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制服(修)

梁相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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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弄垮了云家。

    而皇甫烈,是来复仇的。

    她想到这样的可能,顿时手心都湿了。

    如果这是一场复仇,如果这是她的罪孽……

    她……如何去怪皇甫烈……

    她本能地不希望自己那么坏,强烈的理智却告诉她她离真相很近。

    于是,她又搜索了下皇甫家,那是个黑道大家族,上的情报更是寥寥无几。

    她害怕得很,于是大清早地,直接发了信息给西错让她打听皇甫家的事情,特别是关于皇甫烈的。

    做完这些,她才睡觉。

    迷迷糊糊地,她想,如果一切是她罪有应得,她该怎么办?

    赎罪?还是,继续不理会?

    她觉得,她应该会选择赎罪吧?就当做是为了后代积德,希望来世的自己不要再过这么悲苦的生活。

    可很快地,她就睡去了。

    中午的时候,她被陌生的电话吵醒。

    想了老半天,也没想出这个号码是谁?

    也就是说,这是个全然陌生的号码!

    她接起,那边声音清淡且极有教养:“同欢,我们谈谈!”

    同欢记得这声音,是姜美云。

    同欢回说:“我跟你没什么好谈的!”

    姜美云和陈修义呆久了,作风也差不多,她说:“我给你二十万。”

    有钱不捡是傻子!

    同欢最终收拾了一番去赴约。

    旺角咖啡厅。

    这里虽然不像是酥茗茶庄那般静雅且极富氛围,但是,不可否认,这里景色美丽,咖啡地道。

    闹中取静的咖啡厅,给人很优雅的小资情调。

    同欢品着咖啡,淡淡地看着面前的姜美云和陈淑媛,等着对方开口。

    陈淑媛几乎是立马冲出来骂同欢:“就是这个贱人,勾引了烈少不说,还挑唆爸爸和你离婚!”

    陈氏国际这几天特别紧张,因为皇甫烈已然开始大规模收购陈氏的股份。

    以皇甫烈的手段,不出一星期,陈氏国际就能改姓皇甫。

    只是姜美云已经和陈修义离婚,那场风云,她估计是无法去见证了。

    而此刻的姜美云,一脸雍容华贵,气质高贵迷人,她没有阻止自家女儿的无理取闹,反而咄咄逼人:“你为什么那么做?我和修义,可是十几年的夫妻!你做这么龌龊的事情,就不怕后辈没了福分吗!”

    同欢喝了口咖啡,胀痛迷糊的脑袋,终于清醒了点,然后她笑着说:“你觉得我是拿什么挑唆得懂你那位亲爱的老公的呢?”

    姜美云脸色一白,显然想到了不好的方面。

    同欢觉得这些上流社会的人思想可够龌龊的。

    她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和陈修义的血缘摆在那里,她怎么可能爬陈修义的床。

    她轻轻地开口解释:“他让我帮忙搞定皇甫烈,然后,他会娶倾城,我会成为陈家名正言顺的女儿。”

    同欢说得极淡。

    然则姜美云和陈淑媛脸上却是极其精彩。

    羞愤、受伤、不可置信……

    同欢只觉得眼前这一幕,特别好笑。

    报复!看着讨厌的人表情痛苦!疯狂的挣扎!

    同欢没有畏惧,没有害怕,有的只是喜悦……

    同欢陡然想起皇甫烈,这男人说过,她越痛苦,他越快乐!

    他最喜欢看她在他铺得里苦苦挣扎!

    同欢突然懂了,皇甫烈恨着她,一切,不过是她罪有应得。

    而姜美云,似乎完全不敢相信陈修义为了陈氏国际而抛弃她和一双子女,甚至,她还会娶倾城,那个妓女!

    “不可能,不可能,你在骗我,你绝对在骗我!”

    姜美云毕竟不过是凡尘之人,哪怕再怎么雍容贵气,可被心爱的男人抛弃、被同床共枕了十几年的丈夫当成砝码售卖……

    她几乎崩溃。

    同欢笑了笑,道:“有什么不可能的!当年他对倾城,给过的承诺绝对不会比给你们的少!可还不是娶了你,因为你是姜家的掌上明珠,你的家世是他成功的砝码!现在,姜家无力回天!他为何不选择我呢!我呢!只是给他一个机会,去实现自己的承诺罢了!他欠下倾城的承诺,若是偿还不了,你觉得会怎样!”

    同欢淡淡的笑着,捧着咖啡的女子那般楚楚动人,美貌又风情。

    可是,她的话,那是分明的报复。

    仇恨里的女人,从来都是真正的恶魔!

    陈淑媛死死瞪着同欢:“你个魔鬼!”

    她愤怒异常,拿了咖啡杯就往同欢身上砸去。

    同欢灵巧地闪过!心底却微微凝滞!

    魔鬼!

    她觉得皇甫烈是魔鬼,可这一刻,陈淑媛看着同欢,觉得她是魔鬼!

    这真是个……肮脏到叫人恶心的世界啊!

    她觉得自己和姜美云再也无话可说,起身,面容淡静:“记得把那二十万打到我卡上,我可不想白跑一趟!”

    说完,便起身,出门。

    她行色匆匆,却不曾想,一走出旺角咖啡厅,便碰到了宋沐远。

    她在旺角咖啡厅的时候,宋沐远发信息问过她她在哪,她随便回了句咖啡厅。

    却不曾想,宋沐远居然能找到这里。

    而且,他今天西装革履,还开了车,非常隆重的样子。

    同欢是那种,别人怎么对她,她必然以礼还之的人。

    宋沐远把她当朋友,她的心底,也放下了隔阂,交了这个朋友。

    而且昨天,她答应了他,陪他出门的。

    所以,她径直走了过去,笑着道:“哎哟,不错哦!新车!”

    宋沐远非常淡定地回了一句:“租的!”

    好吧!

    好吧!

    同欢无奈地捏了捏额角,这人真心太真性情了,连装装样子都不屑的!

    宋沐远却笑着道:“上来!”

    同欢上车,非常狂野的悍马,有一种特别野性的感觉。

    开这种车,需要强悍的气场来驾驭,否则就会让人觉得猥琐。

    同欢私心里觉得这车适合军人开,特别是女军人,最起码是少校军衔,一袭军装,皮靴,执着皮鞭,英姿飒爽,悍戾非常……

    大抵,制服的诱惑。

    女军人的制服,是最高级别的。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宋沐远开着车,望着旁边的同欢。

    同欢在想制服的诱惑。

    可这不能说啊不能说,宋沐远又不是军人,他是一文人,就算穿制服也是科学家的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