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仗剑红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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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年初一一大早,何老三家的院子里就热热闹闹的。

    叶多福早早的就赶了牛车过来给老丈人拜年,还带了不少的年礼。

    “香梅,我给你买的胭脂,喜欢不?大嫂子说,桃红色的适合你!”

    香梅目不斜视,抱着狗蛋玩儿,又跟香草逗趣儿,好像没看到叶多福似的。叶多福一个七丈男儿,站在院子里,伸手托着胭脂,好不尴尬。

    香秀瞪了香梅一眼,伸手接了胭脂,“咱家香梅害羞呢!大姐给收着了。大姑二姑快到了,你赶紧跟着你姐夫去村口接人吧!”

    叶多福松了口气,觑了香梅一眼,脸红到脖子根,“哎,我找姐夫去!”说着就转身跑出去了。

    “你干啥,人家多福给你买了胭脂,不好好收着,晾着人家作甚?”香秀拍了香梅一脑袋。

    香梅红着脸,接过胭脂,嘟着嘴,没好气的道,“哼,不知道什么脑子,当着一院子人的面儿给我。就不能找个清静的地儿,没得惹人笑话!榆木脑袋,不开窍!”

    真是个二愣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多让人脸红啊。香梅心里恨恨的想,平常不见他这么二啊!

    “嫌人家不开窍,多福都知道给你买胭脂了还不开窍啊?下个月就要成亲了,好好的跟家待着绣嫁妆吧,给多福做好的鞋呢?”香秀恨铁不成钢的看着香梅。

    香梅不情不愿的兜着胭脂往屋里走,叶多福脚上的鞋不就是年前才拿回去的,怎么这么快就旧了呢!

    首先到的自然是何二姑,顺子一下牛车就撒丫子往院子里窜。

    “我大外甥长这么大啦!”

    顺子从香秀手里把狗蛋捞过去,狠狠的亲了两口。奸笑一身,从开裆裤里挑出来人家的小兄弟,掂了掂又塞回去。

    “你个熊孩子,干什么呢!”二姑何如书正好拎着点心进院子,就看到顺子干坏事儿。

    “我检查检查!别被小狗叼走了。”顺子抱着狗蛋乐呵呵的晃悠,把前日刚从小摊上买的竹蚂蚱塞在他手里,狗蛋捏着竹蚂蚱,居然露出来粉红色的牙龈,笑了!

    可气坏了一旁的小中,忍不住冲顺子翻个白眼,“嘿!我大外甥跟我学认字儿呢,你找个竹蚂蚱给他,不是让他玩物丧志嘛!”

    “切!屁大的孩子让他学认字儿?你疯了吧你,好歹让人能让咱大侄子正常吃喝拉撒了再来学认字儿,行么?你去年还跟我一起逗蛐蛐儿玩呢,别跟我这装啊!” 顺子嗤之以鼻,小中最是个混蛋。

    七舅家的柴垛子是谁烧掉的?

    木生舅舅新婚被窝里那泡尿是谁尿的?

    。。。。。。

    打量谁不知道他是个小王八似的。

    “我现在痛改前非了,成不成?我这叫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你这叫死不悔改,还要祸害别人,你个害群之马!”小中如今穿着直衫装文化人,不喜欢调皮捣蛋兼动手动脚了(主要是不方便了),就爱耍嘴皮子气死人不偿命。

    “看看,你明年也要进私塾读书了,跟你小中哥学着点儿!”黄大志顺手就胡噜了一把顺子的脑袋,小中现在可是被黄家小秀才挑中了一起去省城读书呢。小中肯定是读书读的厉害,才入了人家黄小秀才的眼。

    以后,何家说不得能出个官老爷呢。

    相对于二姑的积极,大姑何如琴今年来的格外的晚,气色也不是很好。一进院子就对几个侄子侄女爱搭不理的,只跟二姑何如书还能说得上话。

    叶氏一开始还想跟何如琴缓和缓和,看她那副样子,也不想搭理她了。有了娘家人撑腰的叶氏硬气了不少,再说了,叶氏现在也看开了,再怎么好对人好,也要有人能长点心看得见。

    陈达依旧是好吃的性子,看桌上摆着的新鲜糕点,伸手就端了盘子,一块一块往嘴里塞。

    陈三柱倒是态度良好,以前回回都爱摆姑爷的架子,现在倒是跟何老三一个劲儿的套近乎,热情的简直不像话。只是,他话里话外离不开黄家,何老三感觉有些膈应的慌。

    “大哥,听说我们小中现在入了贵人的眼,要跟着黄小秀才进省城的书院了?”

    “黄家在城里那也是数得着的人家了,黄夫人是县太爷的堂姐。黄家在我们莲花县,横着走都不会有人管了。大哥,你现在搭上了黄老爷,也给我牵牵线,咱们哥儿俩,谁跟谁啊!”

    “大哥,我听说我大侄子大中年后要去县城的铺子当伙计啦?那可是有了大出息了,可是黄家的铺子?你看,陈达的年纪也不小了,我想送他去学门手艺,不如就跟着大中······”

    ······

    何老三一开始还蛮高兴,但是越听就越觉得不对味儿了。

    这是想要借着小中去攀高枝儿呢!

    大中都怕给小中添了麻烦,陈三柱倒是挺看得起他儿子。陈达出了名的好吃懒做,比小中还大一岁,家里再忙,那活计是从来不沾手,进私塾一年就被先生赶回去了。一天到晚就在村子里晃悠,跟一群小孩子玩闹。

    陈达去学手艺?他会做啥呀?

    何大中在镇上几年学徒,每天早起晚睡,给掌柜洗衣做饭,烧水刮面,端洗脚水。其中辛苦,哪里能是陈达受得住的?

    何老三就算是再看重妹子,也不能毁了儿子的前程,这样的外甥送过去,不是给人家黄家添堵么?

    “黄夫人是县令的堂姐?大姑父懂的真多!”小中崇拜的看着陈三柱,又似恍然大悟状捂嘴,“呀,是不是跟汪管事打听到的呀?”

    一听到汪管事,何如琴幽怨的眼神一下子飞过来,眼巴巴的看着陈三柱。要是从前,何如琴肯定大发雷霆,但是香秀捅破了何如琴黄了陈三柱跟汪桃花的亲事之后,何如琴在陈三柱面前就没有了张扬跋扈的底气。

    别说,何如琴性格张扬跋扈,蛮不讲理,但是人家还是有几分姿色的。如今二十五六,那眼神一飘过来,陈三柱抖了抖。

    陈三柱咬着后槽牙讪讪笑,“这事儿咱们镇上的人不是都知道么,难道你们不知道?”

    “咱们小百姓,哪知道这些事儿,不如大姑父路子广,连这事儿都知道。”大中也跟着搭腔,心底冷笑:无利不起早。

    何老三呼噜呼噜抽了两口水烟,点头道,“咱们平头百姓的,哪知道这些事儿。大中去县城当伙计的事儿,是黄家秀才老爷的恩典,不是咱求去的。要说别的,咱们在黄老爷面前也说不上话呀!不如,三柱找找镇上的那些掌柜问问?”

    陈三柱眼神直往大中那里飘,“镇上能有什么出息,咱们大中进了县城也拉拔表兄弟一把,问问那家铺子的掌柜,还收不收学徒?”拉了陈达,挤了挤眼,陈达咽下嘴里的糕点,想起来爹娘在家的交代,忙不迭的点头,“对啊对啊,大中哥,你帮我问问,我跟你一起,什么都听你的!”

    “都听我的?达子,我说了你可别不信,我在镇上学徒的时候,每天早上鸡鸣天不亮就要起床做饭,打扫院子,给掌柜的烧洗脸水。白天忙前忙后,做了午饭伺候了掌柜的吃了,自己是不能吃午饭的,一天只能吃两顿。晚上的时候还要给掌柜的端了洗脚水,伺候他睡下了,才能回自己屋里睡觉。这都不算什么,你看看我胳膊,”大中把胳膊上的袖子撸起来,深深的伤痕,得有一寸长,新长出的肉粉红粉红的。“这都是掌柜的心情不好,拿了把刀就乱砍,你见过你们村口的那个疯子吧,就是那个样子。”

    陈达看到心里一跳一跳的,忍不住就握住了自己的胳膊。陈家村村口,有一个疯子,发病的时候,就拿着烧火钳乱砍人,村里的孩子都怕他。

    “这还是镇上的呢,县城的掌柜估计更能折腾人。这么苦的日子你能受得了么?”

    “这么辛苦啊?”陈达有些犹豫,往回缩了缩。

    陈三柱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儿子,都是被宠坏了。夺下了他手上的点心碟子,“少吃些,多做少吃,怎么教你的?”

    “浑说,娘说了,到了舅家要多吃点。”陈达嗷一声就扑上去抢点心碟子。

    陈三柱气的脸都红了,何老三心里感觉有些怪怪的,没吱声。

    香秀绷住笑脸,“大姑父,你就给达子吃吧,自家做的点心,管够。”

    “自家做的?香秀姐,能给我带点回去吃吗?”陈达是个没心没肺的吃货,这小子记吃不记打,没心眼。跟他那心眼多的跟筛子似的爹娘比起来,陈达善良多了,就算好吃懒做还不讲理,香秀也不想跟个孩子计较。

    “成啊,等你走的时候跟我说,姐刚给你包一包回去吃。”

    “哎——”

    陈达答应的爽快,腮帮子上的肉都一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