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山村寻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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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文的男子名唐才,字易礼,齐村的人都管他叫大才叔。他本非淮北省人,而是在几年前迁徙到此。

    唐才恭敬地请一行人进了他自家的农家小院,小村庄里常年不来客人,尤其是这么多官差。据闻其中还有一位王爷两位将军,更令村里人觉得稀奇,近乎全村的人都聚拢在唐才的家门口瞧热闹。

    “唐兄,不知这南洋甘可是出自齐村?”刘愈进门后坐在破旧的椅子上,问道。

    唐才有些手足无措,摩挲着双手道:“是,的确是。刘将军不必如此客气,叫小人易礼便可,这南洋甘,是几年前小人与一位跑船的朋友,从南洋偷运回来,那位朋友还因此丧了命。”

    刘愈没想到引进地瓜也会有人命伤亡,在他追问之下,唐才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的清楚。

    “小人本是福建人,本是读书人家道中落,十七岁起便随人往南洋跑船往来经营一些货物,渐渐积累起一点身家。那时小人认识了一位朋友,名叫甘召,出门在外尤其在番邦之地做生意,同行之人相互照应,小人与甘召引为莫逆。”

    “五年前,小人和甘兄弟贩运丝绸往南洋,大赚一笔,便从当地购买了一些香辛料,准备带回中原贩卖。临行前当地人的一个土酋,想通过我们长期购置丝绸,便邀请我们去府上做客。那土酋用南洋甘招待我们,第一次吃便觉得此物香甜可口齿颊留香。那土酋说这是贡品,即便在南洋也少有人吃到。”

    “我们是生意人。见到好东西便想究根问底。那土酋很热情。带我们参观了他的南洋甘种植园,正巧遇上收获。小人和甘召当时算计了一下,一亩地的南洋甘就可以出产千斤以上……”

    说到这里连齐方等人也惊叹一声,毕竟现下的良田,一亩小麦能出产三四百斤就已算丰收。

    唐才叹口气续道:“当时小人和甘兄弟便起了心思,准备带一些种子回来种植,一打听才知道这南洋甘不论是果实还是根茎,种在土里都能成活。当夜我们便偷摸进土酋的种植园。以为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偷两个南洋甘出来,没想到却被守园的人发现,但甘兄弟还是拼死拔出两棵,抱着与我一同逃到港口的船上。”

    “当时香辛料尚未装船,我们也顾不上便开船了,土酋带人到港口,朝船上she箭,甘兄弟胸口中了一箭,之后海上风浪颠簸,他的伤也一直未能好转。即便拼着一口气。甘兄弟还是没能睁眼再看到中原的大地,不过正因他上岸前才死去。尸体才能带回而不至尸沉大海。”

    “也怪小人太贪心,钱财大多数都购买了香辛料还不得带回,仅有的盘缠小人也用来将甘兄弟的棺椁带回淮北,他是齐村人,小人来到此地之后便定居下来,想借由南洋甘来为中土百姓造福。小人便与甘兄弟的儿子,甘茂甘贤侄一同研究栽种。种植第一年,齐村的南洋甘获得丰收,小人便想去官府请县尉大人帮忙推广,谁知道却碰了钉子,县尉大人不许我们推广种植,便是这仅有的南洋甘田,当时县尉也找人来毁了几次。”

    苏彦在旁边听了半天,本以为事情经过波折之后会很顺利,此时也不禁问道:“这么好的东西,又好吃又高产,那狗屁县尉为何还会刁难?”

    唐才恭敬道:“回昱王大人,您可能有所不知。这南洋甘虽然好吃又高产,但毕竟不能当田赋税粮上交,这些年来北方战乱频繁,地方苛捐杂税众多,县尉为了不令自己治下田赋上缴不及,只能严令不许种植南洋甘,可那时南洋甘已经推广到不少的村子,不少的百姓都在种。”

    刘愈叹口气道:“先行者必要有其不拔的意志和推翻阻力的勇气,之后唐兄又是如何推广?哦,本官来的时候见本县官道之旁,近乎家家种植了南洋甘。”

    唐才脸上总算有了点笑容道:“好东西即便是百姓也会分辨吧。县尉虽然不许种植,第一年还多加刁难,但因为那一年淮北大旱,田地大多无收,可偏偏南洋甘却收获颇丰,令本县百姓渡过了灾荒年。第二年换了如今的林县尉,林县尉可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不但鼓励我们种植,还想将此物推广到周围县郡。但那些县郡的官也念着田税,就是不答应林县尉的请求,因而南洋甘也只在化县生根发芽。”

    “难得,难得。”刘愈赞叹了两句。

    唐才又将甘召的儿子甘茂介绍一番,甘茂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人很jing神只是偏瘦。见到这么多官闻讯他,他只顾跪在地上不断的磕头。

    刘愈当下便将想请唐才和甘茂入关中推广种植南洋甘的事说了,唐才脸上惊喜异常,自从他带着南洋甘身无分文地来到化县,就希望有朝一ri南洋甘能引起朝廷的重视。如今朝廷派了王爷和将军来亲自邀请他,这可说是祖上积留下来的福气。

    “回刘将军的话,小人和甘贤侄研究了这几年,对南洋甘的生活习xing已有了解。若是带到关中之地,每年适合在夏季播种,到秋末冬出便可收获。”

    关中的旱灾已令夏粮和冬粮无收,本来救灾要近乎救一年,如今只需要救几个月便可。刘愈笑道:“那不正解了关中的灾情?”

    因为当天已天黑,一行不能回方州郡。刘愈等人便在此暂住一ri,唐才在当地百姓拥戴下不大不小是个里正,紧忙安排家家户户给腾地方。

    当夜在齐村一户大院里,一行人生起篝火,烤地瓜吃。为了不落下官抢民物的恶名,刘愈从村里百姓手中以高价买来几筐地瓜,用木棍穿起。教给众人烤食的方法。

    这还是众人第一次吃到地瓜。本来很多人还怀疑这脏乎乎的东西到底能不能入口。但见到昱王和刘将军都吃的开心,他们也就学着试试,一入口便被这地瓜的美味所吸引。

    刘愈见众人吃的狼吞虎咽,脸上一笑,人也就图个新鲜,让他们天天吃地瓜肯定很快就吃腻。但对于关中正在受灾的百姓来说,能糊口温饱,这才是最关键的。

    一行人的干粮中也带着干肉。当下也拿来一起烤了就着吃,村里的孩子在旁边跑来跑去玩耍,女兵们也用干肉来招待村里的孩子。肉食对普通百姓来说一年也吃不上一两回,孩子们个个都争抢着吃。刘愈也让众人将随身携带的干肉都拿出来。

    村里的百姓也有很多没散去,因这些当大官的没什么架子,而且其中还有将军,村里也有出去当兵的。还有一个是女儿军的女兵。

    “徐大帅,您就是女儿军的徐大帅?”一个村里的妇人打量着徐轩筑问道。

    在百姓流传中,徐轩筑是个跟天神一样的神奇人物,现在见到活的。也不过看起来是个普通的女人,除了人漂亮一些。看上去跟城里一般的大家小姐没区别。

    徐轩筑笑着点点头,她还在为刘愈剥地瓜皮。

    “俺们村有个叫妞妞的,两年前投了女儿军,本来隔三差五的就往家里写信。可自从上两个月开始便没了音,徐大帅,您可认得俺们村的妞妞?她的nainai重病在家,想念她的紧。”

    两个月前,正是葵水之战的发生时间。女儿军在那一战中损失惨重,很多尸首事后认不得,被九弟掩埋。那个叫“妞妞”的女兵,很可能已葬身在战场上。

    事理很明朗,但这话却没人说的出口。徐轩筑一笑道:“妞妞是个好兵,会回来的。”

    本来还算轻松欢快的氛围,却因为“妞妞”的话题而变得沉重,尤其是随行的女兵,她们大多数都参加了那场战争,是战场上的幸存者。想到战场上失去生命的同伴,便要偷着抹几把眼泪。

    篝火一直持续到半夜,各自都回去睡,刘愈便在院子里的房舍里躺下。心情起伏,加上农家条件简陋睡的不习惯,也就多想了一些事情。

    一些女兵尤其是爱干净的更加睡不着,三五成群的出来在篝火旁聊天说话,直到困了相互依偎着睡着,院子里的篝火一夜也都有人加柴,到第二天清晨仍旧未熄灭。

    第二天刘愈本想带着唐才和甘茂叔侄二人一同回方州郡,但二人不会骑马,乡野间又寻不到马车,刘愈只好决定先回去跟楚王等人商议,上奏了皇帝,再派人来接。

    虽然楚王不待见刘愈,但这毕竟涉及到救灾和立功的问题,能让未来的储君对他的印象改观或许也是一件好事。

    当一行人一路颠簸回到方州郡,不少的车队运着粮食往城里进,想来方州的粮食已收齐。有了第一批粮食,再加上地瓜的事,这趟差事会很圆满的完成,皇帝也完全有理由将楚王重用。

    但当刘愈只身进了太守府的后院,却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楚王拿着剑,正一袋一袋的去刺破麻袋,像是在检查,又好像在破坏。

    “于太守,这就是你们征来的粮食?”楚王对身后胆战心惊的于田寿质问道。

    于田寿支支吾吾,显然知道做错事不敢应答。而楚王和于田寿之旁,有个举止很优雅的女子,淡蓝长裙宽袖窄领,脸上不着笑却似笑靥迎人,娇艳若滴的楚楚面孔,像个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的结合体。很婉约,令刘愈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

    想来这便是苏彦口中于太守的漂亮女儿。

    刘愈不敢多想,看她一个深闺的女子出来迎人便知道于田寿有意以女儿来接近楚王。不管这于家小姐是否有心,刘愈都不该去招惹。

    再看那些破损的麻袋,流出的米是米混着沙子,有的干脆是半袋沙子半袋米。

    刘愈终于知道方州的士绅为何会如此配合,原来是想以次充好蒙混过关,偏偏因为这一行的人手少,当地的官差又敷衍了事,楚王雷厉风行却又缺乏实践经验没走到下面督察,使得收上来的米有近乎一半都是这样的泥沙混杂。偏偏麻袋又没标记,不知道哪些米出自何家,查无可查。

    “楚王殿下,毕竟是救灾之米,百姓有粮吃已是万幸,至于泥沙,有一些也无妨。”明瑾劝解道。

    楚王回身看了明瑾一眼,不置可否。刘愈走上前道:“明员外,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百姓受饿是受饿,难道就可以用沙子搀和着米当救灾粮?你这不是罔顾百姓疾苦!他们吃不吃的下去是一回事,吃了这些米,百姓ri后何来对朝廷的信任?”

    明瑾被刘愈当众训斥,脸se不佳,转而求助地望向楚王。

    楚王冷冷问道:“刘将军这是从何处回来?”

    “臣……”

    一旁的明瑾终于找到争脸的由头,冷笑着抢白道:“莫以为楚王殿下不知,你刘将军这是刚出去游玩回来,还腆着脸说什么百姓疾苦,上奏皇上定你个玩忽职守之罪也不为过!”

    刘愈再看楚王,又学着之前的模样背过身不加理会。

    之前让他好好养伤,现在征粮出了事又赖他玩忽职守。这楚王的气量未免也太小。

    自负自大自闭,刘愈想不出任何理由来辅佐这样的君王。

    刘愈本来还想将地瓜的事告知于楚王令他立下救灾头功,现在也打消了这念头。身为一谋臣,还有选择谋主的权力,即便楚王将来当皇帝,他也大可辞官不做逍遥快活。

    楚王怒气冲冲地进了内堂,明瑾等人紧随上去,连刘亭都幸灾乐祸地瞧了刘愈一眼跟了上去。

    刘愈也是一肚子火气,手伤还不好还念着救灾两天跑了二百多里路。现在还是想想回去怎么写给皇帝的奏本。

    刘愈往太守府后门走去,走了几步,听到背后有轻微的脚步声。转过身,便见到于家小姐在后面跟着他,见他转过身,于家小姐也停下脚步,面se带着淡然地好奇打量他。

    模样真是有些动人。刘愈一升而起的年头赶紧被他打消,心中又告诫自己,这女人不能惹。

    “于小姐,你为何要跟着在下?”刘愈拱手问道。

    女子眉头轻轻一蹙:“于小姐?”

    不但人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连声音刘愈都觉得在哪里听过。

    “难道小姐不是于太守的千金?”

    那女子斜眼白了刘愈一眼道:“刘大将军真是好记xing,当ri在雁塔上将小女子数落的当众下不来台,现在小女子千里迢迢骑快马来给你治伤,你却当是什么……于小姐?看来是小女子的面容入不得你这个好se君子的法眼。”

    这言辞,这牙口,刘愈再笨也知道自己判断错了。不是似曾相识,而是本来就认识。

    “看来曲医女你的风热之症已经好了。没留下疤痕,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刘愈笑容促狭地打量着曲宁的脸,像是真要从她脸上寻出个疤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