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伦河玫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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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邕州州军大败而回,东昌寨举行了三天三夜的庆功大会。

    邬琅作为最大的功臣,被正式任命为山寨的巡防统领,负责一切练兵御敌的事项。

    夜凉,东昌山却热闹如火。

    邬琅破天荒没有穿他那身黑金玄甲,看起来就像误入匪寨的世家公子,和沈蓬生有得一比。

    这还是许多东昌寨的人第一次正面近距离看这位玄苍将军,在平时,很多人往往只要一看他身后那把长刀就已经不敢抬头直视,故而认真观察这位神秘又凶悍的玄苍将军后,发现他居然生得十分俊俏。

    邬琅避开敬酒,偷偷从宴会上溜走。慢慢走到了葫芦谷上峰峰顶,果见一个倚树而坐的身影。往前走,借着月光看清那人的面貌。

    “独孤,原来你在这。”

    独孤胜慌然从原地站起身,有点无措地喊:“五爷!您,怎么来这儿了。”

    邬琅扇扇手,示意独孤胜坐下,自己也走到他身边撩了衣摆坐下:“找你呗,想着你大概会在这就过来了。”

    独孤胜低头沉默,罕见地没有接邬琅的话。

    月光一束一束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在独孤胜的脸上,邬琅看到了他眼中的茫然,还有质疑。

    邬琅仿佛看到了刚刚穿越到这个时候的自己,坐在竹心小院,看着头顶的那轮熟悉的明月,心绪杂乱。那时迷茫,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也质疑,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人到底是一种脆弱的生物,身体脆弱,心理也脆弱。

    独孤胜毕竟才十六岁,在现代,十六岁还是个偷偷摸摸去网吧玩游戏的年纪,偶尔认真读读书,时常埋怨零花钱不够用,经常和菜逼队友撕逼。无忧无虑也不过如此。杀人,杀真正的人,恐怕是想都不敢想的事。这和游戏里拿第一滴血,双杀甚至五杀获得的兴奋感和满足感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邬琅自己,何尝不是初尝鲜血?当他下第一刀时还会在心里念一句对不起,各自为敌,生死无论。到后来,倒在身边的尸体越来越多,泼洒在脸上的鲜血也从滚烫逐渐冰凉。人就麻木了。真真砍人如切瓜。

    人有寄托和信念的话,即使是做一些看起来十恶不赦的事,其实也很容易原谅自己。就像他,当初在临淄王府,有一个摆脱男宠身份,彻底离开的目标,就算机关算尽,利用了一个又一个人,也没有太大的心理负担。现在,他要去找杨记川,他要在东昌寨扎根得势,所以抵御州军进攻,也不过是转瞬间的罪恶感。

    独孤胜不行,他不过是一个在没什么氛围里的土匪山寨成长的。他有什么大目标吗。不,没有。在邬琅来之前,他还不过是个被宋松颐指气使,跟着山寨里那群小混球一起出门恶作剧的二流子。东昌寨一日不倒,他们便可以一日衣食无忧。

    在这种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里,考取功名算是寒门出贵子的唯一出路了。这些山匪不喜读书,自然也不会有太高远的志向。

    没有信仰,没有寄托做支撑。遇上强大的精神刺激,很容易心理崩溃。

    邬琅将手中的酒递给独孤胜,“喝吧,专门带给你的。”

    独孤胜没有拒绝,接过酒壶后仰头就是一灌。

    邬琅双手叠在脑后,身子向树干靠了靠,抬头看天上的月亮。

    “闲来也无事,不然说说你是怎么进东昌寨的?”邬琅说。

    独孤胜一愣,少年变声期时沙哑的嗓音满满倾泻而出。

    “寨子还未建立的时候,渔阳镇的镇守叫高畅,是个十足的大贪官,最拿手的便是在有更大的官来渔阳时粉饰太平,让渔阳百姓伪装出一副安居乐业的样子。他当值的时候,渔阳镇的百姓叫苦连天,却无处声诉。我父亲原本在渔阳有一块薄田,种种地,养养鸡,也勉强能过活。后来附近的员外想抢占我家的田地用来建屋子,我爹自然宁死不从,告上官府后,那员外却伙同官府反咬我父亲一口,说那田本来就是员外租给我爹的地,我爹还欠他好几个月的租钱。官府最后不仅把田地判给了员外,我家还得还员外一大笔银子。就是将我爹娘和我一同卖了做奴才,也还不上那些钱的。我爹不服气,想要伸冤,最后却被活生生打死在衙门里。”

    “我和我娘没有谋生的手段,最后只能行乞度日。后来,为了养活我,我娘迫不得已,改嫁给年纪足以做我爷爷的独孤老鬼做小妾,我也跟着改名叫独孤胜。那独孤老鬼是个喜欢虐待妻妾的恶棍,他娶过无数房姨娘,最后都死了。而我娘,嫁给独孤老鬼后的第二年,就消无声息的死了。原本以为我会被独孤老鬼赶出去,没想到独孤老鬼却入伙了东昌寨。我便也一起进了东昌寨。独孤老鬼两年前死的,死在妓|院女人的床上。”

    邬琅转头看了独孤胜几眼:“能长成现在这模样,也算不错。”

    “我,哎,我跟你说说我吧。其实我小时候非常普通,很平庸的一个小孩。父母也不出众。”

    “五爷吗?”

    “呵,很惊讶吗。其实在苍云堡,有很多像我这样的普通孩子被送入营内学习。”

    “五爷,苍云堡是个怎样的地方?”

    邬琅眯起了双眼,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他在极北之北,有终年不化的雪山,有永无止境的下雪天,有不冻的映雪湖,还有机关遍布的苍云内堡。是个非常漂亮的地方,但是,却充满仇恨和愤怒。”

    “隐居避世的生活和你们很像,无忧无虑,自给自足,封闭狭隘,什么都不用想。所以对于教官们所说的富贵荣华,左右天下根本没什么概念,也并不向往。在苍云军营的学习也是应付了事。只等成年,讨个媳妇,生个娃,种种地,种种花,死了就把尸身烧了,骨灰撒在大雪山。一辈子也就这么过了。”

    独孤胜追问:“那五爷怎么……”

    “我听长辈说,先辈们被仇家追杀至此,建立苍云堡,得存血脉。那段血海深仇的历史离我太过遥远,所以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直到我十岁的那年,与众多同门师兄弟外出进行历练,遭遇厉害仇家的埋伏,伤忙惨重,才知仇恨滋味。然而让我更为心痛的是,统领为了救我,甚至连尸首也没有拿回来。”

    独孤胜张大嘴巴,一副惊相。

    邬琅继续说着:“我从小敬仰统领,入门学武不过是了却心中一个念想。那日统领掩护我回家门,我回头看他,他只留给我一个坚毅高大的背影。我当时并不知晓,这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如果我知道,我一定会留下来,站在统领身前为他挡箭挡刀。而外出历练弟子五百,幸存者不过数十。”

    “那时,我悲愤几欲求死。但我不敢死,我这条命是数百条命换来的,何敢谈死?副统领告诉我们,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因伤心自尽求死则是最软弱无能的做法。可能人,永远只有在失去宝贵东西后才会有所醒悟。早前我不求光耀门楣,不求上进名次。可直到那次苍云之殇后,我才明了,只有握住手中的刀和盾,才能让关心我的人不必为我而死,才能保护我想要保护的人。”

    “在我的家乡,有一句话叫以战止战,以杀止杀。独孤,有些人,譬如你,降大任必先苦其心志,劳其体肤。懂吗。”

    “五爷,我……”

    “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过去,将酒浇在地上,让那些死去的儿郎们也喝一喝这胜利的喜酒。”

    独孤胜紧抿双唇,炒过搁在一旁的酒壶,起身快步走到那峰崖边,揭开壶盖,酒水咕噜咕噜往地下的葫芦谷落下,在静谧的谷中溅出接连不断的声响,仿佛是那些惨死的寨民的魂魄喝到此酒后的致谢声。

    独孤胜的眼泪忽然也如这倾泻的酒水,漫出眼眶。

    他嘴里轻声念道:“大毛,二毛,柱子,曾小牛,七哥,汤子,………,立飞,阿兴,小手,对不起……我独孤胜一定会好好活下去,连同你们的那份一起活下去的。喝了这酒,你们便在地下安息吧。”

    邬琅慢慢起身,站在独孤胜身后,并未出声打扰。

    他知道,经此一夜,少年慈悲的独孤胜便要走远了,迎来的是雄鹰的起飞。

    独孤胜离开后,邬琅依旧坐在这山顶,靠在树干上仿佛睡着一般。

    常山悄无声息地从树干背后走出,蹲在邬琅身边,借着月光,细细打量着这个他一直看不清的男人。忽然,邬琅猛地睁开眼,和常山双目四对。常山也不尴尬,只是慢慢站起身,“少爷。”

    “嗯,怎么跟来了。”

    “有点不放心。”

    邬琅笑了下,“怎么,以为我也杀疯魔了?没那么脆弱,安心好了。不过现在想想,觉得你之前说的那些话还挺对的。”

    “什么话?”

    “杀人,其实一点感觉都没有。”

    常山微顿,问道:“少爷说的那些都是真的?”

    邬琅收敛起笑容,语气不明:“信,这就是真的。不信,便错漏百出。常山信吗。”

    常山低头:“常山信少爷。”

    邬琅忽然哈哈笑了几声:“你这人,看着焖,其实挺精明的嘛。跟着我,吃香喝辣准没错。”

    常山撩眼看了下邬琅,无言以对,少爷又在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了。

    邬琅站起身,拍拍屁股,一把揽住常山肩膀,哥儿俩好似的。

    “来来来,常山,哥给你说说当年哥是如何三刀一个小朋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