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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俊使劲踹了轮胎一脚,却不想脚上上万块的球鞋被这一脚飞踹直接张了“嘴”。
钟俊不可置信地摘下墨镜,半蹲下身子看了看裂开了口子的鞋子,嘴上低咒一声,心想回了松城一定要让六六推了飞扬后半年的广告合约,踏马哒,自己代言的鞋子居然出现这种质量问题,简直不能忍。
不过眼下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钟俊用手搭了个凉棚,抬眼看了看头顶上正毒的日头,随手抹了一把额头淌下的汗水。
再看看四周的路,长这么大头一次,钟俊有了一种叫做绝望的感觉。
钟俊不由想到莫红玉女士今天给他打电话:“帅哥啊,我刚从大师那里回来,大师说你今天诸事不宜,尤其不适合出门。”
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他没好气地对莫红玉女士说:“那大师有没有说我今天不宜接你的电话啊。”
莫女士刚想回答你怎么知道,电话信号便断了,她本来还想告诉钟俊,大师说了,虽然你今天诸事不宜,但是红鸾星动,可能会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女。
诸事不宜,踏马哒,还真是诸事不宜,钟俊气的想骂娘,但是想到自己的娘亲,他又硬生生地把脏话咽了回去。
今天先是飞机晚点,在他的耐心即将告罄之际,终于上了飞机,结果在飞机上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纠缠,害他差点爆了粗口。刚下了飞机就被六六告知,那档美食挑战赛节目的评委之一,美食泰斗丁贵山不肯担当评委,因为丁贵山的不出席,另外几个评委也推脱不参加。
给六六支了招,他拿了车,直接开了导航就上了省道,按照导航一路开过来,谁知道开到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车子抛了锚,手机因为出来的匆忙也忘记了充电,直接给他没电关机。
盛夏八月,骄阳似火,钟俊在太阳底下占了两分钟就觉得浑身像被烤熟了一样。
时至晌午,早晨就没吃早饭,这时候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再看看这条渺无人烟的乡间小路,钟俊脑子高速运转,到底是弃了车子继续往前腿儿走,还是坐在车里干等有人路过呢。
在闷热的车里呆了不到两分钟,钟俊背上包,决定靠自己的两条腿往前走。
这是一条典型的江南乡下小路,道路两边连棵遮阴的树都没有,田埂里种着水稻,绿油油的水稻此时在烈日的炙烤下叶子也都是蔫蔫的,穗头低垂。
喝完了瓶子里最后一口水,钟俊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踏马哒,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走了这么半天,连个人影都没看见。
他掏出包里的文件夹使劲扇了扇,这才拖着像灌了铅似的的腿继续往前走。
不远处的一个小池塘终于让他看到了点希望,快走几步,到了池塘边上,看了看还算清澈的池塘,钟俊此时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把背包扔在一边,他小心翼翼地蹲下身,趴在塘边掬了一把水洗脸。
虽然在烈日长时间的炙烤下池水也有些温热,不过对于钟俊来说却也觉得十分舒畅,如果这水能喝就更好了。
钟俊此时真的有一种冲动,脱了鞋袜把已经走的酸疼脚也涮涮,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往下多探了探身子,准备再掬点水把头发弄湿一点。
“汪汪……汪汪……”一串犬吠由远及近响起。
这一路走来连个人影都看不见,哪里来的狗,钟俊以为自己听错了,连忙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把他的心脏给吓出来。
一条大金毛正张着嘴,吐着舌头,一边叫着一边朝他飞奔而来。
钟俊整个人愣在原地,等他反应过来时,大金毛已经快扑到他的身边,钟俊觉得自己腿一软,脚一滑,就听“噗通”一声,堂堂男神,居然被一条狗给吓得掉进了池塘里。
“汪汪汪……”伴随着大金毛兴奋的叫声是钟俊的哀嚎,“卧槽……”
钟俊头顶上一颗水草,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沮丧地坐在不深的池塘里,果然是诸事不宜么,此时他真有一种想要问候那个大师的冲动。
钟俊看着岸边上的大金毛,这货明显不觉得自己是罪魁祸首,还兴奋地坐在原地,冲他吐着舌头。
以他对狗狗的了解,眼前这只金毛一看就是血统纯正高贵,只是在这连个人影都看不到的地方会有金毛?那它的主人呢?
钟俊一边想着这个问题,一边从池塘里起身,这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呼唤:“薯条儿,回来。”
金毛回头看了一眼,对于主人的呼喊犹豫了一下,又转头看了看正从池塘里爬出来的男人一眼,明显是在纠结到底是继续留在这里还是回到主人身边去。
居然给金毛取名叫薯条儿,这主人是多有才,而且听刚刚的声音,狗主人应该是个女人。
钟俊才爬上案,一辆电动自行车已经停在了路边,穿着人字拖的脚小巧白皙,脚趾头圆润莹白,恩恩,很性感,小腿纤细白皙,腰很细,恩,胸看不太出来是哪个cup,这个女人身材不错,皮肤很好,钟俊想着抬眼看向单脚支地的女人。
齐耳短发,眉目间带了一丝英气,黑珍珠般的眼睛里此时却是写满了惊讶,唇色粉嫩,皮肤白皙,年纪看起来不大,倒是一个干净利落的女人。
女人只是看了他一眼,随后便转向金毛,“薯条儿,你干的?”
接收到主人的目光,薯条儿呜咽两声,仿佛在说自己冤枉。
刚刚薯条儿跑的快,丁一朵还是看到了这边的情形,就是在薯条儿靠近时,眼前的男人才跌进了水塘里。
眼前略显狼狈的男人看起来有几分眼熟,想了想,自己认识的人当中似乎没有这么一个男人,虽然不认识,但是因为是自己的狗害的这个男人落了水,她还是要关心一下的。
“对不起。”
钟俊摆摆手,坐在岸边,脱了鞋子,倒出里面的水,此时那只裂口的鞋子鞋面跟鞋底已经快要分家了。
“这里离云水镇还有多远?”难得见到一个人,钟俊赶紧打听,今天自己真是衰到家了。
“你要去云水镇?”丁一朵有些吃惊,这条路是云水镇通往县里的一条比较偏僻的小路,平时的时候走的人本就不多,晌午时候更是没有人走,而眼前的男人明显就是走过来的。
钟俊点点头,“我的车子在半路抛锚了,手机也没电了,只能沿着这条路继续往前走,就是不知道还有多远才能到。”
丁一朵嘴角闪过一丝笑意,这人,运气真是太“好”了。
“大概还有五公里吧。”丁一朵的话让钟俊在心里爆了一句粗口,平时跑五公里没觉得什么,但是眼下的情况,抬头看了看炎炎烈日,再看看坏掉的鞋子,钟俊觉得自己走到云水镇非死即伤。
这妹纸看起来挺面善的,让她送自己一程应该可以吧,如果她拒绝,他就说是她的宠物害自己跌进了水里。
不过让钟俊比较好奇的是,这姑娘难道活在原始社会么,还是不认识他?怎么对他这张脸反应如此平淡,平时下至三岁上至九十三岁的女人都会对着他这张脸尖叫的呀,这次出来他还专门跟化妆师小美学了不少可以改变人样子的化妆技巧。
“正好我要去云水镇,我捎你一段吧。”仿佛看出他的意图,丁一朵主动提出邀请。
卧槽,时来运转了,看来妹子发现他惊天地泣鬼神般狂拽酷炫帅的气质了,那个什么鬼大师说自己今天诸事不宜,这不是就遇到了这么有爱,这么善良的妹子,养狗狗的妹纸最有爱了。
钟俊起身,拍了拍湿哒哒裤子上的泥巴,走了两步,才发现妹子看自己的目光中带了一丝笑意,他这才低头看了自己的脚,一只脚上穿着鞋,一只脚没穿鞋,白色的袜子已经变成了屎黄色。
钟俊大囧,如果这个样子被狗仔队拍到,自己这个亚洲小天王也就不用混了。
他索性把脚上的鞋袜都脱了下来扔在路边,只背起了背包,这才上了妹子的电动车后座。
电动车有点矮,钟俊的大长腿显得有些憋屈,不过不用在烈日下走路,钟俊还是觉得很幸福。
“你扶好,薯条儿,走了。”丁一朵开口招呼身后的人和狗。
薯条儿兴奋地叫了一声,便冲到了主人前面,撒着欢儿往前奔。
电动车速度不是很快,此时载上了一个大块头速度更是慢了下来,不过还是以匀速向前行进。
带着热气的风吹动着丁一朵的衣衫,淡淡的幽香萦绕在钟俊鼻间,他使劲嗅了嗅,却没辨别出这是哪款香水。
眼看不远处就出现了建筑,钟俊有了一种苦尽甘来的感觉,他好想振臂高呼一嗓子,“小爷我特么终于到了。”
然而下一秒,残酷的现实就浇了他一盆凉水。
“额……电动车没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