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伦河玫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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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日早朝,杨记川果然向皇帝提出回驻地的申请,而皇帝也不出所料地顾左而言他,没有个确切的答复。

    下朝后,皇帝特意将邬琅单独叫去御书房,扯了一堆闲话,最后问他有没有兴趣去奉济当宣政使。邬琅也不和皇帝来虚的,深切贯彻落实乡下人的毫无心机城府,直接了当和皇帝说他没兴趣。

    奉济这地方,幅员辽阔,却有三分之一的地方没有被开发,剩下的三分之二中的三分之一也不适合居住,环境恶劣,民风剽悍。虽然奉济和邕州不过是地图上划开一条行政线的邻居,但不管是气候还是文化都有非常大的差异。再加上奉济西邻漠西,北接北戎,要不是有天然的高原地形优势,早就被这虎视眈眈的邻国给欺负得民不聊生了。

    然而,能够抵御外敌的地形也给他们自身带来了发展的不便,奉济地处高原,遍地高山,道路崎岖,没有便利的交通,消息难免闭塞,加上受到漠西和北戎的宗教影响,比之中原,奉济就显得很非主流了。

    说白了,奉济就是个苦地方,邕州虽然也苦,但是奉济更苦!

    可是皇帝允诺的却是宣政使的位置,若答应了,他就是整个奉济的二把手,仅次于州牧的地位。他还是扬威将军,兵照带。而在邕州,他不过是小小城主。

    所以,皇帝的意思再明确不过了,让他去当奉济宣政使不过是个跳板,只要他应下来,表现的好,估计以后官位会节节攀升,一跃龙门便化龙。

    可惜他根本没升官发财的意思,让他离开川儿,那是更加不可能的事。

    皇帝见他拒绝得如此干脆,再劝也没什么意思,就让他走了。邬琅谢恩告辞,在御书房外偶遇太子太傅许广陵,作揖拜过便错身而走,这时,从许广陵身上传来一股异香。邬琅眉头一皱,回身向许广陵看去。严肃刻板的太子太傅,据说清廉节俭,连朝服也是许多年未换,恐怕是没那多余的银钱购置熏香熏衣了。更重要的是,这香,总觉得有些熟悉。

    邬琅摇摇头,将视线从许广陵身上移开,皱着眉头朝宫外走。

    杨记川下朝换好衣服,照旧进宫教六皇子骑马。邬琅在外头瞧了眼便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川儿这家伙,即便是不喜欢得工作,若是接受,也会认认真真完成。就像他虽然很怕和小孩相处,做起教师,也兢兢业业,劳力劳心。

    回了将军府,换上便服,去郊外驻军地饶了一圈。

    他的兵他自然放心,就算自己没看着,也会准时准点训练,从不躲懒耍滑。他这两天抽空调查了下那位要和自己交战的禁卫军校尉。姓高,名祝父亲果然是太仆少卿,官二代嘛,傲了点,难怪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群殴打不过,差点背过气去。杨钊高徒,亲自□□的。呵呵,那就更有意思了。在天策府就读期间曾经数次向杨记川挑衅,皆战败而回。然而并没有因为输给杨记川得什么骂名,反倒因为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让人觉得心志坚定,是块良才。

    邬琅忍不住皱眉了,高祝若是谦虚谨慎,刻苦努力的性子倒也罢了,多少抵得起屡败屡战这个传闻。可依他印象,高祝显然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这么对杨记川紧追不舍,要么是看上川儿了,要么就是有预谋地要借机上位。

    现在还想故技重施?

    看来是时候让他回忆回忆当年他惨败在川儿手下的心情了。

    等到约定日的前一天,邬琅带常山去了躺出云寺。没跟他提解药的事,只说过两日就是和禁卫军的比试日,上山求个好运。

    常山诧异,问他可是没有信心赢下比赛。邬琅嗤笑一声,道,赢那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怎么赢。反正无事,我还想求个姻缘呢。

    常山又无语了,说,您都有郎骑将军了,还求姻缘签做什么。邬琅大骂榆木脑袋,结了婚还要求子呢,我就不能求个感情顺利?

    常山哦一声点头,没再问了,老老实实跟在邬琅背后。

    两人骑马至出云山山脚,将马匹寄在附近的客栈中。

    出云山高五百丈,修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阶通天梯,普通人爬,需要一天一夜才能上山顶。九千九百九十九阶通天梯,光是数字就已经吓退了一批养尊处优的富贵人。但去出云寺体现的是逼格,是品味,所以公子哥儿们想了个法子,自己先走前四分之一,中间四分之二让轿夫抬上去,最后剩下四分之一到寺门的路再自己走,这样一来不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偷懒的法子一出,得到大规模效仿,到后来,很多人甚至直接坐轿子上山,自己半步路不走了。

    而出云山的轿夫行业也发展得如火如荼。

    邬琅既然是诚心上山为常山寻得解药,自然要有十成十的诚意。每一个阶梯都得亲自爬。

    早听闻出云山上出名的除了名刹出云寺,再便是漫山遍野火红凤凰树。只是现已过秋,凤凰花已谢大半,没了那火烧一般的美感。倒是满地落英,成了另一种风景。

    邬琅和常山都是习武之人,体力好,爬山爬得快。一路上将无数一同登山的人甩在身后。

    走了有一阵,二人停下休息。

    修筑天梯的人倒也是个风雅的,休憩之地没有统一修成一模一样的亭子,而是将枝干庞大的凤凰树当做了天然棚顶,在树下设置了石桌石椅。风雅是风雅了,若是碰上雨雪天,那就连个躲雨的盼头都没,只能认命地冒雨登山,或下山。所以去出云山的人都知道,要挑个晴空当头的好日子才能出门。

    邬琅寻了个空闲位置坐下,常山放下背上的包袱,拿出吃食和衣服递给邬琅。

    两人都能感觉到温度越来越低了,高处不胜寒,可不是这个理?

    休息了一会,继续上路。常山悄悄凑到邬琅耳边,小声说,好像看到了临淄王的轿子。邬琅一愣,摆摆手,估计是碰巧,慌什么,没遇到最好,遇到了也就那么回事,问个礼就好了。常山默默称是。

    两人脚程出奇地快,出发得也早,到出云寺时刚好蹭上中午的斋饭。上午爬山爬得又累又饿,有饭吃了,胡吃海塞的模样把盛饭的小沙弥看得一愣一愣,最后干脆一股脑给他们一大盆饭,也省得来回走了。

    吃饱饭,邬琅便带着常山到正殿求签。

    大殿内供奉着巨大的不知名神佛金身,人站起平视只能看到佛祖的脚背。正殿门槛很高,供奉桌就在门槛后,香客是不能进店的,只能在门外祈愿,随后供上香火。

    出云寺作为宝刹名寺,虽然上来的路途十分艰难,也拦不住一些真心求佛的人和装逼犯们。所以在正殿门口,一溜的蒲团排队已然到了台阶下。

    香客们举着线香,跪在稻草编织的蒲团上叩拜,有厚重的梵音钟声从杳杳处传出,令人不由自主地沉心静气,散去不少内心沉郁。

    这个时间点,人少,签筒都还有剩余。

    邬琅规规矩矩地插香,拜佛,磕头,摇签。找到签文架,顺着姻缘那列看过去,对了签号,撕下来一张纸。

    邬琅瞧了眼上头写的字,眉头一皱。

    下签。

    当即就把签纸给撕了。

    常山看一眼,没做声,默默去收拾那对碎屑。

    问过寺内扫地的僧人,找到了圆觉。

    常山不着痕迹地站在了邬琅面前。

    “做什么?退下。”

    “是。”

    圆觉瞧见常山便秘似的表情,满是皱纹的脸露出一个笑容,迈开脚步蹒跚进屋,“你们进来吧。”

    常山觉得不妥,低声道:“少爷,您真的是来求签的?”

    邬琅说:“我是来求救的。”

    常山抿唇,多少猜到这是怎么一回事了。但是他不想进去。

    邬琅走出几步才发现常山还在原地,回过头来喊他:“愣着干嘛,还不跟上来。”

    “少爷,属下……”

    “你今天怎么这么磨叽。”

    “属下还是不进去了。”

    “常山,反了你了,敢不听我的?”

    “…………”

    “快点,别让我亲自动手。”

    常山看邬琅一副不容置喙的表情,心中挣扎一番,还是跟着进去了。

    圆觉取出了封存生蛊的坛子,再取出早已准备好的引蛊酒和符水,以及其他零散物品。

    邬琅事先并不清楚具体操作如何,只知道大概用一种蛊术,以蛊养人。

    这东西说实话他只在小说里见过,一想到以后自己身体里要养条虫子,邬琅就有些瘆的慌。这也是他没有让杨记川一同来的原因。若是川儿知道解药是这么来,还不知该怎么发火呢。

    事到临头,常山还在别别扭扭犹豫,邬琅恨不得一棍子把他脑袋敲开。最后只得下命令,让他脱了上衣老实呆着,别动。

    幻生是子母蛊,相互牵绊。圆觉得先把自己体内的幻蛊引出,种植到常山身上,再将生蛊移至邬琅体内,这样邬琅才能算是常山的专属解药。若是顺序颠倒,这根绳子就把邬琅和圆觉串起来了。

    转嫁蛊虫是个精细活,马虎不得。三人围成一圈坐着,只能听到沉稳的呼吸声,以及屋内火烛噼里啪啦的燃烧声响。

    圆觉取一把锋利匕首,剖开心口上三寸部位,掀开皮肉,能开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小肉虫在他血管内趴伏着,像是一个安静的蚕宝宝。圆觉将引蛊酒旁的白色粉末撒在伤口上。原本沉睡的蛊虫慢慢苏醒,缓慢地蠕动着。圆觉这是用药粉让蛊虫苏醒了。随后他又在左手腕割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倒一碗引蛊酒,全部淋在手腕伤口上。

    邬琅看着都跟着手腕肌肉抽疼。

    蛊虫犹如闻香而来的蜜蜂,顺着心口流经至手腕的血管,慢慢地往满是引蛊酒的伤口处爬。

    眼看着圆觉血都要流上一大碗了,邬琅真是恨不得在这蛊虫身上按个马达。

    蜗牛似的蛊虫终于快要达到,圆觉已经摇摇欲坠,浑身大汗淋漓,坐也坐不稳了。常山一手扶住圆觉的背,听圆觉说,让他们在幻蛊出来的那一刹那,用最快的速度让他爬进封存生蛊的坛子里。在这之前,都不可以启封坛子。

    邬琅点头,将这个任务揽下。

    坛子很小,邬琅单手就能握住。他握着坛子伸到圆觉腕下,等那胖乎乎的幻蛊一丛血肉绽开的伤口处爬出来,立马揭开封口。圆觉手一抖,白色小肉虫幻蛊就被抖进坛子里了,圆觉立马将事先准备好的符水倒进坛内。

    “快,封住!”

    邬琅听闻,眼疾手快,重新将封纸盖上,死死压住。

    常山随即开始给圆觉包扎伤口。

    过了半个时辰,圆觉虚弱地开口,让常山将自己左腕割开,涂上一个黄色的药膏,将手伸进坛内。不多时,就能看到一个小鼓包在常山皮肤下慢慢地向上臂游动,随后是锁骨,最后停留在心口上三寸部位。

    整个过程,常山全无症状,好像根本就没有个虫子在他体内爬似的。

    邬琅知道轮到自己了,目光伸向圆觉。他和常山的前置动作基本一致,只是在伤口上涂的药膏不同。

    但是相较于常山的毫无反应,邬琅却觉得,这条比幻蛊要娇小的彩色虫子简直就是人间杀器。自它爬进自己手腕里后,每挪动一次,邬琅就觉得好像被撕咬掉一块肉。这只能说明,这条虫子是真真的剧毒物,不是开玩笑的。最惨的是他爬得比那蜗牛幻蛊还要慢。邬琅几乎要以为自己经历了一场月读凌迟。

    到最后,邬琅浑身衣衫早已被汗水浸湿,额发湿漉漉贴在苍白无色的脸上,双目失神,只剩下一腔意志让他坚持没有倒下。

    “少爷!”常山忍不住喊出声。“初七,快停下,我们不弄这劳什子蛊了!”

    圆觉嘴唇抖了抖,无力地摇头:“生蛊已经快要就位,不要前功尽弃。”

    常山双目泛红,双手握拳,掌心都被掐出鲜血来:“我何德何能让少爷如此……”

    “这是命啊,初九。”

    “我叫常山。”

    “好好,常山。遇到他,是你的命,也是你的福气,你命不该绝。好好活下去吧,傻孩子。”

    常山伸手抚上心口,那里跳动的,何止是自己的心。

    这时邬琅忽的喷出一口鲜血,歪倒在地。常山连忙上去扶起邬琅,探了鼻息,松下一口气。

    “成了!”圆觉惊喜道:“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绝不是普通人。”

    常山沉默不言,圆觉让他扶邬琅到床上休息。常山照做,偶后便一直跪在床前,失神地看着邬琅苍白睡颜。

    邬琅一觉醒来,浑身疼,好在还算能忍受。一瞥眼就看到常山低头跪那,像是犯下大错前来认罪似的。邬琅还不知道常山心里想什么,这么多年也白被喊少爷了。

    “常山,我饿了。”

    “少爷!”

    “赶紧,弄点吃的。别没疼死我,给饿死了。”

    “是,属下这就去!”

    邬琅龇牙咧嘴地忍痛从床上坐起,见圆觉脸无血色地从门外进来,走到他跟前,袍袖一撩,磕头长拜。

    “圆觉大师这是作何?”

    “贫僧谢将军大恩。”

    “我救我家随从,大师这恩,我怕是给不起。”

    圆觉跪在地上,身体还在瑟瑟发抖,细听,才闻哭音。

    “那孩子,就拜托将军了。”

    “大师……”

    圆觉忽然从袖中掏出一个方子递给邬琅,邬琅接过,发现是个蛊方。

    “说到底,这个法子不过是以毒攻毒,对将军您也有害处。这是制作封坛的方子。若是哪天,将军觉得不妥了,便将生蛊引出,封于坛中,寻另一个寄主。”

    邬琅看了圆觉一眼,将方子收入怀中,道:“知道了,好歹我也受了这么大的苦,不会轻易让他死的。”

    圆觉闻言,朝着邬琅再次深深一拜。

    “贫僧听闻将军明日有重要活动出席,现在身子不爽,可会有影响?”

    邬琅活动了下肩膀,觉得痛楚减轻了许多,不甚在意地说:“无碍,我尽力而为,谁能耐我?”

    “将军大势。”

    邬琅在出云寺用了饭,出门一看,天已昏黑,便拉着常山向圆觉告辞。

    “明日大师可要下山前来观战?”

    “呵,贫僧久居佛门,已不再过问杀伐之事。”

    “如此,我就不勉强了。”

    “将军一路慢走。”

    “欸,等等。大师,出云寺的签文准吗?”

    圆觉有些诧异,但也老实说:“信则准,不信则不准。”

    邬琅脸一黑,骂一句,什么狗屁,肯定不准,便大迈步走了。

    常山回眸朝圆觉看一眼,圆觉向他挥手再见。常山鞠一躬,回头快步追上邬琅。

    两人皆知,这一面后,便是山水不相逢,阴阳生两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