处,为藏精之所。上丹田为督脉印堂之处,又称“泥丸宫”,是炼神的关键。

    忽然他感觉脸上冰凉,触手即化,原来这里又下雪了,估计天快黑了,这么多天没有一天例外过,哪怕不出太阳,也能根据雪的大小判断是几更。

    只是每到晚上总会听到山洞里传来窸窣的声音,像是有人走动,沈从良听得清清楚楚,不知多少次因此毛骨悚然,惴惴不安,不过这山洞除了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其他的还算一切正常,心想若是真有什么野兽,这么多天没有出来也应该早就饿死了吧,时间一长,也便放松警惕,但晚上运行三十六周天后,打坐的时候还是跑到洞顶上一个仅能容人坐着的小小避风港。

    幸好这里常年积雪,天气寒冷,是一个天然的冰窖,吃的事物才不致放坏,沈从良看着事物一点点少去,心想今天饱餐一顿,明天下山便可以见到师父了,想想都觉得幸福,从小大曾没有这样想见过一个人。

    寂寞风中行,路寒谁自知。浮云近似红,又是一晨曦。

    这是他这些时日的感受,一时兴起,便找了一块光滑的石壁,用手指刷刷点点写下这首诗。

    天色微亮,山峰上有一个亮点迅速的向山下滑去,速度之快世间少有,每次一碰崖壁便会下纵几丈,如此循环,眨眼间,便跃下山,等到双脚落到平地,沈从良长长出口气,稍微缓解一下,继续向西飞奔而去。

    一路上沈从良只感觉脸颊被风刮的有些疼,饶是如此依旧全速前进,刚开始把他也吓了一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双脚会如此的快,刚开始虽然有点生疏,慢慢也就变得得心应手,奔到田间的玉米地,双脚一点直接飘过去,踏在草上,只是稍微弯一下,仿佛风吹一般,难道这就是传说的身轻如燕,飞檐走壁,貌似也没有如此不换气,一直奔跑的吧。

    但是等跑到那个村口的时候,也已经到傍晚了,跟赵易的腾云驾雾自是不可同日而语,地下跑的终究比不上天上飞的快。

    沈从良一拍后脑勺,忘了查看山洞里到底有什么动物,没能一探究竟,如今想来多少有点失望,何况以现在速度,应该很少有东西能追上自己吧。

    突然眼前人影一闪,吓得沈从良赶紧停止脚步,隐身在一旁定睛观察,不由得一愣,借着皎洁的月光,只见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少女,背影窈窕,娇躯玲珑,盈盈纤腰不足一握,白衫飘飘,一头乌黑的秀发如瀑布般垂在身后,随风飘荡,露出若隐若隐雪白如玉线条优美的颈项。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这句诗经中描写女子的唯美诗句不正是为她而写的吗?

    反正沈从良自然而然联想到这句诗,尤其是皎洁的月光照在她婀娜的身姿上,光华流转,恍若倾城,似是遗留在人间的仙子,淡雅飘逸。

    沈从良倒吸一口凉气,不可相信的揉揉眼睛,叹息道:“天下间竟有如斯美丽的女子。”嘴上不经意间说出来,虽然细小如纹丝,从小察言观色的他自然养成谨慎、细心的性格,否则也不会在鱼龙混杂的风月场合混的风生水起、如鱼得水。

    吓得他双手同时捂到嘴上,这时才发觉他的脚步不知什么时候上前移动了几步,色字头上一把刀啊,若不是我在青楼长大,见过形形色色大江南北的美女,产生抗体,否则说不定真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想到这,沈从良果断的脚底抹油,一溜弯拐到另一条小路,心想夜黑风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孔圣人曾说:“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怎么事到临头全都跑到脑后,回去以后一定问问师父有没有练强大毅力的功法。

    岂不知好色而慕少艾,乃是人之天性。若是真的存天理、灭人性,那与畜生有何异。

    沈从良转身走了几步,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那少女遇到坏人怎么办,像我这样能够把持住的好人简直少之又少,我是不是应该跟随,以便相救。

    “算了,还是少管闲事,我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哪还有能力保护他人。”沈从良如此安慰自己,加快脚步,看似随意迈出,实则风驰电掣一般,这正是功法的第二层风驰电掣,眨眼间回到那个阔别多日的柴门,一切显得是那么亲切。

    刚要伸手去推门,突然眼角处白光一闪,沈从良警觉的迅速扭头,只见面前站着一位窈窕淑女,一双澄澈似水的眼睛,皂白分明眼波流转灿,肌肤胜雪,身材修长而婉约,如同从画中走出来的美人,看身材举止,应该是刚才看到那个倩影,否则世间一下出现两个这样的尤物还不乱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