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有点喜欢吗

兰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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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雨珊低下头,看到的就是躺在孟焱熙手心里的小纸条。

    早上,在自己手忙脚乱的时候,她仍然找了纸笔,写下她心里话。原以为,他不爱吃自己做的早餐,也许,连着餐盒和保温壶都被扔进了垃圾桶里。但是,他竟然看到了!

    “你看到了?”乐雨珊有些惊喜地望向孟焱熙:“好棒哦!孟焱熙,你太好了!那我以后能不能吃完早餐,再坐你的车,来公司啊?我今天上班都迟到了呢!”她看着他的笑容,故意探得孟焱熙的底线。

    反正,曼侬告诉她,女追男,隔层纱,大胆追,死命缠,没有男人是不动心的!

    “乐雨珊,你是不是越来越得寸进尺了?”这一句话简直是从孟焱熙的牙缝里挤出来的。

    前面,他还觉得乐雨珊不想之前那个狡猾的她,现在,她话一开口,又让他想起飞扬跋扈的样子。

    “得寸进尺?我有吗?”乐雨珊说着,眼光看向两旁,不予正面回答。

    是得寸进尺!但是,她才不会在他的面前这么傻傻承认呢!

    “乐雨珊,你想坐我的车,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孟焱熙的嘴角微微笑,故意说得不紧不慢,眼底含着几分强烈的占有欲。他看着叶玄珉抚摸乐雨珊头发的时候,心底那种烦躁,那种气涨在胸口的感觉,让他很不爽,就像是有几只猫爪子在拼命地挠着他的心。

    他不禁在想,是不是,他有一点点喜欢上乐雨珊了?

    也许,是前一次喜欢楚翘,因为得不到,因为不曾拥有过,所以,对楚翘,他的爱和喜欢是强烈的。

    乐雨珊,看似精明,却有一种傻乎乎的可爱,像一只小白兔,乖巧可爱。对他而言,孟焱熙也说不出那种呼之欲出的感觉是什么,但是他明白,乐雨珊对他来说,是特别的。

    不然,他不会在夜里,因为她喝醉酒的挑逗,就迷失了他的理智;也不会在她在报纸上对他胡说八道后,还把敌人挖到自己的阵营里来;更不会因为让她失望,才弄得心里忐忑,下楼来看她……

    这些事情,孟焱熙不是没有想过,这种感觉是什么。

    但,他不敢轻易地去承认。

    否则,到底是前一份的爱太浅薄,还是现在的心情只是一种在玩的心态?哪一种,他都不敢轻易地就下决定。时间,他把这个答案交给时间。但是,现在,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放乐雨珊自由。

    特别是,让乐雨珊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和别人的男人搞不清楚。

    乐雨珊浑然未觉孟焱熙的心里变化,点头如捣蒜:“好,好,什么事情,我都答应!”

    “这是你说的?”孟焱熙挑了挑眉,继续问。

    “我保证,我发誓!我答应你!”乐雨珊就差举起小手,向耶稣发誓了。谁叫她死皮赖脸地喜欢总裁大人呢?不知道是自己的错觉还是事实,她心里也觉得boss对她也不是完全没感觉的。

    一只温暖的大手轻放在她的头顶上。

    “以后,你的头发除了我,谁都不能揉!”孟焱熙声音带了一丝霸道。

    霸道?

    乐雨珊一秒钟的吃惊。温柔总裁,怎么变得霸道起来了?

    但还没等她想明白,这只手就毫不客气地揉起了她的头发,动作幅度比叶玄珉的更大。揉她的头发这么好玩,一个男人就算了,孟焱熙也有这个爱好?

    “别揉了,你这样,我就感觉我像是一只小狗!”乐雨珊内牛满面,她找谁惹谁了?顿时,觉得自己的脑袋有点像小狗脑袋了。

    “小狗被摸头,不会像你这样讲话!”孟焱熙看着乐雨珊生动的表情,只觉得想要不停地继续看下去。而手中的触感,出奇的好。到难怪,那个男人似乎不想放手了。

    乐雨珊气绝,没想过孟焱熙竟然会回嘴。

    他不应该是衣冠楚楚的总裁大人吗?性格温柔如水,温润如玉,怎么他说起话来怎么不中听啊?难不成,这才是孟焱熙的真面目。想想也是,反正,对待外人,他一向柔情似水,对自己,他几乎就没给过几个好脸色,几句好听的话。

    “我不是小狗!我也不喜欢被摸头!”乐雨珊的眼珠骨碌骨碌转了几圈,指向旁边,大叫道:“李经理,你怎么会在这里啊!好巧啊!”

    孟焱熙足足一怔,到没想到调戏乐雨珊的时候,会被自己的直属部下看到。

    下意识地望向乐雨珊手指指的地方,等眯起凤眼瞧仔细,才发现这条路上哪里有人。员工都老老实实地呆在办公区工作呢?哪里有李经理的影子啊?

    相反,倒是乐雨珊微微低下腰,躲开了孟焱熙的大手,还调皮地冲着她,吐了吐舌头。

    “你骗人?”孟焱熙说出的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反正,你都说我是小狗了。骗人的是小狗,我已经当了小狗。”乐雨珊一边说着,一边气呼呼地整理起自己的头发。嘴上虽然这样说,但是心里却觉得这样还不坏。

    “对了,你说的公事呢?你刚才不是说找我有公事的吗?”乐雨珊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孟焱熙怔了怔,他好像是这么说来着。

    深思熟虑之后,孟焱熙说道:“等会儿就要中午,陪我一起去吃午饭吧!”

    “这能算公事吗?”乐雨珊想了想,觉得这话有点不对劲。

    “和总裁一起吃商务午餐,不能算公事?”孟焱熙的嘴角一勾,好笑地看着乐雨珊。

    他原以为,在孟氏的牢笼里做总裁,会很无聊。但是,有了乐雨珊,看着她或聪明,或迷糊,或有趣的想法,就会觉得生活充满了活力和愉悦。这也是任何人,包括楚翘都不曾带给过他的。

    “我,我啊!考虑一下!我和玄珉越好一起吃饭的。”乐雨珊眨巴着眼睛,说道。

    “我这是总裁对员工的命令。”一句话,淡淡的,却在无形之间,有一个占有欲。

    占有,就说明有了在乎。

    孟焱熙忽然有一种念头,他喜欢上了面前的小狗仔。

    那束捧花,预示着幸福的传递。